李楯:所有权问题讲不清楚就没市场
2014-02-24
法治和市场的共同根基是权利,其中最典型是所有权,而最重要的是不动产制度。最根本的所有权问题讲不清楚,就没有市场,也没有法治,或者说没有一个完整的市场和一个逻辑上健全的法治。
我们面对的是一个非常艰难的改革。在执政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提到6 个字——“机制体制弊端”。我们这个社会的“机制体制弊端”到底是什么?如果我们没有办法化解它,或者逐渐消除它的影响,我们就很难往前走。实际上我们30 年甚至说更长时间的发展中,总是不断地撞到了这个“机制体制弊端”上。那么怎么看待中国今天的真问题,清华大学这几年有一系列的报告发表,我仍然持这样一种观点:“强权力,弱市场,无社会”。旧有权力体制没有动,而且通过调整、适应,不但仍处无制约的态势,而且因掌控和可调配的资源增多,实力上还有所加强。“弱市场”,是一个受权力掌控的、扭曲的、垄断的市场。没有社会,是说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家”、“社会”重合,“国家”取代“社会”,是研究者所说的“总体性社会”或“序列化体系”,党军政合一,人财物统管。改革开放之后,结构变化,政府直接管辖的领域、市场的领域、私人的领域、公共领域开始分化,社会面临修复,但社会修复的路还远。
今天成立再多的协会,也解决不了“修复社会”这个问题。一些事,总讲“国家、社会、个人都要负担”——“社会”在哪儿?几年前党的文件中提出“社会建设”,很快就变成了一些人“‘建设社会”,政府办“非政府组织”,公民自己要办还是不容易。要区分慈善、公益和公共事务、公共政策。只成立不过问公共事务、没有公众参与的协会,或者办几个养老院可以“免主管单位”,那并不是有“社会”。社会更主要是在和国家、市场三者间形成一种制衡;要有公众在公共事务、决策上的参与。我认为,即使政治体制改革暂且搁置不动,但是对于市场,对于公共领域,能不能给空间,放开一些?如果不放开,我们就只能是原地转圈,改革就会进进退退,难有实质的前行。
说到经济和市场,我认为,中国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大家总讲GDP,我觉得GDP 是个说辞,关键不在GDP上。前些时候,谈环境问题,一个德国人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一种内在增长冲动”。但我觉得它是有制衡的,环境保护、劳工权益、政治体制、社会结构,都形成一种制衡。那么,在中国,有没有一种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增长冲动,一种内在的张力?我认为是有的。这种体制的内在冲动不是来自GDP、官员考核,那是极表象的,它来自一种体制固有的拼比、赶超、战胜目标,来自体制自身的不安全感。我们永远在“斗争”,总觉得自己不安全。这不是GDP 问题。
作为执政党,对中国良好发展道路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就是从十七大、十八大甚至再往前已经提出来的道路:改变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这三项改变,完全可以把它说成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不是政治问题、制度问题。但为什么改不了?就是因为一方面“和平、发展是时代主题”、“民生第一”,要改变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另一方面又要准备打仗。不是中外冲突、不是官民对抗,而是目标和决策的内在抵牾。
因此,一方面,中国改革走出三大步:十四大的“市场经济”、十五大的“法治国家”、2004 年的“人权入宪”;但另一方面强力修复旧体制。因为总是没有安全感,经济必须照旧路增长,因为不增长就不安全。拼比、赶超、战胜,是这个体制内在冲动造成的。其实,如果我们真是经济不断翻番的话,才真正不安全,不只是中国,是人类自取灭亡。
中国的问题,不是政府与市场的问题,是党与市场的问题。如果不从根本上处理好这个关系,改革难以推进,发展也不可持续。
当下,最糟糕的情况是:中国缺乏一种让不同观点、主张充分阐释,充分论争辩驳的可能。人们静不下心来,包括我的一些朋友,开会都是一种主张,稍有不同,不是不说话,就是打架,水火不容;缺少针锋相对的对话、讨论,一个社会,最基本的共识难以形成。我们应该努力改变这种状况,有些问题需要认真、充分讨论。
我主张:第一,要有与法治、利益制衡并存的市场。现在市场和权力走到一块去了。孙立平说“人们认为最不该结婚的俩人结婚了,日子过得还挺好”,说的就是权力和市场的结合,中国特色。我们必须认识到,市场必须要有法治,有利益制衡,否则这个市场就是一个恶的市场。
第二,民企和国企,小企业和大企业,在市场中和法律面前是平等的。每个人、每个法人从事商业行为的选择空间一样大。法治和市场的共同根基是权利,其中最典型是所有权,而最重要的是不动产制度。现在问题是:土地所有权或者是土地使用权是你的,还是我的,这个最基本的问题讲不清楚。而这个问题不清楚,就没有市场和法治,或者说没有一个完整的市场和一个在逻辑上不自相抵触的法治。
要认识到,今天的民企大不如上世纪50年代之前的民企。那时候的民营企业是了不得的,企业家是有操守,企业是担负责任的;不管对劳工,还是对国家、社会是有贡献的。今天我们的企业一提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捐点钱。企业不是在搞公益,是在搞公关;以公益、慈善为名给政府钱,关系就都处好了。安南做联合国秘书长时,提出全球协议计划,就是“企业社会责任”,在人权、劳工标准和环境方面提出九项基本原则,后来又加入了反腐。中国社科院近年发布的一个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报告,100 分为满分,央企前百名、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前百名、民企前百名得分都只在十几分,完全不及格,为什么?我们应该思考。
我觉得,《中国民商》能不能在这些方面做一些工作,促成中国出一批像清末到上世纪40 年代末50 年代初那样的有操守、有担当的民营企业家和能够真正担负起社会责任的民营企业。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