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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师梁启超教作文

2014-02-24马少华

求知导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梁启超文体教学法

马少华

梁启超是中国近代一位文体创新的大家。所谓“时务文章”“新民体”“新文体”这些近代流行的文体概念,都是他身上文体创新的标志。然而,他的文体创新,并非是唐代“古文运动”那样的从古典文章源流进行语言风格改造,而是在亲身投入(古代所没有的)大众传播实践中的文体创新。在这个意义上,代表他文体创新特质的,与其说是“融和了唐宋八大家、桐城派,和李笠翁、金圣叹为一起,而又从中翻陈出新的”(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倒不如说是他在《新民丛报》上的那些把十几条、几十条电讯罗列完之后才开始的时事评论——尽管后者并不如一篇排比连篇的《少年中国说》那样脍炙人口,并被收入中学语文课本。

因此,等到他结束了报刊生涯当起教书先生的时候,他就不会再像“国子先生”或私塾先生那样教人作文了。

梁启超1922年在南京的东南大学讲课,其间在暑期学校有一个演讲。后来学生记录整理课堂笔记,经其确认成书,就叫做《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这个作文教学法将文章分为“记述之文”与“论辩之文”两个大类。这个分类其中“记述之文”一节未曾论及新闻报道,是为缺憾;而其中的“论辩之文”一节,虽然也不免大量古文案例,但其观点却触及了新闻评论相通的传播规律和说服规律。

这部《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文中不仅讲解了来自西方的形式逻辑:“作文时须自己审察有无违背三段论法,不合便容易破。”而且关注到了文章布局的效率性以及对特定受众的说服效果等修辞性因素。这是中国古代传统“文论”中所没有的东西。

我由此想到,当代中国的“中学以上作文教学”——中学语文和大学语文,其写作目标到底是什么?是否需要预设“大众传播”这样一个传播目标?这在一定程度上涉及这些教学和写作的“实用性”问题。对梁启超研究很深的北京大学夏晓虹教授通过对比梁启超此前另一个版本的“作文教学法”发现,“梁启超已将‘情感之文完全排除”(《阅读梁启超》)。因此,这其实是一个“应用文”的“作文教学法”。此意颇深。

在我看来,语文教学中的阅读作品与作文承担着两个不同的文化功能,并不一定非要重合。在语文课本中固然应当包含一些经典美文,这其实是语文教学中文化传承的功能;但是,作文练习则不必完全受前一种功能倾向的支配,而更多地应该着眼于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实际应用。在当代大众传播的文化环境中,大众传播的文本实际流通量最大,普通人最实用的表达文本,岂不都应当具有大众传播的特征吗?

比如,梁启超用“急切”一词来表明议论性文章开头的表达效率:“文章最要令人一望而知其宗旨之所在,才易于动人。……作文时最好将要点一起首便提出,次则早点提出。”

这与新闻评论教学中的提示完全相同。一部美国新闻学教材(MEDIA WRITING)这样写道:“第一句或头两句应该清楚,你需要明确表达本文的话题是什么,它对于读者为何重要。开头应简短干脆,直接点出论点。”

梁启超“急切”一词用得好,它准确地、动态地反映了观点传播中在篇章开头时应有的节奏感。他在此处举出了两个古文的案例:“如《荀子·性恶》篇起道便说:‘人之性恶,其善伪也;开门见山,提起人的精神,使人非看不可。李斯《谏逐客书》起首便说:‘臣闻吏议逐客,臣以为过矣!下面列举客之有益于秦,的确是不能破。如若要说的话不敢说,先绕几个大弯,便是很坏的文章。八大家和明代的八股大家,论一事差不多都要从盘古开天地说起,自以为大气磅礴,实是最拙。”

其实,古文中“先绕几个大弯”的结构很普遍。比如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所作《封建论》,起首一句“天地果无初乎”,从大地兆始、人类起源说起,然后是尧、舜、禹、汤、文、武以下各代,最后才说到唐朝当代。其目的,无非是解决唐代在“封建”这个问题上仍然存在的思想困惑。梁启超直言这种文风很坏,甚至不回避古文名家,只能说这反映出梁启超在近代大众传播的节奏中对议论文体表达效率的深刻自觉。

而古代议论文,尤其是从“奏议”中选出的议论文——它们在《古文观止》《古文辞类纂》这样的经典选本中传播甚广,它们往往“先绕几个大弯”,其原因是受特定的“接受规律”影响的:因为那些文章的说服对象,正是对小心翼翼的说服者操着生杀大权的帝王们。“先绕几个大弯”无非是因为对于当代“天下第一大”的皇帝来说,只有把“三代”以下的历代帝王们加起来,尤其是把皇帝的祖宗们加起来,才可以在道义和心理上压得住他。“譬如在前清上皇帝书,引几句雍正上谕或乾隆上谕,他心里纵不快活也不敢驳回”(梁启超语)。这样的说服策略,兆始于春秋战国时代游说各国君主的“纵横之士”,而到了明代,连海瑞那样“犯颜直谏”的人也不能免。

而进入民国,皇帝没有了,报刊传播的对象是“不确定的陌生人”,绕那个大弯就不仅不必要,而且影响表达的效率。因为在你“绕弯”的时候,读者可能已经走了。梁启超的这样一番“作文论”,正是基于已经变化了的传播结构。

梁启超在讲作文时中也涉及对受众因素的关注。他用“对机”一词来概括这种表达规律:

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叫作对机。同是一句话对甲说和对乙说不同,对大学生和对中小学生说不同。同一篇演说稿,在东大与北京所产生的效力不同,同是一句话春秋人说出没有价值,现在欧洲人说出大有价值。作文时先须看自己所作的文,要给何人看。譬如前五六十年时作文引墨子《兼爱》的话,人必大骂;现在便不然了。对大学生讲几何定理是人人能懂的;小学生便不能明白。拿小孩所说的话讲给成人听,也觉得好笑。所以作文或著书时是为一时还是为永久;是给一部分人看,给全部分人看,先要弄清。

这样一番认识,与后来西方的传播学理论和新修辞学注重说服对象的倾向有暗合之处。

比如,美国传播学者霍夫兰二战末期在陆军中的一项实验研究发现:“单方面消息对于最初赞同该消息者最有效;而正反两面消息则对最初反对该消息者最有效”;“单方面消息对受教育程度较低者最有效,而正反两方面消息对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最有效。”(《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沃纳·赛佛琳等著)endprint

西方新修辞学的著名学者比利时人佩雷尔曼的理论就是“聚焦于听众”的,“所有的论辩都是相关听众的”,并以说服具体的、特定的受众作为说服的评价标准。(《非形式逻辑导论》武宏志等著)

然而,梁启超所谓“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对机”之说是否有违道德上的诚实原则呢?我们可以通过比较来鉴别一下:

汉代王充《论衡》中的《逢遇》篇有这样一段话:“商鞅三说秦孝公,前二说不听,后一说用者:前二,帝王之论;后一,霸者之议也。夫持帝王之论,说霸者之主,虽精见拒;更调霸说,虽粗见受。何则?精欲孝公所不欲得,粗欲孝公所欲行也。故说者不在善,在所说者善之;才不待贤,在所事者贤之。”

简单说,王充这一番理论揭示的是:说服的效果,不在于你的道理本身是否精妙,而在于你是否挠到了君王的痒痒肉。

这一番话,在揭示说服的效果方面固然有道理,但结论却使人感到这种说服实在没有什么原则——你到底持什么样的观点?这样的说服策略,在今天看,更明显是存在伦理问题的。

那么,梁启超的上述观点与王充的观点有什么差别呢?

梁启超的提出的案例只涉及论据的选择问题。说服者的观点不变,只是不同的论据的选择对于被说服者的效力不同。这些不同的效力取决于时代的差异和群体心理的差异。而王充的案例则是基本观点都可以更换。所以梁启超的案例并没有明显的伦理问题;而王充的案例则有伦理问题。

在作文的“教学法”方面,梁启超也有一些很实际的、具有操作性的建议,比如:“每学期作文次数至多两次。现在中学生至少一星期做一篇文,不但中学生做不好,便叫我做也必定越做越不好。我主张每学期少则两篇,多则三篇,每一篇要让他充分的预备,使他在堂下做。看题目难易,限他一星期或两星期交卷。(我是教学生作文,不是防他做贼,没有充分的预备,在年轻的学生脑筋锐敏或可做出,我便不能。)”

在谈到给学生作文出题的时候,他谈到:“论辩文最好的题目是两边对驳,题要切实,不可空泛。如‘中国宜自强论之类,空而不能驳,最坏。如‘鸦片宜禁止论,不空而不能反对,也不好。最好的题目如‘中国应联省自治之类两面都有话说,方不枯窘。”

梁启超的意思,是强调议论文的题目的争议性。但从他所列举的好题目“中国应联省自治”来看,还具有时政性,即与当下社会实际存在的争议性话题接通。

他谈到教员评改作业的要点很值得注意:“评改宜专就理法讲,词句修饰偶一为之。改文时应注意他的思想清不清,组织对不对,字句不妥当不大要紧(因为这是末节)。偶然有一二次令学生注意修词,未尝不可,然教人作文当以结构为主。”

梁启超几乎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写作者,他的一生——尤其是流亡日本的十多年——广泛涉猎中西哲学、文学、历史学、政治学、财政学、金融学、社会学、逻辑学、心理学、佛学,且各有深浅不同的著述。教人作文只是“小道”而已。但因为“作文”正是梁启超的“本业”,一生不辍,所以,他对“作文”的教学见解,也独有精辟之处,值得分享。(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民国大师教作文》丛书,2011版)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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