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规范普通话:主持人不得刻意说方言
2014-02-20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在推广普及普通话方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其中,通知要求播音员主持人除节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得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俚语俗词等。业内人士表示,综艺节目主持人将首先成为规范对象。
通知指出,规范使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要求,是树立文化自信、提高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内容。广播电视作为大众媒体和主流媒体,播音员主持人和嘉宾作为公众人物,必须在推广普及普通话、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方面发挥积极的示范和表率作用。
通知要求播音员主持人除节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得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俚语俗词等;用词造句要遵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避免滥用生造词语和不规范网络用语;要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文。此外,对节目嘉宾也要规范使用语言的提醒和引导。播出机构邀请嘉宾参与节目时,事先对其规范使用语言做出提示,对于嘉宾刻意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随意使用方言、夹杂外语等情况及时提醒纠正。
众所周知,不规范用语等现象主要集中在选秀等综艺娱乐节目中。尤其像东北三卫视、湖南、广东等地的卫视综艺节目中,都不同程度有使用方言的倾向。对此,各卫视纷纷表态,湖南卫视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把有关要求传达到所有主持人,尤其是《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等在青少年中影响较大的品牌节目,要为形成良好的语言环境积极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不过,对于总局这一通知,有观众表示支持这一举措,但希望能够保留部分地方电视台的方言节目,不要让它们渐渐消失。
(朱美虹文,摘自2014年1月6日《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