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奋斗 扎实工作
2014-02-19王君
2014年全区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扩大有效需求为重点稳定经济增长,以建设“五大基地”为重点调整产业结构,以实施重大民生工程为重点保障改善民生,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加快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凝心聚力、求真务实、攻坚克难,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2.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
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各级要按照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扩大有效需求为重点稳定经济增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实现2014年经济增长目标,要努力释放有效需求,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投资的关键作用、出口的支撑作用,把拉动增长的消费、投资、外需这“三驾马车”掌控好。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突出抓好投资,着力稳定消费,积极拓展外需,使经济稳定增长建立在内需持续扩大的基础上。
现阶段拉动我区经济增长,首要的是保持足够的投资强度,要抓住机遇、创造条件,努力扩大有效投入,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要围绕突破瓶颈制约抓投资,集中推进交通运输体系、能源外送通道、水利枢纽工程和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影响的重大项目,特别要加快推进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不断增强发展保障能力,进一步放大内蒙古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要围绕调整产业结构抓投资,大力推进“五大基地”重点规划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一批传统产业延伸升级、增量提质的项目,积极承接一批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项目,谋划新上一批新兴产业发展项目,促进产业规模扩大和素质提升。要围绕加强民生建设抓投资,切实抓好国家和自治区在农业牧业、社会事业、扶贫开发、住房保障、生态环保等方面确定的一系列重大工程,有效增加“三农三牧”、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领域投资,加快提升我区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水平。扩大投资重要的是解决好资金问题。
保持我区经济持续增长,必须重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创造条件扩大消费需求。要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认真落实国家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各项改革措施,配套实施相关工资政策、财税政策和各项惠民富民政策,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使更多群众有条件、有能力进行消费。要丰富完善消费政策,实施鼓励居民消费的财税政策、信贷政策和信用消费政策,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在促进住房、汽车、家电等热点消费的同时,积极培育信息网络、文化旅游、养老健康、家政服务等消费热点,不断拓展新的消费空间。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加快城乡消费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通过改善消费环境、提高供给质量来激活消费需求。
同时,要采取措施扩大外需。发挥开放口岸优势,大力支持对境外产业的投资,积极扩大优势产品的出口;利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可能回落的时机,增加国内需要的能源和原材料等进口,扩大转方式调结构所需设备和技术等进口,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
(二)以建设“五大基地”为重点调整产业结构。加强产业建设、调整产业结构,既要重视工业发展,也要重视农牧业和服务业发展;既要推动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也要推动各产业内部结构调整。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提出建设“五大基地”的产业发展定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符合国内市场需求导向,完全符合我区产业建设实际。各级一定要以建设“五大基地”为抓手,找准着力点,选准突破口,下大气力推进结构调整,加快构建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农牧业方面,要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打好生态牌、走好特色路。要在稳粮稳畜前提下调整种养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种植业,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特别是农区畜牧业,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加强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和生产基地建设,推动农畜产品生产向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巩固农牧业基础地位。要通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农牧业产业化水平,全面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生产加工型、流通贸易型、配套服务型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紧扣市场需求搞好种养基地建设、搞好产品研发、搞好精深加工、搞好品牌创建、搞好市场营销,进一步提高我区农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要在深化改革中增强农牧业发展活力,大力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鼓励农村牧区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牧区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充分释放和激发做好“三农三牧”工作的动力和活力。
工业方面,要紧紧围绕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基地,在做大规模、搞好改造、推动创新上下功夫。做大规模,就是要紧紧抓住国家治理大气污染的现实机遇,加快能源通道建设步伐,扩大电力、煤制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生产规模,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同时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区能源产业;就是要依托煤炭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大力培育发展煤基产业,组织实施一批大型煤化工项目,加快发展煤电铝、煤机械、煤物流、煤环保、煤安全、煤信息等与煤炭紧密相关的产业,提高煤炭转化率、推进煤炭深加工,切实做好资源转化这篇大文章;就是要立足我区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稀土产业等方面的基础和优势,大力发展有色金属延伸加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做大产业规模,培育更多的支柱产业。搞好改造,就是要加快煤炭、冶金、电力等行业的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行业,采取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优质高效新产品,带动产业和产品加速升级,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提高产业竞争能力。特别要抓好高耗能行业的改造升级,以发展清洁能源、推广清洁技术为重点,实施一批重大技改项目,淘汰一批落后过剩产能,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推动高耗能行业向绿色循环低碳方向发展。推动创新,就是要抓住科技创新这个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强化市场导向作用和企业主体地位,紧扣制约产业发展的科技难题,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加强新型煤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努力在更多领域实现技术突破。
服务业方面,要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推动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要抓住自治区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的有利时机,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推进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既要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也要加快发展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既要重视抓好运输、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也要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尽快在服务业领域培育打造若干个支柱产业,带动和促进自治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别是旅游产业发展方面,自治区提出把内蒙古建设成为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这是我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要搞好统筹谋划和深度研究,推动旅游基地建设尽快形成气候、取得突破。要大力推进旅游产品多样化和特色化,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全面开发营销草原旅游、森林旅游等产品,有效解决资源多产品少、看点多卖点少的问题,以多元丰富、优质独特的旅游产品吸引更多游客。要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依托深厚的文化积淀,深度开发一批具有鲜明历史特色、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加快建设一批文化旅游产业基地、文化旅游名城名镇名村,以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要大力推进跨国跨区旅游合作,依托边境城市和陆路口岸,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强与俄罗斯和蒙古国的旅游合作,开发更多的特色产品,大力发展跨境旅游,使之成为我区最具吸引力的旅游品牌。同时,要加强与兄弟省区市的合作,联手打造跨区旅游项目,进一步扩大旅游市场、增加旅游收入。
(三)以实施重大民生工程为重点保障改善民生。要认真贯彻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统筹做好教育、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各方面的民生工作,促进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一是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继续坚持各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点制度,贯彻开发式扶贫方针,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三少”民族自治旗为主战场,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事业发展、加快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推进生态保护建设、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认真落实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帮扶举措,充分发挥扶贫对象的主体作用,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尤其要抓好教育扶贫工作,不要让贫困地区年轻人输在起跑线上。
二是抓好创业就业工作。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推动创业、扩大就业。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通过产业升级创造就业岗位,通过政府购买增加公益性岗位,引导和促进各类企业扩大就业容量,有针对性地组织跨地区劳务输出,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家庭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要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落实好相关改革措施,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扶持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人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三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大力实施百姓安居工程,加快各类棚户区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抓好工程质量和配套建设,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年度建设任务。要加强保障房分配管理,建立健全准入、使用、退出机制,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真正使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要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支持自住改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四是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要全面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同京津冀等周边省市的区域联防联控,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治理工作,严格控制燃煤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对人们生产生活的影响。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重视源头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节能减排约束,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努力从根本上保障和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做好改善民生工作,同样需要坚持底线思维。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好保基本、兜底线的责任,不做过多过高的承诺,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和工作着力点,为我们推进新型城镇化指明了方向。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按照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原则和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一是要有序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全区现有400多万在城镇生活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他们在城镇常住,但处于“半市民化”状态,解决这部分人的落户问题是现阶段我区推进城镇化的主要任务。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结合国家调整后的城市规模标准,按照“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条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要求,尽快出台具体可操作的改革措施,加强宣传和引导,给群众稳定的预期和希望。要坚持自愿、分类、有序推进,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科学制定转移人口市民化具体办法,按照成熟一批、落户一批的原则,优先解决存量、优先解决本地人口,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口,逐步解决转移农牧业人口的落户问题。要营造良好的就业和生活环境,根据城镇资源禀赋,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镇产业体系,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增强城镇吸纳就业能力,真正使转移进城的农牧民落得住、有生计、过得好。
二是要调整优化城镇化的布局和形态。要积极推进呼包鄂城市群建设,以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为引导,科学调整区域内的城镇布局、规模和结构,强化城镇之间的经济和市场联系,努力将这一区域打造成我国中西部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城市群。高度重视呼和浩特市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首府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要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以盟市所在地中心城区为重点,科学设置开发强度,合理划定开发边界,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抓好主导产业发展,培育打造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增长极。要不断提高县域城镇化水平,以县城扩容提质为重点,统筹抓好城关镇和重点镇建设,打造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特色城镇,促进更多农牧业转移人口就近实现市民化。
三是要着力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规划要体现先导性、严肃性。要有超前眼光和开放胸怀,科学编制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各类控制性详规,使之能够体现时代特征、地区特色和一流水平,更好引领城镇建设发展。编制城镇规划要多听群众意见、尊重专家意见,形成后要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使之具有法律权威性。建设要突出以人为本、集约利用。要牢固树立让群众生活更舒适的建设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文化、传承文化,提高建筑质量和水平,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要调整优化城镇空间结构,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不能盲目“摊大饼”。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解决好过度举债、过度依赖土地财政问题。管理要创新模式、提高科学化水平。要搞好城镇微观空间治理,系统完善城镇基础设施,解决好生活不便、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城市网络化、智能化、个性化发展。要抓紧培养一批专家型的城市管理干部,使他们能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建设和管理城市。
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我们既要努力让进城的农牧民过上好日子,也要不断改善留在农村牧区和流动于城乡之间农牧民的生活,高度重视抓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牧区辐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体化发展。
(五)以加快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一定要区分情况、分类推进。一是对方向明、见效快的改革要加快推进,比如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在财税金融方面,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继续推进营改增,允许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推进电力市场多边、双边交易;在社会事业方面,公立医院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等等。这些改革,中央已有明确要求,要抓紧研究制定操作方案,加快组织实施,尽快见到成效。二是对需要探索推进、摸索经验的改革要先行试点,比如推进一般性竞争领域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建立已配置资源但未兑现转化项目退出机制,完善农村牧区土地产权制度,建立健全科研资源共享机制,完善鼓励清洁能源生产、使用的价格机制,扩权强县改革、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改革,完善社保体制,等等。这些改革,涉及深层次制度因素和复杂利益关系,要坚持试点推进,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开。三是对涉及面广、需要中央决策的改革要搞好对接衔接,比如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改革,等等。这些改革,中央将研究提出具体改革方案,要主动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对接,提前做好基础工作,待中央统一部署后组织实施。
开放也是改革。内蒙古地处“三北”、外接俄蒙,更有优势通过扩大开放促进改革发展。要紧紧围绕建设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抓住国家扩大沿边开放的战略机遇,争取国家尽快批准《内蒙古建设国家向北开放桥头堡和沿边经济带规划》,批准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规划建设。要主动参与国家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探索设立边境自由贸易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和旅游合作区,力争在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上有突破性进展。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和服务,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开拓国际市场能力。要以能源特别是清洁能源供需合作为重点,加强与周边省区的经济协作,推进与沿海和内陆地区的横向联合,深化与港澳台的经贸合作,推动我区经济深度融入全国发展大局。
2014年是内蒙古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为重要的一年,我们肩负的使命光荣而艰巨。全区上下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扎扎实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不断把内蒙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本文系王君同志2013年12月26日在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标题为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王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