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中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养
——一个结构功能主义视角
2014-02-17李志春
李志春
(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大连 116036)
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中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养
——一个结构功能主义视角
李志春
(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大连 116036)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人民警察在长期的警务实践中形成的、具有警察职业特色的价值关系的基本观点和理念。公安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和培养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实现方式。目前警务化管理中存在一些争论。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阐释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中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养成的实现途径,可整合这些争论。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结构功能主义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在长期的警务活动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公安职业特色的处于核心地位的共同意识。当代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公安机关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并从根本上反映着人民警察的价值追求、使命任务和职业特性,对人民警察的思想道德和行为方式起着主导作用。
2009年公安部启动“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讨论活动”,2011年10月19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提出了政法系统的核心价值观,包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10月20日,公安系统进一步明确强调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同时公布了核心价值观的三种表述方式,第一种:“忠诚、为民、公正、廉明、奉献”;第二种:“忠诚、公正、服务、奉献”;第三种:“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勇于奉献”。自2011年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确立以来,许多公安院校将培养和树立学生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在培养过程当中,警务化管理是重要途径之一。但是关于警务化管理在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和功能还存在诸多争论。本文通过梳理目前警务化管理中存在的主要争论,尝试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对这一争论进行分析,同时对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中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养成的实现途径进行阐释。
一、关于警务化管理的主要争论
公安部政治部在2000年颁布施行了《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该规定对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的目标、内容、要求等提出了具体的标准。从此警务化管理制度成为公安院校培养和管理学生的主要实现方式,同时也是公安院校区别于其他普通院校人才培养的特色之处。
警务化管理的内涵,公安部政治部阐释为:公安院校围绕其培养目标,根据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要求,依据人民警察有关条令、条例规定,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实施有计划和有目的,有组织的指挥、协调和控制活动,并且通过这种活动,形成一种团结紧张、严肃活泼、井然有序的校园环境,促使学生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保证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以达到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安民警的目的(公安部政治部,1997)。张洪波认为警务化管理在制度层面主要以《内务条令》管生活、《纪律条令》管行为、《队列条令》管训练,来最终培养学生令行禁止、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作风[1]。阎继忠认为警务化管理中“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等要求明显的带有军事化管理的要求,而公安队伍并不十分强调这些,因为现有的概念并不能完全体现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目的[2]。基于以上考虑,赵忠岩、乔菲将警务化管理定义为:警务化管理是区别于部队军事化管理,以培养合格人民警察为目标,以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及其勤务特点要求的管理教育模式,它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条例的规定,在公安院校中通过学管干部的工作,建立起学生规范的生活、学习秩序,对学生进行正规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活动[3]。
我国公安类院校的警务化管理源于封闭的军事化管理,具有鲜明的强制性特点。公安院校以培养合格的人民警察为目标,人民警察承担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财产、惩治违法犯罪的重任。只有通过警务化管理,才能培养学生组织纪律严明、警容风纪严谨、内务卫生规范、思想品德高尚的职业化素质。从公安院校所担负的教育使命来看,警察培养必须实施警务化管理。
警务化管理是针对公安院校全体人员的行为规范,涉及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等方面。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也是思想政治培养的过程。学生通过警务化管理过程,在纪律服从、道德养成、言行规范等方面得到全面的养成,内化到个体的人格系统,经过强化训练,进一步明确人民警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调动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使自己的思想、行为符合人民警察的职业要求。由此看,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学生自我发展、全面成长的必然要求。
但是,公安院校高等教育理念在不断发展,新的社会形势也对人民警察的培养目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很多学者对警务化管理也提出了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其中主要的争论围绕两个方面的问题展开。
(一)警务化的刻板管理与学生个性发展的矛盾。
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主要特点是强调严明的纪律条令,强调集体的整齐划一,强调制度的约束,这对于学生的个性彰显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4]。警务化管理过于强调“刚性”管理,机械的执行制度规定,忽视“柔性”引导,管理偏重形式化、程序化、单一化、整齐化的管理思路,不符合现代高等教育“以人为本”的人性教育理念,没有充分考虑和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强调统一、共性,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发展,抑制了学生独立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与现代教育总体趋势不相适应[5]。
(二)警务化管理中学生的被动服从与主动认同的矛盾。
长期进行封闭式管理,在警容风纪、内务制度、纪律作风等方面严格管理,学生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强调“命令服从”重管理而轻教育的现状,忽视了学生“积极性”、“主动性”以及“能动性”的发挥,易造成学生片面和被动服从管理。对于为什么要服从,学生缺乏深刻的认识[4]。
针对目前警务化管理的一些弊端,张洪波认为警务化管理作为公安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不能和整个公安高等教育改革同步,对自身面临的怀疑和困惑熟视无睹,势必影响改革的整体成效[1]。警务化管理不应该仅仅参考校园内部的褒扬与否定,也不应该因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管理不如警务化管理的要求更严格或者形式不对称而放弃追求和努力,而应该从实际观察出发,整体性地予以反思。
实际上,从概念逻辑出发,警务化管理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公安院校的管理理念,因而不同于具体的管理措施,警务化管理和警务化管理措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种理论认识,后者是基于理论的实践化产物,具体措施的流弊不能构成对管理理念的质疑和否定。从实践意义出发,警务化管理中,制度服从与个性发展,主动管理与被动接受本身就是客观存在的矛盾,二者既对立又统一,是警务化管理的一体两面,对于警务化管理的认识必须把握整体性和系统性,不能将其割裂开来。不仅如此,如果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出发来看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过程,无论其管理理念还是其具体措施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并不矛盾。之所以引起上述争论,是因为许多关于警务化管理的研究者没有注意到在警务化管理的实践过程中不仅有制度控制机制的一面,同时还存在社会化机制的一面。
二、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看警务化管理
从社会学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出发,帕森斯定义了社会系统整合进人格系统的两种机制:一是社会化机制,二是社会控制机制[5]。
(一)社会控制机制,即在社会系统中被组织起来以减少紧张和控制越轨的方式,包括许多特定的控制机制:
1.制度化。制度化能够使得角色期望清楚明了,公安院校遵循学生管理和人才培养的客观规律,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全面建立、健全、细化管理制度。作为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处,团委以及学生大队明确分工,职责分明,优化结构,形成合力,学生处负责学管工作计划、制度的制定和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协调各大队的管理及其它部门的工作关系。学生大队则应组织好本队学生的一日生活秩序。制度化就是要求学生工作的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依法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做到管理制度化、科学化,突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特质。
2.奖励与处罚。奖励与处罚能够使得个体对其行为产生一致性、规范性评价[6],警务化管理过程中,从个体和群体两个层面就生活、学习、思想等方面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例如,内务、队列、纪律、学习标兵,先进集体等,反之,对于公安院校学生越轨行为的处罚则能够进一步强化纪律规范,加深学生对违反制度的负面结果的认知。
3.仪式活动。行动者运用仪式活动来加强主导文化模式的地位。警务化管理,通过一系列仪式的参与,增强学生作为人民警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仪式性的群体行为对于核心价值的分享与习得具有重要作用,如,升旗仪式,警装授予仪式、表彰先进仪式等,对于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养成来说,其情境式体验相对于刻板的文本说教具有在场性、生动性、体验性、丰富性的优点。
4.安全阀结构。普遍存在的越轨倾向通过这种结构从时间和空间上与正式制度分离开来。由于警务化管理无论从时间上和空间都强调严格纪律约束,一日生活制度的时间安排以及不同空间的行为要求,在福柯看来都是权力的规训方式。安全阀结构弥补了警务化管理上对个体时空的过分控制,使得学生增强自主意识,对于个性而言创造施展空间。例如学校开展的各类学生活动,以及课外实践实习等,都有效地起到了安全阀结构的作用。
5.再整合结构。专门负责使越轨倾向回到正轨。在警务化管理中,对于违法制度规定的个人,除了惩罚以外,更核心的还是通过再整合结构使之回归正常化,而不是被制度疏离和抛弃。例如针对处分学生设立的处分撤销申请制度。
6.强制力制度化。即通过强制的力量将制度模式化、固定化,从而实现制度强有力的实施保障。公安院校高等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教育,管理方式有别于普通高校和军队院校,具有鲜明的公安职业特色。由于职业需要,警务化管理要求“令行禁止”,思想政治合格是公安职业教育的首要目标,需要强有力的保障。警务化管理的实质就是强制力制度化的体现。
(二)社会化机制,即将文化模式(价值观、信仰、语言和其他符号)内化到人格系统,进而制约其需求结构。政治要求和纪律约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学生“政治”合格,而要实现高度的政治自觉,则必须求得对于“价值信仰”的文化认同。
通过这个过程,行动者愿意把动机的能量施加于角色(因为愿意信守规范),并给予角色必需的互动技能和其他技能。警务化管理中参与的各主体之间要建构互动性沟通渠道,互为主体意味着不仅仅要发挥自上而下纵向制度化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同时还需要在横向上,即在个体成员之间进行社会化的制度设计,使得学生之间能够彼此施加动机能量,共担角色规范,从而降低强制力控制在学生潜意识里的紧张和抵触情绪。例如,增加彼此分享的平台和机会有利于将警务化管理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内化到人格系统。
社会化机制的另一种功能是提供稳定的和安全的人际纽带,这些纽带能够减轻与适当的动机和技能相联系的紧张和焦虑。在警务化管理过程中,往往关注了管理群体对被管理群体的影响,即大多只关注社会控制机制,但同辈群体的相互支持与互动关注不够,即社会化机制缺乏有力的认识和制度设计。实际上社会化机制是实现价值内化的重要环节,对于社会控制机制和社会化机制的任何极端的看法都会导致片面认识警务化管理。这也是目前警务化管理的主要争论的原因所在。大多数研究者仅仅认识到警务化管理的社会控制维度,就自然得出了“过分强调刚性管理,忽视了柔性的人本关怀”这样片面的结论。
笔者认为,在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融入或者说内化到公安院校学生的人格系统的过程中,警务化管理通过两种方式或途径发挥作用,即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控制机制以及社会化的机制,具体过程展现在下图的结构之中。
图: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内化过程图
三、结语
尽管警务化管理在当前环境下受到来自现代高等教育“人本”理念的冲击和质疑,但是警务化管理仍然是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根据警察职业定位和专业化需要,实现政治合格、适应实战需要、纪律严明的特殊要求所共同采用的最有效的管理制度。从公安院校所担负的教育使命来看,警察培养必须实施警务化管理,警务化管理同时也是公安院校学生政治合格、自我发展、全面成长的有效实践途径和必由之路。
当前对于警务化管理的主要争论首先源于对警务化管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认识不足,问题讨论流于表面而缺乏深度的理论思考,研究方法单调。这就很难获得具有建设性的认识和成果。其次,机械静止地将警务化管理理解为一个具体的制度文本,忽视了其可发展性和可重构性,警务化管理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公安院校的管理理念,因而不同于具体的管理措施,这是两个问题,具体措施的流弊不能构成对管理理念的质疑和否定。第三,公安院校在警务化管理制度实践过程中,过分强调社会控制机制实践,而忽略了社会化的机制实践,这也造成了现有的研究将实践层面的弊端误解为警务化管理理念的弊端,直接促成了研究结论的片面化。
警务化管理中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养成,是社会控制机制和社会化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二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社会控制机制可以通过警务化管理中制度、处罚与奖励、仪式性活动、安全阀结构、再整合结构、制度化强制力实现。社会化机制是实现价值信仰内化的重要环节,通过人际纽带和互动技能两中方式将信仰价值内化到人格系统。
[1]张洪波.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问题探讨[J].公安研究,2010,(7):82-87.
[2]阎继忠.关于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几点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6):8-12.
[3]赵忠岩,乔 菲.从公安高校警务化管理看学生个性化发展[J].福建论坛,2008,(12):163-165.
[4]吴 诚,罗 旭.警察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与其职业素养培养研究[J].社科纵横,2009,(5):63-65.
[5][美]乔纳森·H·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第七版)[M].邱泽奇,张茂元,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41.
[6][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杨远婴译.上海:三联出版社,2012.
On Cultivation of Core Values of Policeman through Policing Management in Polic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LI Zhi-chun
The core values of the people police are basic ideas and concepts related to the police occupational specialty and taken shape in the long-term police practice.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s an important carrier in student learning and cultivation.The policing management is the main way to realize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At present,there are some disputes existing in the policing management.This paper,by integrating these disputes,interprets the realizing ways of the policing management to develop the students’core values from perspective of the structural functionalism in polic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Core Value of Policeman;Polic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Policing Management;Structural Functionalism
D631.5
A
1674-5612(2014)02-0064-05
(责任编辑:吴良培)
2013-12-15
李志春,(1960- ),男,山东福山人,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副研究员,研究方向:高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