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能力培养的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改革探析
2014-02-13周卉
周卉
[提要] 实行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创新与技能学分制,是传统的学年制向学分制转变的重要举措之一,对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其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现行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状况入手,指出学分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力图构建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学分认定制度。
关键词:创新与技能学分制;能力培养;学分认定
基金项目:辽东学院201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学分制与学年制的比较研究》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11月18日
所谓创新与技能学分制度,是指为了加强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兴趣及特长,学校规定凡是在校期间参加的技能竞赛、科技创新以及社会实践等各项课外活动,并取得能够反映一定科技创新能力的成果,经学校教务处认定后便可取得相应的学分。这种旨在提高与完善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学分制度,既有助于以培养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素质、个性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的有效开展;又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优良校风、学风的建设形成。
一、基于能力培养的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现状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教育部等有关部门于2012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性文件,促进了高校创新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但由于我国的学分制度设立时间相对较晚,制度运行过程中仍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特别是对于学分的认定工作,存在孤立性、随意性以及繁琐性的问题。
(一)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的孤立性。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的孤立性,是指将创新单纯理解为一种活动或者竞赛,这是当前高校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误区。在孤立性学分认定制度的影响下,会促使学生为了获得创新学分,想方设法避重就轻地选择相对较容易的认定项目,而没有去深入考虑所选定的项目是否与其所学的专业相关。如果从基本理论以及选择依据的角度进行分析,这种做法是违背教学规律的,是不可取的。因为全部教学活动主要由以专业为主的教学活动和以创新为主的教学活动两部分构成,二者紧密相连。专业教学活动是夯实基础,创新教学活动是提高能力。而孤立性的学分认定导致了当前的创新活动不以专业活动为基础,使整体的专业人才培养相脱节。
(二)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的随意性。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的随意性,是指当前各高校的创新学分制度没有统一规定,创新认定项目千差万别,对学生的创新要求参差不齐。本文选取北京邮电大学、武汉大学、东北大学为例说明,其创新学分的认定项目如表1所示。(表1)
这三所重点院校分别地处我国华北、中部及东北地区,在创新学分的认定项目上各有倾向性。地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北京邮电较为重视语言交际能力;中规中矩的武汉大学则倡导学生的全面发展;肩负振兴使命的东北大学讲求创新的实际效益。综上,在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认定上,各地区、各高校百花齐放,没有统一的规定,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充分展现各地区及各院校的特色,但也会造成人才在不同院校界定结果的不同,影响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三)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的繁琐性。这是指随着这种学分制度的推进,需要认定的创新内容数量激增,而导致相关人员的工作量大幅增加。例如,需要由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创新项目的认定过程会比较长,就会暴露出原有机制带来的被动局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创新项目的研究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班级的学生自由组合,会给项目结束后的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二是创新项目的研究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研究过程中的检查、指导与交流,往往会导致学生在项目期末突击草率完成,创新学分的含金量会大打折扣。
二、完善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工作的改革措施
通过设立创新与技能学分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以达到充分调动学生的创新兴趣,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培养目标。为了更好地践行这一制度的设立目标,解决当前制度运行中的困境,建议有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出有益的尝试。
(一)建立与专业技能要求相挂钩的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制度。针对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的孤立性,主张建立与专业技能要求相挂钩的创新学分认定制度。因为每一门课程的专业学习是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基础,只有将教学活动与创新活动有机结合,才称其是真正的创新教育,否则就是与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相背离。面对我国学生创新能力在整体上比较弱的现实,当前所要做的就是在主体性教学活动中结合辅助性教学活动,力图使主体性教学活动与辅助性教学活动紧密联系。以课堂教学为核心的主体性教学活动侧重专业基础理论的认知,以课外创新活动为核心的辅助性教学活动侧重专业基础理论的应用,从而使整体教学活动具有创新性,有助于实现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体系。创新与技能学分制度是旨在激发学生思维活力的机制,各高校虽然可依据自己学校的办校特点与专业特色,自由设定其学分认定体系,但为了体现其学分认定的权威性与规范性,各高校在掌握创新教育内在规律的基础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投入足够的时间以及大量的精力,对创新学分认定体系做进一步的科学论证。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创新学分的认定项目、认定标准、实施管理组织等内容,并结合现实的实施情况,论证其合理性及可行性。科学规范的学分认定体系,可以系统化、多元化地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建立简单明了的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流程。针对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的繁琐性,主张建立简单明了的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流程。该认定工作的流程主要划分为五个模块:项目模块、申报模块、认定模块、记录模块和查询模块,各功能模块的基本情况如图1所示。(图1)
在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认定流程中,学生获得创新学分有四个基本环节:首先,通过项目模块进行创新项目的申请;其次,通过申报模块,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再次,通过认定模块,对项目、等级、成员等材料进行认定;最后,通过记录模块,将创新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总表,并在毕业审核时进行专门的创新学分审核。同时,还应注意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认定系统的全过程。如在每学期开学初、每次创新学分集中认定后,以及每届学生临近毕业前的一个学期,通过查询模块,对每名学生创新学分的获取情况进行核实,并督促学生及时参与相关活动、尽早申报。
主要参考文献:
[1]邓淑容.地方高校创新学分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以广东省地方高校为例[J].惠州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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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顾嘉,唐永升,邵苏玲.创新学分管理系统设计[J].创新与创业教育,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