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成为武警部队十分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
2014-02-12王全宝
王全宝
尽管从部队转任到地方任职已经4年,武警部队原司令员吴双战仍保持着军人的习惯,就连走路,也还保持着军人的姿势。
工作之余,吴双战则倾心隶书、行草的研究和挥洒,被称为“文武兼备”的将军书法家,同时他还兼任长城书画协会会长。在他的书房,《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看到满墙的书法作品。
吴双战1963年12月参军入伍,在长达半个世纪的军旅生涯中,他从一名普通士兵成长为共和国上将。
1993年,吴双战从北京军区副参谋长职位调任武警总部担任参谋长,1996年,任武警总部副司令员兼参谋长,1999年12月,任武警总部司令员。2009年12月,因任职已满最高年限卸任。在历任武警部队司令员中,吴双战以10年任期成为任职最长的司令员。
2010年,吴双战又调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满一届后,2013年,吴双战又当选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目前任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即使调任人大、政协工作后,全国政协常委、原武警司令员吴双战上将,仍然关注武警部队的发展。
“我从北京军区‘参谋头调到武警部队工作17年,其中做司令员有10年时间,我心里最大的感受是大家心中始终有一种很强的‘忧患意识。回想这17年时间,我引以为自豪的是我们武警部队在‘大风大浪中政治上没出问题,在经济上领导干部没出问题,履行了党和国家交给的使命”。吴双战用带有河南口音的话语感慨道。
吴双战任职武警部队司令员期间,注重抓了反恐武装力量的建设,其中面向全国的反恐部队——中国武警“雪豹突击队”就是在他任职期间成立的;在党和政府领导下,部队成功处置了一批恐怖事件,有效处置了2008年拉萨“3·14”事件、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圆满完成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安保工作等。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同时,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武警部队作为一支特殊军种尤为值得关注。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和平时期承载维护国内安全任务,在维稳、反恐以及灾难救助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因此,武警部队在处置反恐以及群体性事件之间该如何拿捏尺寸?既能打击恐怖势力、又能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则显得尤为重要。
2014年新年伊始,在家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原司令员、吴双战上将接受了《中国新闻周刊》专访。
“维护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社会稳定成为武警部队的重要任务”
中国新闻周刊:在历任武警部队司令员中,你是任期最长的一位。与上个世纪相比,在你看来,武装警察部队所肩负的任务发生了哪些变化?
吴双战:在我看来,武警部队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武装力量,所担负任务与上个世纪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是范围不断拓展。武警部队组建之初至上世纪末,主要担负国内重要目标、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执勤,处置暴力性案件、社会治安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抢险救灾,以及必要时协同解放军防卫作战等任务。1999年,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转由武警总部统一领导管理,这4支警种部队担负的国家经济建设任务也随之纳入武警部队任务范围。
进入21世纪,特别是“9·11”事件后,国际恐怖活动进入新的活跃期,我国面临的反恐形势趋于严峻,国家把武警部队作为反恐怖基本力量,赋予了处置大规模劫持人质事件核心区武力突击任务,使反恐怖成为武警部队一项新的任务。
2003年以后,我国出现了“非典”、禽流感等疫情,处置公共卫生事件又成为武警部队抢险救灾一项新的任务。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大国地位提升和海外利益拓展,武警部队担负的一些任务开始由国内向国外延伸。
二是面临挑战越来越大。进入新世纪,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武警部队担负的任务日趋繁重、面临压力越来越大。比如,“3·14”“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后,维护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社会稳定成为武警部队的重要任务;境内外“三股势力”暴恐活动趋于活跃,在新疆地区接连制造各种暴恐事(案)件,并已开始向内地蔓延渗透。
特别是近期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制造了“10·28”暴力恐怖案件,反恐怖成为武警部队十分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
三是遂行任务能力有新的提高。进入新的世纪,武警部队着眼在信息化条件下有效履行职责使命,充分运用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积极推进信息化和装备建设,遂行以执勤处突为中心的多样化任务逐渐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由人力主导向信息主导转变。
比如,在指挥手段上,建立了有线、无线、卫星和机动指挥平台相结合的一体化指挥信息系统,实现指挥控制实时化和处置现场单向透明;在执勤管理上,建立了信息主导的网络查勤系统,实现了上至武警总部、下至单兵的勤务管控可视化,使执勤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有效提高了执勤目标安全系数;在装备保障上,配备了直升机、防暴装甲车、信息化单兵作战系统等一大批新型装备,初步建立了性能优良、攻防兼备、系统配套、平战兼容,具有武警特色的装备体系,大大提升了部队遂行任务能力。
“超出武警法规定任务范围、师出无名的用兵,坚决不动兵”
中国新闻周刊:近几年,各地发生过多起群体性事件,武警部队一直承担着妥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面对群体性事件多发态势,武警部队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吴双战:我认为,在处置行动中,我们注重把握好三点:一是坚持依法处置。武警部队作为执法护法的武装力量,必须遵循这一原则要求。行动中,部队坚持依法调动使用兵力,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制止各种违法犯罪。
二是坚持善待群众。行动中,我们要求广大官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运用各种方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最大限度缓和化解矛盾。对不理解、不理智的群众,以大局为重,宁可自己受点损失,也要坚决避免因处置不当而伤害群众。坚持把爱民助民活动贯穿任务全程,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拥护支持。
比如,在参与处置湖南吉首、甘肃陇南等群体性事件中,由于聚集人群持续冲击,数十名官兵受伤,但部队始终保持高度克制,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体现人民武警为人民的本色。
三是坚持疏导为主。处置群体性事件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都很强,行动中,部队始终贯彻疏导为主、柔性处置原则,慎用警力、慎用警械和武器、慎用强制措施,能由地方政府出面化解矛盾的,就不派出兵力到现场与群众面对面接触;能通过宣传教育和劝阻疏导稳控局势、平息事态的,就不采取驱散、抓捕等强制措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中国新闻周刊:当前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在突发事件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武警部队在执行安全保卫任务中,如何正确组织指挥部队行动?
吴双战:作为指挥过武警部队重大处突行动的亲历者,感受比较深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必须贯彻上级决心意图。武警部队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体现的是党和国家的意志,打的是军事行动政治仗。行动中,我们始终用中央决策部署统一官兵思想和行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件性质和地方党委政府决心意图,确定武警部队处置原则、方法和有关要求,确保处置行动的正确方向。
二是必须搞好指挥协同。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是联合行动,涉及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多个职能部门、多支维稳力量。行动中,武警部队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联指统一领导指挥,注重与地方有关部门和友邻力量搞好沟通协调;在部队内部建立垂直指挥体系,自上而下实施垂直指挥,确保处置行动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是必须坚持靠前指挥。指挥员靠前指挥有利于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有利于有效掌控部队,有利于鼓舞官兵士气。行动中,我们一直要求各级主要指挥员盯在一线,以应有的胆略和气魄,带领官兵完成好任务。
比如,在处置“3·14”、“7·5” 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针对多点联动闹事态势,武警总部同时向多个方向派出由总部领导带队的前指,赴事发地直接掌控现场情况和部队行动,各任务部队主官始终坚守在一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为圆满完成任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又比如,在处置宁夏石嘴山、广东汕头劫持人质事件中,属地武警支队主官亲自上阵,面对面地与劫匪巧妙周旋,冷静创造和把握战机,指挥官兵果断制服了劫匪。
四是必须临机果断行事。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期间不可预测的情况很多。这就要求指挥员必须临机应变、果断指挥,灵活应对各种情况,确保既能够一举达成行动目的,又能够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中国新闻周刊:那么,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又如何避免可能发生的个别单位、个别领导随意滥用武警部队的情况呢?
吴双战:调动使用兵力是十分严肃的问题。《武警法》明确了武警部队任务范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部署和兵力调动使用批准权限、办理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防止随意调动使用兵力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武警部队在实践中,主要把握两点:一是超出武警法规定任务范围、师出无名的用兵,坚决不动兵,并及时向用兵单位做好解释工作。
二是属于任务范围内的用兵,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比如,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党委政府通常都要建立联指,根据任务需要确定用兵数量、时机,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或者备案;同时,由任务部(分)队按规定向上级武警机关报告,上级武警机关适时跟踪监督下级用兵情况。这些都有效维护了用兵问题的严肃性。
“没有法比没有武器更加可怕”
中国新闻周刊:2009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据悉你参与了该法的起草整个过程,请介绍一下当时起草的背景以及在起草过程中是否有争议的地方?
吴双战:制定《武警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武警部队建设、有效履行职责使命的重要保障,是依法保护官兵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
在《武警法》出台前,常有公民和组织对武警部队执行任务合法性提出质疑、责难,因法律保障不充分,使官兵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现象比较突出。
比如,一次捕歼行动中,犯罪嫌疑人理直气壮地对官兵说,你们依据什么管我们,官兵说我们依据上级指示,犯罪嫌疑人说你们讲依法治国、依法办事,指示能代替法吗?
再比如,全国的监狱看守所统一由武警实施外围警戒,有一次一名武警战士执勤时,发现一名犯人越狱,战士在警告无效情况下按规定开枪射击,犯人在监墙外被击中,因失血过多死亡。最后,战士被判防卫过当而入狱,出狱后处境非常不好。战士家长讲,我们的孩子怀着抱国之心来到部队,因处置犯人逃跑入狱,我们的孩子无罪。
类似情况不胜枚举,部队反映很强烈。有的官兵说,法律对于我们来说就像空气和水,没有法比没有武器更加可怕。
从国际上看,制定宪兵、内卫部队专门法律,是许多国家通行做法。比如,俄罗斯有《联邦内务部内卫部队法》、罗马尼亚有《宪兵组织和行为法》。因此,我们感到,出台《武警法》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令人欣慰的是,经过各方15年的共同努力,《武警法》于2009年8月在人大常委会上高票通过。
这部法,从根本上明确了武警部队性质、使命任务、领导体制、义务和权利等,为武警部队有效履行职责使命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