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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路径研究

2014-02-12张永翊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现代农业主体经营

张永翊,王 倞

(1. 河北工业大学 廊坊分校,河北 廊坊 065000;2. 唐山师范学院 经济管理系,河北 唐山 063000)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路径研究

张永翊1,王 倞2

(1. 河北工业大学 廊坊分校,河北 廊坊 065000;2. 唐山师范学院 经济管理系,河北 唐山 063000)

构建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党的十八大报告针对“三农”问题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通过阐释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分析其构建中的机制保障,提出因地制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和协同发展等构建原则以及营造农业经营主体的优质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农业经营机制的完善、大力培养现代农业从业人员等构建路径。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运行机制;保障机制

构建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党的十八大报告针对“三农”问题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因此,探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路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

1.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特征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为顺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的变化,通过自发或政府引导形成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主体及其生产经营关系的总和。

作为现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表现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基本特征[1]。集约化,即以适度的规模、相对少的投入获得更高的农产品产出;专业化,即以通过形成必要的农业生产分工体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获得较高收入回报;组织化,即将分散的小农个体组织起来,构造有规模、有组织、科学管理的合作形式,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社会化,即通过社会化服务网络的形成,促进生产服务体系、技术支持体系的作用发挥。

2.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成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关键是促进和引领好规模经营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农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和发展。当前,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需要重点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巩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中的重要主体,其以农户家庭为经营单位,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组织生产,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生产资料所有者、劳动者、经营者的统一体,其既延续和稳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地位,继承了传统家庭经营激发家庭成员的劳动积极性、降低组织和监督成本的优点,同时又突破了传统经营封闭、保守的局限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是家庭生产经营的自然延伸,又为现代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农业生产和经营中实现了弱势群体的联合,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组织是有效组织农户集体生产、增加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农业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因素。

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或者为农业产业和农村服务的各类人员,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创业的新一代农民,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人力资源支撑。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是一个高度综合化的工作,其模式的选择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与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向、地区经济及文化和资源条件、农民的整体受教育程度和主流思想等群体素质状况以及模式对农民自身发展需求的实际满足情况等密切相关。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的选择应不断优化,以适合地方实际。

3.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作用分析

随着农业市场化和农村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客观上要求传统农业必须走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经营方式的现代化,即建立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促进农业竞争力的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整体结构优化的过程,通过体系结构的优化,有效地影响现代农业的经营规模、生产及交易成本等。同时,在现代经营体系的框架下,依托现代农业劳动力、利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手段,生产出满足市场需要的高质量农产品,形成对农业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推动。

推动农村生产关系调整。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现代农业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随着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对于传统农业经济中非市场成分的变革成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和完善的重要需求。农村经济社会中传统的与现代市场经济不相融合的分散性、封闭性、自给自足等因素将因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市场意识、法制思想、组织观念等的逐步确立而被打破。因此,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将影响农村生产经营的组织结构,亦是农村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

4. 影响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要素

地区农业市场化程度。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行业产业发展相对成熟,产品市场化程度高,各经营主体的市场意识较强,将有助于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生产;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农产品市场发育程度低,农业生产主体缺乏通过对接市场扩大经营规模的意愿,缺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壮大的市场环境。

农地制度及流转效果。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起点和核心是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因此,农业土地制度以及农地流转市场的发育是影响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因素。土地分配方式、调整频率等均会影响经营主体的发展速度、水平、质量。土地调整越频繁,越不利于经营主体对土地的投入,也不利于经营主体扩大生产规模;土地流转市场发育越不成熟,经营主体的发展规模就越受制约。

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对于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农业社会化服务程度越高,经营主体就越容易扩大经营规模,抵御农产品市场风险的能力就强,经营主体的经营水平亦能够迅速提高。

农业从业者素质。现代产业经济实现增长是有效劳动增长的结果,劳动者素质或其劳动智慧是核心要素[2]。因此,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可被看作是农业生产及经营过程中从业者劳动效率提高的结果。农业劳动者的文化程度、生产经营理念、劳动技能、风险态度等均影响以现代农业从业者个体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实际绩效。

二、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机制保障

1. 运行机制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需要好的运行机制作为条件,主要包括:

健全的土地产权制度,是推进农业经营体系高效运行的条件。实践证明,现行农地产权制度造就了以土地保障为核心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固化了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系,造成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的成本加大并难以在城镇长期稳定地就业。在现行土地产权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共同限制下,相当一部分的农村劳动者在城镇工作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流回到农村,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发育。因此,改革现有的不尽合理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才能促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

运转协调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是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运行效果的重要保证。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与运行需要土地管理、社会保障等多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应通过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与协调高效,既有效规范各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又能够提供经营体系建设与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2. 效率机制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目的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的效益,稳定各类农产品的生产,实现各经营主体收入的增加。因此,其构建离不开效率机制的配合。

农业产业化支撑。现代农业生产是不断对农业资源进行分配重组的过程,在农业经营体系的构成中要发挥“1+1>2”的结构组合效果,就应当通过完善产业化布局加以实现。一方面,将农业在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等诸多环节连接形成完整的产业系统;另一方面,将区域内的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等进行有效关联形成市场互动,使各产业相互促进并协调发展。

农业科技服务支撑。农业生产是一个资源消耗型产业,在有限的水土资源条件下欲实现高效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需要依靠农业技术创新,即应实现农业生产的科技化与高效化。农业生产科技化需要依靠覆盖于整个区域的、能为经营主体从事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提供技术扶持的服务组织,以提升各经营主体的科技创新与转化应用能力。

3. 保障机制

保障机制是保证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外部条件。通过健全的保障机制,使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得到政策扶持、法律保障、社保支撑,实现各经营主体的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以及有效的分工协作。

政策扶持。公共政策对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确立起到重要的保障性作用。如在发展中缺少必要的政策保证,一方面将使资源流向效益相对较高的非农企业,削弱农业发展基础;另一方面,将失去农业生产中的资源优化配置效力。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中,只有建立良好的政策保障机制,才能有效地实现农业资源的有序流动与合理配置。

法律保障。任何现代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在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下进行。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同样需要相应的法律规章以规范各经营主体的经济活动。法律保障机制的存在具有两方面的作用:规范现代经营主体的各项权利义务,是市场良性发展的保障性因素;经营主体的行为必须遵从法律规定,同时实现各经营主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能力的提升。

社会保障支撑。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能够有效促进多元化经营主体的发展,是实现农业生产专业化、组织化、规模化的重要支撑。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需依托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农民从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等顾虑中解放出来,通过增强农民在从事现代农业生产中的安全感和提升规避风险的能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三、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原则

1. 因地制宜

由于各个地区的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农业自然资源禀赋、农村剩余劳动力、各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地方经济发展特色以及产业发展的传统经验等方面的情况都有较大差异,因此,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中,各级政府必须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格认定标准、确定优先发展哪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营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构建环境,以更好地促进本地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

2. 整体推进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作为系统工程,必须有配套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需要实现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构建政策、法律和社会保障支撑;从政府职能及履职方式的转变到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从深化农村改革到解体城乡二元结构;从促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到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从推动农业的专业化、产业化、集约化、组织化经营到加快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的构建等等方面的整体推进。

3. 重点突破

在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应重点加快培育一批与区域农业产业结构相适应的新型经营主体。应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形成以新型职业农民为基础、企业为龙头、合作组织为骨干、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为新形式,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队伍。

4. 协同发展

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中,应积极支持各经营主体协同成长,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间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有效的合作,既充分体现各主体在农业产业化中的社会及市场职能,又能够实现互利共赢。协同发展中还应注重产业链的延长、附加值的增加等,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协同发展,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路径

1. 营造农业经营主体的优质发展环境

拓宽主体发展空间。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需要政府提供更为宽阔、更高质量的发展环境。现代农业经营发展中出现了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各类涉农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级政府应为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与发展创造条件,如在政策中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及市场地位;通过政策保障,直接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低息贷款以及在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和完善对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销售、技术更新等方面的服务支持;建立非营利性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服务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等。

优化行政扶持方式。各级政府在强农惠农政策上需要不断拓展领域、加大力度。继续加大对农业的基础型、平台型设施的公共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以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与效率。强化对特定的农业扶持措施和政策的实施效力,使其尽可能直接下达并落实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 积极推进农业经营机制的完善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需要以完善农业经营机制作为保障。

完善产权关系。现代农业各经营主体均需在明晰的产权基础上进行市场交易,产权关系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各主体发生经济关系的基础,其决定着经营主体的组织结构是否合理有效。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与完善中,须建立一套界定明晰的产权关系,通过淡化所有权、强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明确各主体权益。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农业生产以追逐利润为最根本的发展动因。因此,获取市场利润是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最为重要的发展驱动因素。由于现代农业生产各经营主体之间均存在着利益关联,农户、上游供应商、下游加工商等均为利益相关者。因此,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确立及关系梳理必须通过建立合理的互利多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加以解决。

建立工商企业准入机制。优化现代农业产业的进入机制,重点处理好进入者和退出者之间的利益关系[3]。对进入者资格与能力进行严格认定,使进入者之间形成公平竞争,择优发展,并严格其经营领域和经营行为。在经营主体多元化培育中,应慎重处理工商业进入现代农业领域出现的若干问题,在不提倡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种植农户土地,以防止企业租地的“非粮化”、“非农化”倾向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工商企业规范有序地进入现代农业生产经营领域,鼓励工商企业为农户提供产销关联服务,鼓励投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 大力培养现代农业从业人员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确立并有效运行,离不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干技能的现代农民。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是农民,农民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区域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进程。

积极营造创业、就业环境。投资现代农业的工商业主、返乡务农的流动人口、参与农业创业的大学生、农村内部的生产科技带头人等[4]均可作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人才来源,要营造农村创业和就业的良好环境,通过指导和提供有针对性的农业创业与就业扶植政策,引导和鼓励有意愿、有能力、有技术的创业个人或群体成为“干得好、留得住、有发展”新型职业农民。

加强现代农民职业培训。实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优质运行,还应重点对一些有发展潜力的农民进行培训,使他们不仅熟悉农业科学技术,更懂得企业管理、行业规则、市场需求、产品营销等市场知识。同时,应在农民群体当中大力宣传实现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经济效益提高的现代职业农民典型,发挥其引领和带动作用。

[1] 朱若峰.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观察和评论[J].农业经济问题,2006(3):8-15.

[2] 刘三林.基于劳动素质的经济增长演化路径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13(2):118-127.

[3] 徐旭初.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98-101.

[4] 何宏莲.黑龙江省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机制体系与运行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214-215.

[5] 刘杰.中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企业化的制度分析[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68-69.

(责任编辑、校对:孙尚斌)

Studie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Agricultural Operation System

ZHANG Yong-yi1, WANG Jing2

(1. School of Langfang,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Langfang 065000, China; 2. Department of Economic Management,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Tangshan 063000, China)

Th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agricultural operation system is put forward as the new target and new task by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CPC. The suggestions include actively promote the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mechanism, effectively build the main modern agricultural operation bodies’ developing environment to follow adaptation to local conditions, whole advancement, key breakthrough and cooperative development principles..

modern agricultural operation system; operation mechanism; guarantee mechanism

F325.2

A

1009-9115(2014)03-0119-04

10.3969/j.issn.1009-9115.2014.03.030

201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201303104)

2013-11-13

张永翊(1965-),男,河北大厂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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