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4-02-12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王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天津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2014年全市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教育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坚持立德树人,突出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增强服务能力,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重点是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破解择校难题,把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让学生腾出更多的时间,探究思考,加强锻炼,了解社会,参与实践,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全员育人。探索建立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实践课堂等体验式德育机制,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示范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实施中小学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深化“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强美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制定实施中小学生课外活动指导意见,引导学生发展兴趣爱好,培养体育艺术特长。
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时间、作业量和考试频次,严禁节假日补课。推进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制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完善教育质量评估监控制度,推广高效课堂教学典型经验。研究制定中心城区小升初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研究制定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方案,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研究制定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完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三是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水平。推进学前教育提升计划,新建、改扩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幼儿园,建设一批“阳光乐园”,启动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及图书配送项目。研究制定幼儿园办园标准、教职员工配置标准、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完善保教质量管理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和社区服务平台建设。
四是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推进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力争全市所有区县通过县域均衡国家评估认定。推进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空中课堂”教学模式,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区县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深入实施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千名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等师资培养项目。合理有序地解决好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
五是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推进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农村高中。实施普通高中教学仪器设备配送项目。推进特色高中建设,推出第三批特色高中实验校,更好地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