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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治信仰之育成

2014-02-12

关键词:信仰法治法律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政法部, 安徽 芜湖 241000)

一、大学生树立法治信仰之必要性

“法治”内涵丰富,学者多有不同认识,一般认为其代表着某种价值规定的生活方式。就现代社会来说,法治的价值取向应包括:一是法律必须体现人民主权原则,必须是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反映。二是法律必须承认、尊重和保护人民权利和自由。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四是法律承认利益多元化,对一切正当利益施以无歧视性差别的保护。[1]334当前,我国十分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已深入人心,因此作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大学生树立法治信仰显得十分必要:

(一)树立法治信仰是大学生自身发展之需要

一方面,树立法治信仰有助于大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为一名法律人,笔者深切感受到在现今中国如果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个人在社会之中必将艰难前行。目前,不少大学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未能掌握有效的维权手段,致使其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无法获得应有赔偿。

另一方面,树立法治信仰有助于预防大学生犯罪,建设和谐校园。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本宁静的大学校园有时也显得复杂多变;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冲突或诱惑,个别大学生由于缺乏法治观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造成终生遗憾。因此大学生要学习一定的法律知识,了解解决纠纷的法律途径,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这样才能有效地化解现实危机,避免触犯法律。

(二)大学生树立法治信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八大报告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为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反映了共产党人一贯之理想,也体现了当下中国之需要:一方面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历程来看,追求人的自由及全面发展一直是其终极目标之一,而保障公民自由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便是法治,因此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国之理想。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接班人应树立法治信仰,将实现国民之自由、平等、公正作为青年一代共同的奋斗目标。另一方面,从国内现实来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发展的经验表明,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完备的政治体制的运行也离不开法治。目前,国内十分重视法治建设,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之后,陆续建立了完备的相关法律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学生作为祖国青年群体的佼佼者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应树立法治信仰,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只有这样我国才能不断发展,成为富强、民主、自由的国家。

二、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治信仰现状

所谓新媒体,是指区别于报刊、广播、影视等传统媒体的新兴传播方式,是依托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等新技术,向受众提供信息服务的新兴媒体。[2]42它具有以下特点:传播行为的大众化;传播主体的虚拟化;传播内容的广泛性。

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现状:

(一)缺乏对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追求

网络之中海量的信息大大拓展了当代大学生的知识面,使得他们与前辈相比视野面更广、思想更为开放、接受新生事物能力更强。但与此同时,网络中形形色色的海量信息及大学生青春、叛逆特点也影响他们对主流文化的价值判断。当前我国恰逢社会转型,正是多元文化涤荡冲击的时代,年轻的大学生们通过新兴媒介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思想学说,对他们的思想产生一定的影响,现实中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程度普遍不高。有学者曾对大学生展开法律意识现状调查,调查显示:对“你觉得法律能维护你的切身利益吗”问题回答:能,我对法律有信心占57%;不能,法律愈来愈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占17%;现在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占26%。对“法院作出公正判决有信心”的学生占35%。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学生达60%。[3]93

(二)大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不高

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商务平台的搭建,便捷、低廉的电子商务业已成为新媒体时代的一大亮点。然而伴随电子商务业的迅速发展,种种不和谐的现象也显现出来:商品假冒伪劣、网络诈骗、售后服务缺失等等。如何在网购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目前有不少理性消费者已经能够娴熟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范网购风险。作为网络时代的主力军,许多大学生都是网购的爱好者,那么他们是如何应对网购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的呢?笔者在所属院校进行走访发现,他们大都在与商家商量无果情况下选择回避的做法,极少有学生选择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权。对此,笔者认为这固然与电子商务业尚属新生事物,其间有大量不规范的规则及漏洞致使消费者难以维权有关,但这也反映出大学生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意识不高。

(三)虚拟的网络空间易引发大学生犯罪

由于传播主体的虚拟化、传播行为的大众性等特点,使得大学生可以完全忽略掉现实人际交往中的性别、容貌、金钱、地位等种种屏障,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里充分展现青春个性。但这开放、虚拟的网络平台也引发另一社会问题:大学生网络犯罪发案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犯罪涉及范围也逐步扩展,由原来的传统网络技术型犯罪向大众型犯罪延伸,涉及商业、暴力、色情等各个领域,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是大多数非法律专业尤其是理工科大学生法律水平非常有限。目前,高校所设各类课程之中涉法的公共课程极少,有的仅仅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然法律知识博大精深,许多大学生对法律了解很少,有的基本就是法盲。实践中有不少大学生已有网络犯罪行为,自己却并不知晓此系犯罪行为。二是网络虚拟空间给大学生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有不少实施网络犯罪的大学生认为网络空间是虚拟的,谁也不认识谁,便存有侥幸心理,突破了法律底线,实施了犯罪行为。

三、提高大学生法治信仰路径

(一)切实提高高校法学教育水平

1.法律教师应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拥有坚定的法治信仰。叶圣陶先生曾说:“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4]49。高校法治教育者不仅要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还要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坚定的法治信仰。法律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展现其和蔼可亲的人格魅力,可大大缩短与学生交流的心理距离,使学生产生敬师、爱师之情,加深学生在其言传身教的过程中对法治的理解、感悟与信仰。此外,树立坚定的法治信仰是法治教育者立身、治学、执教和管理之本。信仰坚定,才会有在法治教育的岗位上建功立业的决心和动力;信仰坚定,才能言而由衷,言行一致,提升说教的权威性和可信性,增强法治教育的感染力。

2.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增强学生学法、用法的兴趣。当前法学教育较为突出的问题是课堂教学模式呆板,教师授课重在讲授理论知识,内容枯燥,学生尤其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无法产生学习热情,进而其所知晓的法律知识十分有限。对此笔者建议:首先,法律教师应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法律功底扎实才能有所创新,实现由法律理论体系向教育体系的完美转换;法律理论功底扎实才能把握精神实质,不断提高研究和回答现实问题的能力,从而凸显法学教育实效性,促使大学生树立法治信仰。其次,法学教师应着手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变理论教学为案例教学。在教学中,可结合实践中较为生动、有趣、热点的案例进行法律讨论与分析,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从而使学生在日常的法律学习中树立法治信仰。

3.重视辅导员在学生法治教育中的作用。在目前的中国高校教育中,辅导员是离学生最近的高校教育者,其对学生的影响十分深远。在高校法治教育中需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的积极功能。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辅导员在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的过程中应适时传达法治理念,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有效地进行自我保护,避免其误入歧途。其二,辅导员在日常班级管理中要尊重学生权利,让其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树立“权利意识”;与此同时辅导员应以身作则,严格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程序来管理班级,让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形成法治信仰。

(二)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提高法治教育的影响力

在现今的网络时代,新媒体技术可谓是双刃剑,它既可以用来宣传暴力、色情等丑恶文化,也能够成为法律文化推广的宣传阵地。各高校可利用新媒体技术的积极效用进行法治宣传:一是实现法律课程的数字化。由于新媒体技术集文字、图像、声音、视频为一体,声情并茂、视听兼备,感染力强,易于为学生所接受,因而笔者认为可将法律教程编成生动、形象的课件、软件,实现科技与法律的完美结合,增强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提高法治信仰教育的辐射力、吸引力和感召力。二是建设好校园法律网。建设法律网首先要实现校内主体的联动。既要有院系领导的支持,也要有法学教师的积极参与,还要有相关学生社团的自我管理,实现不同主体、不同声音的良性互动。只有这样法律网站才能立意深远,深入人心,实现其教育功能。其次,从内容上看,法律网站既要体现最新的法治理论成果,又要反映当代大学生所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还要实现动态的校园法律服务,这样才能成为大学生真正喜爱的网站,从而减少不良网络文化对大学生的影响,有效防止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发生。

(三)开展法律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胡锦涛同志曾说:“理想信念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大学生树立对法治的信仰需要经过实践的锻造,需要在真实生活世界亲身经历方能形成。因此,为增强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就必须让信仰教育根植于现实、生动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具体的情境之中。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要充分发挥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功能。现在不少设置法学专业的高校均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学院在芜湖市各级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二十多家单位建立起了实践基地。但是大多数院校的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仅为法学专业所应用,这其实大大限制了实践基地的使用率。笔者建议应让法学教学基地的影响力扩展至全校,充分发挥其法制宣传功能,如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案件,邀请司法实践一线专业人员来校开设普法讲座,等等。大学生只有参与一些司法实践有所体验,才能真正知法、懂法、守法,从而树立法治信仰。

二是高校可组织开展法律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是大学生活的亮点之一,它易为学生喜爱,在学生中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笔者建议,可由高校团委组织、学校各学生社团具体筹划一些法律实践活动,如开展法制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论坛或是开展法制宣传周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能使学生在课堂之外进一步了解法律,体会法治的真谛,从而逐步树立权利意识,形成法治信仰。

大学生法治信仰的树立对于大学生自身发展、和谐校园建设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均具有重要意义。但它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之中高校除了自身法治环境建设之外还需与家庭、社会进行沟通与联系,形成家庭、高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律教育体系,最终实现大学生法治信仰育成之目的。●

[参考文献]

[1]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 吴勇.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价值观教育[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9(21).

[3] 王开琼.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调查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7).

[4] 徐萍.新时期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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