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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的普惠金融实践

2014-02-11马刘霞

经济师 2014年8期
关键词:小额普惠金融服务

●马刘霞

基于互联网的普惠金融实践

●马刘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普惠金融”的概念,指在成本可负担的前提下,将金融服务扩展到低收入人群和欠发达地区,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推广,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等特性,让列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农户、贫困人群及小微企业,能快速地获取价格相对合理的金融服务,为普惠金融体系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普惠金融 互联网金融 金融模式

一、普惠金融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发展普惠金融”。这是“普惠金融”第一次写入党的执政纲领,彰显了国家以实际行动服务社会公众、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的决心。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也叫包容金融,是指一种能有效、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这一概念是2005年联合国在宣传小额信贷年时提出来的,后被国际社会广泛应用。普惠金融作为一种理念,旨在让弱势群体也能够享受到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只有每个人都享有金融服务的权利,才有机会参与经济建设,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

综观我国普惠金融实践的发展演变,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是包涵演进的,金融服务的方式和对象不断扩大。

一是公益性小额信贷阶段(20世纪90年代)。公益性小额信贷是中国小额信贷的先行者,它们致力于减缓农村地区的贫困状况,体现了普惠金融的基本理念,是扶贫方式和途径的重大创新。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中比较典型的有:中国扶贫基金会、扶贫经济合作社、宁夏盐池县妇女发展协会小额信贷服务中心和山西临县龙水头小额贷款基金会等。其资金主要来自于国际组织援助、社会捐赠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等,多缺少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二是发展型微型金融阶段(21世纪初至2005年)。这一阶段主要是传统金融机构如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和部分地方性商业银行介入小额信贷业务。在这个阶段,不再只是以扶贫为主,而是兼顾促进就业。信贷对象是具有一定信用基础和偿还能力的农户及下岗失业人员,其资金主要来自于社会公众存款,资金实力较强。

三是综合性普惠金融阶段(2005年之后至2010年)。2005年,被联合国大会定为“国际小额信贷年”,会议提出“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主张。同年我国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标志着中国的小额信贷进入综合性普惠金融阶段。在这个阶段,小额信贷组织如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不断设立,为民营资本进入金融市场创造了条件,信贷对象包括农户、小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及小微型企业等。

四是创新互联网金融阶段(2010年之后)。随着以云计算、大数据、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为平台的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崛起,第三方支付、网络P2P信贷、网络保险、移动支付等金融方式得到蓬勃发展。这个阶段,普惠金融的客户覆盖面更广,服务对象从低收入群体扩展到了城市白领、小微企业、弱势产业以及欠发达地区,提供的产品包括开户、存款、信贷、支付、结算、交费、保险等服务,模式也由单一的线下拓展为线下线上并行,网络化、移动化特征明显。得益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个更具平等、开放、便利、草根性的普惠金融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二、互联网金融

1.互联网金融的内涵。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金融模式。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提倡公平与分享,市场定位主要在“小微”层面,主要任务就是让列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农户、贫困人群及小微企业,能及时有效地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这种小额、快捷、便利的特征,具有普惠金融的特点和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功能。

2.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1)第三方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业务。目前,有250家企业获得央行颁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不到100家。代表企业主要有支付宝、易宝支付、拉卡拉、财付通、快钱等。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为客户、第三方支付公司和银行之间搭建桥梁,帮助客户快速实现货币收付,使得客户不直接与银行进行支付清算。第三方支付的产生降低了交易成本,为商务活动提供了信用担保,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同时支付与购物、缴费、旅游、理财、投资等社会活动相连,具有社会性。

(2)P2P网络借贷模式。P2P网络借贷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将项目借款人与贷款人汇集在一起实现直接借贷。P2P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撮合、资信评估、投资咨询、法律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有些平台还提供资金转移和结算、债务催收等服务。目前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网贷平台已超过350家,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代表企业有宜信、人人贷和红岭创投等。由于利用网络优势,P2P网贷交易快捷,主要面向借款额度低、大银行因成本考量不能惠及的小微企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P2P网贷没有地域限制,还可以将富裕地区的资金向较为落后的区域流动,增强了对落后地区的资金支持。

(3)众筹融资模式。众筹融资是指通过网络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项目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目前我国约有21家众筹融资平台。代表企业有点名时间、追梦网、天使汇、大家投等。其中“天使汇”自创立以来累计有8000个创业项目入驻,通过审核挂牌的企业超过1000家,创业者会员超过20000人,认证投资人达840人,融资总额超过2.5亿元。众筹融资,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是一种更大众化的筹资方式。众筹产品具有低门槛、金额小、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等特性,对筹资者来说,众筹融资的创业成本更低,能更好地促进创新和创业。

(4)网络小额贷款模式。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向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客户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典型代表如阿里金融旗下的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13年末,阿里金融旗下三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500亿元,累计客户数超过65万家,贷款余额超过125亿元。网络小额贷款凭借电商平台和网络支付平台积累的交易和现金流数据,评估借款人资信状况,在线审核,提供方便快捷的短期小额贷款。主要面向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提供纯信用的小额贷款,无需抵押和担保,具有“金额小、期限短、随借随还”的特性。

(5)传统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传统金融机构不断改变其“强势”思维。积极运用网站、移动客户端、社交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开展全方位营销,开展生活缴费、理财购买、还信用卡、账户查询、网点查询、服务预约、在线客服、自办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

三、互联网金融的普惠特征

目前我国金融服务体系的结构和层次仍存在不平衡现象,传统金融机构由于风险偏好、风控流程和人员成本等原因,更多的服务偏好是大企业、大城市和大项目。农村金融基础弱、网点少、成本高,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存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其普惠特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互联网金融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社交网络等平台自行完成资金配对,降低了信息沟通成本,且无需设置分支营业场所,避免了开设营业场所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互联网金融公司可以通过大数据及时采集信息、行为数据,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降低信息的生产和传播成本,有助于缓解机构和个人之间金融信息不对称,有效地实现风险的识别和控制,提升了资金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

2.互联网金融可提供便捷、广覆盖的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操作流程标准化,客户不需要排队等候,提供全天候金融服务,且能同时向多个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处理速度更快,如阿里小贷的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要几秒钟。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覆盖面更广泛。

3.互联网金融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公平性。由于金融体制的原因,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偏好是大企业和优质人士,广大存款客户贡献了最多的资金,只获得了较低的利息,享受不到银行的融资贷款服务,享受的权利和付出的贡献是不对等的。互联网金融降低了社会参与门槛,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覆盖不到的小微企业和小农户提供享受金融服务的机会,服务范围更加广泛。普惠金融体现了机会公平、权利公平、规则公平和公平竞争等,它意味着每个人、每个市场经济主体都可以获得高质量金融服务的机会。

4互联网金融促进传统金融机构创新和改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传统银行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创新理念,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相互借鉴,将开放、平等的互联网精神融入到金融业,传统金融机构普惠大众的意识逐步增强,不断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多样化、更加便捷的资金服务。

四、完善互联网金融,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1.完善普惠金融的框架体系。从宏观层面看,出台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法规、政策框架。完善普惠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加大财政、货币、监管等政策的扶持力度。从微观层面看,完善普惠金融体系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手段,培育和发展新型的普惠金融机构,构建多层次、可持续、适度竞争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2.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既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和效率,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必要条件。完善的信用体系将为发展普惠金融奠定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诚实守信将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而守信者也能更好地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普惠金融服务。

3.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其发展速度越来越快,风险也进一步积聚。为防范风险,急需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制度,健全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统一数据平台,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管报送制度。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符合互联网金融特点的消费权益保护办法,保障投资者权益。互联网金融要加强行业自律,遵守职业操守,防范经营风险。建立科学的风险内控机制,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注释:

[1]2014年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山西太原 030001)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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