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统计指标体系改革创新的再思考
2014-02-11杭敬
杭 敬
(上海市统计局,上海 20000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对新形势下的统计改革创新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国统计部门围绕“三个提高”,大力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致力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反映经济社会的新发展、新情况和新变化,也围绕统计指标体系的改革创新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笔者有幸参与了一些统计指标体系的研究、设计、测算与分析工作,通过这些工作,对统计部门如何进一步做好统计指标体系改革创新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
一、统计指标体系的特点
统计部门研究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其优势在于对大量经济社会统计数据的占有,而其局限则在于与实际工作脱节导致在选择指标的过程中易于出现偏失。笔者以为,除去指标体系设计理论所要求的基本原则,统计指标体系应具有以下三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需求导向明确。弄清楚统计指标体系要反映什么情况和说明什么问题,是研究设计统计指标体系的初衷和先决条件。也就是说,设计一个统计指标体系必须有一个核心主题,所有指标应围绕这个核心主题来选取。如果一个统计指标不能反映主题所要表达的内容,那么即使再好的指标也不应该被纳入统计指标体系。这应该成为研究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必须坚持的科学方法论。
二是紧密结合形势。笔者曾经参与过的各种统计指标体系,包括全面小康、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等主题,这些主题的选取都是对中央或上海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执政思路的呼应。此外,统计指标体系本身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需要在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及时做出调整和完善。因此,研究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必须始终牢牢把握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确保统计指标体系的实用性和时效性。
三是指标现实可行。统计指标纷繁复杂、林林总总,如何从大量的统计指标中选出满足需求导向的指标是研究设计统计指标体系的重要工作环节。然而笔者更加想强调的是,统计指标体系所选取的指标还应具有较为完备的统计方法制度和较为完善的数据采集渠道,简言之就是指标现实可行,并便于开展纵向和横向比较,否则统计指标体系的反映功能就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
二、研究设计统计指标体系要处理好三方面关系
从研究设计统计指标体系的实际情况出发,笔者以为,应主要处理好三方面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经济工作和统计指标的关系。笔者以为,经济工作和统计指标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关系。一方面,经济工作的成果要通过统计指标数据来反映。当前发展依然是硬道理,党的中心工作依然是经济建设,经济工作究竟做得好不好,最后归根到底还是要通过统计指标来反映。另一方面,统计指标又对经济工作具有导向作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许多问题的出现,是“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判政绩”(引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造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正是GDP这个统计指标的指挥棒,推动了地方政府千方百计发展经济的热情和冲动,这也是统计指标决定地方政府行为模式的经典案例。笔者以为,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应该是先做好经济工作,而后有统计指标数据。进一步结合统计指标体系研究设计,应该是先明确我们要做些什么,然后再有针对性的选取指标来反映和评估工作的进展情况,否则就会造成方向的偏失,并犯下本末倒置的错误。
二是要处理好专业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关系。目前,在专业统计工作之外,各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了大量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形成了种类和数量繁多的部门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这些部门统计指标数据和行政记录对专业统计调查数据形成了有益补充,也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调控宏观经济和提供公共服务。但是,统计部门如何落实统计法赋予的职责和要求,推进、指导和协调好部门统计工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结合统计指标体系的研究设计,如何利用好部门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从而设计出更为科学全面的统计指标体系,更是需要研究的课题。笔者参与研究制订的《“十二五”时期上海推进科学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中即采用了许多部门统计指标,这些指标多是各相关部门统计的核心指标,通过牵住核心指标这个牛鼻子,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推进部门统计工作,提供更好的统计服务,另一方面也大大丰富了统计部门能够掌握的数据资源,为制订各类统计指标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数据保障。
三是要处理好统计指标体系创新和统计指标创新的关系。笔者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听到这样一个问题,即“有没有什么新指标”,这个问题的背后折射出对统计工作认识的重大误区。笔者以为,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指标体系,而并不在于指标本身的新旧与否。没有真正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仅仅是试图通过指标的排列组合派生出新的统计指标,数据上可能好看了,但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笔者的学习体会是要增加相关领域指标的权重,并非是要创造出新的统计指标,是将这些领域中原来就存在的指标纳入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发挥统计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从而推动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也应是统计指标体系改革创新的题中之义。
三、当前可着力构建四方面统计指标体系
结合形势发展对政府统计工作的现实需求,特别是呼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统计指标体系改革创新的最新要求,经过梳理,当前政府统计部门在常规宏观经济运行监测的基础上,还可着力构建四方面统计指标体系。
一是评价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统计指标体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更加重视并多次强调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笔者以为,要评价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应主要选取能够反映发展方式水平高低的强度统计指标,如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产出的GDP、单位土地产出、单位资本产出等指标。这类指标无论在粗放式经济还是在集约式经济,无论在计划经济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皆可用于评价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将这类指标组合而成的统计指标体系,纵向比较可以反映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变化情况,横向比较则可以反映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水平的高低。
二是反映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统计指标体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中央对上海率先发展的明确要求,也是上海“十二五”时期的发展主线,建立起一套能够反映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部门责无旁贷。笔者以为,必须先梳理出经济社会各领域中转型的重点工作和突破口,然后再寻找相应的统计指标来反映其进展和成效。比如,上海要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可选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来反映;上海要成为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可选取“行政审批平均办结天数”来反映。当前,“四个中心”建设和自贸区是引领上海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应按照国务院文件的明确要求,根据各部门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选取相对应的统计指标,同时辅以其他领域转型发展的指标,综合形成反映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统计指标体系。
三是评价政府工作绩效的统计指标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形成一套更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笔者以为,还应从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目标出发,形成一套由核心统计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用以评价政府的实际工作绩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机制化建设,而当前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就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基于这些目标,可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失业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地方政府性债务相当于生产总值的比例或地方政府性债务相当于财政收入的比例等指标来组成评价政府工作绩效的统计指标体系。从上海的情况看,虽然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但依然保持了7%到8%左右的经济增速,失业率总体保持平稳,物价维持2%到3%左右温和上涨态势,地方政府性债务水平总体可控。从这一组指标看,上海经济保持着较为健康的发展态势,也为推进转型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反映上海发展特征和特色的统计指标体系。上海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周汉民博士曾提出,国际大都市的内涵和标准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经济中心、服务之城、移民之城、创新之城、人居之城、传媒之城、文明之城和组织之城。笔者以为,世界上的国际大都市中能在这八个方面均处于领先地位的屈指可数,多是在若干个方面能够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并且在领先的具体表现上也各有不同,这些独特的优势也成为这些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名片”。比如巴黎的国际组织数超过200个;纽约的外汇交易量占全球的16%,衍生金融工具成交量占全球的14%,外国债券发行量占全球的34%;东京拥有51家世界500强企业。因此,上海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寻找能够屹立于世界城市之林的优势指标,从而宣传好上海的发展特色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