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贫富差距问题的两个概念:公平厌恶和自然差距
2014-02-11汪慧玲周晓波杨华磊
汪慧玲,周晓波,杨华磊
(1.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兰州730000;2.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人首先都在追逐自己的利益,其次才谈公平[1]。“不公平”只是弱者示弱和逃避的借口,而越是强大的人越享有公平。人们存在对公平的向往,因为此时不公平发生在自己所属种群身上,但不可否认,人们也存在对不公平的期望,因为此时不公平发生在其他种群身上。如果大家都对不公平厌恶,就不会存在不公平行为,而现实中是存在公平厌恶心理和行为的,这是所观察到的。没有显现出,源于还没表达,而在资源有限,制度不健全或制度形式化下更易表达。所以有时大家即使感觉做某件事对大家或者其他人不公平,但很多时候大家还是会去做,这就是公平厌恶。从生物学和行为经济学的视角,提出利己的另一变种:公平厌恶,即人们内心深处有对差距、等级以及特权的向往,对完全公平以及完全没有差距的排斥。
在经济学中,贫富差距问题一直是悬而未决的难题,对其的研究也是经久不衰,就像当初科斯问为什么会有企业一样,我们不禁想问为什么会有贫富差距?贫富差距背后有没有一个心理学基础[2]?经济社会中是否存在一个内生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自然差距?如果有,自然差距的起源有哪些?经济社会中的显性公平和隐性不公平是否会影响到自然差距?围绕这些问题,本文将展开详细阐释。
本文尝试从个体对公平态度的认知(公平厌恶假设)①来认识贫富差距问题,在研究过程中参考罗尔斯的代表作《正义论》中提出的公平正义观[3],他通过概括以洛克、卢梭、康德为代表的契约论,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在他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中,公平的正义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责任的主要制度。他认为:人们的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禀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平等却是个人无法自我选择的。因此,这些最初的不平等就成为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莫里斯[4]认为,未来15年,中国的城市人口将大幅增长,这有助于消除中国的贫富差距,为进一步消除贫困与贫富差距,中国政府应该将重新分配作为快速发展策略的有力补充,同时借鉴“家庭救助”、“局部救助”、“免费教育”等方法。任碧云[5]认为,要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关键是政府要发挥作用,提出应着力解决因政策因素引起的在初次分配中造成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健全和完善收入分配中的干预政策。刘祖云[6]利用基尼系数的国际比较表明,中国的贫富差距在世界范围内处于中等偏下水平,而调控贫富差距的现实选择是努力增加财富和适当转移财富。过文俊[7](2003)认为,适度的贫富差距是市场经济富有效率的表现,关键是要将其控制在正常的区间(基尼系数0.3~0.4)内。杨华磊、周晓波[8]认为,中国的省际乡村差距远远大于省际城镇差距。
在借鉴部分专家学者对贫富差距问题分析的同时,本文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贫富差距是一种集体性的公平厌恶②;同时在对公平厌恶进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了自然差距的概念。并指出,要实现自然差距的社会状态,唯一的路径是进行制度完善。
一、公平厌恶
为了说明公平厌恶的现实存在性,我们在兰州大学图书馆的自习室做了简单的问卷调查。调查的对象为50名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男生和女生,这里不着重考查学历影响、性别影响)。
命题1:你是否喜欢公平,讨厌不公平,还是都无所谓?
命题2:如果你是喜欢公平,讨厌不公平,但是当不公平对你有利时你还会喜欢公平吗?(举个例子,比如别人通过考试进入事业单位,你通过关系不用考试就进入了,你还会喜欢公平吗?)
命题2是建立在命题1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在命题1中选“是”的占96%,其中有2个人选择无所谓,问起原因,A答:公平与不公平是相对的,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在不公平的时候更需自身的努力;B答:不公平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每个人都应该学会“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对命题2的答案汇总后发现,当不公平对自己有利时,没有一个人选择喜欢公平。在不考虑样本规模、样本结构影响的前提下,从这个调查中我们可以得出,个体对公平或不公平的偏好或厌恶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公平或不公平是否有利于自身境况的改善。以下将对公平厌恶的界定、起源进行详细说明。
1.公平厌恶的界定
公平厌恶是一种心理状态,只有这种心理状态变成了行为才会引致不公平的发生,进而使得个体间差距的扩大或者缩小。公平厌恶,先是具有对不公平行为至少不反感的心理;其次是不劳动的想获得,少劳动想多得③;再次在多劳多得制度下,每一个体在某一方面都想获得相对差距,即对超越别人、拉大与其他人之间差距的向往。这也显示出为什么经济社会中必然存在贫富差距的问题,源于人们有两种心态:一种是想与下层保持着这种格局,进而扩大;另一种心态是与上层的差距缩短,进而超过他们。在对差距追求的过程中,个体表现出利己行为的先天性公平厌恶,以及在制度不公平和资源稀缺的社会土壤里诱发的后天性公平厌恶。
2.公平厌恶的起源
(一)生物本性和资源稀缺
为什么个体会存在公平厌恶呢?源于作为生物人的个体为生存或者更好生存的需要,普遍对主观幸福度追求的结果。这是个体内心存在公平厌恶心理的先天起源,即生物学根源。自我感觉的幸福度在个体相对收入和相对财富的变化中增加或减少,而非取决于收入与财富的绝对量水平,即在个体之间要体现出某种程度上的差距。一系列选择如自然选择、自我选择以及社会选择导致了个体朝着不同的方向和层次进化,从而产生个体间的差距,处在差距上端的个体,公平厌恶的心理在其行为中占据主导。差距下端的个体迫切渴望借助公平的力量打破这种差距的格局,即重新洗牌,重新进行利益分配,一旦差距下端的个体到达差距上端时,此时,人性中先天的公平厌恶基因决定了他也会偏好公平厌恶。因此,公平厌恶的心理和现象在整体上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在整体的内部结构中,由于不同个体所处的位置不同,导致了强势群体偏好公平厌恶,弱势群体暂时偏好公平,因为公平对于这部分个体意味着一个改变自己位置的机会和潜在收益。
公平厌恶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带有强烈的相对现状偏见。个体普遍具有一种强烈的维持相对现状的倾向,这种现状偏见更多源于维持相对差距和差异甚至扩大差距和差异所带来的心理方面的满足感的需要,当个体之间的差距缩小时,这种心理方面的满足感也会随之减少或消失。因此,个体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相对现状偏见,进而导致公平厌恶。公平厌恶就如同经济人假设一样,是人性固有的一部分,经济人的内心深处不仅仅是完全的利己,还存在其他诸如利他互惠的成分,但利他互惠只是为拓展更为广泛的社会资本和社会关系,扩大自身的声誉、信誉、名誉以及获取良心上的安慰和问心无愧的初始动机,利己才是终极目标,只不过利己的方式和动机不同罢了。公平厌恶也是如此,个体内心认知是公平厌恶和公平偏好的混合,只不过公平厌恶在自身获取优势后变为主导,在自身处于劣势时公平偏好又处于主导。如Ernst Fehr等[9]认为,经济环境决定了公平的类型或自私的类型占主导地位的平衡行为。
个体间的能力差距也是先天性公平厌恶的起源,因为个体间的先天能力有差距,故引诱其对差距的向往。先天能力强的人希望自己的能力被表达出来,并被社会承认、认可,从而获取一种自我实现或与别人比较后胜出的幸福感、成就感。如果说个体间的能力差距和对主观幸福度的普遍追求是生物人公平厌恶心理的先天性起源,那么,后天性公平厌恶心理是在资源稀缺、制度设计不健全,或者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运行这一前提下,作为经济人个体的最优选择。
(二)义务缺失和制度缺位
在人的内心深处,都存在着对差距缩短和对差距扩大的向往,特别在资源稀缺条件下,按照位置和能力分配资源的社会里,位置高意味着将掌控更多的资源,能力相对强将占有更多资源,所以人们拼命追求相对差距。源于权利(位置)除以义务(位置)的比例值,即单位义务所赋予的权利=权利(位置)/义务(位置)。在一个正常的、运作有序的社会里,“高处不胜寒”是权利和义务匹配的合理映射。这类似金融市场中,如果一个投资机会有很高的收益,但是无风险,那需求一定远远大于其供给。义务缺失,就好比意味着金融市场上风险的缺失,在有风险的情况下,将使得收益是均匀分布的,故没有太大的差距。市场中的每一个个体都追求权利/义务=q这个值的最大化。如果义务缺失或者义务极小,就会造成这种值很大。而造成这种义务缺失的原因,有行为主体自身的因素造成的,即有享受权利而不承担或者尽量少承担义务的最大化利己的冲动;另一个因素是制度的缺失,即这个位置本来权利和收益很大,而制度缺失造成没有相应的义务匹配权利进而与其相适应,从而造成制度上的漏洞,使得一部分人获得了权利剩余。
个体获取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应该是内在相适应的,但是绝大部分个体在获取社会权利后,并没有承担起和其权利相匹配的社会义务,甚至还逃避社会义务,即义务缺失。试想,处于差距上端位置的群体获取了一定的社会权利后,承担起与其相称的社会义务;同时,处于差距下端位置的群体获取了一定的社会权利后,也承担起与其权利相称的社会义务,还会有那么多人急功近利地、不择手段地向差距上端努力吗?如果大家都是这样的心理,在这股心理驱动下的集体意识流势必会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造成误导和扭曲。正如金融市场中,收益与风险是同比例存在的,高收益伴随着高分险,低收益伴随着低风险,零收益伴随着零风险,市场中根据个体的性格和偏好的不同形成了风险喜好、风险厌恶、风险中性3种投资者的分布格局。在人类社会里,权利与义务是同比例存在的,高权利伴随着高义务,低权利伴随着低义务,零权利伴随着零义务,则人类社会也会形成义务喜好、义务厌恶、义务中性这3种群体分布下的自然格局。如罗尔斯认为:作为公平的正义的体现,社会应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的利益和责任,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
二、自然差距
1.自然差距的界定
自然差距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阶层间内在的固有差距,这种差距是经济社会正常的、内生的差距,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相对稳定。由于不可抗逆的先天原因和个体自身原因引致的差异性,如自然选择对个体先天性塑造的差异性,个体自我选择导致的后天差异性,自然差距不包括外在的干涉如社会选择的力量,因为社会选择的主观性和随机性人为地使得个体间的后天差距被拉大或缩小。同时,扩大贫富差距的公平厌恶分为先天性公平厌恶和后天性公平厌恶,其中先天性公平厌恶起源于生物人本性,这部分是不可消除的;后天性公平厌恶主要来源于制度缺位(如义务缺失)和资源稀缺条件下的经济人本性,而资源稀缺引致的公平厌恶短期内也是不可消除的,只有制度缺位引致的公平厌恶可以通过完善制度来消除。因此,通过实现社会选择制度的公平性和消除制度缺位引致的公平厌恶后,便可以达到一个比较接近自然差距的社会状态④。
2.自然差距的起源
(一)获得性遗传和自然遗传
获得性遗传是“后天获得性状遗传”的简称,由法国进化论者拉马克于19世纪提出,指生物个体受外界环境条件的影响,产生带有适应意义和一定方向的性状变化,并能够遗传给后代的现象。这在社会中的直接延拓就是,社会人文制度环境所引致的亲代贫富差距可以遗传给子代的现象。获得性遗传强调制度的不公、父辈的遗传以及个体公平厌恶造成的当代差距对后代的影响,如金融配给制度的二元性,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匀性以及较低的遗产税等。当期制度的不公平和获得性遗传,会加剧后期的贫富差距,进而固化阶层。
获得性遗传是相对自然遗传提出的,自然遗传更多强调先天能力差异和个体的先天公平厌恶心理造成的差距,这是自然差距的一部分。而获得性遗传更多强调制度不平等性造成的差距会遗传下来,而遗传的途径更多通过血缘亲情关系。因遗传造成的差距,表现为初始条件的差距,如社会关系、实物货币、家庭教育及其派生的更好的生存条件,这些条件使得个体朝着不同方向去发展,从而拉大个体间的差距。一般来说,自然遗传造成的整体差距是可以容忍的,是经济社会发展内生的差距。故与自然遗传相比,获得性遗传对贫富差距造成的影响是很大的。
(二)显性公平和隐性不公平
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显性公平和隐性不公平的特征。显性公平是指从制度层面来看规则是公正的、考核是公开的、机会是均等的。隐性不公平更多是源于公平厌恶心理和转型社会的过渡性、阶段性噪音等。其中公平厌恶心理强化下的隐性不公平包括先天性公平厌恶和资源稀缺导致的后天性公平厌恶,这是自然差距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不能消除的,只有转型社会的过渡性、阶段性噪音带来的隐性不公平才可以通过文化和文明的发展来不断熨平和消除,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显性越公平越会缩小社会集群的差距和同化各个阶层的差异;隐性越不公平,社会集群的差距和各个阶层之间的差距就会扩大。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注意显性公平的形式化,警惕隐性不公平的盛行。在社会管理和经济调控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强化和维系显性公平规则下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尽量消除由转型期的过渡性、阶段性噪音引致的隐性不公平空间,如投机、垄断、寻租、裙带和官商勾结,而不去触及在公平厌恶心理强化下的隐性不公平地带⑤,这是由公平厌恶心理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正面积极作用所决定的⑥,同时也在于先天性公平厌恶和资源稀缺引致的公平厌恶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为外在的调节干预而消亡。
(三)自我选择和自然选择
任由个体在自然选择和自我选择的自发作用,经济社会的差距会达到一个理想的自然状态。在动物世界里,没有那个物种能够逃过自然选择的命运,但人类社会的命运却不仅仅掌握在自然选择的手里,还存在自我选择和社会选择,正是这3个选择在一起的综合作用使得人类社会不断地演化、进步。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同动物世界的自然法则在某种程度上何其相似,互相竞争,优胜劣汰,但是市场经济只是人类社会的一部分,完全不是人类社会的全部,如罗尔斯所言:“然而,市场机制不论具有何种明显优势,其本质上对于社会资源的分配不是一个充分的向导,它在分配资源时经常不考虑公平、道德与人的尊严”。人类社会的发展在借助于市场经济的车轮向前推动时,还要靠文化道德、宗教伦理、法律制度等一系列或软或硬的约束技术去克服和熨平市场经济本身以及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一系列负面效应,如犯罪、饥饿、贫困、不平等。
不是我们的能力更能显示出我们的真实面貌,而是我们的选择[10]。个体在行动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困难,自我选择的不同会影响到个体克服困难的毅力和决心,影响个体行为的坚持性。与此相关的一个例子就是习得性无助,习得性无助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塞利格曼提出的,他们研究发现,当动物(狗、白鼠等)被置于难以逃避的电击区域时,起初它们试图逃避,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发现都无法取得成功后,它们的反应明显变消极了。再次把它们放入相似的环境,它们便会放弃努力,虽然在新的情景下只要稍做努力就可以逃脱。不仅动物,人类也会形成习得性无助,这一特点显著地影响着个体自我选择的差异性。在人类社会的演化历程中,蝴蝶扇动翅膀很重要,比蝴蝶扇动翅膀更重要的是个体自我选择的风向。
三、对贫富差距的一些思考
1.“先富带后富”是悖论吗?
对于贫富差距,邓小平同志早在1992年就做出了前瞻性论断。他说:“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这句话表明了“先富带后富”是有前提条件的,即经济总量首先要达到一定的规模,同时,社会阶层结构严重地偏离了自然差距,再对贫富差距问题进行间接地调控,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的贫富差距是一个在发展中解决的战略问题,源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体制特点。“先富带后富”不是让先富的带后富的一样富,而是让先富的带动后富的比以前富,但先富的至少不比以前差。二者的差距可能还是存在的,但这是一个良性的差距,这个差距比较接近自然差距,并内生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目前,着手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条件基本成熟,一方面,我国的经济实力和财力经过30多年的发展,得到较大增强;另一方面,收入差距过大已经成为影响当前社会阶层关系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单靠民间个体自发的力量是不能够实现“先富带后富”这一历史任务的,这是由于个体普遍具有公平厌恶心理的缘故。特别是在资源稀缺和制度缺位的社会里,公平厌恶心理诱发的行为使得个体间差距不断拉大。国家通过对社会选择制度的完善,可以保留个体适度的公平厌恶⑦,“适度”两个字很关键,因为每个人都有狭隘的公平厌恶心理。要想使“先富带后富”战略变成现实,有一个前提,即必须依靠国家集体的权威去间接引导,正如罗尔斯所言“能够跨越党派利益、并且拥有整体社会视角的唯一机构是政府。”源于个体公平厌恶心理的普遍存在,个体不会主动去和弱势群体对接交互。在整个“先富带后富”过程中对非公职人员实行自愿但不强制的原则,提倡其自发性、自愿性,政府通过间接手段进行激励和引导。如甘肃省实施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⑧行动就是通过政府行为使得富人和穷人建立联络,许多地方的离退休老干部、民营企业家和致富能人都主动申请参加“联村联户”行动,医护人员主动联系贫困病人、教师主动联系贫困学生。各地在“双联”行动中探索了许多好机制。⑨
甘肃省实行的“双联”行动背后正是运用了“先富带后富”的理论和方法来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其成效如何,能否在其他地区甚至在全国推广,还有待于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的不断完善以及在甘肃省实践效果的阶段性检验。同时,“双联行动”也在某些方面为“先富带后富”理论搭建了一个现实的实践平台,行动的长期效果还需要一段时间来观察,但富人带穷人的原始动机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交互对接还是让人感觉很欣慰,毕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这也必将给“先富带后富”思想的战略可行性提供一些参照。
2.贫富差距的热学隐喻
对于贫富差距动力学机制的形成和贫富差距的破解,可从热平衡⑩例子中寻找部分答案。在边界条件绝热的情况下,如果在一个器皿中倒一碗冷水和一碗热水,同时把其用绝热板隔开,则两个不同温度的水将不发生对流,最终都将保持原来的温度。如果移去绝热板,热量将发生对流交换,最终热水变凉,冷水变热,这实际上就是一个热平衡,在自然界中经常发生,源于水之间发生了热量的交换和对流。如果对这一器皿进行加热,将加剧热量的对流和传输,可以把加热看做交换对流的好处,就是对流可以缩小差距,同时对流交换也可以使得双方都提高绝对收益。在社会这个器皿中,有表征为冷水的穷人,也有表征为热水的富人,不妨以拥有货币的多少进行划分,但社会演化的结果,有时并不会出现所谓的热平衡现象,而更多的是向其对立面转化,这是个趋势还是一个迂回,这是自发的,还是制度的,如今没有答案。
四、结 语
本文提出了在经济社会中常见的一种反常现象,即人们往往不是我们想象中或学术研究中的那样偏爱公平,而是普遍存在一种公平厌恶的集体意识流。最后得出“贫富差距是一种集体性的公平厌恶,即对差距的向往,对能力和位势完全均质的一种反感”。除此之外,公平厌恶不仅适用于分析贫富差距问题,而且可以拓展至社会其他领域。同时,本文提出了一种内生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自然差距,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阶层间固有的内在差距,它可能是一个常量或一个在长期内稳定的变量,如同弗里德曼和卢卡斯所提出的自然失业率的概念一样,由于社会和市场的不完备性,自然差距是长期经济社会中系统趋近的贫富差距。和自然差距相对应的是自然基尼系数,我们可以通过考察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经济运行数据来计量分析或模拟出自然基尼系数水平,作为未来宏观调控和经济预测的一个重要参考基准。因此,我们相信自然差距这一概念不仅有学术上的应用价值,也具有丰富的政策实践意义。
注 释:
①不同于以往学者以公平偏好为假设研究经济社会中的问题,本文尝试从与其相反的视角,探究公平厌恶假设在学术上的应用和学术价值。
②分为先天的公平厌恶和后天的公平厌恶。
③很多时候不劳动可得到,少劳动能够多得到。这其中肯定隐藏着某种交换的发生,通过不公平的交换,个体把拥有的闲置的、边际收益较小的资源兑换想得到的其他资源。
④个体只要是生存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便摆脱不了社会选择的命运,因此离开社会选择是不可能的,可能的是保证社会选择制度的公平性,故要真正实现自然差距的社会状态,唯一的路径是进行制度完善。
⑤这就是上文中提到的适度的公平厌恶需要保留和维系。
⑥主要是对市场参与主体激励和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所起的作用。
⑦适度的公平厌恶只会导致自然差距,即只存在自然选择和自我选择对个体造成的差距。
⑧“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是指为深入贯彻中央对甘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甘肃省委决定从2012年开始在全省开展以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特困户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扶贫行动。
⑨如形成了武山县北顺村和会宁县钟岔村“东部带西部、先富帮后富、县村结对、同奔小康”的发展模式,庄浪县石阳村“政府+银行+龙头企业+农户”多方联动破解农村融资难的发展模式,通渭县华川村“上下联动、协会企业带动、干群互动、组织推动”的做法,宕昌县麻界村、东乡县毛沟村“基础先行、产业培育、公共服务、金融支持全面推进”等一大批好的做法和经验。
⑩热平衡定律是自然界的铁律,只要边界是绝热,系统是孤立封闭的,系统总是会朝着平衡的方向去发展,此时差距消失,没有梯度,各处温度处处相同,源于系统分子之间不断的交流碰撞,引致热量的对流,最终生成平衡态。这可以为解决社会贫富差距问题提供隐喻,就是促成社会中个体与个体、群体与个体以及群体与群体间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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