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心需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2014-02-11
文 本刊记者 崔 晨
文化中心需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文 本刊记者 崔 晨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不仅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战略任务,也是首都定位全国文化中心的必然要求。北京要领跑全国文化产业发展,必将朝着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方向目标快速迈进。
到国家大剧院品味高雅艺术、逛潘家园旧货市场怀旧淘宝、游798艺术区体验文化创意,既是外地游客深度游北京的旅游体验,也是北京人的日常文化消遣。这些无不彰显着北京浓厚的文化气息以及日益繁荣的文化市场。
当前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仅次于金融业,在第三产业中位居第二位,成为名副其实的首都重要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首都非核心功能的疏解,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战略定位更加凸显,文化产业在北京可持续发展的地位作用也更加重要。这既为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立健全首都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是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础;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呼唤加快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对此,北京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对“建立健全首都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展开专题调研。这也是今年市政协围绕首都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开展联合调研的一个重要子课题。
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主要是文化市场主体、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市场以及文化要素市场在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形成的文化市场有机整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无论是文化资源配置,还是文化产品生产、传播和消费,都越来越离不开市场。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前提。
当前,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重政府、轻市场”的观念仍居于主导地位,政府在很多方面仍然大包大揽、主导一切,市场主体也习惯于凡事求助政府、依赖政府。这种发展理念既不符合现代市场体系发展的基本原则,也严重扼杀了市场活力,制约了首都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建立。
“政府应逐渐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长田指出,这一观点也得到众多委员的普遍赞同。“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中各自的定位和职责。”“发挥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积极作用,让文化产业领域里的投资者、经营者和产品消费者等市场主体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发展。”委员们纷纷建议。
在北京的文化市场主体中,非公文化企业发展迅速,已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主力军,但是非公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仍面临不平等待遇的问题。“总有一种国有文化企业是亲儿子,我们民营文化企业是干儿子的感觉。”某民营演出票务公司负责人在座谈会上直言不讳。委员们通过调研也了解到,一方面一些国有文化企业创造性不够、活力不强,但依然能够屹立不倒。如某些属于国家文化事业单位的文艺院团虽然演艺经济状况欠佳,但政府依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维持其运转。一些文化企业虽然进行了转企改制,但本质上还是“事业编制、企业管理”模式,“等靠要”思想严重,市场意识淡薄,发展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一些民营文化企业有活力、有创新,但在资金、政策上得到的扶持却并不多,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普遍门槛和条件较高,超出民营企业的能力范围,民营企业普遍反映文化发展的政策环境与民营企业当前整体地位不完全适应。“总体上说,文化市场主体竞争力不够强,还无法与国际主流文化产业集团抗衡。”调研负责人指出。
对此,委员们提出,推动非公文化企业和国有文化企业实现“同城待遇”。一方面,逐步放开社会资本投资限制,在资金、政策支持上实现同等对待;另一方面,在公共文化资源的利用上实现身份平等,切实依据企业业务范围、承载能力、运营需求分配公共文化资源,将文化资源投入到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产出和文化影响力最大的企业当中,同等对待非公文化企业和国有文化企业,让他们能够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委员们专程赴上海考察了文化产业发展情况,上海重视为文化企业服务、为文化产业发展搭建综合服务平台等做法让委员们深受启发。
对比北京的发展情况,在文化要素市场方面还比较薄弱,其中,文化企业融资难仍然是老大难问题,“金融机构多沿用传统信贷体制机制,对轻资产的文化企业资金需求难以提供及时有效支持”。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园区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中,创造性地开设了“租金换股权”的特色投资方式,即对入驻园区有潜力的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行租金减免政策,减免的租金额度换算成入驻文化企业的股权份额,交给园区运营商,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文化创意企业创建初期融资难问题。委员们建议积极借鉴和推广类似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推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有效对接。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类文化要素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建立和完善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评估、质押、登记、托管、流转和变现的制度。支持产业链融资、融资租赁贷款、无形资产抵质押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增强对文化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开展银团贷款、联合融资等方式,引导和带动金融业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为文化企业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金融服务。
同时,委员们还提出,应加快推进文化服务市场建设。积极发展版权代理、文化经纪、评估鉴定、技术交易、推介咨询、投资保险、担保拍卖等各类文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制定和完善文化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引导其规范运作,向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在文化消费市场方面,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达到1000~3000美元、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0%~40%,是文化消费快速增长的时期;人均GDP 超过5000 美元时,文化消费会出现“井喷”的局面。去年首都人均GDP为92210元,已达到高收入地区水平,但人均文化消费占GDP比重不足4.5%,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30%的比重。“由此可见,当前首都居民的文化消费潜力还很大,亟待挖掘。”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国家文化发展国际战略研究院院长李小牧始终认为,“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最大的比较优势不是文化资源,而是尚未被激发出来的文化消费市场”。因此,应积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参与竞争,激发市场活力,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竞争相结合的手段,降低文化产品与服务价格,让文化成果惠及全民;利用票价补贴、惠民卡等文化民生政策培育本地潜在消费市场;推动文化市场与旅游市场融合发展,以北京独有的高质量文化产品与服务吸引外来文化消费。依托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媒介,加大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宣传力度,拓宽文化消费信息获取渠道,变被动消费为主动消费,引导文化消费结构升级。“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实施‘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等公益性文化服务政策时,要注意把握好‘度’,避免影响居民文化消费习惯的养成和对文化消费市场造成冲击。”有委员补充。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不仅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战略任务,也是首都定位全国文化中心的必然要求。北京要领跑全国文化产业发展,必将朝着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方向目标快速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