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玛纳斯县集体林改对农户营林积极性影响研究
2014-02-09吴潇雪
吴潇雪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3)
新疆玛纳斯县集体林改对农户营林积极性影响研究
吴潇雪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3)
为探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营林积极性的影响,该文对新疆玛纳斯县210户参与林改的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并利用二元logistic模型,研究出具体影响农户营林积极性的相关因素。其结果表明:受访者文化程度、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林地面积、造林补助、预期改革政策的稳定性、林地灌溉条件是显著影响农户营林积极性的重要因素。该文得出结论:发展农村教育,完善落实造林补助、税费减免、抚育基金等相关政策,同时发展特色林果产业,强化林业科技支撑,完善节水灌溉系统,是提高农户营林积极性的有效对策。
新疆玛纳斯县;集体林业改革;农户;林业经营;影响因素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生态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并列,提出发展“五位一体”的战略新布局,可见生态建设已经被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报告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新中国。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证,正在全国推进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集体林改”),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重大实践,是林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制度保障,是积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公共政策。因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看作是我国“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的五大动力之一[1]。而在集体林改后千千万万确权到户的普通农户是林业发展的最主要主体,也是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直接主体。到2012年,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基本完成产权明晰的主体改革任务,截至2013年,全国集体林地确权27亿亩,占各地纳入集体林改面积的99%,发证面积26亿亩,占已确权林地总面积的96%以上,发放林权证1亿本,8 981万农户拿到林权证,占涉及林改的1.50亿农户的60%①数据来源于中国林业网,http://www.forestry.gov.cn/。。与此同时,各省各地区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深化改革的配套措施。
分析和梳理相关研究文献,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农户的林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制度影响给予了关注。但是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南方和东北集体林区,针对西部干旱地区的集体林改研究少之又少。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气候差异很大,尤其是气候干燥少雨的新疆地区,有着和南方集体林区截然不同的地理条件、社会经济背景和历史文化。因此,本文选择生态脆弱、自然条件恶劣的新疆玛纳斯县为研究区域,基于农户视角,在实地调研得到农户样本数据的基础上开展定量研究,并运用二项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探讨集体林改之后农户经营林业的积极性,以及影响农户营林积极性的因素。
二、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一)调查区概况
新疆玛纳斯县地处新疆腹地,位于准噶尔盆地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东与呼图壁县接壤,西与石河子市、沙湾县隔玛纳斯河相邻,南以天山分水线与和静县分界,北同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为邻,总面积11 067.6平方公里。玛纳斯县地形南北狭长,地势南高北低,自东南向西北倾斜。地貌分山区、平原、沙漠三大部分。南部天山山区,面积2 970平方公里。中部为冲积平原,面积1 176平方公里,是玛纳斯县主要农作物种植区。北部沙漠属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的一部分,面积5 517平方公里,约占全县总面积的1/2。沙漠形态属固定半固定型,丘间地势平坦,植被稀疏,多为梭梭、红柳、胡杨等小灌木及旱生和超旱生草本植物。玛纳斯县属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区,具有冬季严寒,夏季酷热,日照充足,干旱少雨等特点,年平均降水量173.3毫米②数据来源于昌吉州林业局,http://cjz.forestry.gov.cn/。。
2008年,玛纳斯县作为第一批被纳入新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率先开展了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在进行实际林地调查工作,全面掌握集体林地状况,充分了解农民的意愿和要求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出符合玛纳斯县农村实际、符合农民意愿的《玛纳斯县集体林权改革方案》,同年开始正式在全县实施集体林改工作,放开宜林荒山荒地荒坡的使用权,同时将集体林改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中。2010年,玛纳斯县已基本完成主体任务的改革,之后又率先在全县推行深化林权改革的配套措施。在2010年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上,玛纳斯县被确立为全国林改典型县,说明玛纳斯县林权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到2012年底,全县13个乡镇(场、站)的126个村集体林地已确权19.35万亩,发证率达到了84.1%①数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办公室提供。。
(二)数据来源
本研究采用实证方法,考虑到样本的差异性、地域的代表性和调研的便利性、安全性,笔者于2014年3月至5月对玛纳斯县包家店镇、乐土驿镇、兰州湾镇采取入户访谈和问卷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得一手资料,并通过县林业局、镇林业站等单位收集统计年鉴、规章制度、调查报告等相关二手资料。在样本农户的选择上采用随机抽样原则,共发放调查问卷230份,剔除未收回和不合格问卷,实际收回有效问卷210份,问卷有效率为91.3%。
海宝是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吉祥物,以汉字“人”字为核心创意,体现出中国文化的特色。海宝的造型是汉字“人”和现代卡通形象的结合体。他有海浪般的头发、卡通化的表情、又大又圆的眼睛、圆润的身体,高高竖起的大拇指和站稳地面的大脚,全身是象征生命的海蓝色,充满想象力,这个形象可爱、个性、活泼,是中国对世界人民的盛情邀请,也象征了逐步发展和潜力无限的中国。“人”是中国的人,也是世界的人。文字把人类社会的原始阶段和文明阶段区分开来,文字可以记录语言、交流信息、积累知识,从而形成文化。汉字是中国几千年来特有的文字文化,它与卡通形象的结合加快了中国文化的传播。
在综合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课题组成员遵循科学性、目的性、实践性、可度量性原则设计调查问卷。问卷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整体上了解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以及林改后农户经营林业的积极性,问题设计包括年龄、性别、家庭人口数、劳动力人口数、文化程度等;第二部分着重研究农户主观意愿下的营林积极性,包括家庭生产经营因素、林权制度相关影响因素、基础设施和环境因素。
三、样本农户基本情况及描述性分析
(一)样本农户基本情况
农户的基本特征因素,主要包括农户家庭特征、劳动力以及家庭收入。经过210份样本调查,玛纳斯县农户基本情况(见表1):农户年龄在41~60岁之间者所占比例达到70%以上,30岁以下的受访者最少,所占比例不足1%;受访者的性别主要以男性为主,比例高达75.2%;在文化程度方面,受访者初中文化程度者居多,共有106人,所占比例超过一半,大专及以上水平人数最少,仅有23人;家庭劳动力指年龄16周岁到65岁之间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包括参军和读书人数,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劳动力平均为3.73人,人数为3至5人的比例较大,达到了90%;在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方面,种植业仍旧是农户主要收入来源,所占比例为44.8%,其次为打工收入,而以林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人数最少,仅占受访总数的23.8%。
表1 参与林改样本农户基本情况
(二)样本描述性分析
对所获得的调查样本数据结果进行描述性分析:1.受访者年龄多在41岁至60岁之间,所占比例达到70.5%,30岁以下的受访者最少,所占比例仅为0.5%,说明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或出外上学。在农村家庭里一般有话语权的是男性,因此受访对象以男性居多,所占比例为75.2%。受访者文化程度多为初中,所占的比例为50.5%,少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60岁以上受访者基本都不识字,说明林改农户受教育程度不算太高。2.在农村,劳动力因素会对农户的经营行为产生影响,农户的营林投资需要以一定的有经验劳动力为基础。因此,家庭劳动力调查情况为:家庭劳动力人数为3人的比例最大,为34.8%,其次是4人和5人,均是27.6%。分析家庭劳动力人数和营林积极性的关系,结果表明:家庭劳动力人口较多的农户更愿意进行营林生产活动。3.从调查结果来看,在打工收入为主的受访者中营林积极性有所提高的仅为19%,而林业收入为主的受访者营林积极性提高的比例达到78%,说明以打工收入为主的受访农户在进行营林生产活动时意愿性不强,而以林业收入为主的农户往往对营林生产有更强的意愿。然而,由于调查区域仍旧以农业生产为主,因此农业收入仍然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四、集体林改对农户营林积极性影响
(一)研究假设
农户是生产、消费、劳动力供给等决策的微观经济行为主体,假定农户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人,那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农户营林积极性是否提高的主要影响因素是集体林改能否促进农户增加收益,其直接理由是营林收益大于成本,即农户追求的是营林收益最大化。理论上,制度因素作为经济领域的一个内生变量,对经济的长期增长至关重要,经营主体的投入产出及效率受制度安排的直接影响。要了解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营林积极性影响,结合已有文献研究以及在调查过程中的经验总结,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随着林改相关政策稳定性预期的增加,会对农户产生正向激励作用,提高农户的营林积极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户取得了内容完整、排他性强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利于农户对长期经营林地形成稳定的预期,是形成营林意愿的基本制度因素,即产权、政策稳定性有助于提高农户投入林业生产的积极性。
假设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随着林权征的发放,林权的可抵押会对农户产生正向激励作用,提高农户的营林积极性。林权抵押制度能够起到缓解营林生产要素制约的作用,根据国家对林业实行长期降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要求,林权抵押贷款的目标是解决林农缺少资金、林业投入不足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农户自有资金有限的前提下,获得贷款得到资金外援是农户决定扩大再生产的重要因素。
假设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随着税费减免、造林补助、抚育基金等林改相关政策的实施,会对农户产生正向激励作用,提高农户的营林积极性。作为经济理性人,农户追求营林收益最大化是其营林的根本原因,因此林业税费降低和造林补贴是农户营林意愿付之于行动的理性考量因素。林业税费降低意味着造林成本减少,而林业补贴政策具有正向经济激励效应和政策导向性,会鼓励农户积极营林。
假设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随着政策宣传力度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普及,会对农户产生正向激励作用,提高农户的营林积极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其政策宣传力度与执行力度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制定和执行好公共政策离不开人的思想认识和主观能动性。因此,农户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只有在充分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内涵和内容的基础上,才能积极响应,从而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二)模型选择
本文结合210户样本调查数据进行初步统计分析后,因为因变量“林改后农户经营林业的积极性”有两种取值情况,为0-1二元变量,假设农户营林积极性用Y表示,Y取决于X(i影响农户营林积极性的各种因素)。结果只有两种:Y=1表示提高,Y=0表示降低或没有变化,是非连续性的,并且这属于分类结果(Y)与多种影响因素(Xi)之间的关系,因此选择Logistic回归模型最为适用。Logistic回归为概率型非线性回归模型,是研究分类观察结果(Y)与一些影响因素(X)之间关系的一种多变量分析方法。Logistic概率函数模型为:
其中,Pi为当因变量Yi=1时的概率,即农户营林积极性提高的概率;自变量Xi为影响农户营林积极性的各种因素;β0、β1…βi分别表示通过最大似然估计得出的各自变量的系数值。
(三)变量选取
本文重点研究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营林积极性的影响,因变量为“林改后农户经营林业的积极性”,有两种取值情况,为0-1二元变量,同时将改革变量作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根据新一轮林权制度改革的内容,选用是否获得造林补助、是否有林权证、是否了解集体林改主要内容、是否认为改革政策具有稳定性四个变量作为林权制度改革代表变量。同时,为了增加对改革主体和改革环境的理解,加入其他变量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分析。根据研究目标,结合相关文献研究和实际调研情况,其他自变量包括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变量、家庭生产经营变量、基础设施及环境变量。模型中具体变量定义及与因变量预期方向见表2。
表2 变量定义与预期变动方向
(四)结果与分析
本文运用SPSS19.0统计软件,对210个样本数据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在处理中,先对选定的14个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发现所选择的14个变量方差膨胀因子均小于10,即各个变量之间不存在显著多重共线性,然后对模型进行估计,得出结果(如表3所示)。其中,数据选择变量的标准水平是α=0.05,剔除变量的标准水平是α=0.1,模型预测整体分类的正确性为92.9%,正确性较高,说明模型整体的适配性较好,自变量对因变量有很好的解释力;-2对数似然值为78.614,说明回归方差的拟合度高,卡方检验值为184.369,p=0.00,小于0.05,说明模型至少有一个变量系数不是0,有统计意义;Nagelkerke R2取值为0.818,H-L统计的P值为0.831,大于0.05,说明模型数据的拟合度较好,实际观测数据与预测数据之间没有显著差异,通过检验得出:文化程度、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林地面积、造林补助、预期改革政策的稳定性、林地灌溉条件6项指标对农户营林积极性均有着显著影响。
从各个解释变量的估计结果来看,有3个变量的估计系数达到了5%以上的显著性水平,有3个变量的估计系数达到了10%的显著性水平,对于估计结果的具体解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反映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变量中,受访者文化程度在10%水平上影响显著,而且呈正相关关系,说明农户会通过自己所学的知识和积累的社会阅历判断经营林业给他们带来的收益大小,会积极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和生态环境问题。受教育程度越高,眼界越宽广,思考越长远,越会意识到植树造林维护生态的重要性。因此,文化程度越高的人越倾向于经营林业,或对多造林感兴趣。另外,“农业收入是否为家庭主要收入”在10%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负,这说明越是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的农户,营林积极性越低;相反,以林业收入为主的农户,营林积极性就高。可以这样理解,农业生产周期性短、相对应的投资回报周期较短,使得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户在有限资金下更倾向于经营农业生产而不是林业生产,这部分农户往往年龄偏大,没有其他经济来源。
表3 logistic模型估计结果
2.反映家庭生产经营变量中,林地面积在5%水平上影响显著,而且呈正相关,OR值为3.441,农户林地面积每增加一个单位,农户经营林业积极性将提高3.441。这是因为林地的规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会带来林业生产的规模经济效应。在特定条件下,林地面积越大,林地产出规模效应越明显,降低农户经营林业成本,农户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就越高。
3.反映林权制度改革变量中,“是否获得造林补助”在10%水平上影响显著,且系数为正,说明获得造林补助可以提高农户的造林积极性。造林补助金额越高,农户的营林积极性也越高。可以这样理解,农户作为一个经济理性人,追求营林收益最大化是其营林的根本原因,因此从营林意愿到营林行为的直接理由是其收益大于成本,集体林改之后的造林补助等林业补贴政策既具有经济激励效应又有明显的政策导向性。这与研究假设相符合,对农户予以造林补助、税费减免、抚育基金等经济上的利益奖励,会激励农户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林业生产活动,从而增强农户的营林积极性。另外,“是否认为改革政策具有稳定性”在5%水平下显著,Sig值为0.012,且系数为正,对农户营林积极性影响显著。统计结果显示,若农户认为改革政策具有稳定性,营林积极性比认为不稳定的情况下发生比扩大9.658倍,即若农户认为此次林改政策具有稳定性,则会更加支持国家的各项相关政策,包括政府目前大力提倡的造林计划。
4.反映基础设施及环境变量中,林地灌溉条件在1%水平上影响显著,且系数为正,说明林地能否灌溉对农户营林积极性的显著性水平非常明显。统计结果显示,林地能灌溉的农户比林地不能灌溉的农户的营林积极性发生比扩大32.523倍,说明在其他基础设施相同的前提下,林地能否灌溉是决定农户能否扩大再生产的一个重要条件。可以这样理解,在生态脆弱地区,自然资源会严重制约林业产业的发展,尤其是水资源的稀缺。因此,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大力倡导节水生态林业,完善其相关基础设施,可以增加造林成活率,降低农户看管成本,从而极大地提高农户经营林业的积极性。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从参与林改的主体—农户的角度,应用计量经济模型,分析了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西部生态脆弱地区新疆玛纳斯县农户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的营林积极性有显著影响。除此之外,农户的营林积极性还受到非制度因素,如受访者文化程度、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林地面积、林地灌溉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了借助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新疆生态脆弱地区的林业快速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针对分析的结果,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内容。政府应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在国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而由于目前农村的农户文化教育水平有限,相应的环保知识缺乏,导致其环保意识落后,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看待问题的眼光。政府应该在农村基层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只有先在思想上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同时普及集体林改的相关政策,提高农民对林权改革的关注度,稳定农民对林权改革的预期,提升农民对林权改革的评价,才能使他们真正付诸行动,积极营林发展林业产业[7]。
2.进一步完善落实造林补助、税费减免、抚育基金等相关政策。建立健全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组织保障体系,争取人员、资金、制度、措施四到位,确保提高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效。值得关注的是,新疆地区部分经济林可以当作生态林,政府可以通过造林补助、抚育基金等具有政策导向的经济激励措施,鼓励农户多种既具有经济效益又能维护生态功能的树种,从而使农户在享受营林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建设。
3.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产业。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自然资源优势,扩大特色林果产业规模,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各具特色的林下主导产业,促进林农增产增收,提高农户的林业收入。新疆以“瓜果之乡”的美誉闻名全国,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农户取得了内容完整、排他性强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对长期经营林地形成稳定的预期,进一步提升农户发展特色林果业的信心。根据调研结果显示,家里林地面积较大的农户更倾向于选择种植特色林果业进而扩大林业经营规模,以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因此,政府应该大力鼓励农民发展特色林果业,提高家庭收入中林业收入的比重。
4.强化林业科技支撑,完善节水灌溉系统。在生态环境脆弱的新疆,水资源的稀缺已经严重影响了林业的发展。调研结果也表明,林地灌溉条件成为影响农户营林积极性的最显著因素,也就是说,有灌溉条件的林地,因为有较方便获取的水资源,使得农户营林的便利性较大,从而能够显著影响农户的营林积极性。因此,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政府应该加大对林业科技的投入,完善节水灌溉体系,充分依靠林业院校、林业科研单位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学习最新的技术,在先进的技术体系支撑下,克服恶劣自然条件,节约水资源,发展精准型林业生产经营方式,从而达到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的目的。
[1]厉以宁.“十二五”期间中国经济将有5个发展动力[J].华人世界,2010,(1).
[2]李周.林权改革的评价与思考[J].林业经济,2008,(9):3-8.
[3]张广胜,罗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采伐限额与林农生产决策[J].林业经济,2010,(12):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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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萍,张红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造林意愿的影响——基于江西省6个案例村农户调查[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58-66.
(责任编辑:李平)
Effects of Collective Forest Tenure Reform on Farmers’Silvicultural Enthusiasm in Manas County in Xinjiang
Wu Xiao-xue,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Shihezi University,Shihezi 832003,Xinjiang,China)
Based on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of the forestry tenure reform on 210 families in Manas County of Xinjiang,The paper discusses the effects of collective forest right system reform on forestry farmers enthusiasm in in Manas county in Xinjiang.Binary logistic model is used to study the specific influences of related factors on enthusiasm of farmers silvicultural.The results show that six indicators as education level of respondents,the main source of household income,forest land area,forestation subsidy,expected stability of reform policies as well as forest land irrigation are important factors significantly affect the enthusiasm of farmers silviculture.The conclusions are as following:to develop the rural education to effectively improve farmers silviculture initiative,to improve the implementation of afforestation subsidies,tax relief, the fund and other related policies,to develop specialized fruit industry,to strengthen fore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pport,and to improve water-saving irrigation systems.
Manas county in Xinjiang;collective forest reform;farmers;forest management;influencing factor
F326.27
A
1671-0304(2014)06-0034-07
10.13880/j.cnki.cn65-1210/c.2014.06.016
2014-05-11
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新疆沙产业经营模式与发展路径研究”(2012GXS4D106)。
吴潇雪(1989-),女,新疆乌鲁木齐人,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区域经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