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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新政商关系

2014-02-09宋学增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

支点 2014年9期
关键词:官商政商企业家

宋学增(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

求解新政商关系

宋学增(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

彻底厘清官场和市场的边界之后,以追求良性互动、理性合作、协同发展、造福社会为取向的新型政商关系,一定会得到其应有的地位和尊重.

"在中国搞政商关系比在哈佛读博士后还要困难."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曾公开表示.

随着中国反腐进程的持续深入,一张张黑色政商关系网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几乎每个落马的"老虎"背后都有一个或者几个商人.反过来亦如此.

刘志军案扯出了商人丁书苗,刘铁男背后有倪日涛.每个高官的倒台,背后多与企业有着说不清的利益链.同样,商人的落马,也常牵出各色 "老虎".一幕幕"成也官商、败也官商"的悲喜剧正在重复上演.

自古以来,官商之间的利益纠葛就难以厘清.当下的政商关系更是一个既复杂又敏感的问题.一方面,中国的企业可能是全世界最重视政商关系的企业;另一方面,中国的政商关系也可能是世界上最复杂、最微妙、最难求解的.

人们不禁要问,中国政商关系究竟怎么了?在这个洋溢着激情和活力的中国商业社会,为何会出现如此政商乱象?又应该如何掌握政商关系的大智慧,正确处理好政商关系,进而把握企业家的荣辱及其背后企业的兴衰之截然不同的命运呢?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笔者重新梳理中国政商关系发展演变的逻辑,一窥新政商关系求解之堂奥.

昔日因何乱纷纷

当前,中国处于经济转型期、结构调整期和刺激政策交叉期的三期叠加阶段.这构成了中国式政商生态的基本背景.

美国学者里格斯运用"结构功能分析法"和物理光谱分析上的概念,提出了解释现代社会发展程度的三种模式:融合型模式、棱柱型模式和衍射型模式.

当一束白光经过棱柱体的折射后,衍射为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光,这犹如社会治理,其特征是整个社会有着明确的、细致的分工,政经分离,经济结构表现为"市场-企业"式.故将"衍射型"看作是现代工业社会的治理生态.融合型则犹如那束白光,表现为政治与经济不分离,是传统社会的治理生态.

当前中国经济所处的转型期就是介于融合型与衍射型之间"棱柱型".转型社会的棱柱型特征,构成了中国政商关系的底色,即政治、经济功能分化不清,边界模糊;新旧交替,规则混乱;交叉互融中又自相排斥.反映在现实中,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给人一种无所适从感.

中国政商关系生态的另一基本出发点是现有的政经体制脱胎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新中国成立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逐步形成了以高度集中、全面控制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 这一体制塑造了一个庞大的政府.直到今天,尽管不断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但政府部门仍然占有和支配着庞大的社会资源和财富.政府作为资源的主导者,企业想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政府给你一个大项目,你可能就活得很好.不给你,你可能就得惨淡经营.这种情况下,好的政商关系对企业发展意义重大."原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总经理王振侯的一番话说出了很多企业的心声.

转型期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行为的弊端使得中国政商生态更加复杂.这一时期的国情决定了中国政府的运作与理想状态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所以我们不得不时常经受着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政策博弈、政府部门间责任与利益的盘错交杂带来的困扰.其中最大的困扰莫过于政府权力和行政行为的失范.

"我要他整间厂都倒闭,分分钟可以搞垮一间厂"、"我不懂法,我有尚方宝剑",某些官员的飞扬跋扈、暴戾恣睢,由此可见一斑.

从柳传志的"在商言商",到王健林的"亲近政府,远离政治",再到马云的"一直谈恋爱,始终不结婚",讳莫如深之下是企业家群体性困惑、忐忑与不安.

"商"与"政"如何相处,越来越成为一个有待解答的大问题.

剪不断、理还乱

中国政商生态的大背景决定了"商"并不是在"市场真空"中."商"如何与"政"相处,往往决定了"商"的成败.

既然"商"离不开"官"、"政",那么现实中"商"与"政"是如何相处的呢?从现实来看,一旦政商生态陷入混乱、复杂、无序状态,往往会孕育出畸变的政商关系.从分与合角度,这些政商关系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官商勾结型.官商勾结一向被外界诟病.这类政商关系通常被解读为权力贴现、潜规则、正常竞争失序的破坏之源.从实践来看,这类政商关系又有多种表现形式:

拉拢庇护型.即通过拉拢官员、变相或直接行贿甚至权钱交易的方式,获得政府官员的庇护,以获取独特利益.当下该类型最瞩目的表现是"官员独董"现象.

私人依附型.即依附于官员,维系与官员的"亲密"个人关系.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是徐明与薄熙来.薄熙来在亲笔供词中说:我帮了他(徐明)"快发展",他则帮我"带孩子",并承认这"实质上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交易".

裙带关系型.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这类政商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官""商"一家人,与其肥水流外人田,不如父子、夫妇、兄弟、血亲、姻亲齐上阵.

商官互变型.即"红顶商人",包括"官商"和"绅商"两种."官商"是指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在职的各级党政干部."绅商"则是指虽然有各种官职头衔,但实际并未授予执政权力即所谓任"虚职"的商人.

官商同盟型.我国古代就有商人"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般,冠盖相望"的描述.官商结成同盟,以商养官,以官护商.商人扮演官员的"钱袋子",为官员的仕途铺路、使力;官员则扮演商人的指路人、保护伞.两者之间形成"大子之门"和"待子门而大"的相互帮衬关系.

无法无天型.民营企业利用行政资源作为资本的助推器,先以极低代价或者类似于走私、诈骗的极端方式获得启动资金、初始项目,进而以非市场的运作争取到大型项目以至优质国有资产,继而转战上市公司、实业公司、基金托、证券公司.

另一类是官商分离型.一般说来,官商反目,斗法结局往往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双方都会受到波及,影响各自的仕途与"钱途".从现实来看,这类政商关系又有多种表现形式:

政商对抗型.主要体现为官商双方因利益分歧乃至相悖而走向对抗,最终导致政商关系破裂,两败俱伤.

官商割裂型.有人把李经纬、顾雏军、孙大午等归为这一类型.

"政"、"商"运作逻辑

很多企业家在商海中可以纵横捭阖,但在政商关系的复杂之网中却碰上阿喀琉斯之踵,导致头破血流.政商关系缘何失序呢?

首先,"政"、"商"逻辑混淆.政府与企业是不同的,两者遵循完全不同的运作逻辑.

洛克在《政府论》中指出:政府本质上是行使公共权力的机构.作为公共权力行使者,政府的行为本质上是强制的,也就是说政府依靠强制力来保证各项决定的实施.这也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说政府再小也是政府,企业再大也是企业,官商对抗的结果只能是商的彻底毁灭.

同时,政府行使公共权力也不是肆意而为的,本质上是围绕着政府的使命和职责展开的.维护公共利益、增进人民的福利才是政府的目的与职责,也是政府行为逻辑的基础和合法性的来源.

其次, "政府"、"官员"的区别模糊不清.由于政府是通过具体的官员来呈现的,他们也只看到了有形的官员,但政府无形的运作力和控制力却没有人看得见.这导致很多企业家往往把某某官员等同于政府.这是极其错误的,大量的企业家就是栽在了这里.

再次,从商人自身角度来讲,畸变政商关系的根源在于偏离了企业发展正途,丧失了企业家精神.

美国汉学家费正清曾说:"中国商人具有一种与西方企业家完全不同的想法:中国的传统不是制造一个更好的捕鼠机,而是从官方取得捕鼠的特权."

纵观现实中失败的政商案例,很多"商"与"企"们,没有把企业的发展建立在市场上,去依靠市场竞争和创新来提高企业竞争力,而是把心思放在对政府资源、权力和关系的"取巧"上,通过寻租,获得超于市场之上的超额利润.

最后,企业的"公共"维度被忽视.美国著名组织理论学家贝瑞.波兹曼把政治权威等同于公共性,把市场权威等同于私人性.由于所有的社会组织,都受到政府政治权威的影响,从这个角度讲,"所有组织都是公共的".

其实,即使是完全私营的企业,在注册条件、雇工方式、最低工资、医疗社保、环境保护、市场行为等方面也受制于各种法律和政策的规制,传统意义上的自由决策空间已经大大降低.

展望3.0版政商关系

改革开放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调整政府与市场、与企业关系的过程,或者说政商关系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调整的过程.

中国政商关系史,可以从对市场作用的认识角度--从"有限的商品经济"到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再到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划分为三个时代.

1978年至1992年是官商混沌的政商关系1.0时代.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以后,传统体制开始松动.这一时期的政商关系模糊而混沌.低买高卖是市场经济的交易法则,但在那个年代很可能被冠之以"投机倒把"遭受打击.

1993年至2012年是官商调整的政商关系2.0时代.此时期,中国的政商关系正处在新一次转型的路口.各类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丛集涌现,企业家群体不断壮大.与此相对应,缺少安全感的大多数的私营企业主也会将与官员处好"关系"视为成功的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此可视为新型政商关系的核心思路.这将开启"以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政商关系3.0时代,即追求官商良性互动与理性合作.

首先,从时代背景、发展主题和面临的共同问题出发,寻求中国政商合作的战略基础.当前,全球化已经发展到新的阶段,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面临着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所带来的共同挑战.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不仅是资金和政策、利益与需求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战略层面的关系,而最高需求是政商双方的发展、进步和安全.

其次,在新型政商关系中,政商合作与互动要寻找单纯利与益之上的道德根基.企业家必须要明白,自己之所以能在中国立足,与政府保持合作关系是必须的.尽管互相需要和互相依赖是和谐的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关键一环,但是政商合作的基础不应仅仅是一时的利与益,而更应该依赖一种长久的、稳定的伦理关系,依靠强大的道德基础.这个道德基础就是造福社会.

再次,"政""商"角色定位--政府回归公共性,企业回归市场性.美国学者高斯指出,有效、明智的政府是社会繁荣的前提条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需要回归市场,经营者重塑企业家精神,通过市场竞争、发挥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和效益,来为社会作贡献.

最后,传统的官商之间其实没有确立一个稳定的制度化渠道.新型政商关系需要互动制度、体制、机制和方式的规范化、透明化、法制化与理性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为政商互动提供了新的经济互动途径,这将成为一个值得探索的政商互动新方向.在这方面,万科等公司提供了很好的样板.国资、开放式基金、私人资本都在它的股东构成中.如此一来,万科一方面尽享国资背景无法言说的优势,管理层又可以执着坚持既定的发展战略不受干扰.

走出当下需正身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不仅取决于规范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结构、运作机制和法规政策的制定、更新和出台,还取决于新型政商生态、环境和文化的跟进与更新.由于制度变迁主要取决于政府,所以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关键力量在于政府的作为,商业力量只是配角.

在市场作用由基础性到决定性的转变过程中,企业家应该如何拿捏政商关系,如何应对这种时代性变化背后的机遇与风险,走出商业乱象的泥潭呢?

对企业家来说,首先要回归企业家精神.同时,企业家应正当参政议政,且保持中立.事实表明,政界和商界之间需要建立一种合理的联系,这不仅有助于政治与经济两大实体之间的合理互动,而且有利于社会整体的高效率发展.

其次与政府合作的关系应依靠而不依赖.在政治权力集中的情况下,保持与政府和官员良好的合作关系,是企业家处理政商关系的基本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依赖政府.处理好与官员的私人关系,摒弃畸变的关系.

通过私人的权钱交易而获取利益,无疑是踩在"地雷"上生存.企业家行为围绕于企业行为,归结于法律之下,才能有合法性;归结于政府政策之下,才具有长远性.

在这方面,企业家应理解政府运作逻辑,明白政府承诺不等于法律法规,政府官员不等于政府.要获得政府支持,获得政府资源,必须先对政府的运作逻辑有所认识.同时还要积极沟通,学会妥协.换位思考、利益共享、合作、协调、谈判、协商、妥协是企业家处理政商关系时必须学会的基本技巧.

最后企业家要做好自己,建立长青基业.企业家获得政府和官员支持的第一要务,是要建立更加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办好自己的企业,增强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端正企业行为,靠企业家精神赢得发展.同时,企业家要唯规则是瞻.著名法学家富勒(Fuller)认为法治就是一项依规则治理的事业.当前畸变的政商关系本质上就是规则缺失.

此外,企业家在企业治理中应融入公共性理念,培养公共政策思维.在中国式的宏观环境中经商,不仅需要纯商业思维,更需要把握政治和政策走向的智慧.事实上,政府的政策导向往往决定了资源的走向和购买力的转移.企业要得到更大的政府支持和更多的政府资源,就应该分析政策走向.

在揭示了隐藏于"政"、"商"运作逻辑背后的真知灼见、廓清了以"市场起决定作用"为基础的"新政商关系"发展图景以及明晰了如何迈向新政商关系征途所需的价值理念、技巧和艺术之后,以追求良性互动、理性合作、协同发展、造福社会为取向的新型政商关系一定会得到其应有的地位和尊重.

可以看到,在新型政商关系所倡导的理念与制度设计的烛照下,新经济时代中国政商理性合作与良性互动空前繁盛局面将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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