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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原则探赜

2014-02-08崔佳悦

关键词:表达式句法语义

崔佳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0732)

意义组合原则是现代很多语法理论的指导性原则,对自然语言处理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因为有组合原则,自然语言中的句法和语义都能够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由小到大的生成。本文以意义组合原则为研究对象,以蒙太格语法中的应用为例,说明该原则的构成模式和在相应语法系统中的具体表现,最后讨论DRT对它的挑战。

一、意义组合原则

意义组合原则(principle of compositionality)又称组合原则,主要描绘语言的意义以及句法和语义的关系,是以蒙太格语法为代表的形式语义学的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对自然语言句法和语义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无论多么复杂的语句,都是系统句法生成的结果,而这个过程是一步一步构造而成的,其中每一步都伴随语义解释及其组合。

关于组合原则的概念,帕蒂(Partee)等人提出的定义如下:

(1)令 A=〈A,F〉和 B=〈B,G〉,映射 h:A B是同态的,当且仅当,存在一个映射h':F G使得对所有f∈ F和所有a1,… an∈ A都有:

h(f(a1,…,an))=h'(f)(h(a1),…,h(an))[2]

定义中,A是句法代数,B是语义代数。其中的A指句法表达式的集合,B指语义值的集合。a1,…,an指A中的句法表达式。F是句法运算的集合,G是语义运算的集合。映射h:A B是意义指派函数。复合表达式f(a1…an)的意义h(f(a1…an))是其部分意义h(a1),…,h(an),以及句法运算f的意义h'(f)构成的函项。该定义是说复合表达式的整体意义是其部分意义的函项,这是以往人们所理解的组合原则的最重要特征。该定义不仅如此,还用形式化的方法揭示出句法和语义的对应。h映射句法表达式到语义值,h'映射句法运算到语义运算。h'(f)作为语义运算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两个映射都说明了句法和语义的对应特征。句法规则告诉我们复合表达式怎样由其部分表达式所构成,而语义规则告诉我们复合表达式的意义怎样由其部分表达式的意义组合而成。一方面语义规则要遵循句法规则的规律,另一方面句法规则也受到语义规则的影响。

二、函项思想

蒙太格语法(Montague Grammar)是遵从Partee的意义组合原则的形式语义理论。如PTQ系统有对应17条句法规则的17条语义翻译规则[3]。17条翻译规则获得的内涵逻辑式是一种语义表现,而每条翻译规则显示出复合表达式的语义翻译是其部分表达式语义翻译的函项。

蒙太格语法是形式语义学对自然语言量化表达式深人研究的结果,这些结果是贯彻组合原则的产物。如PTQ系统中的规则:

根据规则S3,输入任意范畴为CN的词条ζ,得到词项 every ζ。T3在 ζ翻译的基础上定义every ζ的翻译。量化词项every man不能指称一个个体,因为没有哪个单独个体是every man。量化词项every man被考虑成二阶谓词,即是男子的个体作成的集合的集合。这里组合原则的作用在哪里?具体说就是复合表达式F2(ζ)(即every ζ)的语义翻译是由其部分表达式ζ的翻译ζ'所决定的函项。换言之,输入ζ',根据对应 F2的翻译函数T2对此的运算就得到T2(ζ'),即 λX∀x(ζ'(x)→X(x)),这就是F2(ζ)的语义翻译。

再来看限定词the,a(n),one有关的句法及其语义翻译规则。为突出组合原则的函项思想在语义翻译中的作用,我们把复合表达式F2(ζ)的翻译写作T2(ζ'),PTQ系统中跟S4~S6对应的翻译规则为(这里h'(F2)=T2):

以规则T5的应用为例,来看组合原则所体现的函项思想。比如语句:

(3)2013年的美国总统是一个黑人。

量化词项“一个黑人”、“2013年的美国总统”和动词“是”分别翻译为:

① 这里为集中说明组合原则的函项思想,暂时略去翻译涉及的内涵算子和外延算子。

这里关注T7(是',一个黑人')和T8(2013年的美国总统',是一个黑人')的操作,分别输入其部分表达式的翻译,然后分别输出复合表达式的翻译。这就是蒙太格语法PTQ语句系统语义翻译过程体现出的组合原则的函项思想。

三、句法和语义对应的思想

组合原则的另一层含义是句法和语义的对应思想,所谓规则对规则的思想说的是每一条句法规则对应一条语义规则。蒙太格语法的PTQ部分语句系统有17条句法规则,相应也有17条语义翻译规则。我们以句子、动词短语和名词短语的合取(析取)的生成为例,说明意义组合原则的关于句法和语义的对应思想。句子、动词短语和名词短语三类表达式的合取(析取)的句法规则及其翻译规则如下:

这里我们对上述蒙太格语法原文中的表述作了一点补充说明。句法生成中语句的合取和动词短语的合取表面上是相同的,都是在两个表达式中间添加一个“and”的句法操作。因此F1对应一个语义翻译操作T1,只不过根据输入的表达式类型不同而输出的结果有所不同。由于句子合取对应的语义翻译和动词短语合取对应的语义翻译是不一样的,为了更严格和更明确地揭示组合原则的对应思想,从句法和语义对应的角度考虑,就把S1和S2中的句法运算分开表示,分别为F1和F2,于是T1和T2中的语义翻译运算就分为T1和T2,这样蒙太格语法PTQ系统中的句法规则和语义规则可以达到一一对应,即不同的句法规则对应不同的语义翻译规则,其中不同的句法运算对应不同的语义翻译运算。这就最严格显示出意义组合原则所谓句法和语义的对应思想。

在蒙太格语法中,句法规则一般都表述为:若α∈Pa,β∈Pa,则 F(α,β)∈ Pb,而 F(α,β)=α β;而语义则一般表述为:若 α的语义解释为 α'且β的语义解释为β',则F(α,β)的语义解释为G(α',β')= β'(α')。意义组合原则对句法运算有着指导性的作用,这就是蒙太格语法又叫蒙太格语义学的缘由。

除了蒙太格的PTQ系统外,Partee,Bennett等人通过对自然语言现象的分析,对于PTQ系统没有涉及到的现象或增加了如被动转换,宾语提升等相应的扩展规则,或直接将PTQ系统进行了完善和改进,使之能够表现自然语言的转换现象。PTQ系统的句法规则和这些扩展规则所应用的句法运算各有不同,除基本的“毗连运算”之外,还有合取、析取、增加、减少等等运算[6]。虽形式不同,这些运算都遵循意义组合原则,一条句法运算对应一条语义运算。

组合原则为特定语言的无限数量的表达式提供了一个有限的语义解释方法。由于汉语和英语有诸多不同,所以在贯彻意义组合原则的过程中,在实现句法和语义的对应方面有着自己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贯彻意义组合原则在汉语中应该从字做起。英语在句法上最自然的结构单位是词;而汉语中,字是最自然的结构单位,在句法上有明显的特征,同时大部分字也是语义上的最小单位。第二,由于汉语的一些特点,要在汉语中实现句法和语义的对应,在技术上有更多的要求,也就是说在语义方面要动更多的脑筋。因此,在汉语中贯彻意义组合原则,努力实现句法和语义的对应,就要从有意义的字开始,探讨从字到词、从词到短语、从词或短语到句子的逐层组合过程[7]。

四、DRT对组合原则的挑战

20世纪80年代初,Hans Kamp(1981)提出了话语表现理论(Discourse Representation Theory,简称DRT)。意义组合原则在蒙太格语法中通过逻辑式的推演来表达,并对语句的真值进行计算,而这个计算过程既不依赖于语篇,也不依赖上下文而进行。换句话说,分析的是独立的自然语言句子,是一个静态的计算过程。而DRT把传统形式语义学对单独句子意义的分析扩大到一系列的句子,即语篇层面;并一步步动态地处理联系上下文中的每一个句子,处理上文的分析结果直接决定了下文句子的语义处理,而新的句子反过来又将已有的信息内容进行更新,这些信息内容又会成为处理和理解后续句子的前提和依据。DRT强调语言的动态特征,通过对句子上下文的分析,对自然语言的现象,如代词和名词的照应关系(跨句或在同一句子内)、动词和时间方面的复杂关系等都有充分的解释。

正因为DRT的动态特点,而意义组合原则却是静态的计算过程,由此DRT对意义组合原则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DRT中,语篇被看作是一个盒状的语篇表征结构,即Discourse Representation Structure(简称DRS),通过DRS重构用间接的方式可以定义真值条件的概念,比如下面的例子:

(6)A man sleeps in the room.(一个男人在房间里睡觉。)

(7)Not every man does not sleep in the room.(并不是每一个男人都不在房间里睡觉。)

看似这两个句子在DRS中有着相同的真值条件,因此,如果将逻辑语义和真值条件视为一体的话,我们应该得到这两个句子具有相同的逻辑语义[8]。如若将这两个句子后都加上“He snores”,将得到下面的句子:

(8)A man sleeps in the room.He snores.(一个男人在房间里睡觉,他打呼噜。)

(9)Not every man does not sleep in the room.He snores.

(并不是每一个男人都不在房间里睡觉,他打呼噜。)

很明显,只有句子(8)中第二小句的代词能够回指到前一个小句中的“a man”,而句子(9)中这种回指关联是不可能的。因为句子(9)的主DRS中x是空标记,x只是其否定DRS条件内的标记,不能约束其他条件中的变元x;句子(8)的主DRS中的标记集中有x,可以约束其他条件中的变元x。尽管这两个句子具有相同的真值条件,即有相同的逻辑语义,但是二者具有不同的话语意义。

以上的结论和意义组合原则似乎不一致。但是实际上,意义组合原则自身就提出了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再次考虑以上两个句子,二者都是两个句子的简单序列,而且第二个句子都是一样的,但是其话语关联的意义却不同。形如φ→ ψ的DRS条件是根据φ和ψ的检验嵌入来定义的,而非其真值条件。因此我们可以获得结论,句子或话语的意义不能由它的真值条件决定,而是在于解释DRS的嵌入条件。句(8)和句(9)各自对应的DRS其语义解释的嵌入函项的序对是不一样的,从句法关联(动态合取“;”)对应的语义运算角度看,句(8)和句(9)是不一样的,因此句(8)和句(9)各自DRS输出的语义结果自然不一样。这样看来,上述DRT分析例子也没有违反组合原则。由此可见,只要我们恰当地理解DRT的运行机制,意义组合原则所起的作用也是毋庸置疑的。

五、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意义组合原则的定义,对组合原则的两层含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说明。组合原则的函项思想表明:自然语言复合表达式的意义是其部分意义及组合方式的函项。整体被部分所决定,根源在于句法。句法规则总是从最小的表达式开始,由小到大生成语句。对应的语义组合过程遵循句法规则的节奏,句法规则每生成一次,就会产生相应的语义计算。这就是组合原则所谓句法和语义对应的思想。最后讨论了DRT对组合原则的挑战。随着逻辑学在语言学和计算机科学领域的不断发展和相互融合,组合原则正在以不断上升的影响力对语言现象的研究和计算机科学的发展显示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1]彭家法.形式语义学的历史渊源和理论框架[J].安徽大学学报,2004(4).

[2]方立,文卫平.动态意义理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3]Chomsky N.Questions of form and interpretation[J].Linguistic Analysis,1975(1).

[4]Gamut L T F.Logic,language and meaning[J].Intentional logic,1991(2):140.

[5]邹崇理.组合原则[J].逻辑学研究,2008(1):75-83.

[6]Janssen,Partee.Edited by J van Benthem and A ter Meulen.Handbook of logic and language[M].North Holland,1997.

[7]Partee B H.The development of Formal semantics in linguistic theory[G]//The handbook of contemporary semantic theory.[S.l.]:Blackwell Publishers Ltd.,1997.

[8]邹崇理.自然语言逻辑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 张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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