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
2014-02-06控制氮肥磷肥等高耗能化学品总量
中国农资 2014年2期
控制氮肥、磷肥等高耗能化学品总量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促进工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石化和化学工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工信部日前发布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到2017年底,石化和化学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比2012年下降18%,重点产品单位综合能耗持续下降,全行业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减少8%、8%、10%和1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废水实现全部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3%以上,新增石化和化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针对化肥、农药行业意见提出几项具体任务。第一,控制氮肥、磷肥、“三酸两碱”等高耗能、大宗基础化学品的总量,淘汰或改造其中部分能耗高、污染重的产能和装置,提高新建项目的能效和环保门槛等。
第二,加快推广氮肥生产污水零排放技术、低汞触媒技术、盐酸脱吸技术等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编制推广方案,组织实施示范工程。
第三,在合成氨、甲醇、电石、乙烯和新型煤化工等重点碳排放子行业中开展碳捕集和封存的示范项目。
第四,在化肥、氯碱、电石、纯碱子行业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对能源的购入存储、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和回收处理等环节实施动态监测、控制和优化管理,实现系统性节能降耗。
第五,重点做好煤化工、农药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子行业的污染防治。推进磷矿石、磷石膏、硫酸渣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第六,制修订氮肥、磷肥、农药等重点子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