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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传记作者与传记真实的关系

2014-02-05俞樟华章利成

关键词:传记

俞樟华, 章利成

(1.浙江师范大学 江南文化研究中心,浙江 金华 321004;2.绍兴文理学院 学工部,浙江 绍兴 312000)

古代学者在强调传记真实性的同时,亦对古代传记失真的原因作了深入的探讨。其中,明代学者方孝孺就此问题作了较为集中的研究与分析,其《晋论》上篇有云:

书不可尽信也,而记载之词为尤甚。同时而仕,同堂而语,十人书之,则其事各异。盖闻有详略,辞有工拙,而意之所向,好恶不同,以好恶之私,持不审之论,而其词又不足以发之,能不失其真者鲜矣。况于世之相远或数百年,耳不闻其言,目不睹其事,身不预当时之得失,意揣心构,以补其所不足,而增其所不备;或有所畏而不敢直书,或有旧恩怨而过为毁誉,或务奇炫博而信传闻之辞,或欲骇人之视听而驾为浮辨。自左氏、司马迁、班固不能免乎此弊,况世之庸史,其能传信而不诬哉?苟不因人君之贤否以考其政之治乱,因行事之忠诈以定其人之功罪,而欲尽信史之言,则奸邪或幸免而无所惩,豪杰之士咸有遗恨矣。[1]

方孝孺所谓的史传失真的原因,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第一,历史人物传记大多为后人所撰,而后人所依据的文献资料来源于前人,而前人在记录时,由于详略、好恶、评价等方面的不同,就同一件事亦会有不同的记载和评论,传记写作所凭借的原始材料就已失真,这就造成了传记文学“能不失其真者鲜矣”的状况。第二,传记作者离传主的时代太远,无法亲眼目睹传主的为人行事,自然就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之处。为此,有些传记作家就凭自己的“意揣心构”来加以补充,这必然会造成传记失真。第三,当归因于传记作者个人品行。或因害怕而不敢直书其事,或出于个人恩怨而有意作假,或为务奇炫博而取材不精,或为追求骇人听闻的效果而多作浮词。第四,与传主有无子孙后代有关。传主的品行再好,如果没有后代替他写传做宣传,那么他的善言懿行也就不会得到发扬光大;反之,即便他是奸雄,如果他有后代,而且这个后代还是有权有势之人,那么他的恶行极有可能会被隐瞒,甚至还会有不少溢美之词。方孝孺的这些论述,都是切中肯綮,言之成理的。而以上四个原因,前三个都与传记作者有关,由此可见,传记文学的真实性与传记作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 传记失真与传记作者的关系

朱东润在《陆游传·自序》中说过:“传记中的传主,无论作者主观的意图如何力求和史实符合,其实一切叙述都必须通过作者的认识,所以传主是不是和史实符合,还要依靠作者的认识。因此传记文学中的传主,正和一般文学中的主人公一样,是作者创造的成果。所不同的在于传记文学的作者,有责任通过自己的学习,求得对于传主的全面认识。”[2]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传记作者要么难以对传主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要么受到各种阻力,无法写出真实情况,从而导致传记失真的普遍存在。作者未能按照真实性原则写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地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传记作者使用的材料的不真实导致传记作品的失真。相对而言,资料占有愈真实愈完整愈丰富愈细致,传记撰写成功的可能就愈大。相反,如果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甚至欠缺的话,传记创作的难度就会增加,真实性就不言而喻了。这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种是作者使用的第一手材料本身就是不真实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二三《〈 宋史〉各传回护处》中谈到宋代史传作品失真的原因时有云:“元修宋史,度宗以前,多本之宋朝国史,而宋国史又多据各家事状、碑铭,编缀成篇,故是非有不可尽信者。……宋时修国史者,即据以立传,元人修史,又不暇参互考证,而悉仍其旧,毋怪乎是非失当也。”[3]452《宋史》的人物传记主要依据当时的家传、墓志铭、行状等材料写成,而这些家传基本是传主的亲友门生所写,扬善隐恶的情况比较严重,如果《宋史》作者不加分辨考证就直接引用,那么失真就不可避免了。所以许多传记作家和理论批评家都把杜绝原始材料的失实作为传记写作的第一要务。赵翼《陔余丛考》卷七《梁、陈二书》有云:“盖作史之难不难于叙述,而难于考订事实、审核传闻,故不能速就耳。”[4]中国现代传记写作的先锋胡适就曾在《古史讨论的读后感》中提示我们,对于任何证据材料都得问:“一、这种证据是在什么地方寻出的?二、什么时候寻出的?三、什么人寻出的?四、地方和时候上看起来,这个人有作证人的资格吗?五、这个人虽有证人资格,而他说这句话时有作伪(无心的,或有意的)的可能吗?”[5]正因为材料的不真实会导致传记失真这一严重后果,所以对材料的考证便成为历代传记作家必须做的一道功课。还有一种情况是传记作者根据传闻或者已有的古书来创作,也就是采用间接材料写传。由于时间隔得比较久,传闻本身就很难考证,加上古代信息不发达,古书又多为竹简,携带不便。写书的时候可能想引用古书中的材料,但是面对厚厚的竹简难以查找,于是便凭借记忆来创作,但是记忆不一定是真实的,从而导致传记的失真。关于这一点,崔述在《考信录提要》里有过深刻的分析:“传记之文,有传闻异词而致误者,有记忆失真而致误者。一人之事,两人分言之,有不能悉符者矣;一人之言,数人递传之,有失其本意者矣。是以三传皆传《春秋》,而其事或互异。此传闻异词之故也;古者书皆竹简,人不能尽有也,而亦难于携带,纂书之时,无从寻觅而翻阅也。是以《史记》录《左传》文,往往与本文异。此记忆失真之故也。”[6]以上两种情况,虽然传记作者使用的材料是不完全真实的,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一定的真实性。在具体的写作过程中,往往还会出现另一种情况,就是写传的人与传主的时间相隔很久,材料又极少,本身已经有很多理不清的问题,要还原传主的原貌确实很难。这时,作传者往往会运用想象来填补空白,从而导致传记的夸张失实,这方面处理得较好的还是司马迁。司马迁在写屈原的传记时,由于屈原的事迹在先秦典籍中不见任何记载,许多事情已无法弄得明明白白,如屈原的生卒年月、具体的政治主张、作品的篇数和各篇创作的详细年代,以及流放的时间与次数等。对这些问题,司马迁没有强加解释,凭空虚构,而是采取“疑则传疑”的方法,让这些问题空着,留给后人去研究解决。司马迁这种处理问题的方法,是值得提倡的。可惜后代有些传记作者为图方便,求完整,凭空虚构了一些内容,结果适得其反,影响了传记的真实性。虽然传记作品的创作有时避免不了想象,但是承认传记作品中的虚构性,并不等于允许在传记文学创造中不顾事实地胡编乱造。杨正润先生就曾经在《传记文学史纲》中提出了“传记中运用想象”的“三种类型”,其中就包含了传记中使用想象的要求:“一种是根据现有的材料,加以合理的猜测和补充”;“第二种是在不违背基本史实和人物性格的前提下,加以发挥,使人物性格更加丰满和生动”;“第三种情况是在符合人物性格的原则制约下,进行想象,目的是激发读者的想象,但是这种想象并没有史实的根据”。[7]根据杨正润先生的观点,传记文学的想象必须受到严格的制约。

二是传记作者受到外界各种压力而导致传记作品的失真。传记作家在受到外界各种压力的时候,即使拥有了真实的材料,也很难写出真实的传记作品。这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慑于统治阶级的淫威而不敢秉笔直书。一方面,封建君主常常在修史的诏令中公开提倡据实直书。另一方面,君主又不愿意把祖上或自己不光彩的一面暴露出来,因此,对直书就会表现出既需要又排斥的心理,甚至产生恐惧和忌讳,由此,他们会让传记作者来为自己和祖上粉饰。比如,唐高宗在修《太宗实录》时,一方面高张据实直书的大旗,要求刘仁辄“卿等必须穷微索隐,原始要终,盛业鸿勋,咸使详备”。[8]63但另一方面又暗中示意许敬宗对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人进行贬斥。为此,孙甫就曾很犀利地揭露到:“高宗于许敬宗,非不知其人也。如敬宗修《太宗实录》移《威凤赋》事,高宗明知不足传信,修史尚高下其手,他事固不可信矣。”[9]宋太宗也曾要求苏易简等以“昔唐玄宗欲焚武后史,左右以为不可”为借鉴,“善恶必书,无所隐耳”。但是他又以“太祖受命之际,固非谋虑所及,昔曹操、司马仲达皆数十年窥伺神器,先邀九锡,至于易世,方有传禅之事。太祖尽力周室,中外所知,及登大宝,非有意也。当时本末,史官所记殊为阙然,宜令至等别加缀缉”[10]第一册210为借口,命吏部侍郎兼秘书监李至、翰林学士张洎、史馆修撰张佖、范杲等同修国史,加以改正。不仅唐高宗、宋太宗会这样,既让史臣据实直书以显示自己的至公至正,又害怕毁坏自己形象而希望有所曲笔,历朝历代的君主都有如此复杂的心理。其中,明成祖三修《太祖实录》可能是最为典型的。为显示自己的英明,明成祖在两修《太祖实录》时曾号召公正直书:“尔等皆茂简才识,俾职纂述,其端乃心悉乃力,以古良史自期,属勤纂述,必详必公。”[11]明成祖是通过靖难之役登上皇位的,所谓靖难之役其实就是一次叛乱,为了使自己的皇位名正言顺,朱棣就要求史臣在《太祖实录》中增加了朱元璋有意让自己即位的故事。关于明成祖三修《太祖实录》,清代学者顾炎武曾在《顾亭林文集·答汤荆岘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然而再修三修所不同者,大抵为靖难一事。如弃大宁而并建立之制,及一切边事书之甚略,是也。”[12]在封建君主专制的时代,君主的权力是无限大的,当史家不依照他们的要求进行写作时,就会惹来麻烦,有时可能是杀身之祸。韩愈就曾在《答刘秀才论史书》一文中指出,史家直书“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后汉书·李法传》载,和帝永元中,李法上书“讥史官记事不实,后世有识,寻功计德,必不明信”,[13]1601他也为此贬为庶人。再如吴均所撰的《齐春秋》,因为称“帝为齐明帝佐命,帝恶其实录,以其书不实,使中书舍人刘之遴诘问数十条,竟支离无对。敕付省焚之,坐免职”,[14]不仅其书被烧,而且官也做不成了;孙盛所写的《晋阳秋》因为“词直而理正”,也受到权臣桓温“关君门户”的威胁。而一再窜改删削的《洪武实录》,被视为《明实录》“最矫诬之典型”,就因为修撰者受到了明成祖这个极强的统治者的压迫。当总裁解缙抱定“皆据事而直书”的态度而对篡改历史有所保留时,结果被朱棣借故下狱。在这种前车之鉴下,继任总裁的胡广等人就只有“爰纂录以成书,实仰赖于圣断”了。其实,唐代的刘知几对此已经在《史通·忤时》篇里感慨过:“今馆中作者,多士如林,皆愿长喙,无闻齚舌。倘有五始初成,一字加贬,言未绝口而朝野具知,笔未栖毫而搢绅咸诵。夫孙盛实录,取嫉权门;王韶直书,见仇贵族。人之情也,能无畏乎?”[15]171在“虽任当其职,而吾道不行”的现实环境中,历代史家写一些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传记就在所难免了。如陈寿写《三国志》时,面对当时“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的社会现实和司马氏的赫赫权势,为了免遭迫害,就采取了曲笔回护的写作方法,有意为司马氏统治集团隐恶扬善。比如高贵乡公曹髦本为司马昭的党羽成济所杀,但是《三国志·高贵乡公纪》只是简简单单地说了句“高贵乡公卒,年二十”这样随随便便的话,并没有丝毫涉及司马昭弑君的罪恶,一场天大的政治阴谋在陈寿笔下被消解得无影无踪。所以清代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三国志多回护》中非常愤怒地批评到:“本纪如此,又无列传散见其事,此尤曲笔之甚者也。”[3]74

还有一种是来自传主亲友的压力,多见于一些墓志铭的创作上。所谓“墓志铭”,就是把逝者的生平事迹刻在石板上然后埋于墓中的刻石文字。自秦汉以来,风气渐开,到唐朝已经蔚为大观。其中,东汉的蔡邕和中唐的韩愈分别代表了两个朝代墓志铭撰写的最高成就。但是他们的传记作品都出现了“谀墓”的现象。蔡邕一生所作碑文甚多,成就也比较高。正如刘勰在《文心雕龙·诔碑》所评:“自后汉以来,碑碣云起,才峰所断,莫高蔡邕。”[16]128在汉代,蔡邕所写的墓志铭可算是首屈一指了。《困学纪闻》卷十三有云:“蔡邕文今存九十篇,而铭墓居其半,曰碑,曰铭,曰神诰,曰哀赞,其实一也。”[17]1492蔡邕一生替别人写了很多墓志铭,但是,据《后汉书·郭太传》记载,蔡邕曾经跟卢植说过:“吾为碑铭多矣,皆有惭德。唯郭有道无愧色耳。”[13]2227一个传记作家既然对自己的作品都有“愧色”了,认为除了《郭有道碑》一篇以外都是惭德的,那么它的真实性就不言而喻了。为此,《困学纪闻》卷十三里就毫不客气地批判到:“(蔡邕)自云为《郭有道碑》,独无愧辞,其他可知矣。其颂胡广黄琼,几于老、韩同传,若继成汉史,岂有南董之笔?”[17]1493章学诚在《丙辰札记》中也说:“蔡中郎学优而才短,观遗集碑版,文字不见所长。……如胡广、陈寔诸碑手笔,撰《后汉书》未必长于范、陈。”[18]梁启超根据他所立的标准来衡量史料,认为“在汉文人中,蔡邕极有名之十余篇碑诔,其价值乃不敌王褒之一篇游戏滑稽的《僮约》……后者乃描述当时社会一部分之实况,而求诸并时之著作,竟无一篇足与为偶也”。[19]从中可以看出蔡邕创作的墓志铭,它的真实性是很值得怀疑的。无独有偶,唐代的古文大师韩愈,其所作碑志的数量也很可观,据其门人李汉统计,有“碑志七十六”,占其诗文总数的1/10还要多,现存75篇。其中有一些明显是“谀墓”之作,如《故中散大夫河南尹杜君墓志铭》。据正史记载,杜兼无恶不作,《旧唐书》说他“兼性浮险,豪侈矜气”,“故兼所至,人侧目焉”。[20]3969《新唐书》也云:“杜佑素善兼,终始倚为助力。所至大杀戮,裒艺财赀,极嗜欲。适幸其时,未尝败。”[21]5205而韩愈于墓志中却大为杜兼贴金,说此人“始为进士,乃笃朋友;及作大官,克施克守……不畜不牧……”[22]云云,只字不提杜兼诬杀“有士林之誉”的部下韦赏、陆楚以及诬奏李藩等恶迹。其实,蔡邕、韩愈的“谀墓”之作,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墓志铭本身与生俱来的特点决定的。曾巩《寄欧阳舍人书》云:“夫铭志之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23]253吴讷《文章辨体序说》亦云:“大抵碑铭所以论列德善功烈,虽铭之义,称美弗称恶,以尽其孝子慈孙之心,然无其美而称者谓之诬,有其美而弗称者谓之蔽。诬与蔽,君子之所弗由也欤!”[24]墓志铭本是一种应用文体,只不过是“仁人孝子,于幽宫则刻石而埋之”。[25]由此可知,碑志创作并非写作者个人行为,它是一种叙述死者事迹,表彰死者功德的社会应酬文体,作者在写作碑志时,自然要考虑那些“仁人孝子”的感受与需要。这种传统的约定俗成的原则,其实也就构成了对传记作者的一种压力。也就是说,他可能无法把已经掌握的所有真实的材料都公布于众。因为他如果把所有历史真相都告诉读者,可能会因此伤害传主本人或他的亲朋好友的感情,所以传记作者有时会在道义和职责上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通常情况下,撰碑者为了照顾死者家属,悼亡安死,不得不抱着为传主树碑立传的目的进行创作,在写墓志铭时自然就会有意无意地美化传主,多用赞美之词。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习性,后世的祭文悼词也是如此。无论如何扬善隐恶、扬长避短,作为碑志文学的基本要求始终不能改变,这就是所记事实必须真实可靠,有根有据。

其实,不管是统治者还是普通人,凡是要求给自己或亲友写传的,其中都存在着“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问题。古代传记在强调实录的同时,也主张“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刘勰云:“若乃尊贤隐讳,固尼父之圣旨,盖纤瑕不能玷瑾瑜也;奸慝惩戒,实良史之直笔,农夫见莠,其必锄也:若斯之科,亦万代一准焉。”[16]172他认为传记作家应该为尊贤隐讳,就像是农夫看见野草要除草一般,这是世代必须遵守的原则。孔子亦云 “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26]刘知几虽然认为“国家事无大小,苟涉嫌疑,动称耻讳,厚污来世”,但是他又承认其合理性,指出“夫臣子所书,君父是党,虽事乖正直,而理合名教”。[15]114-115由此,隐讳也就成为了传记文学写作的一个传统。所以无论是史传还是杂传,其中的隐讳之处确实处处可见,为数不少。正如昭槤《啸亭续录》卷三《古史笔多缘饰》里所说的:“古今所谓忠臣孝子,皆未足深信;乃史笔缘饰,欲为后代美谈耳!”[27]所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如果仅仅是这样,那是情有可原的,但是更有冒着隐讳的名头,遮蔽或歪曲了很多事实,或有意略而不写,或改变说法以合时宜。宋代吕中认为:“修史之弊有二,一曰隐讳,二曰窜易。以史法律之,隐讳之罪小,窜易之罪大。安石《日录》犹出于隐讳,而章、蔡之修史,则直窜易而已。隐讳之迹虽可欺于一时,而人心天理隐然于言语文字见,终不能自欺;至于窜易,则以私笔为国史矣。”[28]吕中觉得被隐讳的东西,在字里行间还是可以分析出来的,而且也不可能永远地隐瞒下去,而被肆意窜改过的史传作品,罪过就大了,因为它“以私笔为国史”,完全是以自己个人的需要和好恶来写人物传记的,这是不能允许的。《册府元龟·国史部》在《自序门》小序中指出,有些史传作者在自述其家世时,“讲世德,叙家范,亦不能无虚美者矣”。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三《密疏》中就谈到这种现象:“自万历末年,章疏一切留中,抄传当凭阁揭。天启以来,谗慝弘多,啧言弥甚。予尝亲见大臣之子追改其父之疏草而刻之以欺其人者。”[29]646-647普通人尚且希望对自己的家世有所隐讳而篡改事实,更何况是君主呢!査继佐的《罪惟录》就对明成祖在《明太祖实录》里掩盖朱元璋大杀开国功臣一事有过清楚的揭露:“即如国初《御制集》载:汪广洋有罪,遣人追斩其首。《实录》曰:汪广洋自缢死。如《庚午诏书》载:廖永忠坐杨宪党伏诛。《实录》曰:永忠死,上赙遗甚厚,以子权袭爵。如《御制集》载:朱亮祖父子死杖下。《实录》曰:病卒。如《奸党录》载,李善长坐胡惟庸事逮狱,同其亲弟侄赴九府会审。《实录》曰:帝抚谕流涕归,乃自缢死。又《实录》十三年,于李有赦罪温旨;若《奸党录》二十三年,又有负恩悟语。后词臣钱谦益作《实录辩误》,景彰眼见事,尚未能画一也。”[30]明成祖要求史臣写的《明太祖实录》为了掩盖某些阴暗面,不惜篡改历史真实。这种自吹自擂的弊病,洪迈在《容斋随笔·四笔》中也有批评,他说当时的史传作者在自述其经历时“或隐己之恶,或攘人之善,并多溢美,故匪信书”。[31]作为史传作者,是既崇高又严肃的,如果本身作伪,这是无法原谅,必须遭到谴责的事。

四是传记作家个人的道德修养问题。传记文学是否能坚持真实性,和传记作家的道德素质,也就是“史德”有很大关系。所谓“史德”,便是史学家章学诚在《文史通义》里提出的“著书者之心术也”。章学诚认为:“秽史者所以自秽,谤书者所以自谤,素行为人所羞,文辞何足取重?”[32]63如果一个传记作家心术不正,那么他写出的作品就不会是真实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古往今来,心术不正的传记作家不可胜数。有些传记作者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好奇心,过分夸大或有意贬低传主的历史地位。传记评论家塞缪尔·约翰逊曾指出:“如果一位传记作家只凭个人的了解进行写作,而又迫不及待地要满足广大读者的好奇心,那么就存在着他的兴趣、恐惧、感激和柔情战胜真实性的危险,不是凭空捏造就要蓄意掩盖。”[33]汉代王充在《论衡·艺增篇》亦云:“世俗所患,患言事增其实;著文垂辞,辞出溢其真,称美过其善,进恶没其罪。何则?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也。故誉人不增其美,则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惬于心。闻一增以为十,见百益以为千。……蜚流之言,百传之语,出小人之口,驰闾巷之间,其犹是也。诸子之文,笔墨之疏,(人)贤所著,妙思所集,宜如其实,犹或增之;傥经艺之言如其实乎,言审莫过圣人,经艺万世不易,犹或出溢增过其实。增过其实皆有事为,不妄乱误以少为多也。”[34]而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篇对造成史传失真原因的探讨,与王充的分析有相似之处,其云:“然俗皆爱奇,莫顾实理。传闻而欲伟其事,录远而欲详其迹,于是弃同即异,穿凿傍说,旧史所无,我书则传,此讹滥之本源,而述远之巨蠹也。”[16]171-172刘勰主张史传的写作应遵循“实录无隐”、“按实而书”的原则,反对那种因为“爱奇”而“莫顾实理”的不良习气。王充和刘勰都认为“爱奇”是传记文章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使史传写作能真正做到“务信弃奇”,刘勰要求史传作者在写作过程中能认真研究史料,“阅石室,启金柜,(抽)裂帛,检残竹,欲其博练于稽古也”。[16]171采用那些真实可靠的史料来写,屏弃那些言无实据的史料,这是杜绝史传失真的有效方法之一。

有些传记作家是为了保住个人的名利地位而不敢秉笔直书。如沈约撰写《宋书》时,就从自己的功名利禄出发,大肆颂扬豪门士族,凡是达官显贵,他都不加选择地一律为之作“佳传”,立“美名”;对于那些王侯大臣,如刘裕、萧道成的篡位弑君,他也统统加以曲意回护。他写史传人物,一切以圣意为准,无所谓是非曲直。再如出身于南齐宗室的萧子显,他在撰写《南齐书》时,对其先祖就极尽溢美粉饰之能事。比如对其祖父萧道成指使王敬则勾结杨王夫杀死宋苍梧王刘昱一事,他就没有如实叙写。尤其是对于宋、齐易代之际的史事,曲笔更多,一场尔虞我诈、干戈相交的夺权换代之战,在萧子显笔下竟然被写成唐虞揖让一般,决然没有半点逼夺弑杀痕迹。《困学纪闻》卷十三指出:“子显以齐宗室仕于梁,而作《齐史》,虚美隐恶,其能直笔乎?”[17]1565

有的是为了自己的某种私利而故意任情褒贬,歪曲是非。司马迁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据刘禹锡的《祭韩昌黎文》可知,替人作传而获取润笔费的金额是比较可观的,“公鼎侯碑,志隧表阡,一字之价,辇金如山,可谓发露真赃者矣”。而世代文人,能像陶渊明那样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的毕竟不多。在现实中,为获取润笔费而故意美化传主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顾炎武的《日知录》卷一九《作文润笔》中就指出:“《蔡伯喈集》中为时贵碑诔之作甚多,如胡广、陈寔各三碑,桥玄、杨赐、胡硕各二碑,至于袁满来年十五、胡根年七岁,皆为之作碑。自非利其润笔,不至为此。史传以其名重,隐而不眼耳。文人受赇,岂独韩退之谀墓金哉!”[29]692魏收在撰写《魏书》时,曾公开宣称:“何物小子,敢与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他收了杨休之的好处,无以为报,就对杨休之说:“无以谢德,当为卿作佳传。”[35]杨休之的父亲杨固在做北平太守时,曾因贪污暴虐受到中尉李平的弹劾而获罪。可是魏收在其传中竟说:“固为北平,甚有惠政,坐公事免官。”甚至还说杨固受到李平的“深相敬重”。真是黑白颠倒,令人难以容忍。所以刘知几在《史通·古今正史》篇中激烈地批评道:“收谄齐氏,于魏室多不平。既党北朝,又厚诬江左。性憎胜己,喜念旧恶,甲门盛德与之有怨者,莫不被以丑言,没其善事。迁怒所至,毁及高僧。……由是世薄其书,号为秽史。”[15]104

有些是传记作者在写作过程中掺杂了个人恩怨,从而导致传记作品的失真。唐太宗根据“司马迁与任安书,辞多怨怼”而得出“《武帝本纪》多失实”的结论。认为司马迁写《武帝本纪》肯定是带着个人情感写的,所以有失真实。但是根据“武帝中年,大发兵事边,生人耗瘁,府库殚竭”可以得知“迁所述非过言”。[8]11唐太宗代表了很多后来者的看法,清代学者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正是有许多像唐太宗一样的后人“泥于发愤之说,遂谓百三十篇,皆为怨诽所激发”,“于是后世论文,以史迁为讥谤之能事,以微文为史职之大权,或从羡慕而仿效为之;是直以乱臣贼子之居心,而妄附《春秋》之笔削”。面对这种现象,章学诚不得不责问:“不亦悖乎?”[32]65司马迁是一个有着高尚史德的良史,但是又有几个传记作家可以放弃自己的个人恩怨,具备这样的德行呢?据《旧五代史·贾纬传》记载,贾纬乾祐中受诏,与王伸、窦俨修晋高祖、少帝、汉高祖三朝实录。纬以笔削为己任,然而褒贬任情,记注不实。晋宰相桑维翰执政,尝薄纬之为人,不甚见礼,纬深衔之。及叙《维翰传》,称维翰身没之后,有白金八千铤,他物称是。翰林学士徐台符,纬邑人也,与纬相善,谓纬说:“闻吾友书桑魏公白金之数,不亦多乎?”乃改为“白金数千铤”。书法如此,他可知矣。[8]611与此相反,传记作者也有出于报恩的心理为传主粉饰的现象。比如唐代的沈既济在《建中实录》中对杨炎的粉饰。据《旧唐书》记载:“炎为宰相,荐既济才堪史任,召拜左拾遗、史官修撰。”[20]4034于是,出于报恩之心,沈既济在修实录的过程中,利用职权大力赞扬杨炎收复河陇的主张。而事实是杨炎的主张因为引起兵变而流产了。对此,宋人司马光就在《资治通鉴考异》中分析道:“此恐沈既济之溢美,且欲附杨炎复河陇之说耳。”[36]针对这种因个人恩怨而导致传记失真的现象,古今中外的学者已有过充分的探讨。清代魏禧提出,传记类散文的写作要战胜自己的感情,不为世俗之情所惑。他在《答孔正叔》一文中说到:“凡所称誉,务使名称相实,不为世俗之情所惑。”即便是“尊亲如祖、父,亦不可奉以虚美,使吾亲为声闻过情之人”。可是现在“世俗好谀,人己同声,以至生死谬误,忠佞倒置。家有谀文,国有秽史,袭伪乱真,取罪千古,皆自一念之不诚始”。[37]他认为造成传记作品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传记作者的心不诚,如果能诚心实意,不为世俗之情所惑,那么自然能写出名实相称的作品来。章学诚《文史通义》也从写文章要注意“气”与“情”两方面提出“文非气不立,而气贵于平。……文非情不深,而情贵于正”。[32]64只有心平气和地来写文章,才能做到公正客观,从而写出真实的传记作品。法国莫洛亚认为传记家在写传记之前应该抱有这样的观点:“这是一个常人,我得掌握关于他的大量文献与实物资料,以便撰写一部真实的传记。在动笔之前,我绝不虚构,而是仅仅接受对于这个人物经过长期周密思考方才体会到的东西,并且准备根据新发现的事实来随时修改它。我们反对传记作者依靠先入为主的看法作出判断,而要求他们从考察事实出发,来表达基本的概念,这些概念随后还要经过重新独立研究的检验以及谨慎与冷静地处理,我们需要运用一切文献材料来阐发主人公的性格。”[38]他主张在传记写作过程中,传记作家要始终以客观冷静的态度对待传主,不能对传主抱有任何先入之见。近代梁启超对因个人感情的好恶而使传记失实的问题,曾有比较深入的剖析。他说:“史家第一件道德,莫过于忠实。如何才算忠实?即‘对于所叙述的史迹,纯采客观的态度,不丝毫参以自己意见’便是。例如画一个人,要绝对像那个人。假使把灶下婢画成美人,画虽然美,可惜不是本人的面目。”他强调作史者“当如格林威尔所云‘画我须是我’。当如医者之解剖,奏刀砉砉,而无所谓恻隐之念扰我心曲也”。但是“忠实一语,说起来似易,做起来实难。因为凡人都不免有他的主观;这种主观,盘踞意识中甚深,不知不觉便发动起来。虽打主意力求忠实,但是心之所趋,笔之所动,很容易把信仰丧失了。完美的史德,真不容易养成”。[39]虽然具备高尚的史德并不容易,但这是每个传记作家应该始终努力的方向。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传记文学的失真与传记作家未能严格遵循真实性原则是密切相关的。而导致传记作家未能遵循这一原则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客观存在的一些因素,如材料的不真实,统治阶级的淫威与亲友的压力,以及史家一以贯之的“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传统影响,也有传记作者本身的道德修养方面的缺陷,或为了迎合读者的兴趣,或为了功名利益,或为了个人恩怨。然而,这些问题是世世代代传记作家无法回避的,也是传记文学发展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由衷地希望后来的传记作家在面对这些阻碍时,能够始终保持独立的人格,努力写出真实的传记作品。

二、 传记作者是传记真实的捍卫者

一篇真实的传记作品,能使读者获取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正如《论中国文章首宜变革》描述的那样:“西国之上谕,则下民读之而能体上意所在。其传记墓碑,扬其善而不忌其恶,表其瑜而不藏其瑕,一读之下,可想其人心胸矣。此行文之所以妙天下而饶活气,富情灵,欲着一伪于其间,不可得也。”[40]可以说真实既是传记作者始终如一坚持的写作标准,也是人们评价传记作品优劣好坏的标准。自古以来,“史氏之法,不溢美,不隐恶,务求其人之似焉”,[41]“虽小善必录,小恶必记”。[42]对于传记真实性的问题,还引起了某些帝王的重视。如康熙二十二年十一月初十日,康熙帝召大学士等问修《明史》事,曰:“史书永垂后世,关系最重,必据实秉公,论断得正,始无偏颇之失,可以传信后世。夫作文岂有一字一句不可更改者。当彼此虚心,互相推究。即如朕所制之文,亦常有参酌更定之处。今观翰林官所撰祭文、碑文,亦俱不乐改易。若不稍加更定,恐文章一道流于偏私矣。尔等将此谕传示修史各官知之。”[43]雍正元年七月十七日,命继续编纂《明史》。雍正帝谕大学士等曰:“史书务纪其真,而史才古称难得。盖彰善瘅恶,传信去疑,苟非存心忠厚,学识淹通,未能定得失于一时,垂鉴戒于久远也。有明一代之史,屡经修纂,尚未成书,我圣祖仁皇帝大公至慎之心,旌别淑慝,务期允当,惟恐几微未协,遂失其真,郑重周详,多历年所,冀得良史之才,畀以编摩之任。朕思岁月愈久,考据愈难。目今相去明季,将及百年,幸简编之纪载犹存,故老之传闻不远,应令文学大臣,董率其事,慎选儒臣,以任分修,再访山林绩学之士,忠厚淹通者,一同编辑,俾得各展所长,取舍折衷,归于尽善,庶成一代信史,足以昭示于无穷。著将满汉大臣等职名,开列具奏。”[44]乾隆三十年六月二十三日,开馆重修国史列传。“(乾隆)帝阅《实录》,并参之以国史,以为国史原撰列传止有褒善,恶者贬而不录,是以降旨:大臣列传不宜有褒无贬,徒事夸美,贤臣自当据实立传,获罪废弃之人,亦应直笔特书。据此命将国初以来已有大臣列传重加考正核实,其未经立传之文武大臣,并综其生平实迹,各为列传。凡立传均以《实录》、内阁红本为据,按事排纂。”[45]如此等等。清初的三位帝王,都认识到传记修撰者在维护传记真实性方面的职责,无一例外地要求传记修撰者要坚持真实地撰写人物传记,不能有丝毫的失真。现代学者胡适也认为,“传记的最重要的条件是纪实传真”,也就是“要能写出他的实在身份,实在神情,实在口吻,要使读者如见其人,要使读者感觉真可以尚友其人”。[46]但是,要做到真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要克服传记作者自身存在的一些缺点外,还要排除来自外界的各种障碍。值得欣喜的是,为了坚持真实,许多传记作家自觉地抵制了来自外部的种种干扰,克服了不少困难,为维护传记文学的真实性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在历史上,有一部分传记作家能不为金钱所惑,断然拒绝贿赂。《辞源》上说宋代韩熙载“善为文,载金帛以求铭文碑记者甚多”,但他始终坚持不写谀美之文。据文莹《湘山野录》载:当时有个叫严续的大官,曾请韩熙载为他的父亲严可立神道碑,并表示,只要写得严家称心如意,将“以珍货万缗”相赠。可是韩熙载在碑文中,只是叙述严家官秩一类常事,没有写一句谬夸之浮词。严家看了很不满意,希望他加以修改。韩熙载不仅不肯修改,而且还退掉了严家所赠之物扬长而去。在临行前,他还写了一首诗来表达自己的心志,诗云:“风柳摇摇无定枝,阳台云雨梦中归。他年蓬岛音尘断,留取樽前旧舞衣。”虽没有得到一时的荣华富贵,可是赢得了万世美名。为了使传记写作坚持求真传信的原则,避免失真的毛病,许多文人提出了不乱写、不多写的传记写作态度。顾炎武也持这种观点,他认为当年韩愈如果少写一些墓志铭,也就不会被后人作为“谀墓”的典型加以批评了。所以他自己就坚持不多写,不是必须要写的,又是有益的碑传文,他是坚决不写的。

还有一部分作家能顶住外来的压力,写出真实的传记作品。比如,欧阳修在为古文家尹师鲁作墓志铭时,尽管传主是他的至交,他也没有因此虚美其人。尹师鲁是较早写作古文的人,但并不是宋代古文的创始者,所以欧阳修在墓志铭中没有把尹师鲁当作古文写作的先驱来肯定,结果引起了尹师鲁的亲属和作者一些朋友的不满,为了回答时人的非议,欧阳修专门写了篇《论尹师鲁墓志》,对墓志的创作意图和写作方法进行解释,认为“若作古文自师鲁始,则前有穆修、郑条辈,及有大宋先达甚多,不敢断自师鲁始也”。欧阳修顶住压力,坚持己见,不肯改动文章,表现了实事求是的写作精神。钱谦益因为在清兵南下时率先出城迎敌,所以深为当时文人所不齿。黄宗羲是钱谦益的老友,可是当钱谦益临终前请黄宗羲为他撰写墓志铭时,黄宗羲始终不肯答应。墓志铭大多是应传主的亲友所请而写,一般都以满足传主亲友的要求为旨归,这也是墓志铭多谀墓之作的原因之一,像欧阳修、黄宗羲这样能打破情面,如实照写的作者,还是比较少见,其精神是极为可贵的。

这种在墓志铭写作中贯彻不诬不蔽和不惑不徇的求实精神的情况,在唐代有不少。如韦贯之宁可饿死,也不肯为“以财交权幸,任将相凡十余年,荒纵无法度”[21]4092的裴均作墓志铭。陆贽曾推掉了为驸马田绪之父田承嗣撰写“遗爱碑”的请求,他在《请还田绪所寄撰碑文马绢状》中说道“田承嗣阻兵犯命,靡恶不为”,自己“谬承恩光,备位台辅,既未能涤除奸慝,匡益大猷,而又饰其愧词,以赞凶德。纳彼重赂,以袭贪风,情所未安,事固难强”。[47]萧俛也不肯为曾与李师道勾结,阻挠平定淮西叛乱的王承宗撰写墓志铭,其《辞撰王承宗先铭奏》有云:“王承宗先朝阻命,事无可观,如臣秉笔,不能溢美。”言下之意如果一定要我写,那么我只好实话实说,把他的丑行都记下来了。权德舆在为人撰写墓志铭时,也以“不敢曼词,而实录焉”自绳。这种立足史实,不取人情的正直精神,保证了传记作品的真实性,是值得充分肯定和大力提倡的。

有些人出于对名人名誉的考虑,往往希望传记作家把那些所谓有损名人形象的材料掩盖起来,不要写进传记之中。惠特曼曾经对准备为他作传记的特罗贝尔说:“我恨许多的传记,因为它们是不真实的。我国许多的伟人,都被他们写坏了。上帝造人,但是传记家偏要替上帝修改,这里添一点,那里补一点,再添再补,一直等到大家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了。”所以他要求特罗贝尔“要说老实话”,不要替他打扮,把他的胡言乱语都要放进去。[48]惠特曼所讲的这种现象在名人的传记中比比皆是,然而,有一些传记作家是愿意用自己的笔写出一个真实的伟人的。英国传记作家屈莱维颜在为他的舅父画家麦考来做传时就是如此,他并没有照一般人希望的那样去做,他说:“有一派的议论我看是无从奉命的。批评家对我说,只要我把那些理智褊隘,或政见偏颇的信札或日记删掉一些,你就能为麦考来的名誉着想,或是能多多帮助麦考来的忙了。但是我认为我的事业应当把我的舅父的真相写出来,而不是把我的、或是他人对他的希望写出。倘使在为麦考来写真的时候,必然有损于他的遗念,那么我只有任别人去做了。但是我既然工作以后,我对于所写的这一点,我要自省的不是这一点写得好看不好看,而是这一点像真不像真。在我们这些有机缘和他接近的人,都认为他的一生经得起严正、乃至精密的观察,实际上我的信任也没有错误。”[48]对于同一个人来说,他再美好也有瑕疵,只有把这两方面都写出,才能还原出一个完整的人。黑格尔赞赏荷马作品里的人物,“每一个英雄都是许多性格特征的充满生气的总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整体,本身就是一个世界,每个人都是一个完满的有生气的人,而不是某种孤立的性格特征的寓言式的抽象品”。[49]明代的李梦阳就曾揭露“古之文,文其人如其人便了,如画焉,似而已矣。是故贤者不讳过,愚者不窃美。而今之文,文其人无美恶皆欲合道,传志其甚矣,是故考实则无人,抽华则无文”。[50]不仅古人如此,近现代传记作家亦如此。鲁迅、茅盾可谓是现代文学界泰山北斗式的人物,为这样的人物写传记,作家少不了会受“为尊者讳”观点的影响,过分地把伟人性格缺陷或错误行为一味回护、掩盖。难能可贵的是一些传记作家始终能坚持传记写作的真实性原则,公正客观地写出真实的人物形象。如王晓明的《无法直面的人生——鲁迅传》就不像一般传记,把鲁迅偶像化、抽象化和神化,而是能比较准确地抓住鲁迅精神的内核与实质,写出鲁迅矛盾复杂的性格特征,指出“鲁迅一生所经历的,当然最多是痛苦,他的思想的特质,也确实偏于阴暗,但是,他也收获了许多别样的经验,精神上更有许多别样的特质,譬如他的幽默感,他的深入骨髓的智力上的优越感,更不必说那种锲而不舍、强自乐观的战斗意识了,它们同样构成了鲁迅精神世界的重要部分,倘若以为他就只有一副痛苦的表情,思路永远都是阴暗,那就太简单,反而暴露出我们自己的幼稚了”。[51]同样,沈卫威的《艰辛的人生——茅盾传》能以客观的眼光看待传主,对茅盾性格上的软弱与行动上的过失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指出脱党与对秦德君的绝情是茅盾一生中的两大阴影。这里,传记家塑造出了圆形、立体的人物形象。这种对鲁迅、茅盾真实形象的还原不但不会损害他们的伟大形象,反而使人物形象更加可信和可亲,更容易使人产生精神共鸣。

墓志铭这类传记作品的失实,原因在于死者的亲友给作者施加了压力,名人传记的失真,原因在于社会对名人名誉的考虑,这对传记作家来说还是比较容易对付的。而史传的写作权是掌握在统治阶级手里的,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本朝或本人的私利,往往会对史传作者施加种种压力,甚至以杀戮相威胁,目的就是为了使史传作者歪曲事实,掩盖罪恶。在这种情况下要坚持实录精神,实属不易。正如刘知几《史通·直书》里说的那样:“张俨发愤,私存《嘿记》之文;孙盛不平,窃撰辽东之本。以兹避祸,幸而获全。足以验世途之多隘,知实录之难遇耳。”[15]58然而,在传记文学发展史上,这种不畏强权,坚持秉笔直书的史传作家,还是经常可见。比如《晋书·孙盛传》曾记载了史学家孙盛为求史传实录的遭遇:“盛笃学不倦,自少至老,手不释卷。著《魏氏春秋》、《晋阳秋》,并造诗赋论难复数十篇。《晋阳秋》词直而理正,咸称良史焉。既而桓温见之,怒谓盛子曰:‘枋头诚为失利,何至乃如尊君所说!若此史遂行,自是关君门户事。’其子遽拜谢,谓请删改之。时盛年老还家,性方严有轨宪,虽子孙班白,而庭训愈峻。至此,诸子乃共号泣稽颡,请为百口切计。盛大怒。诸子遂尔改之。”[52]尽管孙盛固执己见,不肯修改自己的著作,可是他的孩子为了生计,还是偷偷地改了。事后孙盛在愤怒之余,就又写了一个本子寄给辽东慕容俊收藏。到晋孝武帝太元中博收异闻,才从辽东得其书,从而保留了一个与孙盛之子所改写过的本子不同的本子,使历史的本来面目得以重现。另外,据《左传·宣公二年》载,晋太史董狐不畏权贵,按当时的史法,直书权臣赵盾对晋灵公之被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孔子对此大加赞赏:“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南朝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篇称:“辞宗邱明,直归南董。”[16]172北周史家柳虬亦谓:“南史抗节,表崔杼之罪;董狐书法,明赵盾之愆。是知直笔于朝,其来久矣。”[53]刘知几更把“南、董之仗气直书,不避强御;韦、崔之肆情奋笔,无所阿容”的行为比作是“烈士徇名,状夫重气”。[15]59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在我们现在社会依然存在。新中国成立前,史学家吴晗写了一本《明史》,因为其中有“红军”二字,犯了国民党的大忌,要求将“红”字改用他字才肯允许出书,吴晗宁可书不出版,“红”字坚决不改!这种维护历史真实的精神,令人肃然起敬。由以上几个例子可知史家为捍卫传记的真实性,与君主专制相抗衡,是一个步履维艰的过程。他们身上体现的正是一种“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的史学精神!

在这里,我们看到,封建统治者一方面高谈史传写作要实录无隐,另一方面,当史传作者真正如实记载了一些他们的阴暗面时,他们又会以种种理由加以限制,甚至加以打击迫害。在这种高压政策下,凡是具有进步思想和坚毅人格的史传作家,基本上还能够坚持原则,秉笔直书。可是有些立场不坚定,或怀有私心杂念的传记作者,就会丧失原则,或慑于统治阶级的淫威而不敢直书,或屈从于个人名利而不愿直书,更有甚者还降低人格,主动迎合统治阶级的喜好,写一些为统治阶级所能接受的东西。《南齐书·王智深传》就记载了这样的事:“世祖使太子家令沈约撰《宋书》,拟立袁粲传,以审世祖。世祖曰:‘袁粲自是宋家忠臣。’约又多载孝(武)、明帝诸鄙渎事,上遣左右谓约曰:‘孝武事迹不容顿尔。我昔经事宋明帝,卿可思讳恶之义。’于是多所省除。”[54]这个记载告诉我们,沈约修《宋书》人物传记,在为谁立传和怎样写传的问题上,完全是受统治者的个人意志支配的,而且处处主动逢迎主子意图,肆意曲写,对本朝统治者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这样写出来的人物传记作品,自然无法保证它的真实性,沈约也因此受到后代正直文人的严厉批评。如刘知几在《史通》里就曾批评“《宋书》多妄,萧武知而勿尤;伯起魏史不平,齐宣览而无谴”,“欲求实录,不亦难乎”。[15]61沈约修《宋书》,魏收修《魏书》,都没有坚持实录原则,而是迎合统治阶级的需要,歪曲事实,任情褒贬,所以引起了刘知几的强烈不满。刘知几在《史通》中还专门写了《直书》与《曲笔》两篇文章,对那些能够“仗气直书,不避强御”、“肆情奋笔,无所阿容”的史传作者表示钦佩和肯定,而对那些“舞词弄札,饰非文过”、“事每凭虚,词多乌有”、“用舍由乎臆说,威福行乎凶人”的史传作者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对于因外界的压力而违心为人写了碑传文的,凡是还没有丧失良心的文人,其内心不仅非常痛苦,而且日后也会后悔不已。这方面最典型的,是金元时期的刘祁,他在《归潜志·录崔立碑事》一文中,很详细地记载了他自己在当时政治高压下为人作传的经过和前后的思想变化,文章的内容很丰富,也很特殊,尽管文章有些长,我们还是觉得有必要引录在这里:

崔立既变,以南京降,自负其有救一城生灵功,谓左司员外郎元裕之曰:“汝等何时立一石书吾反状耶?”时立国柄入手,生杀在一言,省庭日流血,上下震悚,诸在位者畏之,于是乎有立碑颂功德议。数日,忽一省卒诣余家,赍尚书礼房小帖子云:“首领官召赴礼部。”余初愕然,自以布衣不预事,不知何谓。即往,至省门外遇麻信之,余因语之,信之曰:“昨日见左司郎中张信之,言郑王碑事,欲属我辈作,岂其然耶?”即同入省礼房。省掾曹益引见首领官张信之、元裕之。二人曰:“今郑王以一身救百万生灵,其功德诚可喜。今在京官吏父老欲为立碑纪其事,众议属之二君,且已白郑王矣。二君其无让。”余即辞曰:“祁辈布衣无职,此非所当为,况有翰林诸公如王丈从之及裕之辈在,祁等不敢。”裕之曰:“此事出于众心,且吾曹生自王得之,为之何辞?君等无让。”余即曰:“吾当见王丈论之。”裕之曰:“王论亦如此矣。”余即趋出,至学士院见王丈,时修撰张子忠、应奉张元美亦在焉。余因语其事,且曰:“此实诸公职,某等何预焉。”王曰:“此事议久矣,盖以院中人为之,若尚书檄学士院作,非出于在京官吏父老心;若自布衣中为之,乃众欲也。且子未仕,在布衣,今士民属子,子为之,亦不伤于义也。”余于是阴悟诸公以仕金显达,欲避其名以嫁诸布衣;又念平生为文,今而遇此患难,以是知扬子云《剧秦美新》其亦出于不得已耶!因逊让而别。连延数日,又被督促,知不能辞,即略为草定,付裕之。一二日后,一省卒来召云:“诸宰执召君。”余不得已,赴省。途中遇元裕之骑马索余,因劫以行,且拉麻信之俱往。初不言碑事,止云:“省中召王学士诸公会饮。”余亦阴揣其然。既入,即引诣左参政幕中见参政。刘公谦甫举杯属吾二人曰:“大王碑事,众议烦公等,公等成之甚喜。”余与信之俱逊让曰:“不敢。”已而谦甫出,见王丈在焉。相与酬酢,酒数行,日将入矣,余二人告归。裕之曰:“省门已锁,今夕即当留宿省中。”余辈无如之何。已而烛至,饮余,裕之倡曰:“郑王(指崔立)碑文,今夕可毕手也。”余曰:“有诸公在,诸公为之。”王丈谓余曰:“此事郑王已知众人请太学中名士作,子如坚拒,使王知书生辈不肯作,是不许其以城降也,则衔之刻骨,缙绅俱受祸矣。是子以一人累众也。且子有老祖母、老母在堂,今一触其锋,祸及亲族,何以为智?子熟思之。”余惟以非职辞久之,且曰:“余既为草,定不当诸公意,请改命他人。”诸公不许,促迫甚。余知其事无可奈何,则曰:“吾素不知馆阁体,今夕诸公共议之,如诸公避其名,但书某名在诸公后。”于是裕之引纸落笔草其事。王丈又曰:“此文姑使裕之作,以为君作,又何妨?且君集中不载亦可矣。”余曰:“裕之作正宜,某复何言?”碑文既成,以示王丈及余。信之欲相商评,王丈为定数字。其铭词则王丈、裕之、信之及存余旧数言,其碑序全裕之笔也。然其文止实叙事,亦无褒称立言。时夜几四鼓,裕之趣曹益甫书之,裕之即于烛前焚其稿。迟明,余辈趋去。后数日,立坐朝堂,诸宰执首领官共献其文,以为寿。遂召余、信之等,俱诣立,第受官。余辈深惧见立,俄而诸首领官赍告身三通以出,付余辈曰:“特赐进士出身。”因为余辈贺。后闻求巨石不得,省门左旧有宋徽宗时甘灵碑,有司取而磨之,工书人张君庸者,求书刻,方毕,北兵入城,纵剽,余辈狼狈而出,不知其竟能立否也。嗟乎,诸公本畏立祸,不敢不成也,而又欲掩其名,以卖布衣之士。余辈不幸有虚名,一旦为人所劫,欲以死拒之,则发诸公嫁名之机,诸公必怒,怒而达崔立,祸不可测,则吾二亲何以自存?吾之死所谓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且轻杀吾身,以忧吾亲,为大不孝矣。况身未禄仕,权义之轻重,亲莫重焉。故余姑隐忍保身,为二亲计。且其文皆众笔,非余全文,彼欲嫁名于余,余安得而辞也。今天下士议往往知裕之所为,且有曹通甫诗、杨叔能词在,亦不待余辨也。因书其首尾之详,以志年少之过,空山静思,可以一笑。

我们不厌其烦地引述了刘祁的这篇长文,目的是想说明这么几个问题:一是古代的碑传文的写作,曾受到了来自外界的许多干扰和权贵们的巨大压力,使传记作者无法按照常规进行写作。这种情况,是其他文学作品的写作所少见的。二是在政治高压下,在生死关头,曾有许多文人屈服了,投降了,丧失了原则,顺从了权贵,满足了某些人的私欲,从而使传记作品失去了它的真实性,堕落为溢美逢迎之作。三是有些表面正经,道貌岸然的文人,如元好问、王若虚之流,在关键时刻也有令人作呕的表现,说明要认识一个人,是不容易的。四是为奸臣作碑文,始终是不得人心的,元好问和王若虚之所以不肯自己亲自动手,而要假手于无名文人刘祁等人,就是怕成为千古罪人,遭到后人的唾骂;刘祁虽然迫于压力为崔立写了碑文,但是他的内心是痛苦的、是非常不自愿的,以后他之所以要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记载下来,就是为了表示深深的悔过之意。元好问、王若虚和刘祁的表现尽管不尽一致,但是他们心里都觉得不应该为崔立这样的人作碑文,这说明,封建伦理道德和传统的传记真实论思想,到这个时候已经深入人心,人们轻易是不敢或不愿去违背它的。刘祁的这篇文章本身并不是一篇传记理论文章,但是它却反映了某种传记写作的观念和思想,从这个角度说,还是应该予以重视的。

为了维护传记文学的真实性,许多传记作者还自觉对那些不真实的传记作品进行清理,加以纠正。比如清代全祖望就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他见诸家所作明代沈廷扬的传记“其事多不核”,认为如果“生乎百年之后,以言旧事,所见异词,所闻异词,所传闻又异词,不及今考正之,将何所待哉?”[55]强烈的时代责任感使他再也坐不住了,所以他重新为沈廷扬作了一篇铭文。他看到当时的“野史流传”所记载的有关明代朱大典的事迹“多谬”,吴农祥为朱大典所写的传记也“尚不可据”,所以他特意写了篇《明文华殿大学士兵部尚书督师金华朱公事状》“以正之”。

三、结 语

从前面的分析可知,一个传记作品能不能做到真实,与传记作家的品行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个品德高尚的传记作家,才能不为金钱所惑,才能排除外界压力,才能自我反思,才能自觉地维护传记的真实性。其实,历代的学者在理论上都对传记作家提出过具体的要求。刘勰在《文心雕龙·史传》中,要求史家在著史时具备一种无偏私的心态,不受个人情感和当时风气的影响,从而达到“析理居正”的目的。唐刘知几对传记作家提出了“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善恶必书”、“不掩恶,不虚美”的要求。刘知几之后,北宋古文家曾巩提出了“明、道、智、文”四条标准,认为一个优秀的史学家应该:“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23]187随后元朝的揭傒斯主张从“正心”的要求出发,来提高史家著史的道德水平和责任心。据宋濂《元史·揭傒斯传》记载:“诏修辽、金、宋三史,傒斯与为总裁官。丞相问:‘修史以何为本?’曰:‘用人为本,有学问文章而不知史事者,不可与;有学问文章知史事而心术不正者,不可与。用人之道,又当以心术为本也。’”[42]北宋苏易简认为修史人的为人很重要,他提出“大凡史官宜去爱憎”,认为“近者扈蒙修史,蒙为人怯懦,多疑忌,故其史传多有脱落”。[10]第二册935而南宋史学家王应麟在《困学纪闻》里直接提出两类人不能修史,一类是佞臣,他说“唐之修《晋史》也,许敬宗、李义府与秉笔焉,是恶知兰艾鸾枭之辨”,[17]1541认为《晋史》没修好跟许敬宗、李义府两人的人品有着直接的关系。另一类是“贰臣”,他否认这种“失节”之人能够秉笔直书,写出信史。由此,他讥讽蔡邕:“若继成汉史,岂有南、董之笔?”言外之意即使蔡邕能够“继成汉史”,也不能像南史氏和董狐氏那样秉笔直书。明代胡应麟在《史书占毕》中对史家的素质问题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他认为:“史百代者,蒐罗放轶难矣,而其实易也;史一代者,耳目见闻易矣,而其实难也。予夺褒贬之权异也。”认为修史之难不在学问、文章、搜罗,而在“识”与“褒贬”。并进一步提出了“公心”、“直笔”的要求。指出修史者应“以万人之衷为一人之衷”,做到客观公正。他认为“直有未尽则心虽公犹私也,公有未尽则笔虽直犹曲也”。[56]只有在公心与直笔两个方面都做到,才能达到史家素养的最高境界,撰写出信史。清代的史学家章学诚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史德的概念,认为“盖欲为良史者,当慎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也”,[32]63良史应该具备尊重客观史实的史德。为维护传记的真实性,学者们在对传记作家提出了种种要求的同时,也对中国传记文学的短处做了深入的分析,他们试图通过揭示短处,让更多的传记作家来努力弥补不足,从而保证传记文学的健康发展。现代著名学者胡适先生曾在《留学日记》中提出“所据多官书,不足征信”的批评,他指出中国的传记最大的缺陷在于“忌讳”太多,他说:“我们中国的文人却最缺乏说老实话的习惯。对于政治有忌讳,对于时人有忌讳,对于死者本人也有忌讳。圣人作史,尚且有什么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谬例,何况后代的谀墓小儒呢!……后来的碑传文章,忌讳更多,阿谀更甚,只有歌颂之辞,从无失德可记。偶有毁谤,又多出于仇敌之口。……故几千年的传记文章,不失于谀颂,便失于诋毁,同为忌讳,同是不能纪实传信。”并明确提出“传记的最重要条件是纪实传真”、“要努力做到纪实传真的境界”。[57]

总之,为了维护传记文学的真实性,古代传记作者和批评家们曾从多方面作了积极努力,既为我们留下了一大批真实可信的传记作品,也为我们留下了许多有关传记真实性的理论,总结这些理论,对于我们今天的传记文学创作和传记文学理论建设,都是很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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