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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传播的社会责任与伦理思考

2014-02-05陈晓阳周志新杨同卫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4年1期
关键词:医药企业医药伦理

陈晓阳,周志新,杨同卫

(山东大学人文医学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012)

·医学传播伦理·

医学传播的社会责任与伦理思考

陈晓阳,周志新,杨同卫

(山东大学人文医学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012)

医学传播对医学发展具有正价值,然而频繁出现的医药企业违规违纪现象引发了人们对其社会责任的思考。医学的社会性是医学传播承担社会责任的伦理基础,医学目的规定着医学传播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性。医学传播的社会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等,应从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相关准则等方面对医学传播过程进行伦理控制。

医学传播;社会责任;伦理控制;法律责任;道德责任

1 医学传播的价值与意义

任何科学的发展都离不开新知识、新技术的传播,医学科学也是如此。医学的发展离不开医学传播,医学新知识、新技术只有进行转化,才能真正的发挥作用,医学传播加快了医学知识技术的转化与传播过程,使各种先进的医学技术、医药产品尽可能短时间内通过各种交流活动投放市场,服务临床,造福患者。目前,国内临床医生获取医学信息的途径是多样的,例如通过阅读专业学术期刊、学术著作,通过参加学术会议,通过网络学习等,尽管不同的临床医生对这些途径的取舍不同,但各个途径均与医学传播紧密联系在一起。医学传播的目的是通过信息传播把有效安全的医学新知识、新技术、新药物等带到临床、带给患者,使患者从中获益。医务人员和医学科研人员、医药研发生产企业共同担负着捍卫人类健康、保障社会稳定发展的重任。面对着种种疾病和健康疾患的威胁,医学新技术成果的研究及新药品器械的创新、研发和正确应用显得格外重要,而只有保障医务人员与医学科研人员及医药企业之间良好、顺畅的交流,实现信息互通、经验共享,才能使各方科学有效地协作,从而更好地发挥作用。在医学传播的实践过程中,医药企业是关键角色,医疗临床技术的进步在任何时期都受益于医药企业,医药企业除了通过积极研发新的药物、新的医疗器械服务于临床,拯救患者生命,治疗病痛,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外,还致力于临床医生培训、各种学术交流,并为这些培训交流提供一定的赞助,促进了医学科技的发展。

2 医学传播应承担社会责任及其伦理辩护

社会责任是社会法和经济法中规定的个体或组织对社会整体承担的责任,是由角色义务责任和法律责任构成的二元结构体系,主要涉及道德善(“正当”)和行为善(“应当”)。[1]医学的发展与社会实践活动密不可分,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决定了医学的发展方向。医学不能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和发展,它完全融于社会,包含于社会之中,因此,医学的社会性是医学传播承担社会责任的伦理基础。另外,医学目的规定着医学传播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性。医学目的的实现必须兼顾“效率”和“公平”:①提高医学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最大的产出;②必须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公平对待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这在一定程度上催生着医学传播社会责任的产生,也是医学传播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医学传播的社会责任是医学目的的必然产物。首先,从“提高医学技术手段”的角度来看,医学传播是提高医学技术手段的重要工具,没有医学传播,医学新知识、新技术就不能够得以交流共享,就不能实现转化,从而医学就不能真正的进步。其次,从“公平地对待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来看,“公平”本身就是伦理范畴,蕴涵着“应当”,它内在地规定着医学传播过程应遵循公平原则,不能只注重医药企业自身的商业利益,还应特别重视患者利益和医学发展需要。由此可见,医学目的与医学传播社会责任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医学传播的社会责任并非外在的强加和附属,而是医学之所以称之为“仁学”的有力保障,有其内在的道德承诺与伦理依据。同时,也证明了医学目的善与医学传播社会责任手段善之间相互规范与制约的关系。

医学传播应坚持真实性、合法性、效用性、公益性等基本原则。首先,医学传播的内容应是真实的,任何医学信息的传播都应基于客观真实的基础之上,坚持真理、实事求是、传播真实的医学信息是医学传播最重要的原则,虚假的医学信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其次,医学传播手段应是合法的,医学传播的主要手段包括发表期刊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举办学术会议、网络信息传播等,不同的传播手段均有其相应的规则,均应符合相应的制度要求和法律规定。再次,医学传播的信息应具有效用性,应有益于疾病的防治,能够促进医学的发展。最后,医学传播的目的应具有公益性,服务大众、推动医学发展是医学传播的主要目的,任何的医学传播过程都不能简单地将追逐经济效益作为其最终目标,还应顾及社会效益。

医学传播的社会责任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它应将医学传播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用性、公益性等内容贯穿其中,从这些医学传播原则的角度来讲,医学传播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法律责任、道德责任、经济责任和公益责任等方面,其中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最为重要。法律责任是医学传播社会责任的底线,同时也是基础。医乃仁术,是健康之所系,医学传播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医学传播的手段也必须是合法的。对于医药研发单位和医药企业来说,任何医疗药品、器械在传播推广之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基础实验和临床测试,并取得相关的合法手续,以确保其具有真实的效用性,而不是虚假的信息。这一点不仅需要医药研究单位和医药企业的自律,还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督管理。医药研究单位应严格贯彻相关的实验标准和测试准则去研制新的医药产品,医药企业应将保证产品质量作为企业生产的终极目标,医药监督管理部门则应根据相关的标准法律文件对医药产品进行监督管理。不允许医药企业以给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高额提成、回扣的形式进行医疗药品的推销和传播,更不能对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行贿以取得相关资格。另外,对于医务人员来说,应实事求是地为患者着想,坚持将患者利益放在第一位,任何治疗手段和治疗药物均应有规可循,不能因经济利益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而无视医疗法规,损害患者利益。

每个社会都有相关的道德基础,与法律责任相比,道德责任是隐形的,是蕴含在活动行为中对伦理道德观念的恪守。[2]当前医药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求得生存之地,一些医药企业千方百计,各出奇招,忽视道德伦理底线,导致一些道德事件的出现。医药企业、医药代表行贿事件不仅是对法律的无视,更是对社会伦理道德的践踏。医学传播履行道德责任,需要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不仅需要医药企业、医务人员的道德自律,还需要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和第三方的监督。医药企业应以维护人类健康利益为核心,坚持生产好药、好器械,造福患者,推动医学发展;医务人员应不受医药企业商业宣传或不正当宣传的影响,一切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以疗疾治病为己任;相关学会、学术团体及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坚持患者利益第一的原则,制定相关诊疗规范、标准、共识时减少医药企业的参与,坚持公正和独立。

3 医学传播的伦理控制

3.1 加强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业内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遵守和贯彻,二是行业内的行规行约制约自己的行为。而每一方面都包含对行业内成员的监督和保护的机能。行业自律是建立在行业协会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一个行业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行业协会的话,行业自律也就无从谈起。[3]对于医学传播的行为者,即医务人员、医学科研人员及医药研发企业来说,均应加强各自的行业自律。作为医学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医务人员应加强自身道德修养,遵守医疗行业规范。对于医药研究机构和医药企业来讲,坚持行业自律更为重要。在国内医药研发与制造行业,虽然也有相关的约束其行为的行业组织成立,但相关的实践措施仍需要健全,相关机制还不完善,加强行业自律任重而道远,需要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努力,才能最终建立一个有序的医药传播环境。

3.2 制定相关准则

规则维持着社会秩序,不管这种规则是人为设定的还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是规则,便具有制约性。医药企业违规违法现象的出现,为目前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制定规则提供了一个关键的契机。因此需制定一个共同准则,明确底线和红线,使医学传播能在一个合适、合理的范围内展开,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追求。[4]对于医药研发行业,因涉及商业利益及行业竞争,而且在当前药品安全及其科学推广面临严峻形势的大环境下,制定推行相关的伦理准则十分必要。随着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步伐的加快,推进相关伦理准则的实施,对于规范医学传播行为、提升中国医药企业的国际形象具有积极意义。

3.3 加强利益冲突管理

医学传播过程中利益冲突问题主要出现在医药企业之间及医药企业与学术团体之间。对于近期出现的医药企业违规违纪现象,我们不应就事论事对其进行简单的道德批判,而应从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的角度反思其出现的根源。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术团体均缺乏针对商业利益冲突管理的相关监管制度,一些医药企业在我国特殊的市场环境中默认或放任自身的不端行为,学术界和医务人员自身也缺乏商业利益冲突管理的相关知识和自律意识。保持学术公正、学术独立是学术团体的社会责任,由医药企业参与或赞助的相关医疗指南、共识的制定很难避免相关的利益冲突,也很难保证学术公正和学术独立。[5]因此,在医学传播过程中,任何学术会议的举办均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邀请商业赞助,并加强相关经费的管理,以保证学术独立、学术公正。

3.4 拓宽医学传播范围

医学传播的主要任务是传播医学知识,主要目的是防病治病,促进医学发展,其最终的受益者是患者,因此医学传播的范围不能仅限于向医务人员提供医学信息,还应包括向患者及整个社会宣传普及医学知识,加强公民健康教育。只有拓宽医学传播的范围,加强医学知识普及宣传,将医学信息传递给患者,乃至整个社会群体,才能帮助人们了解哪些行为是影响健康的,并能自觉地选择有益于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医学传播属于广义的健康教育范畴,是人类健康建设计划的组成部分,健康教育的核心是教育人们树立健康意识、促使人们改变不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行为生活方式,以降低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拓宽医学传播的范围,在较深、较广层次上进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人类的健康意识既是医学传播的主要任务,也是实现医学传播目的的前提。

3.5 建立医药代表认证制度

建立医药代表认证制度主要源于三个因素:首先是药品推广需要自律和规范;其次是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RDPAC)预测将来会有更多新药在中国上市,需要更多高素质的医药代表;再次就是在目前的医药代表中具有医学和药学专业背景者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趋势。建立医药代表认证制度是组建一支高效医疗沟通团队的前提,可以提高医药代表的专业推广水平,满足现在医务人员对医学信息传播的更高要求。2005年5月,RDPAC实行医药代表认证考试,协会内部分会员企业将率先尝试认证,在国外从事医药销售工作的医药代表均有一定的认证制度,由于发起机构或组织不同,认证制度也有一定差异。为启动职业医药代表认证制度,RDPAC已在拟订相关培训计划及考核内容。国外从事医药销售的医药代表均有相应的认证制度。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政府部门组织曾对内地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进行过类似考核。2002年,国内部分外资制药企业也签订过药品销售操作协议,规范医药代表的行为,同时对销售中的回扣、红包等问题进行严格管制。由于中国卫生部门和药监部门未参与,上述规范暂未在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内部实施,职业认证也不能成为全国普及性的行业规范。

在我国,由于管理部门对医学传播重视及管理不够,缺乏专门的传播推广经费,科研人员传播推广意识淡薄等,导致医学传播发展明显滞后。医学的发展离不开医学传播,医学传播是医学发展的助推剂,只有加快医学传播的进程才能促进医学稳步发展,这需要管理者和实践者的共同努力,一方面为合规的医学传播提供适宜的外部环境;另外一方面加强医学传播承担者的自身建设,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人类的任何行为都有其道义准则可依,均是以促进社会整体发展为目标,医学传播也不例外,医学传播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不仅仅是法律责任,更多的应该是道德责任,只有对医学传播过程进行适当的伦理控制,合法有序的医学传播才能得以实现。

[1] 王海明.元伦理学范畴新探[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1-6.

[2] 孙丰云.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学分析[J].理论界,2007,(12):6-8.

[3] 李燕霞.我国行业协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对策研究[D].青岛:中国石油大学,2011.

[4] 贾继东.学术传播,建立规则非常重要.[EB/ OL].http://zt.cmt.com.cn/zt/sciencecommunication/index.htm l,2013-8-13.

[5] 陈国东.医药代表认证为何昙花一现[N].医药经济报,2008-10-13(F02).

〔修回日期2013-11-01〕

〔编 辑 王 耀〕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Ethical Reflection on M edical Spread

CHEN Xiao-yang,ZHOU Zhi-xin,YANC Tong-wei
(Research Centre of Humanistic Medicine,Shandong University,Jinan 250012,China)

Medical Spread has a positive value for the development ofmedicine.However,the recent frequent phenomenon of violation of discipline in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caused people to think about its social responsibility.Sociality ofmedicine is the ethical foundation ofmedical communication's social responsibility.Medical purposes decide the necessity of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medical communication.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medical communication includes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and moral responsibility.It should strengthen industry self-discipline to formulate relevant standards and other aspects to carry out ethical control on medical communication process.

Medical Communication;Social Responsibility;Ethical Control;Legal Responsibility;Moral Responsibility

R-052

A

1001-8565(2014)01-0009-03

20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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