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著论文应标示署名作者贡献及责任
2014-02-04朱大明
朱大明
《防护工程》编辑部,471023 河南洛阳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E-mail:fhgc61489@163.com
作者署名是论文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正式表明了署名作者对论文做出的实质性贡献得到认可而拥有著作权,并对作品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众所周知,现代科技发展整体呈现学科交叉、渗透、分化和综合的态势;由于科研项目规模大、内容复杂且往往涉及多种学科和专业技术,合作研究及合著论文的发表极为普遍。但是,相应地也出现了科学论著合著署名及名次排序问题;尤其是在目前的绩效考核体制下功利因素的影响,一些署名形式上的合著论文其实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科研合作的成果,论文的某些署名人其实并未参与实际研究工作、也没有任何实质性贡献,如“礼节性署名”、“馈赠性署名”、“照顾性署名”[1],以及“搭车性署名”、“借光性署名”(在资深或著名学者知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署上其名,目的是借用其声望为自己的论文虚张声势以利发表)甚至“强制性署名”(某些院校硬性规定研究生发表论文必须有导师署名且应为“第一作者”;某些科研单位负责人一律要在其单位作者的论文上署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基于捏造、篡改和剽窃行为基础上的学术不端行为,常常与署名权的误用是联系在一起的”[1]。此外,在合作研究和论文发表中还存在着“共同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日趋增多等特殊问题[2-3]。笔者在多年编辑出版工作中也不时遇到论文即将刊发了作者却提出增减“作者”或调整排序的情况,而且一些合著论文内容并非复杂且质量水平并不很高但作者数量却过多。
学术作品署名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尤其是对署名权的滥用、对他人署名权的侵犯、对署名排序的争议及其对学术绩效考评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但至今仍未有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对此笔者认为,署名规范与否是整个学术环境健康与否的重要标志;在引导作者树立正确的“论文发表意识”、加强学术道德自律的同时,采取相应的制度措施以更好地规范作者署名十分必要;
“合著论文署名作者具体贡献及责任标示”就是一个值得提倡和推广的做法。本文在相关文献论述的基础上对此作专题探讨并提出有关建议。
1 论文作者署名规则与“标示署名作者贡献及责任”的提出
根据GB7713-87规定[4]规定,学术论文署名的作者“只限于那些对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订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做出主要贡献,以及参加撰写论文并能对内容负责的人,按其贡献大小排列名次”。这与国际学术界界定署名作者的有关标准或惯例[1,5-6]基本一致。对符合署名条件在按其贡献大小进行名次排序方式也多有相应的论述[5,7],其基本原则是在严格区分贡献大小的前提下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同意。对参加文献资料收集者、按既定研究计划分工负责次要或部分工作的合作者、接受委托承担一般性测试工作者、分析检验和辅助观察者,以及对论文稿件提出一般性修改意见者、课题基金资助者、科研管理人员等都不应列为作者。对那些不够署名条件但对研究成果有一定贡献者可采用在“致谢”中说明并表示感谢的方式予以标示。值得说明的是,“致谢”内容也应适当具体地表述被感谢者对论文的贡献[8]。与署名作者不同的是被感谢者不对论文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可以说,大多数科研人员对署名权的定义、署名资格、条件或标准都基本了解,而之所以普遍存在署名权滥用的现象,原因是功利意识作祟、知识产权意识淡化、无视学术规范,同时又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作为一项革新性的建议,有人曾提出放弃以往那种文章作者(author)的笼统提法,而像电影演职人员表那样,将每个人所扮演的具体角色明确地标示出来,并采用“贡献者”(contributer)的新提法。可是这存在着“谁来对研究内容最终负责”的问题;对此,又有人提出对每篇文章都标示出“保证人(guarantor)”以明确文章的责任所在。但问题是这种署名方式将占去比以往要大得多的版面[1]。
事实上,世界顶尖级综合性科技期刊nature在其发表的论文后面大都附有“作者贡献”(Author Contributions)的说明,公示论文署名的各位作者对论文的具体贡献和责任,同时还附有“致谢”(Acknowledgement),对没有列为署名作者但对研究工作和成果有一定贡献者表示感谢。为确保作者署名及其排序的合理性,JAMA(JournaloftheAmerican MedicalAssociation,《美国医学会杂志》)从2001年开始要求合著论文的每位作者填写“贡献单”(contributions)并亲笔签名,以说明自己做了哪些实质性的贡献(substantial contributions),并在发表时在论文末尾加上这一内容。JAMA有关作者贡献单的内容为[6,.9]:
……
D.为具备作者的资格,你必须核对一下3类贡献中的
至少一个方框。
我对文章的内容有下列实质性的贡献。
1.(至少核对下列3项中的1项)
构想与设计
数据的获取
数据的分析与解释
2.(至少核对下列2项中的1项)
稿件的起草
对文章中重要学术内容的评判与修改
3.(至少核对1项)
获得基金资助
行政、技术或材料支持
监督与管理
没有另外的贡献
其他(需详述)
此外,在目前合著科技图书、学术专著出版中,已较普遍地在前言、后记中对各作者承担撰写的章节内容以及全书构思、统稿责任予以说明。这一做法也值得借鉴。然而,上述做法目前在科技学术期刊界并未得到推广。
笔者认为,目前,学术期刊论文署名作者贡献及责任标示这一做法没有推广采用的原因主要是:
(1)作者署名违规对学术环境造成的直接尤其是潜在危害的严重性尚未有充分认识;
(2)对作者贡献及责任标示的作用及其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若能全面地认识到 “合著论文署名作者贡献及责任标示”的目的、作用和意义,就会意识到附加这一做法所付出的工作量或占用的期刊版面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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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标示署名作者贡献及责任”的作用和意义
“合著论文署名作者贡献及责任标示”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贡献。
署名作者都应该是对论文报道的科研或学术成果做出重要实质性贡献者。重要贡献是指同论文的原创性直接相关的新知识和新概念,包括论文选题、方案构思、实验设计、提供资料、分析讨论、文章执笔、重要修改等。对涉及交叉学科或专业综合以及不同研究手段的论文更应明确各作者的具体贡献。在论文上毫无原则地罗列作者名单,尤其是过多的作者“分享”某一具体贡献内容,则必然相应地削弱论文真正作者的贡献量,而一篇学术创新质量水平并不很高的论文如果作者数量过多,则其作者的学术水平和能力在同行心目中更是大打折扣。对机构之间、国家之间合作研究项目产出的论文明确标示各作者贡献显得更为重要。
(2)分清责任。
署名作为论文作品的责任人必须对论文学术内容、质量和影响甚至后果(包括抄袭剽窃、失泄密等学术不端或违规行为)负责。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应对论文整体内容承担主要责任。由于多作者论文往往涉及多学科交叉或多方面的专业研究内容,各作者应主要对其直接贡献的论文内容具体负责。正如文献[5]指出的,由于当今许多领域的科研工作都是协作性的和跨学科的,要求每位作者对许多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联合完成的论文中的方方面面都负责任显然不现实,但是每名作者至少可以做到对选择自己的合作者承担责任。广义的责任包括论文涉及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等。明确标示各作者贡献及责任有利于分清各作者承担的相应责任及其责任追究,也有利于促进各作者认真对待其承担的具体工作,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有利于学术论文质量水平的提高。
(3)问题答辩。
正规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都必须经过编辑部初审、同行专家审稿以及主编终审等多级审查把关。对拟刊用的稿件绝大多数都要对编辑尤其是同行审稿专家就稿件中存在的专业学术问题质疑或修改意见进行答辩、回复,针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虽然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是稿件内容涉及研究工作的负责人,是实际统筹处理投稿或承担答复审稿意见等工作的主导者或主要责任人,但对研究内容复杂、涉及多学科交叉的稿件,答辩或修改应由相应内容的具体责任人承担。作者投稿明确标示各作者贡献及责任便于编辑部与有关具体责任人沟通、联系。这同时也有利于从编辑审稿把关角度对不当署名起到监督和制约作用。
(4)学术交流。
发表论文的重要目的或功能是在同行之间展开广泛的学术交流。同行读者对论文中涉及的感兴趣的或有争议的问题可通过“作者贡献及责任标示”有针对性地与相应内容的责任人进行学术交流或讨论。例如,一篇既有新颖概念构思、又有巧妙实验设计和数值模拟分析的研究论文,如果读者对其中实验设计感兴趣或有疑问,就可以直接与具体负责该篇论文实验部分的作者联系、交流。此外,学术期刊上“论文作者贡献及责任标示”对编辑部了解各作者的学术技术专长、遴选同行审稿人或有针对性地约稿也有参考价值。
(5)任职考核。
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是作者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重要体现,期刊论文学术质量水平也是其学术任职考评或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绩效考核、晋升都要对其完成的科研成果或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专业考评、评审及答辩。“论文作者贡献及责任标示”对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答辩委员会有针对性地进行考评、鉴定、提问以及作者答辩(答辩内容的侧重点)都有较重要的参考价值。
(6)规范署名。
在上述作用的基础上,“论文作者贡献及责任标示”作为一种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制约机制,有利于促进作者署名的规范化,对改变署名权的随意、混乱和由此导致的学术诚信缺失以及学术不端行为的泛滥状况可以起到积极作用。
3 “标示署名作者贡献及责任”的具体做法和建议
(1)期刊应明确署名规定。
基于有关论文作者署名资格、条件的规定及国际学术界的共识或惯例,各期刊应结合本专业学科特点及刊载的主要论文类型,制订明确、详细的论文署名规则;对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研究生论文作者、机构作者、众多作者(作者达到几十位甚至上百位)等特殊情况,应予特别说明。为便于操作可采用制式表格提示的方式,便于作者在确定署名资格、区分贡献、分清责任时按照表格作适当选项或补充说明,并亲笔签字。“合著论文署名作者具体贡献及责任标示”的要求应通过征稿简则或专题公告广而告之,以便作者参照执行,并接受读者监督,营造本刊十分注重学术规范的氛围。
(2)作者贡献及责任的标示有2种具体做法可供选择。
其一,随论文发表公示于众;其二,作为作者与编辑部版权转让协议合同的附件列入其后。若随论文发表公示于众,其具体表达方式可单独列项标示(如nature期刊的做法),也可结合“作者简介”在“作者主要研究方向(兴趣)或工作”之后说明。这是因为发表论文附“作者简介”已成为国内外较普遍做法,与“作者简介”结合在一起可减少占用版面,且与作者贡献、责任说明的语境比较一致,利于编辑、审稿人及读者对照作者学位、职称及主要研究方向(兴趣)或工作与论文内容是否相应。此外,应还尽可能给出论文各位作者尤其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的详细通讯地址,包括电子邮件信箱(E-mail)或电话号码。作者简介、对本文贡献和责任、详细通讯地址按作者名次排序列于论文末尾处(参考文献表或附录之后);如果有“致谢”,则列于“致谢”之后。当然,也可采用第二种方式,即将“作者贡献及责任标示”的建议设计成一种格式化条文,作为论文投稿时稿件版权转让协议合同的附件列入其后,要求所有合著者一并签署,而不一定在期刊上随论文发表公示于众。这样既有利于诚信学风的培养和建设、实现规范作者署名的目的,又可避免不必要的公开暴露科学技术知情权的隐私权,或可作为当署名出现不端行为或纠纷时查证的原始记录和佐证;同时,避免加大期刊版面的负担。
(3)编辑审稿时对作者署名规范化和署名真实性尽到“合理注意”的义务。
编辑应对合著论文署名作者的贡献及责任标示作专项审查;对未说明作者贡献及责任的稿件应要求作者补充。根据论文稿件所附“论文作者贡献及责任标示”,结合论文内容鉴审和有关作者简介等背景资料,可对论文署名真实性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如,对导师和研究生合著论文若发现署名导师为第一著者的论文质量与导师学术水平和地位明显不相称等情况,可能意味着论文署名不真实或不恰当,编辑可向作者提出质疑,或提示作者实事求是地署名,或要求署名者对论文贡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或出具有关证明。对研究内容复杂、涉及多专业学科或研究手段的论文,在将审稿质疑或修改意见与作者沟通时,可针对各作者具体负责内容与相应的作者直接联系,这样既便于学术交流,又可对作者署名真实性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3 结语
随着合作研究及合著论文的日趋增多,因迫于科研绩效考核的压力及学术晋升等某些功利因素的影响,滥用署名权的各种署名违规行为和现象也较普遍地存在,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予以遏制。科技期刊论文“署名作者贡献及责任标示”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和意义,值得进一步探讨,尤其应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寻求更为妥当的具体方式或做法。
致谢在本文引言的表述、滥用署名权原因的分析以及作者贡献及责任标示的具体方式等方面采纳了2位编委的审稿意见,特致谢忱!
1 山崎茂明.科学家的不端行为——捏造·篡改·剽窃.杨舰,程远远,严凌纳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114-122
2 王世贤,石朝云,游苏宁等.关于作者署名中共同责任者的思考.编辑学报,2011,22(6):485-486
3 张晓丽.国内外期刊并列第一作者论文分析与建议.编辑学报,2011,22(6):487-489
4 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新闻出版署图书管理司,中国标准出版社编.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8:264-271
5 Robert A,Barbara Gastel.科技论文写作与发表教程(第六版).曾剑芬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6:50-54
6 任胜利.英语科技论文撰写与投稿.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8-10
7 叶继元.学术规范通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87
8 朱大明.科技期刊论文“致谢”内容应适当具体.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0,21(3):384-385
9 钱寿初.作者署名和作者的贡献.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2,13(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