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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简政放权改革纪实

2014-02-04渭南市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4年11期
关键词:渭南市简政放权市级

● 渭南市编办

自2012年以来,陕西省渭南市按照“依法合规、强化基层、发展社会力量、加强事后监管”的工作思路,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改革,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有效地解决了政府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

一、“简”“放”有序,分步推进

从2012年开始,渭南先后进行了3轮5次简政放权工作,目前,已累计下放、取消、转移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职能1079项,其中,下放885项,取消145项,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职能49项,市级取消、下放事项占总数的34%。全面审核市级47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44项。保留291项审批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并规范了“审批流程”,逐事项制作、公布办理规程,接受社会监督。

渭南改革有如下特点:一是强化服务,积极确定下放事项。从服务基层出发,最大限度赋予县市区和重点镇更多、更灵活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由市级审批的,全部向县级进行下放。特别是加大经济、土地、城建、卫生、社保等重点领域的下放力度,

有力调动县级政府的积极性,释放了发展潜能。同时针对下放权力内容,加强对基层的培训指导,增强基层承接能力。二是先后出台了《渭南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政府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通知》、《关于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清理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健全审批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强调统一标准、统一期限、统一条件、统一名称的工作要求。三是严格审核保留事项的必要性。设计行政权能申报表、审核表、反馈表、确认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按照申报—审核—反馈—确认的“四步审核法”,对市级审批事项逐项逐法条审核,确保审核依据的有效性、规范性和事项保留的必要性。一方面,将市级保留的291项审批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严禁部门超出“权力清单”范围行使职权,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的监督。另一方面,优化审批流程,制作并公布了全部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对办理地址、条件、期限、联系人、责任人及不服审批结果的救济渠道和监督机关都进行明确表述。特别是在明确办理期限时,对法律没有明确的,统一要求在3个工作日以内予以办结。四是强化监管,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为确保权力能被用好,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法制部门,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办理流程,严格监督权力运行,促进部门依法行政。

二、顶层设计,向外放权

政府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职能,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有效路径,渭南市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制度顶层设计,积极推进政府向外放权。一是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我市社会中介组织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意见》,确定改革目标,即到2015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中介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达到每万人有5个社会中介组织,政府转移事项改革的运作模式基本形成。通过建立两个“倒逼”机制,形成政府下放职能“倒逼”社会中介组织发展,通过发展壮大社会中介组织“倒逼”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良好机制,实现转移职能工作整体推进。

二是研究确定转移职能目录。一方面重点梳理政府的行业管理与协调职能、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职能、非基础性教育与医疗服务职能、技术服务与市场监管职能,了解部门职能履行情况以及可转移事项,并与部门反复沟通。另一方面摸清社会组织发展现状,了解当前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最终研究确定《渭南市第一批政府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职能目录》,将市级19个部门共49项职能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其中服务民生事项占到70%。第二批目录已拟定完成,计划再转移职能93项。

三是制定职能转移工作方案。制定下发《渭南市政府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职能工作方案》,重点创新制度设计,突出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内容,对转移职能工作的承接主体、职能分类、工作程序、具体步骤等十方面内容进行明确。先后出台了《渭南市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实施方案》、《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办法》、《政府向社会中介组织购买服务程序》等配套文件和政策,确保相关职能和工作事项能“转得出、接得稳、管得住”。

三、规范权力,以权管权

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通过过程和结果监管,规范权力运行,变以权管事为以权管权,确保“下放”、“外放”权力真正起到促发展、惠民生的作用。加强对“下放”、“外放”权力的监督指导和评估督查,在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专项督查督办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市、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保证权力能被“接住”、“管好”。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在高新区试点探索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超“清单”行使权力的现象出现。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履行职能情况的监督,确保“外放”权力行使符合规范,健康阳光,公开透明。

四、统筹兼顾,配套改革

一是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制定出台《渭南市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实施方案》,通过构建明晰的责任体系、深化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等六个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办法,降低登记门槛,放宽准入限制,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以优惠政策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二是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制定《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通过实行“先照后证”、认缴登记制度、取消企业名称限制、放宽经营场所登记限制、取消注册资本限制、简化工商登记事项、实行年度报告制、简化行政审批、推进“信用渭南”建设等多项举措,放低准入门槛,激发民间投资创业热情。

三是稳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定《渭南市市级各类培训服务推行政府采购实施方案》,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类培训业务统一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通过引入评价机制,强化监管手段,降低培训成本。

四是准确界定各级政府职责,优化政府机构设置。按照“保障重点、加强基层”的原则,将编制和人员向基层倾斜,充实基层力量。深化事业单位单位清理规范,实现政府职能转移和清理规范统筹推进。创新事业单位用人机制,采取“定岗不定人”的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高用人机制的灵活性和工作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总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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