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餐桌:社区老年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4-02-04郭伯权
郭伯权
老年餐桌:社区老年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郭伯权
兴办老年餐桌是陕西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梦”的重大决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内容,是让广大老年群体共享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在本省尚属创新活动,新是未至,包含着无限的可能性;新是未知,包含着丰富的新鲜性;新是未有,包含着极大的发展性。西安市老年餐桌运行实践证明,社区老年餐桌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是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重要推手,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渠道,必须坚持和发展下去。
2012年7月,西安市推行老年餐桌试运行,至今已经两年了。从总结工作的角度来看,推行老年餐桌,这在陕西省具有开创性意义;从服务对象上看,是由特定老人向普通老人逐步扩展的过程,救助性、补缺性、适度普惠性兼而有之;从运行模式上看,是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和规范的过程,自营、兼营、代办运营、社会化运营兼而有之;从服务人员结构上看,初步建立了以社区工作者为主体,以公益性岗位人员为骨干,以聘请餐饮专业人员为补充的服务队伍,除社区工作人员外,人员动态性强;从管理架构上看,区(县)民政部门扶持指导、街道办事处协调配合、社区主办的三级管理模式较为普遍。在社区管理老年餐桌时,依托居家老年福利服务中心,集餐饮与文体活动于一体;从风险管控上看,是由原则掌握向细化管理的转换过程,在采购供给管理、账目管理、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送餐服务交通安全管理等诸方面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一、摆正三个关系,把握工作阶段性。兴办老年餐桌,要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课题中来思考,要摆在政府转变职能的大环境下来谋划,要放在养老服务事业的大格局里来定位,要融入社区在现代社会管理中发挥基础作用的大变革中来运作。一是处理好老年餐桌救助、福利、服务三者的关系。老年餐桌在起步阶段,定性为半救助半福利,就餐对象确定为孤寡老人、残疾老人、独居老人和在困难家庭生活的老人。只收就餐老人食品成本费,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或社会捐赠予以解决。进入发展完善阶段,应向适度普惠型方向推进,对营养搭配,口味调剂,用餐便利化,选择多样化等方面予以改善和提升。二是处理好政府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和社会力量三者的关系。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承办、社会参与的运营机制,特别是驻社区单位、企业,在条件许可时应鼓励和调动其共同承担老年餐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老年餐桌依托单位食堂和餐饮企业一起发展。三是处理好政策扶持、企业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的关系。政策扶持上,应商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措施,在场地、公益性岗位、所用水、电、燃料,以及税费征收等方面,制定法律法规,给予倾斜优惠;在运行中坚持公益性方向,大胆借鉴餐饮连锁企业的经验,尽可能减少运营成本,力求保本运行。应针对老年人特点,在饮食细节上和服务环节上尽一切努力使老年人满意,并不断完善,形成操作性强的规范性制度。
二、顺应三种需求,增强发展持续性。从调查情况看,社区老年群体对老年餐桌有需求,有期待,但存有观望情绪,缺乏在老年餐桌就餐的持续性,其对策为:一是实现价格优惠化,满足老年人的节俭需求。老年餐桌按成本价收费,成本只包括米、面、油、调料和肉菜价格。二是实现食品安全化,满足老年人对卫生的需求。必须把好“三关”,即采购关、加工关、用餐关。食材采购工作,每个餐点应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在加工烹饪环节,严格炊具洗消,严格操作规程,从老年人的饮食特点和食品安全的角度考虑,以蒸煮烩炖食物为主;在用餐方面,实行分餐制,对患有慢性传染病的老年人实行定向送餐。三是实现用餐便利化,满足老年人的便捷需求。通过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对老年餐桌的需求,扩大老年餐桌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填补家庭和社会餐饮服务空白,发挥老年餐桌的独特作用,增强老年餐桌的生命力和持续性。
三、选好三类人,形成事业支撑性。把老年餐桌这项惠及社区老年人的好事办好,关键在人。一是培养组织领导骨干力量,选好负责人。对老年餐桌实行专人专管,使社区主任从兼顾者变成监督者。把热爱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组织能力,熟悉餐饮业务,会用制度管人管事的人选拔为负责人,并设定岗位,与社区签订为期一至两年的责任书,直接对社区主任负责。二是培养财务管理力量,选好管帐人。老年餐桌的帐目管理必须独立,并应定期向服务对象和社区群众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充实社区公益岗位,选好配餐烹饪人。应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一批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牵头,联系厨师专业技校或餐饮机构,分期分批进行老年餐桌厨师专门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厨艺,满足老年服务对象更高层次需求,提升老年餐桌的品位和质量,打造老年餐桌的亮丽品牌。
四、瞄准三个方向,深化改革探索性。老年餐桌必须从大处着眼。一是按照市场规律办事,走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发展方向。创办老年餐桌重在创新和完善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提供办餐启动资金、补贴资金和奖励金,购买补充公益性岗位,盘活公有资产。利用社区平台,实现餐桌运作主体民间化,运作方式市场化,运作管理规范化,运作轨道专业化。经费补助,10~20人的点,每年政府补助2~3万元,配备公益性岗位人数1~2人;40~60人的点,每年政府补助4~6万元,配备公益性岗位人数4~6人;80~100人的点,每年政府补助7~8万元,配备公益性岗位人数7~8人。据估算,仅西安市每年需政府投入2000万元,我们建议,省、市各出50%,并建立长效投入机制。二是优化资源配置,走集约化发展方向。目前社区自办餐点的方式过于零散,不仅耗费社区人员精力,挤占社区资源资金,而且不便于统一管理。对此,应尝试创设中央厨房或配餐中心,以辐射覆盖5个以上社区区域。中央厨房或配餐中心由街道办或区民政局监督管理,综合调配社区力量,优化服务人员结构,发挥主导作用。社区自建型就餐人员10~20人适宜;街道联办型,每个点就餐人员50~100人适宜,服务半径为3公里。收费标准,每餐为4~8元适宜。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走市场化发展方向。引入餐饮企业,实现双赢或多赢,应实行街办与餐饮服务管理公司合作,设立老年就餐配送服务中心。可尝试餐馆竞争承包承办模式,实现优胜劣汰;也可在市场运作中考虑连锁化经营;还可借助西安市放心早餐的运营经验,参考兄弟省市发放餐券(票)等方式,把资金直补给社区老年服务对象,打破区域界限的限制,让服务对象能够在市区内任一连锁餐点取餐就餐。同时,对连锁经营的老年餐饮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在微利状态下健康运营。
五、坚持三个“纳入”,突显为民宗旨性。一是纳入惠民实事。各级政府把兴办老年餐桌示范点作为为老服务和惠民实事来抓,对老年餐桌的设立原则、审核认定、项目资助、运营管理、评估监督等七个方面制定出法律规则和规章制度,从法律和制度上予以保证,确保老年餐桌在运营形式和运作方式的探索上有示范作用;在服务水平和管理方式上有规范作用;在服务老年人群的成效上有辐射带动作用。加大政府政策引导作用,较好地做到老年餐桌的标识统一、制度统一、基本设施统一。二是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年初,各级政府要安排社区居家养老专项补助经费,确保老年餐桌正常运行。同时,制定等级评定办法,实施奖励资助,进一步调动老年餐桌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纳入目标考核。结合惠民实事工作的实施,各级政府每季或每月对老年餐桌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和区县党政领导经常到社区检查调研老年餐桌运营情况,老年餐桌应作为老年服务的重要考量指标。
(作者系陕西省民政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