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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工作

2014-02-03

中国会计年鉴 2014年00期
关键词:资格考试领军资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工作

一、贯彻实施各项会计准则和制度

(一)宣传培训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3月25日~29日,举办2期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师资培训班,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中型事业单位及各地州(市)县财政部门管理人员和师资400余人参加培训。

(二)进一步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XBRL)改革。继续在新疆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组织实施单位、新疆财经大学、自治区会计干部培训中心及中介机构人员培训,邀请自治区国资委给予指导,为企业监管提供会计信息查询通道。

(三)开展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年报分析工作。4月至6月,组织自治区企业准则工作组专家对自治区39家上市公司和30家地方非上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年报进行逐户分析,掌握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梳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年报分析报告上报财政部。

(四)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7月19日,组织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地州(市)财政部门700余人参加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大会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选择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肿瘤医院作为自治区先行试点单位,成立以财政、财经院校、中介机构、试点单位主管部门组成的专家工作组,调研指导试点工作;12月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师资培训班,培训350人,为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二、培养高端会计人才,推进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一)制定自治区会计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用10年时间打造350名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5 000名骨干会计人才,10万名新生会计人员。

(二)实施自治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一是选拔领军人才。6月,开展自治区第四期会计领军人才(行政事业类)结构性选拔面试,经综合考评,33人入选;10月27日,组织2013年度全国、自治区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考试,全区35人参加笔试考试。二是组织领军人才培训。7月4日~12日,自治区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开展集中培训;10月9日~24日,自治区第四期会计领军人才首次集中培训在乌鲁木齐举行。三是举行领军人才结业典礼。10月11日,自治区财政厅举行自治区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结业典礼及自治区第四期会计领军人才开班仪式,新疆财经大学、新疆会计干部培训中心、学员所在单位领导及各地州(市)财政部门的代表350余人参加会议。

(三)启动自治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根据财政部开展全国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统一部署,制定自治区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计划用10年时间,依托3所国家会计学院,对全区2 00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轮训一遍。8月中旬,34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及自治区会计领军人才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参加为期两周的培训;9月中旬,37名总会计师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参加为期一周的培训。

(四)开展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4月24日~28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2013年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各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高级会计人员及财务负责人、财政系统财务干部共计130人参加培训。5月、10月,联合新疆财经大学举办5期行政事业、企业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高级会计人员1 080人次。

三、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一)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行政许可。一是规范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市场准入。2013年,批准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2户、事务所分所3户,撤回设立许可事务所1户,分所2户。二是开展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截至2013年6月30日,自治区已报备77户、分所34户;未报备3户、分所4户;报备退回5户、分所1户。三是会同财政监督检查局、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5户事务所限期整改并持续监管1年,对7户事务所限期整改。

(二)组织开展全区代理记账机构普查。4月至6月,组织开展全区代理记账机构普查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区共有175家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1 125人,共承接3 769户企业代理记账业务,2012年代理记账业务收入规模达到7 766.02万元。

四、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推进会计人员管理改革

(一)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持续推进考试改革。一是完成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移交工作。8月9日,在乌鲁木齐铁路局举行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交接仪式,签署移交管理协议,交接会计从业人员数据1 877名。二是根据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修改、测试考试软件,推进网上付费、实时公布成绩的调研和软件研发。三是积极应对突发事件,通过公告、短信、电话等方式,第一时间将有关消息发送给考生,妥善处置二季度考试推迟相关工作。2013年共组织开展3次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区考试报名3.3万人,考试合格9 647人,合格率为34.31%。

(二)推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改革。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区报名3万人,中级资格合格404人,合格率为10.32%,初级资格合格1 789人,合格率为12.84%;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报名465人,中级资格合格6人,合格率为2.18%;初级资格合格9人,合格率为9.09%;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1 021人,达到全国合格标准90人,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135人。一是积极推进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全区除昌吉、博州两个考区外其他15个考区都实现了初级职称无纸化考试,全区1.93万人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二是防范和打击利用科技手段考试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考风考纪。会同无线电监管、公安部门共同打击科技作弊行为,加强考场管理,查处违纪违规考生26人。

(三)深化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财政经济)评审改革。一是组织完成2012年度和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2013年3月召开自治区第二十三届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财政经济)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12月召开第二十四届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财政经济)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二是推行评审工作改革,全面使用自治区人社厅统一开发的网上评审申报系统,并结合专业实际简化申报程序和要求,增加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申报人会计基础工作、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的评价环节,进一步提高评审的科学性。

(四)实施新的会计从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并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对从业资格的取得,免试政策,证书的调转、登记、换证,继续教育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调整,为新形势下规范会计从业人员管理提供制度保证。

五、创建自治区“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

进一步增强会计管理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会计处、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创建自治区“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供稿段志强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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