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三模式”推进土地储备规范化
2014-02-03庄芬芬
浙江国土资源 2014年12期
宁波市“三模式”推进土地储备规范化
宁波市通过修改土地储备办法,主动把握房地产和金融市场,严格控制政府债务,探索“三种模式”,推进土地储备规范化。一是转变职能,推进市区合作模式。市级储备中心职能由“直接收储运作为主”向“直接运作、联合运作和管理服务并重”转变,通过平台建设,资金利用,前期开发,空间谋划等方式建立市、区合作机制,达到相互借力,互惠互利,谋求共赢目标。市、区联合储备项可采用市级与区级储备中心联合委托一级开发单位实施前期开发,储备计划、立项融资等工作由协商决定,按出资比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二是依托轨道,推进线性发展模式。将轨道沿线纳入市级储备,根据轨道交通沿线站点的开发情况,充分发挥轨道交通的辐射效应,结合地铁配套,扩大和优化收储范围,整体提升市级储备规模和效益。三是统筹项目,推进跨区整合模式。合理利用跨区收储优势,加快丁家地块等重点区块的开发,加大中心行政区域的交界处等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薄弱地带收储力度,通过市级储备统一规划,综合布局、打破区域界限,实现跨区的整体城市形象和环境的改善。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庄芬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