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标准化工作展望
2014-02-03
2014年标准化工作展望
2014年,改革必将成为主题。
在改革的大背景下,标准化工作预期将采取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可能会通过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完善推荐性标准体系、培育发展社会团体标准、改革企业标准备案制度等举措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同时,法制建设、国际化进程、宣贯实施等也会得到进一步推进。
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
据悉,目前有28个部门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强制性标准。国家、行业、地方三级强制性标准达1万多项,难免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复和矛盾的问题,也是现阶段标准化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2014年,有可能开始启动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为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工作。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严格限定在保障安全、健康和保护环境的范围。
培育发展社会团体标准
我国现行的标准以政府标准为主,缺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由社会团体制定的标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很好的发挥。
2014年,相关部门将积极稳妥推进联合会、学协会、产业联盟等按照市场需求制定发布社会团体标准。可能会出台团体标准制定标准管理办法和良好行为规范,从而加强对其行为的监督管理。
改革企业标准备案制度
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显得尤其重要。2014年,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可能会有所改变。标准委会推进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改革,简化产品标准备案程序。探索建立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制度,从而逐步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加强标准宣贯和实施工作
我国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往往标准制定后,宣贯和实施工作不到位,出现很多标准立而不用的问题。
2014年,可能会建立重要标准的新闻发布制度,加大标准解读和宣传贯彻力度,同时,加强标准实施监管力度。培育市场化的标准服务新业态,满足企业对相关业务的需求。实施标准化普及教育计划。
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唱响中国标准
2013年,李克强总理提出了唱响中国标准的要求。张晓刚担任ISO候任主席,也为我国进一步参与国际标准工作、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提供了又一契机。
2014年,我国将继续积极承担各类国际标准组织重要职务、全面参加国际标准组织战略、政策和规则制定。推进我国优势、特色技术成为国际标准。全面比对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技术水平,积极转化国际标准,参考借鉴国外先进标准,加快接轨步伐。
《中英标准互认协议》的签订为我国与主要贸易国家的标准互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我国会进一步开展与主要贸易国家的标准互认,推广中国标准,带动我国企业、产业走出去。
加强法制建设 修订一法一纲要
《标准化法》已实施多年,修订《标准化法》的工作一直受到各界关注,2014年,《标准化法》的制修订工作有望进一步得到推动。
据悉,《国家技术标准战略纲要》制定工作在2014年展开。
组建国家级食品安全标准机构
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计委正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构建统一的标准体系。这需要有强有力的支撑单位,要有一个机构或者中心,来承担标准工作技术上的牵头任务,现在是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来承担。
如前文所述,在垄断问题上,各国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做法。但是总的来说,主要的担忧还是在传播者的垄断问题上。毕竟由赛事组织者统一行使体育赛事转播权具有经济运营和实践操作方面的合理性,但由一个传播者专有体育赛事转播权,除了可能卖出一个高价之外,并没有其他明显的好处——其收益与可能的垄断危害不成正比。站在传播者的角度,它在与赛事组织者进行利益博弈时,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
“但是现在的人员、机构还需要加强建设,我们正在积极争取成立国家级食品安全标准中心,可以挂靠在风险评估中心,增加人员的编制和能力。”卫计委官员表示。
由于涉及到人员编制等问题,上述建言依旧在推进阶段。未来国家级食品安全标准中心将有跨部门的管理,“其中,卫计委是理事长单位,农业部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是副理事长单位,后面还将纳入更多部门,比如中国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疾控中心及评估中心等,即专业机构也是理事成员。”
加强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2014年,标准体系建设的工作将会进一步围绕国家的重点发展领域,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可能的重点领域包括:
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
现代农业标准体系;
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高标准基本农田;
品牌价值评价标准体系;
信用评价标准体系;
物流标准体系;
养老标准体系;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信息消费、金融、文化、旅游等服务领域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