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发展什么样的科技银行——对国内科技银行运行模式的探索
2014-02-03李希义
李希义
目前国内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难问题成为中央政府关注的焦点,政府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来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其中鼓励设立专门支持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是政府采取的支持措施之一。2012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条件。2012年3月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的文件中,也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鉴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上的重要作用,目前国内很多地方都探索设立专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门机构——科技银行,温州市也在积极探索设立由民间资参与发起的科技投资银行和华侨银行。那么,科技银行应如何发展,其运作模式如何才能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这是理论界和有关部门非常关注的问题。
1 国内关于科技银行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发展
设立科技银行的理论来源于人们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Stiglitz和Weiss[1]认为,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财务不规范、经营波动大,导致金融机构获取信息成本 高、 难 度 大。Berger 和 Udell[2]、Strahan 和Weston[3]研究发现:大型金融机构通常不愿向信息不透明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而规模小、组织复杂程度低的小型金融机构更多地提供了中小企业贷。国内学者林毅夫和李永军[4]也认为,大力发展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根本出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主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轻资产的特性,通过传统方式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提高我国技术创新能力的大背景下,国内的王焕英、王言实、余伟达和孙代尧、房汉廷[5-8]都相继提出了“设立科技银行”来支持国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建议 (也称为科技发展银行)。同时,我国的工商联和九三学社也呼吁建立科技银行来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在国内专家学者的呼吁下,科技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开始推动国内商业银行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的地区设立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2009年1月,专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银行的雏形——科技支行率先在国内破冰,四川省成都市率先在国内设立了专注于科技型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技支行和成都银行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之后,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支行、农业银行无锡科技支行、交通银行苏州支行科技支行在全国成立[9]。
2010年,科技部和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开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财 [2010]720号),确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16个地区为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鼓励商业银行在高新技术企业聚集的国家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这推动了科技支行在国内的设立和快速发展,迄今国内专门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科技支行已经超过60多家。
2 科技支行的运行模式及其特点
目前,国内这些新设立的科技支行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在运作机制、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多种创新,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有效缓解了当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困难。其运行模式主要特征如下:
2.1 建立专门的信贷评审体系
鉴于科技支行服务的对象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的特点与大型企业的特点明显不同,为了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特点,科技支行设立了单独的审贷流程,建立了不同于传统银行贷款的专门评价体系。例如,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就实行内部单独核算和单独审贷。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支行制定专门的科技信贷服务体系,放宽了贷款准入、评级、授信、担保等条件,特别是降低了对企业当前资产、销售、利润等财务指标的刚性要求,并为科技中小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2.2 建立专门的专家团队来评审贷款
为了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和认定能力,现在的科技支行都加强科技专家团队建设。一是培养建立支行内部的专门队伍。如,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建立了专门的科技金融团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设立科技金融部。二是引入科技专家进入银行贷款评审委员会。例如,杭州科技支行在成立时,就制定了单独的客户准入标准,引入科技专家委员会,对企业技术含量进行定性打分,权重达到50%;成都银行科技支行组建时,成都市科技局建立科技专家系统,对科技贷款项目进行审贷前技术评估,科技支行则按照独立审贷原则,对省科技厅推荐的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2.3 推出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主的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
目前科技支行都将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作为一个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的主要金融创新产品。企业利用拥有的知识产权向银行质押获得贷款融资,解决了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不能提供固定资产而不能获取银行贷款的问题,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所获取的资金有助于企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更专注于研发活动,起到了良性循环的效果。科技支行还针对服务对象的特点,开发推出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质押贷款、节能环保贷、股权质押贷款、基金贷等金融产品。例如,杭州银行科技支行还开发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质押贷款等产品。
为了提高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质量,科技支行还提供理财、上市等多种服务。如成都银行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科技支行开展了联合保理业务。平安银行深圳科技银行还提供风险投资、上市、理财、资产管理等一站式、综合化、全方位金融服务。
2.4 探索建立单独的贷款风险容忍度和风险补偿机制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较快、资产以知识产权轻资产为主、经营波动较大、经营风险较大的特点,科技支行设定了较宽的贷款风险容忍度。如,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在发放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时,实行单独的风险容忍度,不良资产比例可以放大到3%。汉口银行光谷支行的贷款不良率也放宽到3%。
一些地区的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建立银行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降低银行贷款支持科技创新的风险。北京市科委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采用风险补偿和业务补助方式来推动市内银行为科技项目和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无锡市政府、新区、农行各出资1000万元,成立农行科技支行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专用于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
2.5 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创新经营模式
科技支行在开展业务时还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高为企业的服务质量。例如,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制定了三位一体的经营模式,即银行与指定政府、创投机构和担保公司合作,开展银政合作、银投合作和银保合。杭州科技支行与创投机构合作,采取银投连贷方式,创投机构投资、银行跟贷方式,企业高管授信;与担保公司间尝试期权贷款,担保公司允许获得贷款企业的期权并和银行分享,为企业提供多种金融产品,丰富银行的服务。平安银行深圳科技银行则与风投、担保公司、行业协会建立合作关系。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支行则与政府、创投、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和科技高新区全面合作。
3 国内科技支行运行模式的局限性和不足
目前国内的科技支行在运作机制、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是其运作模式还存在很大局限性和不足。总体上说,当前国内的科技支行都是在政府的行政推动下设立的,各地的科技支行在设立时,都会享受当地政府的政策优惠例如,部分科技支行设立后,当地政府会将政府科技计划的资金账户或者工作人员的工资账户开设在该行;而且,科技支行还强调追求政府政策支持,如要求较高的风险容忍度;更重要的是,国内科技支行在运行方式上,存在明显的“业务外包和风险剥离”的现象,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发展模式,距离市场化运作方式还有很大距离。与国际上知名的科技银行——硅谷银行相比,存在很大差距。
科技银行的模板之一是美国的硅谷银行,硅谷银行虽然支持了很多早期高科技企业,但是通过创新经营模式很好地控制了支持早期阶段高科技企业的信贷风险,并从高科技企业的成长中获得了良好的收益,并获得业内诸多荣誉,如2010年硅谷银行跻身福布斯美国银行前5位,2008年银行家杂志绩效银行150强排名第三位。与硅谷银行的经营模式比较[10-12],除了在机构性质上有显著差别外,国内科技支行在运行模式上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3.1 信贷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目前科技支行发放贷款的损失主要有财政资金来承担,而不是由银行通过金融创新来控制风险。虽然有些科技支行也联合出资设立了贷款风险补偿金,但比例都不超过30%;有些科技支行利用担保机构或者创业投资机构来控制风险,但是这些担保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都是政府出资设立或者政府控股的公司,因此一旦银行发生了不良贷款,贷款损失实质上还是由财政资金来偿还。如杭州银行的贷款损失有财政资金、国有担保公司和银行分别承担4∶4∶2的贷款损失,银行只承担贷款损失的20%。农业银行无锡支行也只承担三分之一的贷款损失。
相比之下,硅谷银行则完全是通过金融创新来分担风险的,研究开发了一套有效的控制和预防贷款风险的措施,使得硅谷银行在2000—2009年间保持0.6%的年均坏账率。其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采用投贷结合方式提供信贷融资。鉴于创投公司对所投高科技企业比较了解,对早期阶段高科技企业,硅谷银行和创业投资机构合作,优先支持VC机构投资后的企业,在VC机构提供股权资金之后,硅谷银行再提供信贷支持,实现了间接依靠VC机构管理贷款企业的目的,从而有效地降低了银行贷款风险。
二是以企业知识产权作为质押,降低企业违约贷款的风险。对处于早期阶段的高科技企业发放贷款时,硅谷银行要求企业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质押。一旦企业不能偿还贷款,由于在美国有很多如CISCO、IBM这样的大企业经常会收购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因此通过与之合作的VC机构,硅谷银行可以将企业质押的知识产权出售给这些大型企业来实现变现,从而弥补银行的贷款损失,这也是硅谷银行积极开展这项业务的原因之一。
三是与企业签订第一位的还款顺序协议。硅谷银行在给企业贷款时,还会在合同中写上“硅谷银行的贷款位于债权人清偿第一顺序”的协议条款,保证硅谷银行享有优先的损失索赔权利,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银行的损失。
四是重点关注贷款企业的现金流。硅谷银行提供贷款时,还要求企业和投资于VC基金都须在硅谷银行开户,以加强对VC基金及贷款企业现金流的监控。
3.2 服务对象特色不明显
当前国内科技支行支持对象基本上包括了本地区内所有科技领域的高科技企业,没有对服务对象进行明确的技术领域划分,缺乏明显的行业和技术领域特色。涉及技术领域太多,导致科技支行对所服务对象的把握和认知难度增加。
硅谷银行的服务对象则具有鲜明的技术领域特色。自成立以来,硅谷银行将其支持对象限定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技术、清洁技术等高技术领域和葡萄酒行业几个有限领域,其他领域一般不参与。根据统计,2010年在SVB发放的贷款组合中,有55%是支持软件、硬件、生命科学领域的科技企业。通过长期服务于特定领域的企业,提高了硅谷银行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有助于提高银行对于企业的认知水平和服务质量。
3.3 盈利模式相对单一
目前科技支行的盈利模式主要是依靠传统业务,贷款利息仍然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虽然银行将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浮了10~30%,但是这种主要依靠息差收入的模式,还不能支撑科技支行的独立运营;受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也不能享受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高收入,贷款收益与支行所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风险不匹配。
硅谷银行则是一种多元化的盈利模式,除了利息收入之外,其他收入也是硅谷银行很大的一个收入来源,而且硅谷银行通过认股权证来获得高科技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从而弥补支持早期阶段高科技企业所带来的风险。
3.4 金融服务特色不明显
早期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企业,经营风险最大,企业除了资金需求以外,还需要其他的创业服务,包括市场咨询、信息、财务、专业经理人等服务。目前科技支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和服务体系不明显,没有形成系列的产品和服务,尤其是针对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而言,科技支行在提供高科技企业的孵化和培育上的能力不足,对于早期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硅谷银行则针对初创期高科技企业的特点和需求,除了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外,还提供多种创业服务,包括:一是派遣专门的服务代表,与初创者在一起工作。例如,硅谷银行生命科学领域的专家团队,团队派人进驻企业,与企业创业人员一起工作,提供建议。二是为企业提供综合的、有竞争力价格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帮助企业家扩展网络,为创业者找到潜在投资者。三是构建一个在线的商业银行服务平台,为企业员工提供在线交流服务。
3.5 挑选和服务企业的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科技支行自身的专家服务团队建设存在不足,缺乏服务于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企业的专家团队,在选择和服务早期企业的能力有待加强。目前科技支行的专家团队人数少,支行的团队人数是5~6人,而国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总数超过12万家,高新技术企业也超过了6万家,涉及的高新技术细分领域众多,不同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技术、产品和发展特点各异,有限的科技支行的专家团队不可能掌握和了解这么多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特点,加大了科技支行的挑选和服务难度。另外对于创业早期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来说,与银行打交道的机会很少,科技支行大部分是通过企业所在的高新区、创业园或者孵化器推荐来的,科技支行对这类企业知之更少,更不用说提供服务了。
硅谷银行的专家服务团队在服务高科技企业上则很有能力和特点。硅谷银行根据服务对象的领域,建立了专门的清洁技术和生命科学行业的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价值评估和咨询服务。以其生命科学团队为例,该团队成员可以满足行业内企业所需的知识要求,现已经为全美半数以上的早期阶段生命科学公司提供过服务。通过给企业提供经常性的服务,硅谷银行可以掌握企业的详细信息,包括生产状况、经营风险以及技术、产品前景,以便为银行决策提供支撑。
4 科技银行运作模式的探讨
设立科技银行的初衷在于消除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解决企业贷款融资难问题,因此科技银行的关键在于要解决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风险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提供适合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有效的盈利模式,实现机构的市场化独立运作。目前国内设立的科技银行都是以支行的形式出现,只是科技银行一个过度雏形,与学者主张的独立法人的金融机构还有很大距离。针对上述科技支行运行模式的不足,借鉴美国硅谷银行的发展模式,科技支行需要在运作机制、金融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才能真正发展成为类似硅谷银行的市场化运作的科技银行,实现贷款支持早期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
4.1 尝试认股权证等金融创新来控制和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科技支行必须改变目前依靠政府来承担银行贷款风险的短期发展模式,走依赖金融创新来减低银行贷款风险的道路,因此科技支行加强金融创新,提高金融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探索以企业的看涨期权等认股权证来获得银行支持企业快速成长的收益,以弥补银行支持早期阶段科技型企业的贷款损失。
4.2 细化服务对象,发展成为支持特定技术领域和行业的特色专业银行
高科技企业所涉及的技术领域有几十个,不同领域的企业具有不同的特点,如何把握不同行业的企业技术特点、挑选和判断适合银行贷款支持的高科技企业,尤其是初创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银行开展业务的前提。借鉴硅谷银行的经验,未来的科技支行应该细化服务对象,突出所支持高科技企业的技术特点,成为支持特定领域的科技银行,这样不但可以充分提高科技支行认识和把握所属领域的企业,也有助于科技支行走出地区的限制,成为一个独立法人的商业银行。
4.3 提供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的多种金融服务
科技型企业从创立到发展壮大成为一家大型企业,除了需要资金需求之外,还需要创业辅导、信息、法律等多种服务,因此,科技支行要开发出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创业辅导等服务,提供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包括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质押贷款在内的多种金融产品,满足高科技企业的资金和多样化服务需求,支持企业快速成长。
4.4 加强银行专家服务团队建设,提高银行识别企业和服务企业的能力
科技型企业与传统企业不同,需要具有相对专业性更强的专家来进行识别、判断和服务,因此科技支行必须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培养有服务领域特点和特长的专家团队,完成高科技企业的鉴别、评估和服务功能,保证科技支行拓展主营业务空间范围。
4.5 建立与创业投资、评估、担保等机构的广泛合作渠道,提高信息获取能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立之初,其资金一般是创业者的自有资金或者从亲朋好友的借款,少量有天使投资或者创业投资机构的权益资本,很少和银行打交道。但是企业与担保机构、评估机构、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联系相对密切,这些中介机构对于企业发展状况和企业管理者情况更为熟悉,因此为了消除科技支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科技支行需要建立与创业投资公司、担保机构、评估、会计等中介机构和投资公司的广泛联系和合作渠道。
[1]Stiglitz Joseph E,Weiss Andrew.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1,71(3):393-410.
[2]Berger A N,Udell G F.The Economics of small business finance:The role of private equity and debt markets in the financial growth cycle[J],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1998,22:613 -673.
[3]Strahan P E,Weston JP.Small business lending and the changing structure of the banking industry[J],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1998,22:821 -845.
[4]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1):10-18.
[5]王焕瑛.略论建立科技发展银行[J].经济科学,1985,(3).
[6]王言实.建立我国科技银行的构想[J].国际金融研究,1987,(4):51 -53.
[7]余伟达,孙代尧.关于建立科技银行的构想[J].南方经济,1996,(3):19 -21.
[8]房汉廷.关于设立国家科技发展银行之建议[J].中国科技产业,2003,(8):28-31.
[9]李希义.当前国内科技银行的发展现状和问题思考[J].中国科技投资,2011,(2):64-65.
[10]李希义,邓天佐.硅谷银行支持高科技企业发展成功的模式及其原因探秘[J].中国科技产业,2011,(10):31-33.
[11]娄飞鹏.硅谷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做法及借鉴[J].华北金融,2012,(5):18-20.
[12]马良华,阮鑫光,硅谷银行的成功对我国的启示[J].浙江金融,2003,(1):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