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创新探讨
2014-02-02刘生
刘生
【摘 要】绩效评估是20世纪早期西方国家政府部门引进的一种管理工具,政府绩效评估就是对政府及其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取得业绩、成就和实际效果进行的考察评价。政府绩效评估是实现责任政府的有效途经和基本保证。已成为我国实施政府变革、改进政府管理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工具。本文综述了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现状,并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完善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具体对策,使我国政府绩效评估走上科学化、制度化的道路。
【关键词】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方法;具体对策
1.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现状
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是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内容的具体体现,是开展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基本前提。加强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对于科学推进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建设高效政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政府活动范围较广、过程复杂、结果影响深远,其评估指标比企业绩效评估指标要复杂得多。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指标体系,可以促使政府职能的转变,实现内部治理与外部供给相统一。
我国学者结合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现实,围绕构建科学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多方面探索,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方法以及具体设计两个方面。(1)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的常用方法和技术主要包括演绎法、平衡记分卡技术、德尔菲法、信度和效度检验、主成分分析方法、层次分析方法等;(2)在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理论的指导下,我国政府绩效指标已经从单纯的GDP转向更为多样,更加关注民生、环保及政府内部管理指标的转变,绩效指标逐步向科学化、合理化转变。国家人事部《中国政府绩效评估研究》课题组在总结国内外相关指标体系设计思想和方法技术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并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分析,提出了一套适用于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该体系由职能指标、影响指标和潜力指标构成,适用于全面系统地评估中国地方各级政府。
2.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方法
2.1基于结果导向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
以政府行为的最终结果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标来评判政府工作的成效,根据政府期望达到的成就来重塑计划、预算、管理和报告等各个环节。结果为本的绩效评估形成了一个以结果为中心的循环反馈路径,让政策制定者、公共管理者及其他公职人员把结果作为工作的动因,并辨别和收集政府管理绩效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虽然我国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价也呈现出高度的结果导向特点,但往往过于强调经济增长的目标,导致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指标,造成社会发展的失衡和公共利益的损失。因此,我国地方政府构建绩效评估体系,不仅要完善理性化的科层制,促使政府在法治的框架内履行职能,而且要树立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结果向导,引导地方政府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
2.2基于绿色GDP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
国内生产总值GDP是目前世界通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一定时期内单位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总额。是一个国家经济规模、经济实力、国家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我国目前还处在工业化时代,我国地方政府受经济增长取向的政策激励,对他们的业绩评价也以GDP的增长为主要依据,并以这种绩效与地方官员的晋升直接挂钩。不过,现行的GDP主要只反映经济增长的正效应,而没能反映它巨大的负效应,没有反映背后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鉴于此,绿色GDP由于能揭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资源环境成本,因此克服了GDP固有缺陷,成为新发展观指引下引导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指标,也对公正地评价政府绩效、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
2.3基于科学发展观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的战略指导理论,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大胆创新与科学建构,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遵循全面性、差异性、动态性、科学性、透明性等原则。只有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规范政府行为,改进领导干部施政理念和工作方式,进而推进政府管理改革和创新,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首要职责,也是我国开展政府绩效评估的核心价值导向。
3.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的问题
政府绩效评估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手段正在进入我国地方政府,并进行了具体实践,具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首先,政府绩效评估制度还不规范。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多数处于试验阶段,没有统一的规范,因此实施的随意性较大;其次,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大多缺乏对政府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相关关系的深入分析与探讨,而倾向于把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切成果都归于政府绩效;第三,政府绩效评估手段的量化性、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足。为人为操作留下了空间,政府绩效评估也成为走过场,形式主义而已;第四,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重官意”轻民意。维护社会公平和提供公共服务是我国政府的核心使命,也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是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不容回避的领域,这也正是理论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需要努力解决的问题。
4.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具体对策
首先,正确认识和对待政府绩效评估。政府绩效评估无疑是一场针对政府自身的革命,因此必然受到既得利益者的阻扰。我国政府绩效推行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在于部分领导没有正確理解和认识政府绩效的真正内涵。不能把政府绩效看成是“洪水猛兽”,看成是对政府公务员的“紧箍咒”,而要看到改进政府工作,改善与公众之间关系,为政府的可持续执政带来合法性;第二,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流程、规范、指标和技术决定着政府绩效评估的成败,而指标体系更是政府绩效评估的关键所在。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指标体系,不仅可以促使政府职能的转变,实现内部治理与外部供给相统一,而且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组织的结构、行为、方法,提高官员执行力;第三,关注政府对促进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的责任,把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体现在公民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众多层面,因此,评估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还需要在各领域确定合适的可测评的具体指标以体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的程度。
5.结论
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是政府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通过科学、正确的评估促进政府绩效和政府能力的提高,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建设意义重大。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和执政理念是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核心价值取向,要总结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理念,建立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科]
【参考文献】
[1]宋斌,闵军.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中的文化GDP指标评价方法研究[J].求实,2008(2).
[2]杜娟.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实践回顾与展望[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