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悖常识的经济学
——评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
2014-02-01禾西
禾西
有悖常识的经济学
——评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
禾西
大妈们的广场舞近来愈加被社会所诟病,某日,科斯作为仲裁,听取了一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跟大妈们的谈判。
委员会:拜托各位大妈,能不能就不跳,或者少跳点,起码把伴舞的音量放小一点。
大妈们:这可不行!我们的健康全靠跳舞跳出来的,你让我们不跳,万一生了病,这医药费你付啊?音量放小了,我们就没有激情,跟没跳一样。
科斯:噪声扰民,这固然不对;然而不让大妈们跳舞,就影响她们的健康。处理这个问题要全面衡量。
争论双方都认为科斯先生是在和稀泥,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科斯:要想权衡好利害关系,必须先考虑交易成本,即你们谈判的成本。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我们随便怎么判决都没有关系,都可以使产值、利润最大化,损害最小化,资源配置最优化。
大家更糊涂了,——这都扯哪儿去了!
科斯:如果判决大妈们有错,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业主最好迁出这个小区,为此大妈们需支付每位业主200万。其实市面上房价也就150万,业主为此净得50万,业主们当然乐意。大妈们虽然花了那么多钱,但由此换得了健康,而健康无价,所以大妈们也觉着划算。
大妈们都呸他:你这个科先生胡咧咧什么呢!有那么多钱,我们不会给小孙子买糖吃啊?给他们?啊——呸!
科斯:如果判业主们不对,业主们为了图个清静,花300万在离此地两公里的地方建一个广场供大妈们跳舞。业主们虽然花费了那么多钱,但免除了噪声之苦,休息好了,就能赚更多的钱了。
业主们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有没有搞错啊科先生!是我们受噪声之苦在先,反倒要我们掏钱买单?世界上哪有这个道理的?
科斯总结道:两种不同的判决却能导致同一个结果:双方都盈利,双方都满意,产值、利润最大化,资源配置(也就是健康)最优化。
业主、大妈都不满意,一致认为科斯的判决是荒诞的,不负责任的。
科斯:这两种判法都属于零成本交易,因而是个双赢的局面。当然,世界上的交易多数都是成本高昂的,解决的时候必须考虑总的效果—成本平衡。
这个例子,基本符合科斯在其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中所阐述的问题。按照他的逻辑,受害者在起诉污染企业的时候要注意了:你也在侵害排污企业的利益。
明明有法可依,明明有常识可借鉴,科斯偏要抛开这些,说了一堆似是而非的、不知所云的话,旁人听得莫名其妙,觉得他说了也是白说。不过对科斯而言并没有白说——这些感觉什么也没说的话,让他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