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污染损失
2014-02-01
中华环境 2014年9期
认知污染损失
很长时间内,我们难以准确统计出全国的污染损失,就是公益诉讼中对个案的损失也难以准确地货币化定量。因为难以说清楚污染成分的含量和污染对环境、生态、公民健康,以及对后代生存影响的“蝴蝶效应”;更因为污染侵害机理成因太复杂,涉及到理化微生物分析、毒理学检测技术,甚至气候、地理环境的协同作用等。
尽管如此,2004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仍然知难而上启动了绿色GDP核算项目,把耕地、矿产、森林、水和渔业自然资源消耗成本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成本纳入核算体系,计算出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是5118亿元,占GDP的3.05%。是实实在在地将污染损失作的货币化评价,以警示公众对污染的重视。得出这个结论,发布者不无遗憾地说,受基础数据和技术水平的限制,20项环境污染指标,只做了10项,而且这10项也存在着低估和缺项问题,因此这个结果仅仅是阶段性的。
但是,此次核算提出的问题引起了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的关注,促成了2012年“全国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评估调查”的开展,结果发现:环境污染损失计量的重要性和实用性与研究基础的薄弱之间的巨大差距,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失计量概念、内涵、方法的混乱,致使污染经济损失计算的科学性较差、可信度不高,严重制约了它的应用。
更详实、更细致、更值得信任的核算研究有谁愿意做、可以做、又能做得到呢?这恐怕还需要有政府部门对污染损失的高度关注、社会企业的普遍认同,以及培养全民对污染损失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尤其是利益相关部门要切实厘清污染损失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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