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快报
2014-01-30
国务院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资源型城市进入转型发展新阶段
为统筹推进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首次界定了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并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差异,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种类型,明确了不同类型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这是我国首次出台关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级专项规划,是我国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一件大事,对于维护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六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技术成熟、节能降碳潜力大的节能低碳技术的普及应用,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六批)》(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超低浓度煤矿乏风瓦斯氧化利用技术、皮带机变频能效系统技术、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密封节能技术、燃气轮机值班燃料替代技术、冶金余热余压能量回收同轴机组应用技术、高辐射覆层技术、热泵双级压缩变频增焓节能技术及变频优化控制系统节能技术等28项技术入选该目录。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五批)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高效电机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于近日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五批)予以公告。推广目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网站上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促进电解铝企业加快技术进步,降低能源消耗,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通知明确了根据电解铝企业上年用电实际水平,分档确定电价。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13700 k W·h/t的,执行正常的电价;高于13700 k W·h/t但不高于13800 k W·h/t的,电价时加价0.02元k W·h;高于13800 k W·h/t的,电价每加价0.08元k W·h。
对电解铝实行阶梯电价,目的是运用价格杠杆加快淘汰落后电解铝产能,减少资源过度消耗,促进电解铝行业结构调整。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调整需要,适时在其他行业推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为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引导居民电力消费的作用,进一步提升阶梯电价制度实施效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户改造,做到抄表到户。新建居民小区供电设施要按照“一户一表”的标准进行建设,由电网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执行阶梯电价制度。
通知提出,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
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要在2015年底前出台,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已经出台的地区,要根据实施情况和电力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