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布《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4-01-30
中国设备工程 2014年4期
四部门联合发布《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中央财政设立了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补助专项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近日特制定并发布了《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了补助的范围、标准及申请方法等。指出凡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更新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的船舶所有人,可以按《办法》规定申请补助资金。
《办法》要求各相关管理部门要按照《办法》的职责分工,明确相关责任,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组织不定期重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