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入职体检人员抽血前后血压测量结果的比较
2014-01-30刘霞任佰慧秦静
刘霞 任佰慧 秦静
(济南军区青岛第二疗养院,266071)
对入职体检人员抽血前后血压测量结果的比较
刘霞 任佰慧 秦静
(济南军区青岛第二疗养院,266071)
目的 探讨抽血前后测量血压对入职健康体检人群血压检测准确性的影响。方法 对500例入职健康体检人员分别在抽血前和抽血后测量血压,比较所得血压均值的变化。结果 抽血后测量的血压均值与抽血前测量的血压均值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抽血前测量血压可避免因抽血疼痛、紧张等因素导致血压升高,使血压测量结果准确可靠,进一步优化体检流程,提高体检质量。
体检;抽血前后;血压;比较
血压测量是健康体检和临床常用的检查方法之一,血压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对健康评估和医疗决策非常重要[1]。为探讨体检过程中血压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了解抽血前后测量血压对入职健康体检人员血压的影响,我科于2013-03—10对500名入职健康体检人员分别进行抽血前和抽血后的血压测定比较,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来我院进行入职体检的健康人500例,其中男324例,女176例。根据AHA建议,要求受检者在测血压前15 min不吸烟、不喝茶及咖啡,排空膀胱,在室温下休息5~10 min,情绪平稳,肌肉放松[2]。无高血压病史及家族史。向受检者讲明此次试验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以取得受检者的配合。
1.2 方法
1.2.1 人员的准备 从业5年以上的护士2名,熟知本次试验要求,并能正确使用血压测量仪器。负责检测的两名护士均着便装。
1.2.2 物品及环境的准备 欧姆龙台式电子血压计1台,使用前由医学工程科校对。试验用桌、椅高低合适,心脏、肱动脉、血压计在同一水平线,光线适宜,环境安静,温度适宜。
1.2.3 测量方法 统一采用坐位右臂肱动脉测量,受检者脱去外衣,保留内衣,内衣袖厚度<0.5 cm,衣袖不紧为宜,右臂伸进袖带,放置位置符合仪器使用要求,手臂充分放松。抽血前测量2次,记录结果。取平均值,抽血部位统一采用左臂,抽血后测量右臂2次,记录结果,取平均值。每次测量间隔时间为2 min。
1.3 观察指标 观察抽血后血压较抽血前血压的变化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所有资料整理后由专人输入计算机,由两人校对、核实。采用SPSS 13.0软件包对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数据用±s表示,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抽血前的血压均值与抽血后的血压均值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1)。
表1 抽血前后血压变化比较(mm Hg,±s)
表1 抽血前后血压变化比较(mm Hg,±s)
注:1 mmHg=0.133 kPa
组别 例数 收缩压 舒张压抽血前 500 116.8±14.2 76.5±9.7抽血后 500 125.6±15.4 87.3±9.9 t-3.273 4.126 P-<0.05 <0.05
3 讨论
血压是反映心血管系统状态的重要的生理参数,是心搏出量、周围血管阻力、血容量、动脉管壁弹性及血流动力学变化的综合反映,是机体重要的生命体征之一[3]。而生气、紧张、恐惧、害怕以及疼痛等精神状态的改变易使血压升高[4]。本研究排除了一切外界因素可能造成的误差,结果显示,抽血后检测的血压明显高于抽血前检测的血压。面对抽血,每个人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紧张情绪,且抽血带来的疼痛、恐惧甚至晕血、晕针均会使血压出现明显的变化。临床实际工作中,组织体检人员先抽血后测血压的做法是不科学的。
4 结论
在临床上需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排除因使用不同的测量工具,测量部位、体位、方法、时间等影响因素,获取准确的血压数据,以利明确诊断,指导治疗,评估治疗效果及判断预后[5]。医护人员应高度重视血压检测的规范化操作,进一步优化体检工作流程,先测量血压后抽血,避免因静脉穿刺疼痛、紧张等因素导致的血压升高,使血压测量结果准确可靠,以提高入职体检结果的准确性,为用人单位提供可靠的依据,提高体检工作质量和体检满意度。
[1]何影仪,李秀萍.着衣测量血压对血压测量结果的影响[J].白求恩军医学院学报,2011,9(4):312-313.
[2]舒泽芳,兰雁.着衣测量血压对血压测量结果的影响分析[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0,3(15):55.
[3]石慧,王钰玉,王霞,等.同一肢体自身隔衣厚薄测量桡动脉血压差异性研究[J].护理研究,2013,27(10):3129-3130.
[4]周素兰,陈洁.影响血压测量准确性的因素及对策[J].金陵科技学院学报,2012,28(3):85-87.
[5]唐婕,庄淑梅.隔衣测量血压对测量值的影响研究[J].天津护理,2011,19(2):72-73.
2014-03-10)
1005-619X(2014)05-0469-01
10.13517/j.cnki.ccm.2014.05.051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