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014-01-29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是运用市场规律对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运作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几年来,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济效益十分明显,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容易忽视的问题。
一、投标企业入围把关不严
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考察不够细致,对投标资格的入围把关不严,个别单位还存在人为操控行为,或是有意提高入围标准,随意提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金额,排斥潜在投标企业参与投标,导致入围投标企业良莠不齐,甚至部分挂靠企业入围获取投标资格。
二、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一是施工工期确定的不合理,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工期往往是咨询一些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来确定项目的大致施工工期,造成工期不准,中标企业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二是工程质量标准定的过高,国家相关法规明确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就可以验收交付使用。有的建设单位要求建设规模达不到优质工程标准要求规模的项目也要达到优质工程标准,使得确定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不能实现。三是评标办法中投标无效与废标条款不明确,造成评标结果不合理,甚至投标企业投诉。四是合同条款特别是专用条款不严密,存在漏洞,造成中标企业工程施工索赔。
三、标段划分存在问题
标段划分是为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际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个别建设单位为了平衡各企业利益,让大家都有活干,将标段划分过细,既不利于工程管理,也不利于投标企业降低建设成本,造成投标报价过高。
四、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控制价编制不规范
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按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不够准确,存在量多或量少及漏项、项目特征描述不全面,不能反映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内容等现象;招标最高控制价编制不尽合理,有的过高,或者有意压低,不能体现工程项目的合理平均成本,也不利于防止投标单位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行为,以及控制工程项目的中标价。
五、材料、设备暂估价品种过多
有些招标单位将一些通用的建筑材料、设备价格加以指定,列为暂估价,导致招标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品种过多,不利于投标企业间的价格竞争。
六、建设单位、投标企业违规投标
投标企业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表现在投标企业间或建设单位与投标企业间相互串通,抬高报价,谋取更大利益。
为解决工程招标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确保招标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笔者认为在继续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无标底、设置招标最高控制价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的评标办法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工程项目招标的前期准备阶段工作审查力度。
实行资格预审制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范本。一是合理确定招标方式,对于保密要求不强的工程项目,建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二是严格投标企业资质等级。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根据工程项目的类别,合理确定投标入围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三是科学划分工程项目标段。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规模、投资和施工场地实际情况,科学的划分标段,降低投标企业的风险。四是召开标前会议,了解工程招标的准备情况,审查建设单位对投标企业的考查与入围企业数量情况和开标会议的筹备情况。
(二)严格审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
一是提高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编制各类招标文件范本。招标文件的好与坏关系到招标工作是否顺利进行,招标文件中应就评标办法中投标无效、废标、细微偏差修正和不均衡报价处理等条款加以明确、合同条款特别是有关工程变更、索赔、合同价款的支付及调整方法等专用条款进行详细规定。以防止投标企业低价中标高价索赔。二是根据建设项目的用途、基础及结构类型、层数、规模、装饰标准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工程质量标准;同时依据现行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按招标最高控制价的2%以内收取投标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同时减少招标单位指定材料、设备暂估价品种及数量。四是加大审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最高控制价工作力度。由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最高控制价,合理确定工程招标的最高控制价,实行编审分开、评审分开。
(三)加大违规企业的监督处理力度。
首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串通投标认定标准和程序,并规定凡有串通投标行为,投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其次提高串通投标成本,增加入围投标企业数量。三是不集中组织投标企业现场跳勘,有效切断投标企业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四是建立违规投标企业黑名单,发现投标企业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现象,及时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二年内禁止其参与其它项目的投标。同时建议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由上一级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人员组成监督组,进行现场监督。
(四)科学合理的确定中标单位
按照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为合理低价、经建设单位考查推荐的、没有明显违规行为的原则确定预中标单位。对于因初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数量不满足规定数量等非串通投标违规行为造成的招标失败,也要重点审查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以确定其报价是否在合理范围以内,以便于建设单位决策。
(五)搞好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评标专家的技术水平。
为全面提高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评审能力,有计划的安排业务骨干参加国家举办的专业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专家库成员召开招标管理工作座谈会,对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来发展趋势、评审方式、行政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共同研究制定改进的措施。
总之,在建设工程中,招标投标工作对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和施工质量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解决和克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资格预审和评标办法的完善,对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促进工程建设顺利有序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