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及创新发展路径
2014-01-26周江菊孟立霞许瑞芳
肖 智,周江菊,孟立霞,许瑞芳
(1.凯里学院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贵州 凯里 556011;2.凯里学院科研处,贵州 凯里 556011;3.凯里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贵州 凯里 556011)
我国农业产业化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由于地域辽阔及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差异较大。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摸索出农户+市场、公司+农户、公司+公司、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 (基地)等多种产业化生产经营模式。
传统的公司+农户模式存在公司与农户关系脆弱、交易成本高、产业链不对称等局限性[1]。为此很多地方基层在探索如何“嵌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型主体,形成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新模式,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扩大公司 (企业)和农户连接空间。
三穗县地处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东北部,是以侗族、苗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1994年以来一直被列为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2011年又被列为滇桂黔石漠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重点县[2-3]。近年来,三穗县长吉乡社员通过实践不断探索合作社的发展模式,摸索出一条符合本乡情况并行之有效的合作社+党支部+农户 (基地)的产业化生产经营模式,为当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开创了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域农业新局面,其模式值得借鉴。
1 三穗县长吉乡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创新
1.1 长吉乡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演化路径
1.1.1 合作社+农户 (基地)经营模式及成效
三穗县长吉乡烧巴村、司前村周边一带,农民历来有种植大头菜的传统,当地传统方法腌制的大头菜声名远扬。2008年,烧巴村9位农民发起成立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他们购买了真空包装机、切丝机及腌制坛等简易加工设备,在烧巴村开始了小作坊加工生产,前期主要业务为生产、加工和销售大头菜,后期还发展种植黄秋葵、菜心、芥菜等新鲜蔬菜。合作社在本阶段通过土地流转、反租倒包、与农户签约等经营方式建立起自己的生产基地,形成合作社+农户 (基地)产业化生产经营模式。首先,合作社社员以土地入股,按每667 m2折算700元,将流转所得的土地成片承包给农户,每月每667 m2保底100补助。同时鼓励附近和周边村寨种植大户将土地、资金、人力等以融资、入股的形式参与合作社经营,年底再以种植、销售和付出劳动力的多少为标准进行分红。其次,合作社直接与农户签约,指导社员按照无公害规范化的要求种植大头菜和蔬菜。合作社统一提供种子、肥料、农药、病虫害防治服务,然后统一收购,在分类、拣摘、洗净后再统一向酒店、超市、批发市场销售。通过这种方式,农户不仅获得了稳定的经济收入,还提高了专业化生产技能,并获得合作社较为稳定的产中服务。
1.1.2 合作社+党支部+农户 (基地)经营模式
2011年9月,长吉乡党委对烧巴村、司前村、塘洞村党支部进行动员,以党支部为核心,以产业为纽带,以党员为骨干,构建党组织带协会、协会带会员、会员带农户的农村党员“三带平台”,成立了中共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支部委员会,创新地采取了合作社+党支部+农户 (基地)的新型经营模式。
这一模式创建了真正互助合作性质的内生龙头一体化模式。目前我国发展得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由大户主导或龙头企业领办。大户主导的合作社往往门槛较高,排斥小农户。龙头企业领办的合作社是资本在合作社中起主导作用,入社的农户由于资本少,分享不到多少利益。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既非大户主导,也非龙头企业领办,其法人代表为烧巴村党支部书记,能最大程度地实现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保证入社农户获取更多的合作社资产所有权、管理决策权和剩余索取权,而不是被个别领办人或企业占有。
1.2 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嵌入”党支部后进行创新
1.2.1 成立合作社党支部,创新管理监督方式
合作社党支部新机构成立后,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产业科学化管理体制。选举产生了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制定了理事会工作职责、理事长及理事工作职责、监事会及监事工作职责、经理工作职责、会计及出纳工作职责。由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对合作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等。同时合作社党支部坚持定期例会制度,及时听取社员意见,凝聚社员共识,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1.2.2 建立种植示范基地,带动周边农户增收
合作社党支部建立种植示范基地13.3 hm2,主要种植大头菜、菜心、黄秋葵、上海青、芥菜等,每日向凯里、玉屏以及粤、港、澳地区供应精品新鲜蔬菜。通过示范和带动,目前标准化种植在周边乡镇已广泛推广。
1.3 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产业化经营运行机制
组织机构。长吉大头菜合作社有管理人员8人,设有理事会和监事会,其中理事长1人,理事4人,监事3人。聘有经理1人,下设生产部、市场部和财务部,有管理人员及会计出纳共4人。
收益分配。合作社社员收益主要有3个途径,一是根据上交蔬菜数量获得收益,二是年底分红,三是根据社员出资比例和农产品收购数额返利的二次返利收益。如2012年合作社共返利26万元,每户平均返利1300余元。
党建工作。合作社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定期举办经营探讨学习会,由合作社党支部成员带领大家学习领会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共同探讨合作社发展大计。
1.4 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经营成效
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既带动群众增收,又增加村集体收入。2008年大头菜专业合作社成立初期,主要业务为小作坊生产、加工、销售大头菜。2009年,合作社年加工销售大头菜82 t,收入38.02万元,实行净利润4.65万元。2010年,合作社申请到农发项目财政补助资金98万元,在塘洞村建设现代化的大头菜加工厂。2011年,建成占地3600 m2的加工厂房1座,购置国内成熟的加工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68台 (套),同时完善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设计年产量1500 t。2012年10月,合作社已拥有固定资产350万元,流动资产30万元,办公用房1200 m2,下设生产部、市场部和财务部,社员193人,管理人员8名。2012年销售收入900万元,可分配利润201万元。
2 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问题
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农民从事都市型设施农业有一定程度的帮助,特别是合作社在产品销售、帮助农民申请涉农贷款和涉农保险方面发挥的作用较为显著。但合作社在发展带动方面应有的作用也不容忽视[4]。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目前主要是开展初加工、深加工和营销服务,与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样,也存在诸如合作社的效能不强、承担风险能力差等突出问题。
2.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效能局限性
当前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弱势群体农民在农业弱势产业基础上组建而成,这样的合作社只是相当于收购方与农户之间的一个掮客,以“低买高卖”方式实现超额利润。从本质上讲,这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帮助普通农户 (小农)参与分享社会平均收益,也不能改变普通农户在市场上的弱势地位。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抗风险局限性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主要风险有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及合同风险。一方面,由于我国为季风气候,自然灾害强度大、频率高,再加之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性,农户常常面临遭受自然灾害的风险。其次,由于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合作社只要参与市场竞争,就不可避免要遭受市场风险的威胁。第三,合作社在面临大订单、大合同之时,由于财力有限,一旦上述2种风险出现时,合作社往往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履行合同。
3 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的路径
3.1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作社是一种企业组织,具有法人资格。没有合作社的企业家,就不可能有成功的合作社。政府需要继续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精英积极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事业中来,领办或参与创办当地的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建设也需要更为规范,推动以广大农民为本位的农民合作运动,保障入社社员的应有权益。此外,合作社也应重视和加强合作社的文化建设,提高社员的合作意识、民主管理意识,既可以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培养了新型农民,也无形中促进了乡村自治[5]。
3.2 增强盈利能力,创新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
首先是增强合作社自身的盈利能力。当前很多专业合作社只专注于生产,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入社社员的生产经营规模,这样的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幅度并不大。故专业合作社可进入农产品的流通领域、加工领域,通过延伸进这些附加值高的领域,从而使在第一产业领域的农民能分享到初级农产品进入二、三产业的增值收益。合作社通过盈利能力的增强,既壮大了自己的实力,增强了自身的魅力和吸引力,也维护了与社员的契约关系,进而切实提高自身参与市场的谈判地位。
其次,在合作社内部创新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社员间的利益分配严格遵循合作社社员大会方案来执行,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又要讲求效率优先、能者多得的原则,在保证大部分人的利益的前提下,考虑业务能手、管理能手的利益,能起到示范效应。
3.3 加强风险防范,增强合作社的抗风险能力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主要风险有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及合同风险。抗御自然风险,可以通过建立政府层面、市场层面的农业保险基金来防范风险。基金的筹措可以考虑合作社的自身积累、社会资助及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对于市场风险的防范,可考虑由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建立地方性农业互助保险组织,同时结合商业保险,最大程度地化解市场风险。针对合同风险的防范,一方面要加强合作社领导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其管理素质,增强其风险识别能力。对于合作社内部,要帮助合作社完善重大事宜商议制度,尤其在合同签订上要辅以监督,避免合同风险的出现[6]。
[1]石莎,李晋陵,申潞玲,等.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模式研究 [J].山西农业科学,2012,40(8):896-898,916.
[2]肖智,周江菊,雷启义,等.贵州省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及对策 [J].现代农业科技,2013(23):315-316.
[3]肖智,周江菊.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思考: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例 [J].凯里学院学报,2013(3):115-116.
[4]王晓蓉,李凤菊,詹嘉放,等.都市型设施农业农民对合作社评价的影响因素分析[J].山西农业科学,2012,40(8):899-902.
[5]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及其路径 [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8):2.
[6]车文军.新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