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野营地规划的几点思考
2014-01-26卢小琴
卢小琴
(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5)
关于我国野营地规划的几点思考
卢小琴
(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5)
随着生态旅游的兴起,野营地在不断发展壮大,但野营地开发与规划的理论研究及基础性研究还只是刚刚起步,实际中缺乏理论指导,导致野营地规划中存在着盲目建设、缺乏创新、选址模糊等问题,基于此,文章提出了建立分级制度、引入“反规划”理论等意见。
野营地;反规划;野营旅游
近年来,随着生态旅游的兴起,野营成为一种时尚。野营(camping)是一项户外休闲旅游,是亲近自然、感受自然、领悟自然的活动,因此它也是一种时尚的度假方式。野营地(campground)是开展野营活动的场所,需环境优美,气候条件适宜,经过一定的开发建设,拥有帐篷或其他可供居住的建筑物,同时能向游客提供娱乐场所、卫生设施并具有一定安全措施。世界范围的野营活动源于1861年美国康州葛内利中学的团体野营夏令营,1932年世界野营及野营车总会(FICC)在荷兰成立,标志着世界野营活动的正式形成,二战之后发达国家的野营活动发展迅速,西方各国逐渐形成规模。截止2010年,美国有2万多个野营地,欧洲有野营地2.5万个,日本有1350个,中国台湾100多个,我国内地有40个。但随着我国旅游市场的升温,我国的野营地也在逐渐发展成熟,目前已经形成了规模各异、各具特色的营地类型。
1 国内野营地研究现状
我国学者最早公开撰文研究野营地的是中南林学院的吴楚材[1]教授,1997年在《论中国野营区的开发建设》一文中展望了中国野营地开发建设的前景,提出了野营及野营地的概念,并对野营地的规划设计等问题进行了一系列基础性的研究。同期的一些著作中也有部分章节涉及到野营地的有关内容,如马建章[2]的《森林旅游学》、杨桂华[3]的《旅游资源学》等,均简要的提出了野营地类型、开发建设模式等内容。进入20世纪后,旅游业在我国迅猛发展,一些知名报刊如中国旅游报[4-6]、北京日报[7]等对国外的野营旅游进行了报道,使得房车旅游、野营旅游成为大众向往的旅游方式。旅游需求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野营地的发展,在这一时期,大量学者从事着野营地的规划实践工作,许多风景区、度假区都陆续设立了野营区或开设野营活动项目。而理论研究很少,只有个别学者就广西[8]、桂林[9]的野营旅游进行了实证研究,及野营地安全问题与安全管理(姜琴君[10]、焦玲玲[11])展开了相关研究。而野营地规划方面的理论研究就更少了,仅有但新球[12](2005年)结合自身实际规划经验,在《森林公园野营区规划探讨》一文中总结了野营区的选址及规划设计要求。正如胡卫华[13]对国内外野营旅游研究进行了梳理之后总结的,国外的野营旅游研究起步早,且学术研究较为系统系统,已从宏观过渡到微观层面的研究,而我国的野营旅游研究几乎还是一块空白。但近年来,一些年轻的学者开始涉猎该领域的研究,并以此为课题完成学位论文。
总体来说,野营地旅游开发与规划的理论研究、基础性研究目前在我国刚刚起步,对野营地的专题研究非常少,这与庞大的野营旅游需求量很不协调,实践需要理论指导,因此,有必要对野营地规划进行深入研究,为我国野营旅游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2 我国野营地规划存在的问题
进入20世纪以来,野营作为一种自由新颖的旅游方式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流行,市场需求旺盛,野营地数量在我国内地开始不断增多,但与欧美国家相比,数量仍显不足,规模亦有限。在供不应求的形势下,一些开发商为了抢占市场先机,在未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就盲目开发,加之,目前学术界对野营地的规划开发业也未形成系统理论体系,这样导致我国野营地规划开发呈现的问题较多。
2.1 盲目复制国外野营地的开发建设模式
国外的营地发展时间早,数量多,类型也比较丰富,规划建设较成功,形成了他们自己的一套体系。如在欧美国家,野营地非常普及,很多国家是把它作为非盈利性的社会福利项目来运作的。据2008年上海国际房车工业论坛的数据显示:美国有800万美国人常年住房车,美国汽车自驾游营地超过20 000个;欧洲有50 000个汽车自驾游营地,巴黎、罗马、布鲁赛尔、马德里、里斯本等欧洲大都市都有营地,自驾车旅游甚至已成为德国的一项支柱经济。野营地的价值早已远远超过汽车旅行者的服务场所,其已经独立发展成为露营休闲旅游爱好者的旅游目的地。营地内各项食宿、娱乐、医疗等设施完备,注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不但满足了露营休闲旅游爱好者回归自然,体验和享受休闲的愿望,也使露营地企业的经营利益获得了最大回报。
而我国野营地发展起步晚,不能因为要赶超发达国家,就盲目复制他们的开发建设模式。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民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和消费偏好,这与本国的经济发展、文化传统是密不可分的。因此,野营地规划开发的本土化很有必要“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野营地的规划也应体现本地特色。
2.2 野营地规划中出现两极分化现象
众所周知,野营地类型多样,根据不同的划分方法可以分为不同类型。如按区域位置分,有森林野营地、湖畔野营地、海滨野营地等。在现实规划中,往往出现一些野营地内配套的服务设施设备一应俱全,甚至是进口的设施设备,而另一些野营地非常简单,除了规划出一块空地外其他的配套设施全无。当然,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源市场,是应该有所区别对待,但如此的鱼目混珠,野营体验无法得以保证,可能会误导消费者甚至侵害其权益。针对该问题,美国和台湾采取的是对野营地实行分级,如美国把野营地分为一级,二级到五级,而台湾是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因此,我国也很有必要制定符合我国旅游业特点的野营地分级制度,以此来约束或规范野营地的规划内容和配套设施。
2.3 野营地的选址盲目
野营地是开展野营活动的场所,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野营活动的体验值和安全问题,因此,野营地选址应慎重。但在规划实践中时常有一些误区,一些人认为那些景观观赏价值不大,地势较为平坦的地方,除了进行野营地的开发了,再无其他用途,因此选址是被动的,甚至谈不上选址。
2.4 野营地的“野趣”与“社区化”之间的失衡
野营之所以能吸引游客,其与一般度假地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其独有的“野趣”。旅行自由,可以随意停留,在如画的自然环境中,享受篝火、烧烤、野炊等户外活动,枕着星月,伴着鸟鸣虫叫,安然入睡。暂时的回归大自然的怀抱,返璞归真,这是城市生活及一般的旅游所不具备的。一旦野营丧失了这份野趣,野营的魅力也就不存在了。而在野营地的规划中为了满足游客的住宿、餐饮、停车等诸多需求,一些野营地开发建设形成了社区化甚至城市化、商业化,各种商店、酒店、餐厅一应俱全,名为野营地,实际上与一般地的度假地已经趋同,丧失了野营的野趣。如何既能满足野营者的户外生活需求又能保持野营地的野趣,两者之间的均衡目前还有待探索。
3 野营地规划的几点意见
3.1 建立野营地的分级制度
目前我国的农家乐、酒店、景区都实行了分级或评星,这既有利于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也有利于引导消费者的需求。野营地的分级制度在国外已经比较成熟,实践证明是正确可取的。在规划时就进行目标定位,根据分级的标准来进行规划建设,可以有效的避免选址模糊、建设过度等问题。野营地的分级标准可以从风景资源质量、野趣程度、安全性等角度切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野营地评价指标体系,并由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评级、认定与授牌。野营地规划时在遵循《旅游规划通则》等基本的行业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野营地的评价体系进行规划开发,使得规划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增强规划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2 野营地的规划应引入“反规划”理论
“反规划”理论在我国最早由俞孔坚教授提出,其是基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中日益突出的人地关系危机及其引起的社会问题,提出传统规划思路或过程应做调整以适应现代发展。“反规划”不是不规划也不是反对规划,而是强调规划中应优先考虑环境问题以解决人地关系和谐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反规划”理论是以环境为“图”,城市为“底”,先确定不规划建设的区域,将“图”先行设计。这种逆向的规划程序改变了传统规划的先开发后保护,而是实行先保护后开发。
野营地需要保持“野趣”,也需要建设一定的必要设施以满足野营者的生活需求和安全保障,还有生态容量等问题都需要规划时做出系统全面的安排。野营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干扰是肯定存在的,野营者数量多少、野营活动有无有效的管理与引导,其对自然环境干扰的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因此,在规划时强调保护某些特色区域,率先对其进行规划布置,并在此基础上,部署野营活动规模与容纳量及管理机构设置,为野营活动的开展提供良好环境的同时,也需要引导野营者在享受自然时,爱护自然。避免现在的一些野营活动结束后出现的满地垃圾、风景残破等现象,脆弱的生态系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修复。
3.3 野营规划应突出环保理念
野营者的旅游动机就是追求返璞归真,享受自然的同时也需要爱护自然,因此野营地在规划时就需突出环保理念。小规模的营地应考虑设置营区的管理人员,负责引导野营者的行为及负责营区的基本安全,以达到以最少的投入获得营区最好的收益及野营者最高的满意度的效果。而大规模的营地如汽车营地,由于要进行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工程量比较大,对环境的干扰会较强烈,则考虑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设备及材料,优先选用节能产品,一些辅助设施、器具应尽可能的使用可再生材料,在营区推广使用太阳能、天然气、沼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以达到尽可能降低人为对环境的破坏与干扰,为游客营造生态环保的野营地的目的。
[1] 吴楚材.论中国野营区的开发建设[J].旅游学刊,1997(05):37-40.
[2] 马建章.森林旅游学[M].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1998.
[3] 杨桂华,陶犁.旅游资源学[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9.
[4] 李忠东.野营度假在法国[N].中国旅游报,2003-11-28[2014-03-29].
[5] 蔡克信,杨振之.法国露营旅游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N].中国旅游报,2009-12-14(006) [2014-03-29].
[6] 冯颖.露营旅游的前景与“钱景”[N]. 中国旅游报,2010-01-08(008) [2014-03-29].
[7] 露营地:旅游地产的新宠[N].北京日报,2004-04-22[2014-03-29].
[8] 陆军.广西自驾车旅游营地发展研究[J].旅游学刊,2007(03):36-40.
[9] 张婷,覃林华.桂林发展露营旅游初探[J].旅游论坛,2009(06):131-135.
[10] 姜琴君.露营地的安全管理[J].经营与管理,2010(05):66-67.
[11] 焦玲玲,章锦河.我国露营旅游发展与安全问题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9(04):96-99.
[12] 但新球,喻甦.森林公园野营区的规划探讨[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05, 24(2): 24-26.
[13] 胡卫华,吴楚材.中国野营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对策[J].资源与产业. 2010(03):122-126.
ContemplationsontheCampgroundPlanninginChina
LU Xiaoqin
(College of Horticulture and Garden, Yangtze University, Jingzhou 434025,Hubei,China)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tourism, camping tourism was popularity all around the world, but the theory research on its development and planning in our country was just began. Lack of theoretical guidance led to blind construction, no innovation, fuzzy site selection in the campground programming. Based on these, the article put forward several advices, such as set up the classification system, the Anti-planning theory.
campground;anti-planning;camping tourism
2014-03-29
卢小琴(1980-),女,湖北黄冈人,管理学硕士,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旅游管理,生态旅游开发与规划。
S 788.2
A
1003-6075(2014)02-00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