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乡镇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情况调查
2014-01-24,,
,,
(1.淳安县石林镇人民政府,浙江淳安 311701;2.淳安县安阳乡人民政府;3.淳安县畜牧兽医局)
淳安县乡镇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情况调查
胡志忠1,毛余有2,刘荣平3
(1.淳安县石林镇人民政府,浙江淳安 311701;2.淳安县安阳乡人民政府;3.淳安县畜牧兽医局)
淳安县乡镇畜牧兽医站,从20世纪60年代组建以来,随着历史的沿革,机构和人员几经变化,逐步得到发展,目前已走向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正规化。广大乡镇畜牧兽医员,为该县的畜牧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近年来,随着畜牧产业结构的调整、规模养殖场(户)的发展壮大、流通领域的活跃、畜禽及产品商品化观念的增强、市场交易量的增加等情况出现,畜禽疫病防控工作和畜禽产品安全保障等问题日趋严峻,有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待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解决。
1 乡镇畜牧兽医站现状
1.1 机构设置 据调查,该县23个乡镇,目前每个乡镇都设置了畜牧兽医站。根据淳安县委(1993)37号文件规定,乡镇畜牧兽医站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属乡镇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站员按县人事局、县编委统一定编定员,其身份为乡镇招聘事业干部。站员人事管理,工作业绩考勤、职责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按有关规定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业务工作安排、技术培训、相关科技项目组织实施等方面,由县农业局指导。
1.2 工作职责 乡镇畜牧兽医员的主要工作,一是宣传、贯彻畜牧业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二是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畜牧生产技术指导,关注畜禽产业化信息,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及时调整畜牧产业结构当好参谋。三是组织和实施好动物强制免疫,协助做好动物疫病的控制扑灭工作,严防畜禽疫病传播;指导养殖场(户)因地制宜落实其它动物防疫工作,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四是做好动物疫病疫情普查、巡查监测以及上报等工作,发现疫情,逐级上报,实事求是,不得瞒报。五是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动物检疫,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协检工作。六是协助做好生产领域畜禽及其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是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繁母猪信息预警体系建设,指导、督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七是做好畜牧业相关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3 站员状况 据调查,全县现有在编在岗乡镇畜牧兽医员37人,其中具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8人,中专或高中学历25人,初中学历1人。其中已取得高级兽医师职称1人,中级兽医师(畜牧师)职称4人,助理(畜牧或兽医师)32人。年龄结构:40周岁以下1人,占2.6%;40~45周岁14人,占36.8%;45~50周岁7人,占18.4%;50~55周岁4人,占10.5%;55周岁以上11人,占31.6%。
1.4 工资待遇
1.4.1 工资及工资收入来源 乡镇畜牧兽医员的经费属自收自支,工资来源主要依靠三部分。一是“政府购买服务”所得收入,即每年的乡镇政府动物强制免疫服务报酬;二是依据各站业务开展情况,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三是跑猪栏、走鸡舍,为畜禽看病、阉割所收诊疗服务费。该县畜禽养殖历来以千家万户散养为主,乡镇农户少,但地域面积广,村庄分散,交通不便,山里人家“看看是对面,走走要半天”,造成畜牧兽医员工作量大,收入却很低。据2012年全县37名乡镇畜牧兽医员全年工资收入的调查统计,人均年工资收入为16100元,平均月工资收入1341.67元。年工资收入最高为21400元,最低为13300元。
1.4.2 缴纳统筹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统筹三金”情况 1995年,县人事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将在职在岗的乡镇畜牧兽医员全部招聘为自收自支的乡镇事业干部,并纳入统筹养老保险对象;2000年,县政府考虑到乡镇畜牧兽医员经济收入低的实际情况,决定由县财政给予乡镇畜牧兽医员应缴纳统筹养老保险金的50%补助;2005年,乡镇畜牧兽医员应缴纳的“统筹三金”,全部由县财政予以补助。但房改政策和公积金待遇至今仍未能解决。
1.4.3 站员退休待遇 据调查,站员退休存在二种情况,一是1995年前退休的13位老站员,目前已去世4位,健在的9位享受当时淳安县畜牧兽医联站规定的退休待遇。退休费标准低,最低的每月只有62.70元,最高的也只有96.70元。目前,经有关部门各方争取,每位老同志在原有的退休费基础上,每月增加补助300.00元,但仍连低保待遇都未能解决。二是1995年被县人事局招聘后退休的站员,基本上能享受到事业干部退休的待遇,生活有保障。但住房公积金等补贴仍未享受到。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全县现有23个乡镇畜牧兽医站,真正被所在乡镇政府列为事业单位、职能部门的为数不多。原因有二:一是部分乡镇畜牧兽医员主观上认识不到位,自认为是阉猪看猪病、鸡病者,只要跑猪栏鸡舍,看好猪病鸡病,参不参与政府有关工作和活动,无关紧要;二是因乡镇畜牧兽医员属自收自支,财政上不属乡镇管理,以致部分乡镇误认为其人事不属自己管理。故长期来,大多数乡镇畜牧兽医员,政治上得不到关心,应有的福利待遇得不到保证。据调查,目前乡镇政府为乡镇畜牧兽医站安排办公场所的只有13个,仅占56.52%。
2.2 工作辛苦,收入无保障 该县养殖业务以千家万户散养为主,地域广阔,村庄分散,交通不便,乡镇畜牧兽医员工作量大,收入却很低。尤其是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外出打工者增多,农村畜禽散养量逐年减少,意味着服务对象逐年萎缩与减少。乡镇站站员的自收自支只能是收多少算多少,工资待遇根本得不到保障。据调查,全县37名站员中,只有4~5位能免强拿到档案工资水平,“自收自支”没有保障。
2.3 站员年龄老化,青黄不接 目前在岗在编的37名站员,3年内就要退休的有11人。千岛湖镇、梓桐、界首、左口等乡镇已面临缺员。然而,由于畜牧兽医工作辛苦、待遇低下、地位缺失,年轻接班人来源严重不足。严重影响了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与顺利落实。
近年来,随着各乡镇相继成立“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如再不将乡镇畜牧兽医员与其他专管员一视同仁,不重视乡镇畜牧兽医员的工作地位与待遇,势必造成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的严重缺失和严重影响兽医防疫工作的开展。
3 建议与设想
3.1 理顺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管理体制,实行规范化管理 根据中共淳安县委(1993)37号文件精神,明确乡镇畜牧兽医员同乡镇其他专管员一样,其人员编制、人事管理、工作业绩考核归乡镇政府管理,县农业局负责业务技术指导和组织各种技术培训;乡镇有关部门应切实把乡镇畜牧兽医站组合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为畜牧兽医员提供办公场所,配备用于防控畜禽重大疫病的设施、仪器等。
3.2 适当改善畜牧兽医员的生活待遇 依据浙政发(2005)3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农业厅浙农专发(2005)97号《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参照周边地、市(区)、县的经验,结合该县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实际,建议县委、县政府,把乡镇畜牧兽医员全部转为全额拨款的乡镇招聘事业干部,其工资和人员经费全部列入乡镇政府的财政预算;适当改善生活困难人员给予9位老站员低保待遇。
3.3 抓紧做好乡镇畜牧兽医站补员工作 有关乡镇政府要及早与县人事局、县农业局联系,把补员工作提到乡镇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部分乡镇畜牧兽医员年龄偏大,补员工作已是燃眉之急。有关部门可参照2003年招聘办法,择优招聘录用。
3.4 建议乡镇设置动物服务诊疗所 为进一步优化公益性社会化服务职能,加强社会化服务管理,建议乡镇设置动物服务诊疗所,性质为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社会化动物诊疗服务机构。其人员可从村级动物防疫员中筛选,日常工作开展,接受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指导,积极配合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各项工作,主要从事动物免疫工作,真正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规范免疫程序,加强免疫标识佩戴,做好免疫档案,实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可追溯。防疫工作报酬,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解决,按照动物免疫密度、免疫质量,给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014-02-17
S851.6
:C
:1005-7307(2014)03-002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