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监管风暴来临
2014-01-23赵明月
赵明月
信托业面临洗牌
影子银行首次迎来高层监管表态。1月初,一则关于控制影子银行风险的“国办107号文”在银行同业广为流传,并引发业界震动。
这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107号文”),在2013年12月中旬,以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向相关部委和各省份政府下发,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日益活跃的影子银行进行全面监管。
日前,《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从相关渠道拿到该文件影印本。“107号文”厘清了中国影子银行的概念,并明确了影子银行监管责任分工,以及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现在市场人士已戏称“107号文”为“影子银行基本法”。
风起于青萍之末,多位受访者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107号文”是一个大的监管框架,随后针对影子银行监管的一系列细则政策将会推出,一个确切的信号是,高层对影子银行开始动真格的了。
影子银行缘何要管,又该如何管?“107号文”又将会在资本市场激起什么样的浪花?
勾勒魅影
在一家股份制银行营业大厅里,理财经理正忙得不可开交,理财咨询热线几乎被打爆,这一切,皆因那天他们推出一款收益率7%的理财产品,后来该款产品一开售,在十几分钟内便被抢购一空。
没来得及买的人纷纷来到柜台追问:将来还会不会推出更高收益率的产品。几乎没人关心该理财产品为何会有如此高的收益率,他们的钱又会被投到哪里。
在理财产品售完的同时,一家信托公司一个年化收益率近12%的资金项目募集结束,这笔募集资金就是来自上述银行的理财产品项目。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们对此并不知情,他们只知道理财产品是通过银行客户经理购买的。他们根本不会想到,遍地撒网的银行网点会和一向隐秘低调的信托公司扯到一起去。
一家正规的传统制造企业迫于紧张的资金链,无法从银行得到贷款,只好和上述那家信托公司商量以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获得资金。而这样筹集来的资金利率将高达20%以上。于是前述理财产品筹集来的资金最终流入这家制造业囊中。一旦企业周转不济,借款无法按时偿还,最终受影响的还是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
以上就是近年来蓬勃兴起的影子银行的轮廓。它们是银行的影子,与银行深度整合却无法展露于阳光下,其主要以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民间融资的形式存在。
长期以来,我国融资体系以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为主,然而自2008年后,这样的情况在改变。Wind资讯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从银行渠道提供的新增人民币贷款占我国全社会融资总量比重日趋下降,由最高时的接近70%降至2013年12月的51.4%。
由影子银行体系提供的融资规模一直在增加,但由于统计口径不同,影子银行规模到底有多大并没有确切答案。
在“107号文”里,影子银行首次被明确定义。根据文件,所谓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个类别:一、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是,存在监管不足或者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高华证券估算截至2013年上半年,影子银行体系提供的总信贷规模高达28.5万亿元,占企业融资总额的29%。东方证券则认为截至2012年底,影子银行的存量余额在22.34万亿元以上。
不过“107号文”肯定了影子银行,认为是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作为传统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在服务实体经济、丰富居民投资渠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诺亚财富研究员李要深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这一表述是为影子银行“正名”,肯定影子银行存在的必要性和积极作用,有利于加强对其的监管。
1月15日,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影子银行是市场和金融创新的产物,影子银行可谓是“如影随形”,是行银行类金融机构之实、无传统银行之名的机构和业务。
监管迷雾
有观点认为,中国影子银行的风险非常高,在未来3至5年内,影子银行可能会对银行业的财务稳健性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由于游离于监管之外,影子银行常常与负面形容词如“刀尖上”、“中国式次债危机”紧密相连。
此次监管层发文规范影子银行也表明,快速增长的影子银行活动已经引起最高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在“107号文”里,除了定调影子银行,还有影子银行的监督责任分工以及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等方面的内容。
“107号文”要求“按照谁批设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的原则,逐一落实各类影子银行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中央与地方统分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工合作,职责明晰、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按照划分,银行业机构的理财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证券期货机构的理财业务及各类私募投资基金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保险机构的理财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金融机构跨市场理财业务和第三方业务由央行负责监管协调。
“107号文”还要求金融监管部门要按照代客理财、买者自负、卖者尽责的要求严格监管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并明确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定位,禁止信托公司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此外,文件还对民间融资等业务进行了规范。
“目前的监管并不是完全限制相关业务不能做,只是明确了风险承担的主体,明确了业务规模与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目前的文件应该都是框架性的,各相关部门应该会有一些细则文件出台。”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办公室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对于分类监管的措施,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教授严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要真正治理和监督好“影子银行”,实际上需要对整个金融体系进行一个比较彻底的梳理和改革;让“银行做银行应该做的事”,比如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加快发展资本市场,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金融工具和投资工具。
盛松成坦言,影子银行现象中外皆有,“对于监管当局来说,要积极引导影子银行向好的方向发展,监控有关风险,使其更好地为金融运行和实体经济发展服务”。
信托业面临洗牌风暴
一般来说,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都会在其官网上进行披露和公示,但在国务院办公厅官网查询,在按序列排放的文件中,从106号文直接跨越到了109号文。
“107号文”为何没有被公示,“一方面是因为影子银行目前确实影响较大,对货币政策、产业政策都造成了严重干扰;另一方面,由于对影子银行认识不深入、部分属于影子银行的草根金融还没有监管归口,故先将此文在内部传播。”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推测。
职业投资人黄生也认为,一旦整顿影子银行,大量的银行体系外的融资业务会受到影响,其复杂性、隐蔽性、脆弱性、突发性和传染性的巨大危害,或将影响众多行业。
那么,“107号文”究竟会对资本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
广东银行业一位资深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107号文”短期对市场的冲击还是在金融机构层面,尤其是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方面。相比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和信托机构受到的影响最大。
“‘107号文’主要内容里有规范发展金融机构理财业务,严禁开展理财资金池业务,这会对目前银行理财业务带来冲击,也将逼迫非标业务转型。”上述银行业人士说。
对于信托公司而言,“107号文”最大的要求是回归信托主业,明确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定位。信托和资管靠吃非标过日子的时代应该是要结束了。
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曾公开透露,截至2013年9月末,银行理财规模9.9万亿元,信托理财规模10.13万亿元。如今监管一旦施行,这20万亿元的存量资金或都将受到影响。
“信托业务收入往往有一大半都来自于非标业务,不让它们搞资金池,让其转型,回归信托主业,真是难为人了。未来信托公司可能面临行业洗牌。”北京一家银行系信托公司高级经理李培(化名)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李培预计,这将提升信托公司的流动性风险,2014年才是真正难过的一道坎,相比2014年,2013年不过是浮云,马年马上有钱是不可能的了,马上遇到危机倒是有可能。
无论如何,影子银行的风险已经开始显现,在危机来临之前,监管升级有利于其走出灰色地带,走向阳光。严弘说:“当监管施行后,如果银行开始主动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金融工具和投资工具,而不是一味提供理财产品,或许对于影子银行来说,此次监管风暴带来的不是严寒,而是暖春。”
非标业务
指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进行投资的业务。不像大额定期存单、国债等标准化资产,这些非标准化资产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