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2014-01-21巩善鑫
曹 艳,巩善鑫
(中州大学 纪委,郑州 450044)
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中外记者见面时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1]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也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信任不能替代监督,要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国古代先贤孔子曾对官员自身素质做过论断:“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明代政治家钱琦则更加具体地阐述道:“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 从古至今,榜样的力量都是无穷的,“拳头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马,自身硬才能打得铁”讲的就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的重要性。时至今日,对广大纪检干部来说,应当坚持“严”字当头,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工作生活中,突出“执纪的再执纪,监督的再监督”的重要使命,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自觉地在思想上、作风上、能力上、学习上、形象上做到“五硬”,积极跻身为新时期纪检监察铁军中的合格成员。
一、新时期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走向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反腐败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该报告再次向全党同志发出了“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号召。在随后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纵观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的形势走向,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统一思想,统一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围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重点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以狠抓改进作风,反对奢侈浪费、反对特权逐步展开,着眼点盯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积极推进问责工作。2013年,全国共问责21464人,其中地厅级干部54人,县处级干部1477人,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2]总的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了自信和力量,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政治社会环境的清廉变化,对党和政府增强了信心。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现象依然多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比如,有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自觉性不高,“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有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问题仍然突出;有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作案手段隐蔽,有些腐败案件与多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基层部门和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增多,村镇级干部“小官巨贪”问题比较突出等。纵观世界各国反腐败斗争长期实践经验证明,贪腐始终是与公共权力相伴随的一个顽疾,反腐败斗争在任何时代都必须经常抓、长期抓,既要狠下决心打好歼灭战,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打好持久战,保持警惕,防止复发,不断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社会环境。
2.创新制度,明确责任
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主线是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方向是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的领导,重点是维护和提升党的代表大会赋予纪委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首先就必须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以权责对等的方式健全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分解,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建立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要不断加强自身班子建设,带好队伍,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要负起监督责任,实行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还要突出“两个为主”:一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二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近期中央纪委组建组织部和宣传部就是在逐步落实此项职能。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还需落实“两个覆盖”:一是各级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二是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巡视全覆盖,着力强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3.严明纪律,划出红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突出强调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严明纪律、深化作风建设,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必须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必须克服领导班子涣散、纪律松驰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现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在“四个必须”上下功夫,即必须增强党性,必须遵守组织制度,必须加强组织管理,必须执行组织纪律。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做到铁面执纪,严把纪律关,使纪律刚性运行,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对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提及并做出明确要求。江泽民同志要求我们做到:“政治坚定,公正廉洁,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3]胡锦涛指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具有坚强党性和良好作风,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做到忠于职守[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做了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讲话中提出了领导干部应“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也对建设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做出了新部署。针对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走向,思索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坚定信仰,敢于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全体共产党员,要“坚守崇高信仰,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坚定信仰,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要求我们不断深入领会党的工作部署,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工作方法,掌握科学的理论,用以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自觉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政治思想道德素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在履行自己的工作中不犯错。
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还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守信仰,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素养,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本、行为之基、为政之要。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特殊的使命,重任在肩,职责重大,理应要有特殊的要求,根本就是要敢于担当。只有敢于担当,自觉担当,才能赢得党的信赖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2.坚持学习,与时俱进
纪检监察干部承载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肩负着反腐倡廉的艰巨任务,所从事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没有过硬的本领,没有较为全面的知识结构是难以胜任的。因此,每个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人生需要,坚持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不断掌握新知识、增长新本领、达到新境界。学习的方法途径有很多种,如熟悉常用的宪法、行政诉讼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还可以通过新闻报道了解上至中央下到地方的重要政策方针;最主要的是要加强锻炼实践,常动笔写文章,在动笔的同时思考问题,增强自身的逻辑思维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论素养,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能力,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基础。
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冲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式,在注重信息效能的时代,努力建立和增强互联网思维的能力,善于在纷繁复杂、快速多变的信息中寻找线索,抓住实质,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尤其要在源头防腐,坚持抓早抓小,积极疗救,惩前毖后,警示教育。努力用发散的思维、发展的眼光,从专业的角度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诸如工作部署、完善制度等战略方面深入研究,努力创新,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工作需要。
3.精通业务,开拓创新
打铁还需自身硬,掌握较强的业务能力,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必备条件。精通业务,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时刻保持一种“本领恐慌”的危机感,不断地更新知识,创新方法,研究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努力增强执纪能力,随时解决新矛盾,完成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途径,一是需要通过专业知识学习掌握过硬的执纪能力;二是必须通过执纪工作实践增强监督检查的能力;三是要特别重视增强运用科技手段办案的水平,敢于突破传统的办案方式,不断提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办理案件的能力。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具有开拓创新的主动意识,工作中要在借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敢于超前思考,勤于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探寻新方法,总结好经验,在交流沟通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在新的历史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知识体系要从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仅仅增强执纪监督的能力还不够,还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熟悉各领域各行业的知识、常识,博采众长,博览群书,尽量掌握多方面的工作业务技能,使自己成为“百事通”,才能以“内行”的角色随时到任何领域任何环节开展执纪监督工作。
4.品格高尚,公正清廉
纪检监察干部应注意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明辨是非,克己慎行,公正清廉,始终保持“财贿不能动其心,爵禄不能移其志”的思想境界。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这四句话来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塑造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体形象。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该用比普通党员干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塑造公正清廉的职业道德,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使之坚信我们党是有决心有能力清除腐败现象的。公正清廉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也是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核心,公正清廉能使执纪监督工作更具权威性,也只有公正清廉才能树立起纪检干部公平、正义、客观、公正的形象。
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应当从两个方面彰显品质,塑造公正清廉的形象。一是依法执纪,塑造“公正”的形象。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原则,依法执纪,按照程序,秉公办事。在执纪过程中不为不正当因素所左右,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力支持那些群众信得过的领导干部开展工作。二是廉洁自律,塑造“清廉”的形象。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正人先正己,只有自身正派,才能以人格的力量赢得别人的信赖和尊重。
5.严明纪律,深化作风
由于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古今中外,任何历史时期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都有着很高的要求。古语说:“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纪检监察干部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不仅其自身行为要有理有据、有节有度,而且还要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特别指出:要强化纪律约束,强调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首先做到。正人先正己,尤其要严明组织纪律观念,令行禁止,严格遵守“四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不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5]
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检查、正风肃纪、惩治腐败的重任,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既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加强党性锻炼,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切实改进作风;又要增强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铁面无私,不辱使命,敢于担当,积极跻身为纪检监察铁军中的合格成员。
三、结束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突飞猛进,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开局期、反腐治标关键期和公众舆情关切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面临的社会环境日趋复杂和多变,反腐倡廉的形势日趋严峻,任务日趋繁重。在重要的历史阶段,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承担起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的历史使命,分清责任,突出主业,自觉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核心要求,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做出表率;更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走群众路线,了解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自觉维护纪检监察队伍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自豪而不自满 决不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EB/OL].(2012-11-15)[2014-03-12].http://news.xinhuanet.com/18cpcnc/2012-11/15/c_123957818.htm.
[2]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EB/OL].(2014-01-10)[2014-04-02].http://www.ccdi.gov.cn/xwtt/201401/t20140110_16784.html.
[3]尉健行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EB/OL].(2001-09-27)[2014-04-08].http://www.cctv.com/special/183/3/16727.html
[4]胡锦涛首提“三观” 强调以反腐新成效取信于民[EB/OL].(2009-01-13)[2014-04-22].http://www.360doc.com/content/09/0114/12/14381_2331531.shtml.
[5] 王岐山.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EB/OL].(2013-02-25)[2014-04-06].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2/25/c_1147960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