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理论对志愿者行动的管理功能及其体系研究
2014-01-20陈新亮
摘要:激励理论在管理学中广泛应用,通过分析内容型激励理论、过程型激励理论和行为改造型理论的内涵,从激励理论视角研究志愿者行动管理功能及其体系构建,对推动志愿者行动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激励理论;志愿者行动;管理功能;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引领社会新风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从激励理论视角研究志愿者行动的功能及其体系构建,对提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激励理论的内涵
激励一词本意是表示某种动机所产生的原因,属于心理学的概念,通过心理层面上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状态和心理状态的行为,目的是对受激励者所从事事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供保证。美国管理学家斯蒂芬·罗宾斯认为:“激励是通过高水平的努力实现组织目标的意愿,而这种努力以能够满足个体的某些需要为条件。”激励是管理学及管理心理学的核心问题,在管理学中,激励就是通过管理工作创设一定的条件,激发起被管理者实现工作目标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的心理过程,即通过某种内部或外部刺激的作用,使人保持一种兴奋状态,从而调动起工作积极性。通过激励可以满足志愿者精神层面的一些需要,满足志愿者自身对参加志愿服务行动的成就感、荣誉感和认同感,形成长期有效的动力调动机制。在此基础上系统化构建起的激励理论是本文进行论述的理论逻辑起点。
激励理论在管理学中被广泛应用,根据研究视角的不同,激励理论包括三种类型,即:内容型激励理论、过程型激励理论和行为改造型理论。
1.内容型激励理论是以被激励对象的需要为出发点,针对被激励对象的实际需要内容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其代表性理论有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麦克利兰成就需要理论、奥尔德弗ERG理论。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在《人的动机理论》中,将人类需要总结归纳为五个层次,依次是:生理需要(the physiological needs)、安全需要(the safety needs)、爱的需要(the love needs)、尊重的需要(the esteem needs)、自我实现的需要(the needs for self-actualization)。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每一个人在同一时期,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的心理需求是不一样的,激励的具体方式应该以此为依据作出调整。面对人们千差万别的现实需要,不可能以一成不变的激励方法应对所有的需要内容。比如,有的人看重名誉,那么就要在社会承认和社会尊重方面采取激励,以社会地位和声望作为主导性的激励内容。
2.过程型激励理论。这种激励理论关注人的动机产生以及动机从产生到采取行动的具体心理过程。过程型激励理论认为,在满足人们需求与其行动之间,通过有意识地制定一定的目标导向作为关键因素,激发人们对工作的兴奋感,以预估和控制人的行动,达到期望行为。其代表性理论有弗罗姆期望理论、亚当斯的公平理论、洛克和休斯目标设置理论。过程型激励理论最早是美国心理学家维克多·弗罗姆在1964年出版的《工作与激励》一书中提出的,这一理论强调期望的重要价值。弗罗姆认为,期待某一工作或者某一行动可以带给个人预期的收益是人们从事具体工作过程中最大的动力来源。这里面存在一种所谓“期望概率”,期望概率与行动的全部预期价值的乘积就可以看作某人愿意付出的努力的动力值。因此,在实际激励行动中,要通盘考虑到人们对某一行动整体价值的判断是多少;考虑到是否存在付出的努力越多,就有可能获得越多的收益的机制;考虑到被激励者是否已经形成了对实现某一目标的心理期望。如果这三方面的情况都是理想的,那么过程激励理论认为这种情况下的激励就会有很大的成功概率。
3.行为改造型激励理论。这种激励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心理学家B.F斯金纳,他从环境的视角探讨外部因素对塑造个人行为方式的激励作用。人们的行为是对其以往所带来的后果进行学习的结果,如果一个人因为他的某种行为而受到了奖励(正强化),那么他很可能重复这一行为;如果没有人认可这一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便不太可能再发生,当人们因为某种行为而招致负面后果(负强化或惩罚)时,他们通常会立刻停止这种行为。由此得出结论,激励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强化的功能,利用正强化和负强化来实现对被激励者的引导。长期有效的正强化可以使被激励对象保持优秀的工作素质,摒弃不利于工作的行为方式。同时,团队中彼此间反复的正强化有利于形成和谐的团队文化,这对于整体实力的提升是十分重要的。
在我国,对志愿者的激励主要由其所在的志愿者组织、学校和政府完成,定期不定期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精神表彰和物质奖励。另外,一种新的激励机制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就是将事后激励延伸至事中激励和事前激励,所以出现了更多的在志愿者培训阶段的激励措施。根据志愿者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他们进行认可和赞同,提升志愿者的社会价值感,激发出更持久的志愿服务动力。除了外在的、实质的奖励之外,也要强调来自于工作本身的内在报酬,如更多的责任、更有趣的工作、个人成长的机会、参与决策、更多的自由裁量权、多样化的行动等,而其内容则有赖于管理者的精心设计。
二、激励理论对志愿者行动的功能
灵活运用激励理论可以在实际工作中获得巨大的管理收益。志愿者人员最常出现的心理波动主要表现在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个人成就感的长期缺失。激励理论可以针对不同志愿者的需要、预期偏好进行激励行为,通过提供多渠道的学习机会,增加行动结果的预期价值,满足志愿者对所从事工作的责任感。通过给予足够的社会认同感等方式会达到预期概率的最大值,实现志愿者人员兴奋的工作心理和高效的工作状态。
1.激励理论可以激发志愿者人员的工作热情,团队是否具有达到行动目标的激情直接决定了团队成员个人发挥能力的可能限度。激励可以调动起志愿者的情绪,激发出个人身上的工作潜质。激情就是催化剂,它的大小直接影响着能力发挥的程度。而存在于非营利组织志愿人员中缺乏工作热情、没有生气的情况正是组织中的管理者不善于调动、激发志愿人员的情绪、潜质所致,组织中的有酬员工可以通过增加工资、福利的办法来刺激员工的工作热情,而对于志愿者最重要的是激励其精神因素。激励可以使志愿者生成由内而外的学习热情和创造热情,发挥单调、繁琐工作背后的潜在乐趣。总之,激励可以使工作更具吸引力,使工作的人更具创造力。
2.激励可以满足志愿者的成就感需要,这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满足,也是志愿者最为注重的方面。志愿者追求的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表达和实现,激励使他们感到自己对组织、对社会、对他人具有独特的价值。“很重要”的心理感受是所有志愿者最期待的心理回报。提升对志愿者价值的认同,使志愿者从中获得组织层次上的身份认同,社会层面上的成就认同,志愿者这两方面的极大满足将转化为巨大的工作热情,释放出极大的工作潜能。针对“很重要”的需求而进行的激励实际是对志愿者努力的认可,对其付出价值的肯定,这种精神奖励的实际效果远高于任何物质回报。
3.激励有助于团队精神的建设。志愿者的工作要求特定群体以某一目标为导向,积极协同配合来完成计划,从绩效评估的总量来看,志愿者成员间协同产生的绩效远大于成员个人绩效的总和。因此,加强激励作用下的团队意识,最大限度将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与组织归属感结合在一起,强化志愿者对有着共同目标的团队的认同和信任。在激励的互动和氛围中,志愿者将自觉提高工作能力,最大限度发挥个人优势与团队其他成员形成互补。激励过程中不仅可以培育组织成员间的团队感情,也可以促使志愿者将组织目标内化为个人追求,充分感受工作带来的满足感,并分享志愿服务行动获得成就感和荣誉感。
4.激励不仅表达出对志愿者行动的赞赏与肯定,而且也促使志愿者进一步提升自己,完善能力。参与是一种赏识的手段,它能满足归属的需要和受人赞赏的需要,也可以进一步满足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也是一种扩大行为空间的手段,增加志愿者的参与机会不仅指参与组织的管理,而且还指积极参与各种有意义的行动,组织可以经常举行各种比赛以及各种休闲行动来鼓励员工参与。激励、参与、鼓励、提升会帮助志愿者确立一种健康的发展理念,就是付出越多的努力丰富自己,就会获得越多的工作机会。伴随工作而来的巨大责任感和使命感正是志愿者人员期望的心理满足,进而再次成为志愿者学习的动力来源。这正是过程型激励理论反复强调的“正强化”在发挥塑造个人行为模式的作用。
三、构建志愿者行动激励管理体系
运用激励理论不断完善志愿者行动管理,不仅注重目标管理,还要注重过程管理,不仅注重事前培训管理,还要注重法规制度管理。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调动志愿者服务行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力,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志愿者行动的可持续发展,使志愿者把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有机结合,把“个人梦”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机结合,从而提高志愿者行动的实效性。
1.完善政策法规是志愿者行动激励管理的重要前提保障。随着志愿者事业的蓬勃发展,各地在志愿者行动的实践过程中已意识到志愿服务行动立法的紧迫性,并付诸行动。1999年8月5日,广东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关于青年志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2000年以来,山东省、福建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和宁波市、成都市等省市志愿服务条例纷纷出台,这些措施有效地激励了志愿者行动的持续发展。但他们都是地方性法规,很难对全国志愿者行动产生政策激励,至今我国尚未出台一部志愿者行动法规。2006年3月2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共青团广州市委进行的《志愿服务认知调查》结果表明,61.2%的志愿者认为很有必要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志愿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可可西里志愿者遇难事件”对众多志愿者产生了负面影响,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甚至有的服务对象认为,志愿者的无偿服务就是一种可以充分利用的廉价劳动力,对志愿者人格和爱心奉献进行精神践踏,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得不到保障,这些现象严重挫伤了志愿者行动的积极性。因此,国家推进志愿者服务行动立法工作刻不容缓,需尽快完善相关法律,结合国情,制定《志愿者服务行动法》,明晰志愿者行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志愿者行动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激励环境。
2.完善志愿者服务体系是志愿者行动激励管理的重要手段。深入推进志愿者服务行动,构建志愿者服务体系是志愿者行动激励管理的重要手段。一是要构建宣传机制平台,使志愿服务理念普及化。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凭借网络、报纸、电视、电台、手机等媒介,以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贴近实际为原则,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志愿者精神,树立志愿理念,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引导更多的人自愿参加到志愿者的行列,使志愿者成为社会新风尚的传播者、倡导者和实践者,形成目标导向激励。二是构建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为志愿者行动提供组织管理保障。在高校应建立校、院、系三级组织,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志愿者服务行动领导小组,把志愿者服务行动纳入团工作的目标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分析形势,研究措施,做到量力而行、务求实效,从而形成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组织网络,形成组织引导激励。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志愿者服务行动提供制度保障。在高校应加强志愿者行动电子注册制度、志愿者服务手册制度、服务标准制度、规范有序的培训制度、总结表彰制度。用制度引导志愿者自觉提升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增强育人功能,形成参与、荣誉、竞争、成就激励。
3.构建社会支持网络,营造志愿者行动精神激励氛围。志愿者行动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支持和鼓励,社会各机构、各行业、各领域应积极推动志愿者行动发展,采取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精神激励,共同创设志愿者行动的精神激励环境,以增强志愿者行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政府机构的支持。各级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必须支持和鼓励志愿者服务行动,特别是政府机构要十分关注志愿者组织对社会所做的公共服务,把志愿者服务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为志愿者行动提供必要的资助。高校应每年给校团委划拨一定数量的经费,保障志愿者行动的持续发展。二是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支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越来越成为志愿者行动经费的重要力量。国家和各级政府应通过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个体经营者对志愿者行动的支持,对捐赠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给予减免税收的倾斜政策,从而为志愿者组织成员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树立志愿项目品牌,建立评比表彰机制。志愿者在参加服务活动的过程中,一方面体现了个人的价值,另一方面也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各级政府、学校都应制定志愿者行动的考核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志愿者进行总结表彰,可以一年一次表彰,也可以针对一次大型活动而表彰,从而激发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的成就感、荣誉感和幸福感。再者,注重发挥共青团的作用,精心设计志愿服务项目,树立志愿品牌项目,发挥品牌效应,如“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奥运志愿者”等项目已成为广大青年的志愿服务的重要途径,为公众所认可。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对志愿者产生正强化。应引进项目管理方法,科学分析服务需求、科学选择服务内容、科学设计服务活动以及科学评估服务效果,保证志愿者能够得到志愿服务对象或同事对其工作的认可即工作绩效的信息。
4.加强志愿者自身建设,发挥团队激励作用。运用行为改造激励理论,注重培育和发挥志愿者团队作用,产生正激励。志愿组织理应在其提供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创造更开放、更平等的气氛,让志愿者不仅仅是维持志愿活动的被动的“参与者”,更是改进志愿活动的主动的“管理者”。通过志愿者团队活动,能有效地满足志愿者个体提升社交能力、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协调能力等自我实现的需要,使志愿者“思维优势、知识优势与实践认知相结合,产生思想的飞跃。志愿者组织管理人员应加强志愿者团队管理,积极创造环境,建立志愿服务阵地,实现合同化管理,赋予志愿者组织责任和权利,引导其发挥志愿服务团队效应。
总之,志愿者激励管理功能及其体系构建作为志愿者组织管理的重要一环,是调动志愿者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有效途径,对推动志愿者行动稳定、持续发展和引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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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青联发[2008]23号:《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注:(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大学生“双服务”素质教育模式的研究与探索》(12YJA880120);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地方特色文化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价值及应用研究》(HB13MK021))
作者简介:陈新亮,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社会科学副研究员,河北北方学院艺术学院党委书记。
【责编 田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