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施工索赔
2014-01-19刘新朋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
□刘新朋(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
浅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施工索赔
□刘新朋(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管理工作,而施工索赔又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工程项目管理最薄弱的环节之一,文章从承包商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索赔中的管理进行分析,介绍了施工索赔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的处理施工索赔,以达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施工索赔问题规范化的目的。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施工索赔;承包商
0 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水利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下,施工索赔逐渐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商所重视。项目建设管理中由于合同都是在工程开工前签订的,而现代水利工程又具有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等特殊性,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由于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复杂性等原因导致合同变更频繁,从而导致项目合同的索赔纠纷也会不断出现,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因此一个项目最终经济效益的好坏,除通过加强自身的管理获得一定的效益外,做好施工合同的索赔管理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
1 施工索赔的重要性
施工索赔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签订施工合同的双方,针对对方没有执行合同条款的行为提出的一种时间和经济补偿的方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一般会发生两种情况:一种是发包人针对承包商的索赔,主要是针对承包商未执行合同约定的行为,发包人往往会通过罚款的方式来达到索赔的目的,称为反索赔,例如承包商不正当的放弃工程、工期延误或者施工缺陷等等,都会造成发包人的反索赔;另一种是承包商针对发包人的索赔,即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并且属于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关证据,按一定程序,向发包人或其代理人提出请求给予补偿的要求,常见的有工期和经济索赔两种情况。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仔细分析合同条款,及时抓住索赔机会,针对发包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索赔方法及实施步骤,以提高索赔的成功率,达到索赔的目的,从而实现项目索赔管理的利益。在施工中承包商可以提出索赔的情况有以下几种:①发包人提供的条件不符合合同要求;②发包人支付不及时;③设计供图不及时;④发包人其他履约不当;⑤由于监理工程师的失误导致承包商的损失;⑥其他第三人导致承包商的损失;⑦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料到的风险,导致承包商的损失等。
施工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也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所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并且是能够达到目标双赢的重要手段。
2 正确的处理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要有证据,证据就是施工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正确的进行施工索赔也是项目管理水平的体现。处理施工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承包商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和规范化,施工索赔也越来越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
2.1 施工索赔证据的收集
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索赔牵扯了多个方面,产生的损失也有多个方面,不但需要有合理的理由,还需要提供充足的依据。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有索赔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收集好以下主要证据:招标文件、所有的工程合同文件及附件、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规范、施工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等;各项工程会议纪要和有关的来往信件、信函、通知、指令及答复等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各种施工进度计划表;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与变更指令等;工程中各项经发包人或者监理工程师签认过的签证;工程中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详细记录;工程施工图纸的变更、交底记录材料;工程材料从采购、运输到进场验收及使用等方面的单据凭证;完整的工程会计各类资料等;工程汛期的开始及结束日期;工程重要施工部位的照片和录像资料等;工程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日期;工程施工现场的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及雨雪等;工程验收报告和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国家和省、市发布的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的相关文件、规定等。
2.2 施工索赔程序
索赔的程序通常分以下主要几个步骤:①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②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索赔报告;③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④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⑤承包商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2.3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意向通知就是承包商针对具体的索赔事件而向发包人表达的索赔愿望和要求。意向通知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施工合同中主要依据的条款与理由、有关索赔资料提供、对工程成本和工期影响的程度分析。意向通知要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d内及时提出,如果超过此期限,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有权利拒绝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要求。
2.4 递交索赔报告
在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28d之内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它合理时间之内,承包商应及时递送正式的书面索赔报告。索赔报告提交之后,应随时主动向对方了解索赔处理的情况,根据所提出的问题进一步作资料方面的补充与准备。
2.5 索赔报告的评审
在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后,根据监理部记录的资料,对其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对不合理的索赔进行反驳或提出疑问,明确索赔责任,按照索赔成立的条件,确定补偿额度。在评审过程中,承包商应对工程师提出的各种疑问做出圆满的答复。
2.6 谈判(或仲裁)解决
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索赔处理意见,经发包人和承包商共同认可,则可作为最终的索赔结果。否则,承包商与发包人可通过谈判解决。如果索赔在发包人和承包商之间不能通过谈判解决,则承包商可向合同中提供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2.7 施工索赔的计算
施工索赔的形式众多,在计算中要具体对施工进度影响、工程成本的损失等方面合理地计算,各项费用要有依据,不可无理夸张加大。索赔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实际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总费用法。
3 加强对施工索赔管理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树立强烈的索赔意识,应该消除长期以来形成的索赔误区,不要因为考虑到下步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合作,而不敢提出索赔。明智的发包人是能够理解索赔的,因为索赔有助于施工双方更加紧密的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承包商应仔细研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施工规程,探索可能的索赔机会,创造有利的索赔条件,从而为企业取得利润。在施工过程中,应正确处理与发包人、监理工程师之间的关系。发包人是承包商索赔的直接对象,监理工程师即是解决索赔问题的关键人物,所以要正确处理与这两者的关系。三者之间在平等的基础上要建立友好合作、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关系,为工程的施工营造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
4 结语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要树立合同意识,普及合同管理知识,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及时抓住索赔机会,积极收集索赔信息,争取索赔,降低风险。施工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及发展社会主义建筑市场,促进水利业的发展,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效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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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8853(2014)18-0065-02
20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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