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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7
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我校来了一名台湾学生,想参加医疗保险,请问应该如何参加,参加哪种为好?
【锦州】 吴由
为更好地保障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权益,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港澳办、台办等部门联合下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通知》(教港澳台【2013】69号)规定: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决定自2013年9月起,将在内地(大陆)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港澳台学生(含本、专科生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港澳台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二、港澳台大学生按照属地原则,自愿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与所在高等教育机构内地(大陆)大学生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按照现有规定继续做好港澳台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方便其及时就医。
三、各级财政对港澳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与所在高等教育机构内地(大陆)大学生相同的标准给予补助。港澳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政府补助资金以及日常医疗所需资金,与所在高等教育机构内地(大陆)大学生所需资金一并从现有渠道安排。
四、尚未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高等教育机构,原则上应向港澳台大学生提供与所在高等教育机构内地(大陆)大学生同样的医疗保障。
五、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各有关高等教育机构要切实抓好港澳台大学生就医工作,为其提供优质服务。
上述文件内容,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同意,辽宁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外事(侨务)办、台办等部门已经以辽人社【2013】329号文件予以转发,要求各市认真执行,并且同时将参保的省内就读港澳台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落实好相关待遇。
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符合条件的可以评为工伤。请问经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可否视同为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而认定为工伤?
【阜新】 闻泽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2009年曾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改装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工伤认定问题的请示》,做过如下批复:
关于改装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工伤认定事宜,同意你局意见,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改装自行车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此类事故的处理意见进行工伤处理的,应认定为工伤;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此类事故按非机动车事故处理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还保密吗
《关于认真落实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以前属于保密文件,并且在2006年、2008年、2009年进行了多次调整,请问现在还保密吗?是否可以查阅?
【凌源】 文莹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有关文件进行解密的通知》(辽人社【2010】12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已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人事部、中组部等六部门〈关于认真解决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的意见》(辽人发【2002】26号)、《关于提高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标准》(辽人发【2006】18号)、《关于提高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标准》(辽人发【2008】5号)、《关于提高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标准》(辽人发【2009】1号)四个文件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现予以解密。
此通知在4年前就已经通知保密局及相关单位,您可以到相关部门查阅您说的这个文件。
对“双肩挑”和“挂岗”人员如何处理
辽宁省实行了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工作中遇到了一些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在两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同时聘用人员(即“双肩挑”人员)的问题,以及确定的岗位少,人员多,有的需要“挂岗”的问题等等,请问应依据什么文件处理?
【沈阳】 关明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