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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与抵达

2014-01-16朝颜

创作评谭 2014年1期
关键词:诗歌

朝颜,原名钟秀华,1980年出生,省作协会员,《瑞金文学》编辑。在《人民文学》《民族文学》《延河》《海外文摘》《散文世界》《华夏散文》《当代散文》《星星诗刊》《散文诗》《散文诗世界》《创作评谭》《短小说》《佛山文艺》等报刊发表作品60多万字。

有一天我翻开毕业留言册,不禁有些愕然。纸页泛黄,字迹却依然清晰如昨。“祝你成为一名作家。”许多同学不约而同地写下同样的一句话。为什么不是科学家,为什么不是一个好老师,难道命运在尚未写就时就已初露端倪?

拨通了其中一位的电话,幸好没有被我的无厘头吓倒,她脱口而出:“因为那时候你呆子一样整天捧着本书呗。”原来如此。不管有无道理,她的回答至少印证了阅读和写作的关联性。在浩大的书海中,你永远不知道哪一段文字会于瞬间击中你的灵魂,将你引向写作之路。

小时候,我和哥哥争论某种事物的大小,总是喜欢用双手比划,先是圈成一个小圆,然后不断地扩大范畴:“这么大,这么大……”我总是输,但又总是不服输,最后将双臂往身后打,齿间儿里咬着狠劲说:“无边无际的大!”

这个场景,冥冥中隐喻了我与文字的关系。在我的身后,正埋伏着一个未知的世界,这个世界是穷尽了双臂也无法形容的大。

也许是一种宿命,我疯狂地痴迷着一切有字的东西。家中仅有的几本小人书,全都被我翻了个遍。接下来,我挖空心思“盗”取父亲锁在柜子里的藏书,瞅着开了锁,迅速地取上一本,藏在枕头底下,一有时间就捧着读起来。也不管是否能够读懂,总之囫囵吞枣,半猜半悟,颇有些饥不择食的意味。

直到今天,我仍然要想起父亲珍藏在箱底的几本手抄书。书是毛边纸裁成的,再用纳鞋底的麻线装订牢固,封面粘一层厚些的蓝色纸张,煞有介事地用大字题写书名——《古代神话传说》,并以“之一”“之二”区分。也许为了节省纸张,每一页都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蓝黑水钢笔字,不留一丝儿空隙。显然,这是父亲少年时的杰作了。难以想象,他费了多少心思,才成就了这些真正属于他的“书籍”。直至女儿七个月大的时候,抱去医院打针,啼哭不止,我指着墙上的字念与她听,她突然安静下来。那一刻我很想流泪,有些东西就写在血液里,你逃不掉的,不是么?手抄本中,梅花鹿如何变成了人?山洞里如何埋藏着无穷的宝藏?每一个故事,都向我打开了一扇通往隐秘之处的窗。我不停地做梦,并时常在梦魇中惊醒。

惠特曼说过:“每个人都唱着属于他或她而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歌。”

当青春在发梢里飞扬的时候,我开始迷恋诗歌。舒婷、顾城,还有席慕容、汪国真……无论良莠,全盘吸收。

我有一个由十本练习本装订而成的诗抄,上面抄满了我所能找到的所有诗歌,点缀诗歌的,是时下流行的明星贴纸。他们搭配得格格不入,却将我的喜好暴露无遗。一打开来,郑智化撑着双拐的模样打湿了我的眼眶。我喜欢他的才气,他歌声里的沧桑,他的无可奈何,他像一个迷途的孩子那样的呐喊。在他的头像旁边,我抄下了《会唱歌的鸢尾花》。我常常在无人的时候,一个人朗诵着:“在你的胸前/我已变成会唱歌的鸢尾花/你呼吸的轻风吹动我/在一片叮当响的月光下……”那时候我的心中总是弥漫着素淡的,无以言说的忧伤,我常常幻想着用自己的温柔去抚慰一个远方的浪子,诗歌是我唯一能够抵达的途径。

就在我把一本朦胧诗选翻到每一个汉字都沾满了我的体味,仍舍不得还掉的时候,我诞生了自己生命中的第一首诗——《曾经》。那一天,在哗哗流淌的河流里,我坐在一块条石上濯洗衣物,周围的人和事物全都往虚无处退去,只剩下我一个人,一个人深陷进对于人生,对于时光,对于未来最初的愁绪和恐慌中。“我坐在时间的河流里/我今天所吟唱过的歌儿/在明天就要烙上曾经的印……”美丽的张老师如获至宝,抄在教室后面的黑板报上,并在课堂上大声宣读。我埋下头去,不敢接受那么多问询的目光,但是一份自我的肯定从深心里逐渐漫漶而出。

学校里成立了以全乡最高的山命名的铜钵文学社,还定期油印一份文学刊物《铜钵风》。那仿佛是一种无言的具备着某种魔力的召唤,我像飞蛾扑火一般投奔进去,追逐着那些写诗的师兄师姐的脚步,将自己弄得神经兮兮。创办文学社的宋老师在其中一期的《铜钵风》封面上,刻下了一句至今还能搅动我的胸膛的诗行:“哪怕天空中只剩下最后一颗星,我也要伴他唱出黎明!”那么锋利,那么决绝。这便是文学的力量,它的光芒足以照亮生命最晦暗的角落,将绵绵不绝的力量输送给倾心于它的人。

在时光的暗流里,我敬畏着潜藏于隐秘之中的宿命。许多年以后,我和宋老师在博客上偶遇。他凭着一腔对诗歌的热忱,早已冲出铜钵山下那方狭窄的天空。在南方的某座城市里,他打拼出了一份不错的事业,拥有了一个安稳的家庭。唯一不变的,是他从未停止过写诗。我们又一次像当年那样谈论文学,并时常会心一笑。

我是如此容易陷入怀旧。在昆德拉的小说里,我找到了似曾相识的感觉:“在黄昏的余晖下,万物皆显温柔;即便是残酷的绞刑架,也将被怀旧的光芒所照亮。”而写作,似乎成了抵达旧时光的最佳途径。

已经有很多年了,我掉进了一条在文字里不断翻滚的河流,并找到了与世界沟通的方式。当我在写作中回到小时候的村庄,那些童年的苦难,那些草木和动物,那些被清风灌醉的夜晚,那些无数次进入梦境的月光,一次次地奔涌而出。我就像一个在笔尖上舞蹈的人,停不下我的脚步了。我喜欢笔尖在摊开的白纸上沙沙作响的声音,喜欢汉字在心绪的牵引之下翩跹起舞的样子。有时是懒散地漫步、游走,有时是欢快地跳跃,甚至于飞翔。我发现世界上每一个事物都潜藏着许多秘密,它们容易让我们忽略,甚至看不见。通常,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事物表象,是让我们动感情的那一部分,没有引人思索的余地,而写作让我的内心世界与它们一一对应起来。

在非常熟悉之外的众生面前,我基本保持一种矜持的态度。矜持的内里是藏得很深的自卑,深怕一不小心便露出怯来。露怯于我是很要命的一件事,因此,我宁愿沉默。事实上,这帮了我的大忙。因为写作是一种孤独的生活,要耐得住寂寞。它向来是一种个体活动,与喧哗热闹无关,只和孤寂相伴相随。它需要摒弃很多生活的诱惑,但我还是喜欢。想来,我将文字信手揉捏,按自己的意愿排列组合,让它们听从我的指挥,以我想要的样子呈现出来,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更重要的是,往往在这个时候,我能看到自己身上的光芒。我是一个在现实中没有舞台的人,这种光芒让我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一种舞姿。

于是讷言者安静地蛰居在家,写下乡村在我脑海中固有的形态,写下世事留与我或温婉或冰冷的印记,写下行走于路上不可磨灭的诸多影像,自然,也写下心灵的欢愉与疼痛。每当我用文字和自己对话谈心的时候,我的内心便感到了一种宽慰。我看着它们在眼前精灵一般地舞之蹈之,生长成我满意的模样,然后长长地嘘一口气,按住激荡,复归宁静。

我想,这便是一种抵达,自然的,或者是命定的,无论是什么形式,我都会暗暗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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