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 腐败者日益年轻化
2014-01-16孙莹
●文/孙莹
警惕: 腐败者日益年轻化
●文/孙莹
近日,北京西城检察院的一份贿赂案件调研报告指出,行政审批过程中权力寻租的现象突出,贿赂案件高发。其中,落马的官员集中在各单位的中年“一把手”,财政资金拨付成为最高发犯罪的环节,且行贿已经呈现“单位化”事态。
八成落马者为中年 “一把手”
西城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对6年来的贿赂案件做了统计,在2008年至2013年间,该院查办行政审批过程中产生的贿赂案件就有28件33人,其中受贿案15件20人,单位行贿案11件11人,行贿案1件1人,介绍贿赂案1件1人。
与多年前集中在退休前捞一笔的“58岁”贪腐现象不同,如今腐败者日益年轻化。这些涉嫌人员特点鲜明:一是年龄集中,被查办的33名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为45.8岁,其中40岁至55岁之间的超过75%;二是学历集中,犯罪嫌疑人都具有较高学历,6成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4人,博士2人;三是职务集中,33名犯罪嫌疑人中有27人是单位“一把手”或部门负责人。
别看这33名犯罪嫌疑人人数不多,可他们的涉案总金额却高达6020.4万元,其中个人涉案金额最高达2454万元,平均涉案金额为182.4万元。涉案金额百万以上的达12人,占总人数的36.36%,数额巨大,后果严重。
行政审批成权力寻租要件
检察官表示,目前行政审批标准不明确,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大、环节繁多、程序不透明,这为一些审批人员以权谋私提供了“方便”。
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陈海峰,利用其主管审评药品品种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浙江一家医药公司总经理给予的好处费130万元。
此外,陈海峰还违反《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知海南某制药厂申报材料不真实,仍使其申报的药品品种通过审评,给人民群众用药带来隐患。
被告人马某曾任供暖办主任,其辖区内有一座企业的家属楼采取企业自行烧锅炉的方式进行供暖。依照政策,该企业可享受一定数量的补贴。2011年冬,为了能更顺利地得到补贴款,该企业后勤人员江某先后两次给马某现金2万元。
可见,无论官大官小,只要手握审批权力,就有了寻租空间。
行贿呈现“单位化”趋势
更让人吃惊的是,如今行贿已经凸显出“单位化”的趋势。在28起贿赂案件中涉嫌行贿犯罪的共12人,其中单位行贿罪就有11人。
在轰动全国的“棉花交易市场案”中,山东金宸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获得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给予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原申请企业考察负责人及考察报告出具人王杰30万元,得以顺利通过考察。
检察官表示,在贿赂案件中,一些单位为了获得行政审批资源,不惜通过“集体决策”的方式,用公款向掌握行政审批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而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重受贿、轻行贿”的现象,部分司法人员重视打击受贿犯罪,对行贿犯罪打击宽缓,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潜规则”的蔓延,不利于减少和遏制贿赂犯罪。(摘编自《北京晚报》)(责编:裴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