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提升湖北省民生幸福指数的建议
——基于湖北省各市(州)的调研报告
2014-01-14孟庆雷李成豪关虹
孟庆雷,李成豪,关虹
(中南民族大学,湖北武汉 430074)
·中部崛起与湖北发展·省情调研
加快提升湖北省民生幸福指数的建议
——基于湖北省各市(州)的调研报告
孟庆雷,李成豪,关虹
(中南民族大学,湖北武汉 430074)
加快提升湖北省的民生幸福指数是实现“五个湖北”的核心所在。通过对湖北省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民生幸福现状进行调研后发现,湖北省经济增长对民生的贡献度相对较小,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及社会参保率偏低,各市州民众幸福感差距明显。在现阶段,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民生幸福指数,湖北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加强经济增长对民生发展的带动作用;切实提高居民收入、改善收入分配结构;着力优化居民消费结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社会保障力度。
湖北省;民生幸福指数
提高民生幸福指数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重点,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近年来,湖北在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上都紧抓不懈,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项目。最近几年,湖北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保持在8.5%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十个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三个五”、“两圈一带”、“一主两副”等大型战略方针中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湖北在抓经济时始终强调民生问题,2012年湖北提出的涵盖就业、保障房、养老保险、扶贫、农村饮水、免费体检、文化建设、农民健身和扶助残疾人等方面的“十大民生实事”几乎全部兑现。在2013年12月30日召开的湖北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明确指出民生GDP是“根本GDP”,即追求就业率高的GDP、追求人民收入同步增长的GDP、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福利的GDP、完善社会保障的GDP。可见,加快提升湖北省的民生幸福指数是实现“五个湖北”的核心所在。基于此,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组成调研组,就湖北省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的民生幸福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湖北省民生幸福指数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关于民生方面的评价体系很多都是通过人为地赋予指标一定的权数而构建的,而这具有一定的主观性。鉴于主观赋权法专家选择的困难,加上人为赋权的主观性,本文在参考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湖北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以及考察指标的可测量性和考察方式的可实施性等要求的基础上,将收入与支出、社会保障和生活环境三大系统设置为湖北省民生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其下再设14个二级评价指标,具体情况见表1。通过因子分析,计算各个公因子权重及民生幸福指数。[1](p112)
表1 民生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构建
二、湖北省民生幸福指数所呈现的特征
(一)湖北省民生幸福指数总体稳步上升,位居全国十一位。
“十一五”期间,湖北省民生幸福指数得分-0. 18分,在全国各省份中排在第11位。湖北虽落后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和山东等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省份,但其民生幸福指数在中部地区各省份中排名第一,比第二位的湖南省高出0.06分,比河南省高出0.33分。而且,湖北省民生幸福指数得分普遍高于西部各省。“十一五”期间,湖北省民生幸福指数总体呈现平稳上升的态势。2005年前,湖北省民生幸福指数得分在-0.23分左右,2006年上升至-0.16分,此后,得分均在-0.17上下波动,基本保持稳定增长。同期,全国民生幸福指数得分变化甚微,2007年前基本保持在-0.04分,在2008年经历小幅上升后,基本维持在0分不变。在中部六省中,湖北省民生幸福指数增幅位居第三位,略逊于安徽与陕西。
表2 “十一五”期间全国部分省份民生幸福指数得分及排名
(二)湖北省各市州民生幸福指数呈阶梯状分布,变化迥异。
“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各市州民生幸福指数得分呈阶梯状分布。武汉市得分0.97分,位居第一位,遥遥领先于湖北省其他各市州,比同期湖北省总体得分高出1.15分。荆门、黄石、宜昌和咸宁等4座城市得分位于0.1-0.5分之间,处于第二阶梯。十堰、襄阳、鄂州、黄冈、孝感、随州及荆州等7座城市得分在0分上下徘徊。可见,经济规模相对较小的市州的民生幸福指数得分多排在第三阶梯,随州、鄂州民生幸福指数得分分别为-0.27和-0.54分,排名处于第三阶梯的末两位。恩施州民生幸福指数得分最低,只有-1.2分,位于第四阶梯。
表3 “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各市州民生幸福指数得分及排名
湖北省各市州在“十一五”期间民生幸福指数变化趋势迥异多样。2006年,武汉市民生幸福指数得分为1.38分,2007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降至最低点0.93分,与2006年相比降了近50%。2009年开始逐渐回升至金融危机前的水平,2010年更是高于2006年0.2分,比最低得分高出了50%,为历年最高分。恩施州得分普遍较低,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和结束之年民生幸福指数得分较高,均在-1分左右,2007年至2009年得分均在-1.5分上下,2009年最低,只有-1.57分。2007年,黄冈民生幸福指数得分为0.21分,到了2010年就只有-0.26分,降幅超过200%。黄石、鄂州及咸宁均从2006年起得分逐渐下降,在2008年达到最低点,随后经过短暂上涨后又开始下降。宜昌市和荆州市在2007年和2008年的得分相对稳定。随州市在“十一五”期间民生指数得分一直呈现上升趋势,2006年随州得分是-0.29分,2011年上升至0.07分,平均每年上升0.07分。
(三)收入支出、社会保障保持稳定,生活环境改善明显。
湖北省收入与支出、社会保障公因子得分相对稳定,生活环境公因子得分大幅上升。就收入与支出而言,从2002年开始小幅下降,由-0.33分降至2005年的-0.39分,2006年开始缓慢回升至-0.33分。社会保障公因子得分呈波浪形变化,由2006年的-0.36分下降至2007年的-0.44分,2011年回升至-0.31分。生活环境在2004年至2007年期间改善较大。2004年之前得分在-0.5分左右,2007年得分达到了0.47分,3年时间增加了近1分。2007年后得分缓慢下滑。
与全国变化趋势相比,湖北省收入支出得分远低于全国标准,全国历年得分呈缓慢提升态势,而湖北得分却呈W型,在经历一段缓慢下降后于2006年有小幅回升,2007年后继续下降,2008年再次经历回升过程,且2002年与2011年得分均为-0.33分,未有明显变化。在社会保障方面,湖北省稍低于全国水平,2002年得分开始下降,2004年开始缓慢回升,2007年开始上升态势明显,尤其是2008-2009年间增长率达到42%,虽在2010年后稍有下滑,但相比全国缓慢增长态势而言,湖北省进步十分明显。
图1 湖北省分指标得分趋势图
湖北省收入支出、社会保障指标在全国排名中均处中上水平,生活环境方面优势明显,得分全国领先,位居中部首位。湖北省在生活环境上的得分与排名第二的江苏省仅有0.87分之差,且大幅领先于中部各省,比河南省高出1.6分。社会保障方面,湖北省处于全国中等地位,排名第12位,在中部各省中位居第一,但优势不明显,与排名第二的河南省仅相差0.11分。在收入支出方面,湖北省在全国排名第14位,中部第2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湖北省经济发展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但对民生的贡献度相对较小,有待提高。
“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地区生产总值增加迅速,由2006年的7617.4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5967.61亿元,平均每年增加1670亿元。2012年,湖北省地区生产总值为22250.2亿元,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4.3%,比2011年上升了0.2个百分点,第一次进入全国10强。在中部六省中,湖北省的经济规模仅次于河南省,排在第二位。
湖北省经济总量对民生有显著正影响,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贡献度有待提高。经测算,湖北省地区生产总值每增加1个百分点,民生幸福指数增加0.0002分。与发达地区相比,湖北省经济总量对民生的贡献度较低。江苏省的经济总量对其民生幸福指数的贡献率达0.001,北京为0.0013,广东为0.0003。可见,就湖北省而言,仅仅抓经济总量并不能很好地提高居民的民生幸福指数,要让民众更加幸福,还应当提高经济对民生的贡献率。
(二)可支配收入偏低,教育文化娱乐消费结构需要进一步改善。
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东部省份相比相对偏低。2011年湖北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8373.87元,同期上海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高达36230.48元,是湖北省的1.97倍,广东省为26897.48元,高出湖北近一半。在中部六省中,湖南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844.05元,高出湖北570.18元。马克思曾说过:“人们的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的满足取决于生产力水平。”[2](p11)民众可支配收入越多就能更好地提升自己的效
用。[3](p83)
现阶段,湖北省民众可支配收入多用于衣食居住等基础性消费,消费结构有待提高。2011年湖北省用于教育文化娱乐消费的人均支出仅有1489.7元,仅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1%。同年,北京占比为10.1%,江苏占比为10.2%,均高于湖北。
(三)湖北省社会参保率偏低,覆盖面不够广。
湖北省居民失业、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险的参保覆盖面不够广。2011年,湖北省居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依次为8.61%、8.35%、19.23%和33.56%。同年,北京市上述保险的参保率依次为43.64%、42.72%、53.96%和66.76%。经测算,湖北省经济每增长1%,社会保障得分下降-0.074分,这应当引起我们的警觉。造成这一现象可能是一些中小企业为了降低自己的公司成本追求更高的利润,没有或拖延缴纳了职工的社会保险。
(四)湖北省各市州民生幸福指数不平衡,民众幸福感差距明显。
在湖北省13个地市州中,民生幸福指数得分分布不均。武汉市在“十一五”期间民生得分高达0.96分,是第二名荆门市得分的2倍。排在末位的恩施州得分仅有-1.47分,落后武汉254%,落后排在倒数第二位的咸宁市1.1分。13个地市州中,前3个城市的得分之和远高于后10个城市得分之和。由此可见,湖北省各地民众的幸福感差距明显,而过大的差距明显不利于社会和谐,更不利于中国梦的实现。
四、加快提升湖北省民生幸福指数的建议
目前湖北省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是经济发展“爬坡上坎、蓄势突破”的上升期、现代产业体系的形成期、基础设施的完善期、城市功能的提升期、城乡统筹的加速期。在这一时期,湖北省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除了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经济发展转型之外,还需要着力改善民生,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民生幸福指数。
(一)加强经济增长对民生发展的带动作用。
使经济与民生协调发展,资金投入应更加倾向于民生领域,要加大资金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解决民生中实际存在的,需要紧迫解决的问题。[4](p40)
1.在住房方面,要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室周转宿舍,使人民群众有房可住,为民众提供更好的基本生活保障,解决现阶段中存在的住房矛盾。
2.在基础设施方面,要加大路网改造力度,增加道路覆盖率,加快农村道路“硬化”、“黑化”进度。拓宽主城区道路,加大桥梁、隧道等的资金投入,完善城市公用交通系统,缓解交通紧张状况,降低民众出行时间成本。
3.在公共服务方面,推行燃气改造工程,增强能源安全性,加速能源清洁化进程。加强水资源循环使用机制,可参考北京等地区的“中水”使用方法,以低成本简单处理循环水进行二次使用,提高水资源的使用率,保护生态环境并降低水资源的使用成本。
4.加大民生领域的外来投资,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民生经济。湖北省应抓住韩国领事馆及韩国企业银行在武汉落户这一契机,制定相关投资政策,建立中部首个大型“韩国工业园”,大力吸引韩资对湖北民生领域的投资。同时,结合湖北省经济发展实际,充分利用好《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所出台的相关政策,重视发展湖北省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民生经济。
(二)切实提高居民收入、改善收入分配结构。
湖北省要坚持在发展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1.尽快与国家统计局接轨,制定和发布人均收入中位数评价体系。收入平均数受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收入变化的影响较大,而收入中位数相对比较稳健,几乎不受高低两端收入变化的影响。由于居民收入通常呈偏态分布,人均收入中位数一般都低于人均收入平均数。2012年1月,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了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中位数,这对社会公众更好地把握居民收入分布状态,判断收入变化情况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基础数据。”
2.收入是民生之要,只有大力发展经济,才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民生领域,加强民生建设,保障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只有将蛋糕做大,才能切下更大的部分来保障民生、发展民生。湖北省应该“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继续坚持‘两个同步’”,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导向,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争取尽快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的目标。
3.着力改善收入分配结构。增加工资性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红利,为人民的精神、物质需求提供保障,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所产生的实际问题,让经济增长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增加提供保障。在加大分配力度的同时,既要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通过改革税种安排,进一步提高增税点,又要加强税收阶梯改革,通过税收调节国民经济发展问题中所带来的收入分配失衡,缩短贫富差距,保障低收入人群生活质量,真正做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将资金分配至民生领域,切实落实解决人民民生问题。[5](p19)
(三)着力优化居民消费结构。
经测算,湖北省城镇居民各消费支出所占比重从高到低依次为:食品—衣着—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居住—交通通讯—医疗保健—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杂项商品及服务。这说明城镇居民的消费需求已基本步入以发展型为主、发展型和享受型混合的消费模式。农村居民各消费支出所占比重从高到低依次为:食品—居住—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衣着—杂项商品及服务。这说明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还处于生存型为主,向发展型消费模式逐步转变的过渡阶段。
消费升级的重点取向之一是城镇方面改善居民消费环境,进一步发展休闲服务类消费,刺激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工作岗位,提高就业率,增强民众幸福程度。农村方面要引导农民享受现代物质文明。主要是通过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运用税收手段调节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效增加部分居民的收入,促使企业将利润更多地出让给职工。重视市场细分,进行消费品市场的合理定位,满足居民多层次的需求。要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大型消费热点,推进消费结构升级。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社会保障力度。
由于湖北省社会保障实际供给与人民需求间存在矛盾,因此社会保障完善重点应寓于增加社会保障实际供给方面。
财政应继续向社会保障方向倾斜,以多方筹资方式,加大做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力度。财政支出应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助水平,有效保障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权益。
摸索制定相关法律,从而从立法上保证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手段的多样化。湖北省可尝试制定地方性法规,允许社保基金进入更多投资领域。相关金融机构可为社保基金开发金融产品,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保基金可以在适当时候进入期货期权市场。另外可以探索将社保基金投入实体经济中,比如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新能源业。
要优化社会保障制度设计,适当调整制度参数,提高社会保障供给水平。例如,适当提高退休年龄,增加个人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供款年限,充实养老保险基金;适度提高待遇给付标准,提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切实保障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人群的养老权益和医疗权益;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筹资水平和待遇,保障参保者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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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京
F126
A
1003-8477(2014)02-0061-05
孟庆雷(1982—),男,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博士。李成豪(1992—),男,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关虹(1966—),女,中南民族大学财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