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莎妮短篇小说二题
2014-01-12杨莎妮
杨莎妮短篇小说二题
七月的凤仙花
把儿子送进幼儿园后,我原路回家,沿途买了豆浆、油条和烧饼。每天早晨,家里在不同时间段有不同风格的早餐。儿子是在六点半到七点之间的西式早餐。面包、麦片、牛奶、鸡蛋、培根、酸奶、水果等等的搭配。七点半之后,是老公的中式早餐,在送完孩子回来的路上买现成的打包即可,不外乎包子、油条、糍粑、烧饼、豆浆、豆腐脑、稀饭等的搭配。我有时和儿子一起吃早饭,有时则和老公一起吃。
我把打包袋的封口扎紧,担心里面的食物凉掉。现在是二月中旬,呼呼的寒风吹得人脸上刺痛。但是很奇怪,今天从早上六点钟起床开始,我就感觉脸颊在火烧火燎着,加上风吹,疼得像是要裂开。
回到家,老公已经在刷牙,和以往的这个时间点相同。我把豆浆盛好在碗里,他刚好坐下来。老公一边看着手机里的早新闻,一边咽下早点,读一两句他感兴趣的新闻内容。
吃完早餐,老公换上出门的鞋子。
“今天晚上回不回来?”我问。
“现在还不知道,不回来我会打电话的。”
老公出门后,桌上剩下父子俩吃剩下的早餐。半片面包、几片苹果、一根油条、三分之一碗豆浆和一只蛋黄。我把这些塞进肚子,把空碗碟收拾进水池,看了一眼时钟,八点过六分。距离接孩子还有七个小时,距离老公下班回家(如果他没有应酬的话)还有十个小时左右,在这个时间段里,我是自由的,甚至可以说绝对自由。不是一天如此,而是几年都将如此。每天这个时候,我仿佛看见前面是一片茫茫沙漠,需要穿越过去。
怀孕之后我便辞了职,孩子还在肚子里开始,我就被他的一切包围了,他出生那段时间更是如此,本来以为长大了会好一些,但至少目前还不是。图片上看到的孩子,都是柔软而迷人。自己的儿子也是,特别是一两岁的时候,每天带着孩子在户外散步,到哪儿这个大眼睛的小家伙都引得关注。或晒着太阳,或在甜品店和儿子分食小蛋糕,觉得幸福得可以跃上三层楼那么高。
儿子上了幼儿园之后,我才意识到那种每天塞得满满的忙碌不是永恒的状态。孩子是个独立的个体,这是我应该早就明白的事情。我能清晰地看到他在不久的将来离开,已渐渐不再感到担忧,而成为理所当然。我爱他,我为他准备吃喝、衣服、故事、生活,但所有的动作呈现在机械当中,有微笑、有怒斥,却与我自身没有太大关系。
每天接送儿子,还是没法工作,没有什么单位可以在三点多钟下班。做全职太太的时间越久,越失去出去找工作的勇气。更何况大学学的专业比较冷门,想找到合适的工作,想想也知道不易。老公倒是鼓励我专职带孩子,他跟我一起浏览了关于父母缺位对孩子如何不好的网页,还劝我多利用午休时间保养,这些因素加起来让我觉得真的不必再到社会上去了。
今天起床后,身体有种与以往不一样的感觉。体内的燥热和寒冷的空气像夹击我的两股强大势力,让人一直郁郁寡欢。也许郁郁寡欢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但今天的身体有明显的异样,体温正常,肯定不是发烧感冒之类,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我上网搜了下女性更年期的资料。更年期综合征(MPS),指妇女绝经前后出现性激素波动或减少所致的一系列以自主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为主,伴有神经心理症状的一组症候群……我才三十多岁,上次的月经来得很准时,血流通畅,血色健康。也许是我想多了,安静的时光总会使人更加关注自己的身体。这样的我也许会被人分析为寂寞难耐,也许会被认为没有信仰,我想,也许我该洗个澡试试,用热水冲冲全身的皮肤。
打开浴霸、暖风机,站在淋浴房门口,看着墙上温度计上的水银柱一点一点地攀升。一年四季过得飞快,去年冬天,我记得我曾经站在这里,看着温度计上的水银柱一点一点地攀升。前年冬天,我也这样站在这里看着温度计上的水银柱一点一点地攀升。回忆每一年,让人有种跋山涉水的感觉,虽然我难得出门旅行,更谈不上为生活辛苦奔波,但时间本身就是一座山,一片海吧。
我脱去衣服,看着自己的身体。时间又是只在原地打转。怀孕的时候胖过,之后又瘦回去,然后再也没有变化。要不是看见孩子每年都会嫌小的衣服,和寒冷炎热的交替,真的不太感觉到日期的变化。这是因为时间变慢了还是因为时间变快了?
本以为热水冲洗皮肤,可以让身体内外的温度接近,但洗完澡后燥热更加在身体里蔓延。吹干头发,鼻尖上竟渗出几颗汗珠。我疑疑惑惑地看了一下手机上的天气预报,今天最高温度七摄氏度,室内也不会高于十度。现在这样穿着毛衣和夹棉的居家衣裤并没什么反常。
环顾房间,我决定今天不打扫了。一来房间被我每天收拾,已经几乎找不到一处有灰尘的角落,二来也不想在洗完澡之后再出一身汗。全职的责任不外打扫、做饭、洗涤、照顾家人生活,但偶尔偷偷懒,又有谁会知道。
我刚在沙发上坐定,就听见嗡嗡的声音。一只苍蝇飞在吊灯的周围。苍蝇的飞行线路十分诡异,短暂的直线、弧线,再直线、转圈,不知道它想落在哪儿,更不知道它是从哪里冒出来。冬天里的苍蝇,看起来稀罕,但毕竟不是让人喜欢的昆虫。我去厨房,翻出一只苍蝇拍,想把这让人烦躁的嗡嗡声消灭掉。
拿着苍蝇拍回来的时候,已经看不见苍蝇的踪影了。我举着苍蝇拍发呆,突然觉得苍蝇拍真是件特别的东西。红色的塑料制品,既柔软得可以上下摇摆,又硬度恰到好处得可以拍扁苍蝇。更何况这样东西是专门为对付苍蝇而设计的,也就是说它只有一种功能。在网上常能看一些帖子,《柠檬的多种用法》、《肥皂的多种用法》、《胡椒的多种用法》、《精油的多种用法》、《电饭煲的多种用法》……却没有一篇关于苍蝇拍的多种用法。正想着,嗡嗡的声音又一次响起,并且擦着我的耳朵飞过。我盲目地挥动几下苍蝇拍,追在苍蝇后面。苍蝇在窗户玻璃上停下,我在窗户边也收住脚步。看起来不动的苍蝇,腿、翅膀、眼睛都在微小地动个不停。苍蝇的一生只有一至三个月的生命,也许这是它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看外面的风景。我没有打扰地让苍蝇看了几秒窗外,啪的一声,准准地把它拍死。
处理完苍蝇,我坐回沙发。觉得心跳也随着身体温度的升高在加速。我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想安静地看会儿书,让自己平缓下来。来来回回看了一页,有点儿不知所云。与自己的过去相比,也许头脑的变化远远大于身体的变化。现在的头脑似乎被分割成了一小截一小截,互不相连的隔断。而过去,可以用头脑串联出完整的事件、体系、结构,这些抽象的概念。可以证明这点的是,上大学时实实在在地看完了几十部名著,其中包括卡夫卡全集和托尔斯泰全集。而现在,头脑中塞满了各种碎片,却得不到一条完整的信息。
如果没有孩子、没有辞职的话,我现在的生活会是个什么样子?也许还是按部就班地上班和下班吧。到现在为止我没有为辞职这样的选择后悔。老公既不是大富大贵,但支撑一家的生活还算有余。我可以不过多犹豫地办美容美发健身的各类会员卡,虽然总也不去。他也会每月存下一部分钱,作为孩子以后出国的经费。家庭财务处理得妥妥当当,要我操心苦恼的事情少之又少。我觉得难过得想哭,大概是被从身体里燃烧起来的火焰熏得眼睛酸胀吧。
强迫自己又翻了几页书,好歹是把几个长人名的关系搞清楚了。这花了我很多时间,抬头看钟,已经十一点半多了。虽然没有运动量,并不感到饿,但总算是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一度一个人在家,觉得没有吃午饭的欲望和必要,只是不吃午饭一个月后胃开始绞痛。去医院查出浅表性胃炎。医生说,这个病大多数人都有,不必过多担心,只要定时定量吃饭就行。好吧,我换上外出的加绒牛仔裤、毛衣和羽绒服,出门找东西吃。羽绒服裹在身上,像棉被似的厚重。很想要脱去,但觉得在这个季节不穿棉衣或羽绒服出门,多少会被人认为不太正常。
附近十来家餐饮小店,有面条、米线、盖浇饭、中式快餐……即使每天换着吃,几年下来,对每一家都已熟悉和腻味。何况午饭时分,小街小巷总是人满为患,人群带着嗡嗡嗡的声音从各地冒出来,汇聚在大中小饭店,这景象让人看了揪心。如果活着是必须,那坚持这必须的首要必须——吃饭,都是那么艰难。
我几乎是闭着眼睛进了一家店,点了西红柿鸡蛋盖浇饭后,背上已经汗津津的了。我把羽绒服的拉链拉开,看起来是怕吃饭时把羽绒服弄脏。这样做的人有,因此不会觉得是因为热而显得怪异。
边吃边望着街上过往的行人。一个穿着深蓝色羽绒服,剪着平头的男人从眼前走过。只几秒钟便消失不见,但心脏一阵收缩,又是一大片汗水从腋下、后背和鼻尖渗出。我告诉自己认错人了,不过就是和他长得有两三分相像而已,但心跳还不能一下子平复。
说实在的,对他的印象,侧面多于正面。上大学的时候,每当我坐进图书馆,抱着厚厚的小说,就是不愿意背单词的时候,他就坐在我左边的座位上,等着我垂青似地和他说上两句话。
他的鼻梁悬起而精练。结婚后有几次把老公的侧面同他做比较,老公的鼻头有些宽阔,但对我的温和与纵容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好好先生似的大鼻子。有时候,我觉得这样的比较对老公不公平。对他的印象停留在二十岁左右,而结婚的时候,老公已经快要三十了。本身较胖,加上婚后更加不节制饮食,使得老公的脸看起来松松垮垮,没有支撑的线条。但是,即使在一年多前再次遇到他,他看起来还是精瘦干练,眼睛里充满期待的神采。
那天和儿子在餐厅吃饭,小家伙一次次地把玩具从宝宝椅上扔掉,我就一遍一遍地帮他从地上捡起。从桌子底下爬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一双细长的腿,然后是他惊喜又忍俊不住的微笑。
“这么巧……好久不见。”我一边整理着刘海一边说。
“嗯,真的好久没见了。上次同学聚会你没来。”
“是啊,那时刚生完宝宝,哪儿也去不了。”
“这是你儿子?好可爱。”他逗弄着小孩儿。“就你们两个?”
“嗯,老公晚上有应酬,就带着儿子出来吃饭了。”
“我坐这里可以吗?”
我点点头。那次我第一次与他面对面地对视。再也不像上大学时那样躲闪着眼神不敢与他对视。那一次我看清楚了他正面的脸。消瘦而立体,像是画家喜欢的那种可以画出无数个立面的脸。
大学时我们一直没有真正的恋爱,直到毕业的时候,他问能不能抱抱我。我们拥抱的一瞬间,是我们四年来最近距离的接触。我不知道如果我们在大学的时候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再次相遇的时候是不是会有更多的话题。但我更不知道,如果我们轰轰烈烈后,又遭遇分手,那个时候是不是能够像这样平静而悠然地聊天。那天,宝宝乖得出奇,像是能听懂我们谈话似的没吵没闹。还不时吱吱呀呀两句,像是加入我们的聊天。
以后的日子里,总是有两个画面时常出现在我的头脑里,像是给我黑白的生活里,抹上两笔淡淡的水彩颜料。一个是在我们毕业时的那个拥抱,似乎就要水到渠成,却又戛然而止。另一个是一年前,我们畅快地聊了一晚上后,他平淡而流畅地说:“记一下我的电话,我还没有结婚。”
我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吃着西红柿鸡蛋盖浇饭。吃饭的人进进出出,玻璃门一开一合地扇着风。盖浇饭已经冰冷,可我还是热得卷起了袖子。我拿出手机,翻到电话簿里他的名字。这个号码一次也没打过。也许这就是我们一直没有恋爱的原因,他总是在等着我说什么,而我又总是不确定要不要说什么。
仅仅看着这个手机号码就又让我出了一身汗。我的手指在手机边框上转了一圈又一圈,我该和他说什么呢。今天天气可真是奇怪,明明是冬天,怎么会这么热?或者,你还记得《百年孤独》的内容吗?我可是全都忘了。就是大三的时候,我看完你接着看的那本。那个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底有几代。我今天翻了几页,怎么感觉像从来没有读过似的。你呢,你记得吗?
我想着,还是把手机放回了口袋。我觉得他说“记一下我的电话。我还没有结婚”这是两层意思,或者说,这是两件不相联系的事情。他只是让我记下他的电话号码,然后叙述了一下他目前的状况。并不是让我给还没有结婚的他打电话。我舒了一口气,又咽下几口饭,起身离开小饭店,去超市买晚餐的食材。
迎着风快步走,觉得扑面的风吹得特别凉爽。走起来很舒服,像是就要乘着风飞起来了。如果现在还是一个人,我真想就这么走上一整天。汗就尽管出吧,然后冲个澡,或者跳进游泳池里,痛痛快快地游上几个来回。自从儿子出生以来,他就以他的蛮不讲理的作息规律来规定了我的作息规律,这不是多艰苦的事,但偶尔也会让人觉得无趣和辛苦。很多时候感觉疲惫得想要倒下就永远不起来算了,又有很多时候,浑身沸腾着无限的精力,急不可耐地想发泄干净。但只有几分钟,我就已经快步走到了超市门口。
超市里的暖气开得很足,我顺理成章地脱掉羽绒服,折叠起来放进购物篮里。扯下几只食品塑料袋,手心里满身汗,塑料袋口轻轻一捻就打开了。挑选了虾子、猪蹄和几样蔬菜,付了钱离开。
如果带着儿子来买东西,有的服务员会和小孩儿逗弄几句,而我独自来的时候,即使看着我眼熟,谁也不会和我说一句话。超市和楼下的店铺不一样,它精确无比,不会让你赊一分钱的东西,既然这样,稍微智能点儿的机器人就可以完成我的工作。把要买东西的品名和牌子输入,机器人可以比我完成得更快更好。
回到家已经快一点了。得赶紧把猪蹄做好。三点钟儿子放学,接回来后给他弄点儿小点心。然后陪他玩一会儿,再辅导他完成作业。老公回来之前,要把几个蔬菜炒好。虽然不上班,让人以为是个清闲的主妇,但只有自己知道,其实每一天都过得慌慌张张,事情一件一件地冒出来,带着公事公办的脸色。即使是跟着团队出去旅游,也没有感到过身体的松弛,被导游吆喝着快走快走,车要开了。和在家里被时钟的追赶一样让人紧张。
猪蹄炖上后,我在自来水里洗菜。凉飕飕的水流浇透手掌,我觉得还不过瘾,又捧了一捧水浇在脸上,顿时爽快了许多。洗完菜站在炉火前把猪蹄翻个身,继续炖煮。即使是文火,也觉得像是自己被丢在锅里闷着。汗水从额头滚落下来,晶莹剔透得让人害怕。这么一整天地大汗淋漓,我实在不知道自己哪里出了问题。
我觉得呼吸有些急促,像是在缺氧的高海拔地带行走。我慢慢挪到沙发上,一动不动地坐着,就连捋一下刘海的动作都会渗出汗珠。眼睛渐渐感到模糊,似乎有困顿向我袭来,周围的景物蒸腾出热气的虚影,睡眠一下子把我包裹在其中。
我打开房间的门,一股巨大的凉意扑上我全身。房间里开着冷气,凉爽得像清透的仙境。我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孩儿光溜溜地躺在大床上。关键的部位用一条镂空的针织毯盖着,四肢修长紧绷。女孩儿张嘴说了些什么,可是一句也听不见。她望向窗外。
接着我来到窗前,一双大手把薄纱窗帘拉上。拉上的一瞬间,我看见楼下绿化带里盛开的凤仙花。我爬上床,即使是冷气十足,也感到燥热难挡。大手开始在女孩儿的身体上走动,我的眼睛距离女孩儿的脸那么近,近得可以看见她嘴唇边细微的绒毛。
大手支撑着身体,一下一下地拉近再拉远。女孩儿的表情从微笑到皱眉到扭曲地发出听不见的喊叫。一颗汗水滴到浅蓝色的枕头上。我感到就要爆发出的巨浪在身体里翻滚,巨浪游遍全身,最后在身体里炸裂开来,我倒在女孩儿身边,看着窗帘被空调里吹出的凉风,掀起再落下。
我从沙发上惊坐起来。眼前光线黯淡,与刚才看到的明媚刺眼有着强烈反差。耳边听见厨房里咕嘟咕嘟炖煮的声音,猪蹄荤腻的味道已经散开在客厅的每个角落。
我站起来,慢慢推开房间的门。我害怕看到像刚才那样一个鲜活的女孩儿躺大床上。好在房间里空空荡荡,厚棉被叠放得整整齐齐,房间里充满着过于冷清的味道,也许是少了个鲜活肉体的原因。
我擦了擦额头的汗,想整理一下刚才那个梦境。但作为梦境的话,那些画面又太过清晰。没有梦境的混乱和模糊,反倒像是亲身的经历。那个时候,我像是个男人,在一个年轻女孩儿身上发泄。在这张床上,用着夏天的空调毯、夏天的浅蓝色床上用品。那么……我打个一个寒颤,只有老公有可能在这张床上做这样的事情。
我回忆着刚才的大手,粗短的手指,指尖上布满竖条的指甲纹路。难道会是我进入老公的身体,感受到他与一个年轻女孩儿在这张床上发生的事情?可是我天天窝在家里,这些真的会发生吗?
我哆嗦着让自己放松下紧绷的肌肉。画面里,楼下的凤仙花正在盛开。一般来说,凤仙花的花期在六月到八月。而去年的七月我的确离开过家四天。七月中旬老公把孩子送到奶奶家,给我报了一个四日游的旅行团,让我好好地放松放松,休息一下。那几天我没有问老公都吃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也许就是像平常一样的上班下班吧。
我走进厨房,用大火把猪蹄的卤汁收干,在烤盘上铺上锡纸,一块块地把猪蹄夹到烤盘上。突然,我感到透彻的寒冷,发现自己只穿着一件毛衣。在这样寒冷的冬天,不穿一件棉外套或者羽绒的衣服怎么行。我套上夹棉的居家服,继续把猪蹄放入烤盘。撒上椒盐,放入烤箱。
再烤上二十分钟,外焦里嫩的椒盐猪蹄就做好了。然后我得换上衣服去学校接儿子。时间刚刚好。
酒吧打烊时
记忆渐渐开始衰退了,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吧。76岁的年纪,上厕所忘了冲马桶,煮东西忘了关火,学会了使用电脑,但每次都要看放在电脑边的记事本,照着本子上硕大的提示文字来一步步操作……儿子说,爸,给你请个保姆吧。保姆?我费劲地想了想,对于儿子要给我请保姆的事,我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
时常能看到小时候的儿子在屋子里上蹿下跳的场面。这让我心烦意乱,就像年轻时的情绪一样。从来、从来没有打心眼里喜欢过这个独生儿子,这我并没有对人说起过。我尽着做父亲的责任,辛苦赚钱养家,尽可能地给儿子提供更好的物质和教育。但这像是出于流水线上的作业,完全进入不了心灵。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是生命的过客。”对,没错。我和他擦肩,只是这擦肩的时间过于漫长。
我狠狠地打过儿子,不是因为他成绩不好,或闯了什么祸,只是因为他在家里发出了太大的声音,或者他没完没了地和我说话,声音一时间成了一排排子弹让我避之不及。我愧疚过,检讨过,想让自己去爱他,深深地爱,无条件地爱。但我做不到。
如果儿子不孝,或者像动物一样,独立后就不再来往,这样或许会让我觉得轻松一些。但儿子很孝顺,从小到大,从惧怕到崇拜到尊重到关心到关怀。儿子隔三差五来看我,下班后独自绕过来,或者带着妻子和孙女儿来做客,他对我的照顾让我更加不能在退休以后彻底地放松下来。每次看着40多岁的儿子在我面前待命的样子,真的让人非常无力。难得一个人时,想想,一直绷紧在心底的一根神经,似乎从来就没松弛下来过。
儿子如果不是我亲生的,会怎么样?我这样设问过。但所有的证据,妻子的孕期、生产期,儿子的血型、长相,除了是我的儿子,没有第二个答案。
我能感受到我心里的爱和疼痛,我会躲在无人的角落难过、痛苦,我知道我被爱所包围,我也有着纤细而丰富的情感。但它们在哪儿,是躲藏在身体的深处无法释放,还是遗留在这长长的一生的哪个地方?
现在的记忆在悄无声息地退出,但又有一幕幕的画面像无情的侵入者插入脑髓。它们看起来熟悉但没有名字,它们是什么?真正发生过,还是影像碎片的无聊堆积?我还是想不起来,我到底有没有答应儿子要给我请保姆的事。
我按照笔记上的操作方法打开电脑。儿子教过我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上网提问。我摸索到了一个论坛,打开提问题的对话框,在里面一个字一个字地打出我的问题。
“有一间酒吧,里面大约有15到20张桌子的样子。靠近西南角的地方有一个小舞台。上面摆着架子鼓和电子琴,应该是有乐队演奏,但从来没有看见过他们出现。吧台呈弧形,上面的射灯坏了几个,所以吧台旁的大约七八个座位,有的明亮,有的很暗。一般来说,喜欢坐在头顶射灯坏了的座位的人比较多。好像人人在那里都是为了躲避什么。墙上挂着很多相框,但根本没人去看,所以也不知道到底是些什么照片。酒吧里放着爵士乐,似乎酒吧和音乐的联系就只剩下爵士,除此之外不再有其他。有烟味儿和爆米花的味道。总之是一间适合慢慢喝酒、不会一口闷的酒吧。顾客以男人居多。我暂时只能想起来这么多了。我的问题是,谁知道这间酒吧在哪里?”
这就是我最近一直出现的画面,一间酒吧。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在各种酒吧里聊天、喝酒,但那些漂浮的记忆没有在头脑里完整地确定下来。可这个画面不同,它在我对一切形象都开始模糊的时候,反而像萌发出的新芽,一点点清晰起来,就连耳边飘荡的爵士乐也一点点吵闹起来。
没过一会儿,各种回答蜂拥而来。有的说在郑州的某条街,有的说是夏威夷某个海边的无名小酒吧,有的发来某个酒吧的链接,有的说这算什么问题,但凡酒吧,差不多都这样,有的说,再补充点儿细节吧,这样子没法回答……
细节?还有哪些细节?我在回忆的时候,感到有些困意。毕竟年龄在这儿,做什么事都使不上劲,包括思考。我搓揉着松弛的脸颊。
“吧台里面挂着一只很不起眼的时钟,没有射灯照射,像躲在角落的耗子。另外,坐在吧台从左往右数的第三个座位上,可以看到桌面上十几道指甲留下的刻痕。”一个叫德拉克的人这样回答。
说得没错。画面中,我渐渐在昏暗的环境里看到服务生背后那只可怜兮兮的古老时钟。
“哪里?它在哪里?”我急躁地打字追问德拉克,但我一急躁,手指就不听使唤,敲着的键盘总不是我想要敲打的那一个,来来回回打了几遍才打完整。
“十分钟后,我到你家楼下,然后我会带你去的。”这个叫做德拉克的人说。
这看起来就像一个等着我往里跳的陷阱,这个名字也有一种让人不清不楚的恐惧。可我除了这具老朽的身体,还有什么可被夺走的?我看向窗外的楼道出入口,路灯呈锥形罩住门廊的半幅屋檐和一小块路面。这看起来就像电影场景般地蕴含深意。十分钟以后,会有个人在那里等我?为什么看起来如此的不现实,头脑里的不清醒在逐渐加剧。看看时间,本就过了平日睡觉的时间。老年人的生活,不就该依循规律,何苦寻找一个当年的记忆,也许是根本就是幻觉呢——是当年的想象,或者当年的幻觉。
即使现在是盛夏,细细体味,夜晚的空气中也带着凉意。耳边似乎传来小区外公交车报站的声音。似乎,这只能是似乎。耳朵已经开始退化,听见的也许是在此居住了几十年后,耳洞里残存的记忆的声音。是末班车的时间了吧。我迷迷瞪瞪地想着,窗外的小径上有高跟鞋走过的声音。应该是年轻的女孩儿留下的吧。或许年轻的时候会探出窗口看看高跟鞋、超短裙的翩跹女子,但现在身体无法活动,昏沉沉地像坠入乌云。
我睁开眼睛,发觉自己已经靠在椅背上睡过去。而电脑右下角显示的时间,我睡了六分钟。只有六分钟,但就像是一个完整的睡眠,老年人的睡眠,很短,或者很长,或者永远。
再次看向楼下的时候,一个男人已经出现在楼下。这就是德拉克?我揉揉眼睛,想看清这个黑衣的男人。但无论如何这也就是个普通男子的概括的形象,就像是我以前的某个同学、某个同事,或者已故的某个亲戚。我知道,让我好奇的除了他说接我去酒吧之外,还因为他的名字,一个来自于遥远国度的艺术家、球员或者政要的名字,一个网络世界里用来行走江湖的名字,不管哪种,我都觉得非常好奇,在我的生命里,我遇到的名字一般而言都是汉语的,中国的,民族的,虚无的。
我恍惚地走下楼,心跳的动静竟像年轻时与女生约会前的狂乱。走出楼道,看见德拉克的前一秒,狠狠地做了一个深呼吸。夜晚楼道里的空气异常清新,像一步步走向一个未知的环境,开端或者结局。
“你好。”德拉克说,“你到早了。”
“大概估计的时间,应该差不多吧。”
德拉克从口袋里掏出一只老旧的怀表,打开表盖,举到我面前,“早到了三秒。1——2——3——现在刚刚好。”
“啊……你……”我费劲地想从年老的记忆力里整理出和这个男人见面的原因,花了好几秒总算是想了起来,但我又忘记了我对他称呼的好奇心了。
“你认识那个酒吧?”
“当然,现在就可以带你去。”德拉克说。
“现在?开车去,还是叫出租车?远吗?”
“走着去,大约十分钟。”
“原来就在我家附近?”我疑惑着,跟在德拉克身后。
身体轻飘飘地像在云层里面漫步,或许是太久没有见过夜色,对于老年人来说十点之后的街景和梦境无异。湿漉漉的水汽混合进汗水,黏糊糊地沾满全身的皮肤。
“你经常去那个酒吧?”我问。
“算是吧。既是爱好,又是工作。”
“工作?”我问道,“你的工作和酒吧有关?”
“我是个催眠师,那间酒吧的环境刚好适合,仅此而已。”
“真是个神秘的行业,不过我或许倒不用催眠。老是老了,可睡眠还算不错。像我这个年龄,能睡上一整夜也算个健康的典范了吧。”
“是啊是啊。”德拉克头也不回地一边应着一边大步流星地向前走,他的风衣似乎也在大步流星地向前走。
我跟在德拉克身后,像是在想什么事情,但具体在想什么一点儿也不知道。就在他说“快要到了”的时候,才猛然惊觉,自己稀里糊涂地跟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简直就像闯进梦境的爱丽丝,涣散的视线焦集起来的时候,酒吧破损闪烁的招牌霓虹灯已经只有咫尺之遥。
我们走进去,里面的光线比在我印象中的时候亮堂了一些。时间刚好,里面的顾客正陆陆续续地上座,几桌原已坐定的客人,正喝着东西,聊着天,他们看起来像是道具,却也能真实地听见他们的谈话。氤氲的烟味儿和木质桌椅渗透出来的甜腻,在酒吧封闭的空间里不断放大。就连一直拥堵在心里的一块海绵似的东西,也膨胀到让人亢奋得全身松软。
我们在吧台的高脚椅上坐下。“喝什么?”德拉克问。
“有肝硬化,不能喝酒了。”
“这里没问题,就一瓶啤酒吧。”
我点点头,像是为了追忆年轻时的狂欢,啤酒、汗水、心跳、吼叫……它们都在什么时候消失殆尽了?
服务生为德拉克调酒的时候,我看见吧台深处那只灰老鼠似的挂钟。指针已经停止,像是小时候玩的“我们都是木头人”。我盯着小女孩儿绷紧的圆脸,在明灿灿的太阳下可以看清脸上的每一根细小的浅黄色绒毛。那么年轻的皮肤,距离我到底有多远了。
“啊——”我咽下一口啤酒,对德拉克说,“年老这个东西,像是突然爆发出来一样。肯定不应该是这样的嘛,但等意识到的时候,的确就是老了。看见年轻的事物,会像欣赏艺术品似地来看待。因为已经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了嘛。”
“没错,有没有听过《死神的仆人》这个故事?”德拉克问。
“听过,不过有些模糊了,再说一遍给我听听可以吗?”
“一天有个年轻的小伙子遇到一个陌生人。陌生人问他:‘你知道我是谁吗?’小伙子回答道:‘不知道,我不认识你。’陌生人说:‘我是死神。’小伙子请求死神不要将他带走。死神说:‘我不饶恕任何人,但我向你保证,我不会突然来捉你,在我来接你之前,我会派我的仆人来通知你。’
“死神说罢就走了。此后,小伙子快乐地生活着。但是青春和健康是不能长久保持的。不久疾病和痛苦就来了,使他白天难过,夜里不能休息。他常常自言自语地说:‘我是不会死的,因为死神还没有派仆人来通知我。’他一觉得健康时,又开始愉快地生活。
“有一天,一个人拍他肩膀。他仔细一看,原来是死神站在他面前,并对他说:‘跟我来,你和世人分别的日子到了。’那人说:‘怎么,你要失信吗?你不是答应我,你要先派仆人来通知我吗?我没有看见你的仆人啊。’
“死神回答道:‘我不是接二连三派仆人来过吗?你不是发热昏倒过吗?你的头不是常晕吗?你的四肢不是酸痛过吗?你的耳朵不是老响吗?你的牙齿不是老痛吗?你的眼晴不是常发黑吗?这些都是我的仆人。此外,我的兄弟‘睡神’不是每天晚上向你提到我吗?你夜里躺着,不是像死了一样吗?’
“那人无话可答,只好跟着死神去了。”
“真不错。”我又往杯子里加了些啤酒。
“的确是不错的故事。”
“我是说故事里的这个老人不错。”
“怎么?”
“知道原委后,什么话也没说,跟着死神就走了。没有再磨磨唧唧地央求着要再活几天。不然那种死皮赖脸的老态十分让人心寒啊。”
“有道理。”德拉克点点头,似乎笑了。他坐在吧台头顶没有射灯的位置,模糊的五官更加不能确定长相和年龄。但又散发着一种让我信赖的亲切感,加上长期没有喝酒,一瓶啤酒下去,我变得有些啰嗦起来。
“真不知道现在的我是不是真的我。这一辈子也该差不多了吧,但总觉得一生像是断断续续的,总感到不完整。可还能怎么完整呢,结婚生子,平安幸福,工作也平庸顺畅。可就是堵得慌,像是在哪里把自己弄丢了。
“25岁的时候,本来该和思源结婚了,可她就出车祸死了。简直不能相信。那个时候我连死人都没见过。虽说参加过一两个葬礼,可平躺着的死人,的的确确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前一天还是抱在怀里软绵绵的肉体,一天后就成了动也不能动的标本一样的遗体。就像是全世界的海水都淹住了陆地似的,逃到哪里都是窒息一样的疼。我能记得我们恋爱啊、接吻啊种种场面,但在她尸体这个画面面前,那些活动的场景就像是淡到几乎呈现白色的背景。不知道是太平间光线的原因,还是血液真的不再流动,思源的皮肤白得好像透明。推车把她从医院的后门推上面包车的时候,我使劲地抓自己的手背,一道道的血痕让我以为我也快要死了。可是几十年过去了,我居然还能坐在酒吧喝酒。不觉得很神奇?至少我还能记得那么多东西。另外,如果她没死,我们是不是就已经结婚了?但我们不是没结成嘛。
“葬礼的时候我认识了我的妻子。她是思源的同学,葬礼上哭得泣不成声。我不认为她们俩关系有多好,但她对死亡的痛哭让我看到自己也是那么的惧怕。之后我们开始约会,谈了几年后便结婚,但谁也不提思源。思源比她漂亮,漂亮很多。在和思源谈婚论嫁的时候,我说希望我们可以生个女儿,特别特别漂亮的女儿。我不难看,对不对?现在老了,皱纹、老人斑全摆在脸上,可年轻的时候很帅,真的。我和思源的女儿,会是一个多可爱的小女孩儿。粉嘟嘟的小肉球,还有乌溜溜的眼珠,软绵绵地依在我身上喊爸爸的时候,我会融化掉。但是,不觉得奇怪吗,我没有一个娇嫩的女孩儿。
“我和妻子生了一个儿子。虽然不好看,但因为是男孩儿,相貌没那么重要,暗暗松了一口气。好吧,我承认,我不是无私奉献爱的父母,但我觉得,在这世界上没有完全的无私吧。算了,不谈这么无聊的话题,还是只管说我自己的事情吧。
“听得烦不烦?真是抱歉,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想说。好像现在不说,就再也没机会说出来了。真是难为你了,听一个老头子罗罗嗦嗦。
“我对儿子真的不是无私的,因为到他好几岁的时候,我还是觉得,我居然生的是个儿子,这是多么奇怪的一件事情,难道不应该是女儿吗?越是对儿子有着一层隔膜,儿子对我越是讨好。这也让人感到奇怪。
“现在几点了?”我瞟了一眼服务员身后老旧的钟,迷迷蒙蒙地也没能看清。“可能很晚了吧,现在感觉有些恍惚,突然发觉,我这一生也够恍惚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妻子把什么都打理得好好的。夫妻间除了关于思源的话题,高兴了、烦恼了也都能相互说说。但这不能说的话题居然持续不能说了一辈子,一直到她去世。
“40岁的时候吧,我有了婚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出轨。办公大楼呈一个直角,我和小付分别坐在直角两边靠窗的位置。虽然相隔着两间办公室,但从斜角看来,我们似乎触手可及。
“小付注意到我的时候,我已经注意了她很久。有阳光照进她窗户的时候,她总会眯起眼睛,微笑着对着太阳的方向深深呼吸。去她们办公室有事的时候,我会拖延时间和认识的人聊上几句。不时对她撇上几眼。那时的她,已经结婚,但是没有孩子。她看起来就像少妇与少女的结合体,既丰满优雅,又柔软灵动。
“渐渐的,当阳光铺满她整张办公桌的时候,她也不再把窗帘拉下。暧昧这种东西,一旦荡漾起第一丝涟漪,便如猛兽一样汹涌呼啸起来。我和小付悬浮在三楼的空中眼神的交汇,彼此都能看到对方眼睛里燃烧的欲火。
“一天中午,在和同事们一起吃饭的时候,我们俩的手就在桌下握在了一起。然后是对家人和同事的各种隐瞒各种躲闪,我们终于抱在一起,终于躺在酒店的床上。
“情人大约就是为了寂寞的人儿准备的礼物。虽然我们各自的家庭都安详和所谓的美满,但人类的情欲总是填不满的沟壑。我们尽量很冷静地处理我们的欲望,不能破坏各自的家庭,这是我们最早的约定。我们接吻、做爱,但是从没有单独吃饭、逛街、看电影、旅行。开始我们为我们单纯的关系互相称赞,我们以为那熊熊的欲望,在酒店的床上缠绵就可以得到释放。但半年不到,我们就已经忍受不了在酒店局促的空间里,我们两个相对时的憎恨。没错,是憎恨。这也很奇怪不是吗?我们相爱,对对方充满情欲,情感加上欲望,却不能穿戴整齐面对面地坐在人来人往的餐厅聊天,或者仅仅看着对方吃东西。我们不能肩并肩地走在旅游景点的林荫道或者风景如画的江边海边。我们在酒店里脱去衣服、洗澡、抚摸、做爱,但我们从没有一个完整的夜晚抱在一起。就因为我们有约定,我们谁也不先打破这该死的约定。因此我们憎恨对方,以致讨厌自己。抑或讨厌自己而导致憎恨对方。
“最后一次在酒店,我们没有做爱,因为她说她怀孕了。我没有问,我居然没有问孩子是谁的。也许是我的,也许是她丈夫的,我不知道。我害怕,虽然我早就想到,总会有一件什么事情打破这种让人沉陷又痛苦得不能自拔的状态。但为什么是个孩子?
“我设想过我们在房间里被当场捉奸,她的丈夫,或者我的妻子,让事情发生了转变。但是,我没想到是一个孩子。这太奇怪了。
“很快,小付辞职了,她的办公桌空了很久。我常常一整天一整天地看着阳光在她的办公桌上移来又移走。我不懂什么叫后悔,因为我不知道打破约定的后果是什么,因为不知道,所以记忆就永远是记忆。像是延伸出我生命的另一个人生,这样说也许太过文艺,或许可以说,那就是长在我身体之外的一只畸形的瘤,总之与此时此刻无关。
“但是,”我被酒精刺激的头昏沉沉,我趴在吧台上,“我很想小付,真的很想。”
也许睡了几分钟,我睁开眼睛,看见服务生礼节性地对我点点头,又冲我左边呶呶嘴。我转过头,看见小付眯着眼睛,对着头顶的射灯微笑。
发现我醒来,小付做出一副生气的表情说:“你还不回去,小心被女儿知道了,又要骂你。”
“女儿?”我觉得自己眩晕得有些过头。
“我们的女儿啊。”小付撇撇嘴,“真是老糊涂了。林易恬啊,你的宝贝女儿都不记得了?”
我醉酒后的头痛愈加剧烈。射灯把小付的身体全部包裹在黄色的光圈中,她用右手食指的指甲在吧台的台面上无意识地刻出一道道痕迹。干净饱满的侧脸,像是漂浮在三楼的窗口中。
“我对我女儿怎么样?”我轻轻地问小付。
“很好啊,从婴儿时期开始就那么爱她。夜里起来给她喂牛奶,哭了闹了抱着哄着。上学后辅导她功课,陪她练琴。为了她想当老师的志愿,找了很多人,托了很多关系。没有哪个父亲投入比你更多的父爱,不是吗?”
我拼命去想像一个女婴、一个小女孩儿、一个少女、一个女人。不时地有女性的形象从我头脑中穿梭。似乎是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似乎是思源、似乎是一个女性路人、似乎是我的妈妈、似乎是小付、似乎是妻子……她们渐渐飘远,像是把青春和时间带去了一个深蓝色的外太空,只有老丑的自己在这里想要使劲辨别模糊的景象,却怎么也不能把浑浊的眼睛擦拭明亮。
“时间不早了。”德拉克说,“赶紧回去吧。我数三下,时间就到了。1——2——3——”
我伫立在小区的花坛中,面对着花坛正中一只早已停摆的小型钟塔。一个妇女气喘吁吁地跑到我面前。
“我的祖宗啊,你这是要把我吓死掉啊。”
“你是谁?”我问。
“我是你家保姆,算了,说了反正你也记不住。”妇女架着我的胳膊往前走。“我的心都要给你吓停了,大半夜的跑出来,你这不是给我找麻烦嘛。我就觉得大门有点儿动静,还好我睡得警醒,不然你走丢了,我还不知道怎么跟你女儿交代呢。”
“女儿?”我喃喃地说。
我回头看了一眼花坛中的钟塔,刚才我看到它的指针在走动,真的,我看见了,1——2——3——
责任编辑◎育邦
杨莎妮,女,南京民族乐团专业演员,业余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