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协定谈判基本特征分析
2014-01-10王绍媛教授
王绍媛(教授) 张 鑫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作为基础性的多边贸易协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成员服务业市场的开放,推动了全球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但是,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多边平台上推动成员继续开放服务市场的难度越来越大。原定于2004年年底全面结束的WTO 多哈谈判屡屡受挫,尽管2013 年12 月WTO 第九届部长级会议终于达成了“巴厘一揽子协定”,谈判取得巨大突破,但对涉及的服务贸易、争端解决、知识产权等领域并未达成一致。
2008 年的金融危机重挫全球经济,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便成为发达经济体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关注重点。绕开陷入锁定状态的多哈谈判,发挥发达经济体自身的优势,针对服务贸易进行选择性谈判,为本国服务提供者创造优势条件,成为美欧两大主导方力推服务贸易协定(TISA)谈判的期望。2013 年1月,时任美国贸易代表罗恩·柯克表示将正式启动TISA 谈判,哥斯达黎加、新西兰、墨西哥、加拿大等国家代表认为,可以通过TISA 的启动推动WTO 的谈判进度,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至2014 年2 月,TISA已经进行了5 轮谈判,拥有23 个成员(见表1),既有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经济体,也有智利、巴基斯坦等发展中经济体。
一、TISA 谈判的主要内容与主要原则
2013 年12 月巴厘岛达成的“巴厘一揽子协定”在贸易便利化、农业领域、发展议题等三个领域均有突破。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各成员方同意简化海关及口岸通关程序,尽力建立“单一窗口”运行机制;在农业领域,以美国为首的发达成员与以印度为代表的33 国集团(G33)达成一致,同意为发展中经济体提供一系列与农业相关的服务,发展中经济体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为保障粮食安全建立公共粮食储备;在发展议题方面,同意为最不发达经济体出口到发达经济体的商品实施免税免配额制度,简化最不发达经济体出口产品的认定程序,允许其服务出口优先进入发达经济体市场。虽然多哈回合谈判取得重大突破,但对涉及的服务贸易、争端解决、知识产权等领域并未达成一致。而TISA 主张采用“否定清单”的谈判模式,推动达成更高标准的服务贸易协议。
TISA 谈判目的在于服务贸易领域的进一步自由化,其涉及的主要领域有:一是有关自然人移动,尤其增加商务访客、专家和技术人员准入的便利性,包括对公司市场开拓意义重大的内部调动人员;二是实现数据跨境自由流动,取消数据必须预先存储于使用国境内服务器的要求;三是对其他国家的服务提供者提供水平承诺下的国民待遇,采取有限限制即否定清单的方式;四是约束对跨境服务提供的限制,包括许可、居住要求等,约束对通过投资提供服务的机构设立、参与合资企业或经济需求测试的要求等。同时,国有企业和政府采购领域也是TISA 涉及的重要议题。
参加TISA 谈判的成员均为GATS 成员。各成员认为,对全球服务贸易的认识与评价离不开GATS 规则,主张对现行的GATS 附件中所涵盖的服务业监管原则进行讨论,并对GATS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检讨;并且,TISA 成员已达成共识,各成员提出的第一份市场准入承诺清单应以各成员目前为止开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协定的承诺内容为基础,在重要领域依然需要达成一致。可以说,TISA 是新的一轮高端自由服务贸易谈判,其拟确立的主要原则是除各成员明确保留的例外措施以外将全面给予外资国民待遇,所有服务部门均需对外资一视同仁;原则上取消必须设立合资企业的各种要求,不得限制外资控股比例和经营范围,而参与服务贸易协定谈判的基本条件则是在金融、证券等领域已经取消外资持股比例和经营范围的限制。
表1 至2014 年2 月TISA 谈判成员
TISA 谈判涉及的服务贸易额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70%,年贸易规模可达4 万亿美元,涵盖全球主要的服务贸易成员以及若干新兴市场。若此协定达成,将强化全球服务贸易规则,促成全球服务贸易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提升各成员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增加服务贸易出口机遇。
二、参与TISA 谈判的成员特点
(一)TISA 是发达大国与发达小国(地区)间的服务贸易谈判
综观参与TISA 谈判的23 个成员,从各成员的地理面积来看,既有如加拿大、美国等国土面积很大的国家,也有如冰岛、以色列、列支敦士登等国土面积较小和特小的国家和地区;从各成员人口数量来看,既有人口较多的国家如美国、墨西哥、日本等,也有人口数量较少的国家和地区如冰岛、中国台湾、巴拿马等;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既包括美国、欧盟、加拿大等共14 个发达经济体,也包括墨西哥、哥伦比亚等9 个近年经济发展势头迅猛的经济体(参见表2)。从各成员的GDP 增长率可以看出,除加拿大在2011 年有1.5%的负增长以外,其余各成员近三年GDP 均呈现正增长,并且巴拿马、中国台湾、秘鲁等均呈现较为可观的正增长。
表2 2010—2012 年TISA 成员GDP 及GDP 的增长率单位:十亿美元,%
(二)TISA 是服务贸易依存度较大的国家或地区间的谈判
从2009—2012 年各成员服务贸易额占该成员GDP 的比重看,参与成员服务贸易依存度普遍较高。从表3 可以看出,有12 个成员服务贸易额超过该成员GDP 的10%,仅哥伦比亚和墨西哥的服务贸易额占比低于5%,并且2012年有半数成员服务贸易额占GDP比重有所增加。
(三)TISA 是贸易关系较密切且稳定的国家或地区间的谈判
参与TISA 谈判的各成员间关税水平较低,互为主要的贸易伙伴。从TISA 各成员的非农产品最惠国加权平均关税的角度看,成员间加权平均关税水平普遍较低,仅个别发展中成员与发达成员或发展中成员之间的非农产品关税水平较高,但总体低于该成员的总加权平均关税水平;同时,TISA 成员间的关税水平明显低于成员与非成员间的关税水平;从各成员与主要贸易对象免税税目占总税目的比重的角度来看,TISA 成员间免税税目占比较大。此外,从各成员的前五位主要贸易对象来看,各成员的主要贸易对象基本为同属TISA 的成员,除中国香港、巴拉圭和巴拿马外,主要贸易对象前五位中基本有3 或4 个属于TISA 成员,成员间基本呈现贸易关系较成熟且稳定的状态。
表3 2009—2012 年TISA 成员服务贸易依存度单位:%
(四)TISA 是服务业劳动力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间的谈判
TISA 各成员均为国内服务业发达的国家或地区,从各成员国内服务业就业占总就业的比重来看(参见表5),除巴拉圭、巴基斯坦外,其余成员国(地区)内的劳动力均集中于国内服务业,区域内第三产业较发达将助力国际服务贸易。
三、TISA 谈判主要成员的态度
美国政府一直积极参与并推进多边、区域及双边服务贸易协定的签署,以求为本国服务贸易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以及便利的准入条件。美国主张采用“否定清单”的谈判模式,将市场准入谈判作为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美国认为,从范围上说,TISA 是多边的、全球性的贸易协定,希望充分利用自身高度开放的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电影业以及其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竭力推进全球服务贸易的高度开放;希望借助TISA谈判,加大各成员方服务市场的开放力度,从而增加本国的服务出口以及改善国内就业情况。对于中国的申请加入,美国一直处于多种方式阻挠状态,单独为中国设定五项考核指标,多次声明中国的加入会打破TISA 的高标准化,甚至会致使TISA 谈判夭折。美国援引中国前期对于降低高科技贸易壁垒的谈判实例,企图联合其他成员拒绝中国的加入。美国的种种举动实质是尽可能扩大本国市场,遏制正在崛起的竞争对手。
欧盟对于TISA 谈判总体持有积极态度,希望快速推动WTO 成员间开放服务市场、进一步提高自由化。但欧盟的谈判路径与美国不一致,欧盟致力于使TISA 与GATS 兼容,确保新协议不仅对后加入成员开放并使其更易纳入WTO,希望消除其他国家对于TISA 的陌生感。由于欧盟实行的一国一票制度使得欧盟成员的意见难以统一,决策无法通过,因此,欧盟成员更希望单独加入TISA谈判,而非以欧盟的名义。对于中国的申请加入,欧委会贸易总司司长德马迪表示欢迎,认为中国的加入对世界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如果将中国排除在外将会导致很大的风险。不过,欧盟对中国也提出了苛刻要求,要求中国在更广阔领域开放服务市场,准许欧盟服务类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尤其是电信产品。
日本一直积极推进双边贸易谈判,与新加坡、欧盟、印度等开展自由贸易谈判。在已经进行的TISA谈判中,均扮演积极角色,力图通过TISA 谈判助力国内财团扩大出口,谋求经济利益。日本政府方面希望通过TISA 谈判获得亚太服务贸易的主导权,从而获得东南亚乃至亚太的大市场,同时巩固日美关系,制衡其他亚洲国家。对于中国申请加入TISA 谈判,日本的经济学者称,日本政府并没有特别考虑是否准许中国加入的问题,日本将坚持TISA 谈判的目标即达成高规格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欢迎未参与TISA 谈判但对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感兴趣的其他WTO 成员加入TISA 谈判。但是,日本希望看到经过多方面的改革后的中国市场,希望中国能够立即采取措施促进贸易自由化、改善商业环境以及对国际法律体系的承诺,保证外国公司能在中国得到稳定和有发展前景的经营环境。
其他成员对TISA 寄予了厚望。澳大利亚基于国内的内在需求,意欲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哥斯达黎加已签署超过50 个自由贸易协定,表示将把双边协定的承诺拓展至多边领域。墨西哥期待通过TISA 谈判推动WTO 其他谈判的进度。新西兰认为服务贸易谈判先行推进会吸引其他成员的积极跟进。加拿大认为TISA 应有设定规则和开拓市场的愿景及快速达成协议的时间表。
表4 TISA 成员间贸易及关税水平
表5 2012 年TISA 成员服务业就业水平单位:%
四、中国参与TISA 谈判的挑战与应对
TISA 谈判延续了WTO 的思路,各成员在全面给予外资国民待遇时可以保留区域特色,可以根据自身的市场经济改革状况逐步提高开放水平,但各成员利益诉求的分歧,必然会增加TISA 谈判的艰巨性。TISA 谈判虽然更符合中国的国情,中国也已经申请加入TISA谈判,但必定会面临着不少需要克服的困难。
(一)来自主要成员的质疑
2013 年8 月,中国首次提出加入TISA 谈判,多数成员表示欢迎,但以美国、欧盟为首的成员对于中国加入TISA 谈判的动机提出质疑,认为中国尚不具备达成高标准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的条件,美国设定五项考核指标限制中国的加入。在TISA 谈判过程中,美国也必将会采取种种托词和理由,阻挠中国立场的推进。对此,中国应充分发挥作为拥有独特经济体制的发展中经济大国以及最大贸易国的双重身份,立足长远,以国家长期发展利益为准则,认真权衡谈判过程中的敏感协议;争取与经济发展阶段相近的成员联合起来,主动把握谈判节奏,拓展共同利益,最大化降低TISA 成本,寻求最优策略。
(二)多方面开放对国内产业发展的影响
中国若加入TISA 谈判,必将做出提高服务贸易开放度和拓宽服务贸易开放面的承诺,这将使得促进服务贸易出口与部分服务业保护的矛盾短期内难以解决;多方面开放也会引起部分贸易转移,会对服务业中的某些行业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冲击。对此,中国应大力扭转服务贸易领域分布不均匀的局面,加大力度扶持金融、咨询等技术密集型服务行业,建立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优化预警机制;积极鼓励自主创新,推进传统服务业向新兴服务业的转变、由粗放型发展方式向集约型发展的转变,减少服务贸易的逆差;拓展服务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加快高附加值服务的进出口,提升服务贸易的整体水平,应对市场扩大带来的冲击。
(三)改革国内管理体系的成本
世界银行经济学家Bernard Hokeman 认为,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制约是信息缺乏和管制,TISA的目标是在更广泛的领域减少管制,建立规则、标准或规范,促使更多的国家或地区接受TISA 的规定。处于发展中的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仍然存在着行业管理职责不清、责权利不明确、功能重叠等诸多问题。对此,国内服务业必须下大决心推动管理体系的改革,做好较长的准备期、调整期、整合期的心理预期;改革过程中会出现一定时期的社会问题,应该建立较高水平的相应补偿机制和保障制度。
(四)服务贸易人才与技术方面
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是人才和技术。中国服务贸易人才分布不均,金融、通信、专利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人才稀缺,而且多数为低端技能劳动者;信息技术在TISA 成员中位于中下等水平,服务业信息化的覆盖面较窄。对此,要加强与其他成员的交流与合作,引进服务贸易发达成员的人才和先进技术,通过合作,学习吸收服务贸易信息化水平较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加大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的投资力度,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提高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扩大市场份额。
此外,中国若加入TISA 谈判,还要建立法律预警机制,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强化微观主体竞争能力,注重扶持服务贸易企业;把握TISA 谈判的机会,更深地融入全球市场,倒逼国内服务业发展,通过服务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