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现状调查与分析
2014-01-09李玥苏静郑东翔李建英
◆李玥苏静 郑东翔 李建英
责任编辑:刘兰辉
民营医疗机构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一种补充,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以北京地区为例,据北京市卫生局统计信息显示:目前北京地区开展口腔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达1 900 多家。其中,开展口腔诊疗业务的专科民营医疗机构数量发展迅速,达650 余家,已占到机构总数的1/3 以上。为了解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北京市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口腔质控中心”)自2011年开始,连续两年对北京地区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及督导,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从北京地区16 个区、县所辖的民营口腔医疗机构中,以区、县为单位,分别按各区、县机构数的10% 随机抽取65 家民营口腔医疗机构。
1.2 调查方法
1.2.1 评价依据 依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 版)》、《诊所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10]75 号)以及《北京市口腔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京卫医字[2011]263号)等,结合民营口腔专业医疗特点反复修订形成《北京市民营口腔医疗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以此作为评价标准。
1.2.2 专家组成 专家来源为口腔医学专家、口腔医疗管理专家、16个区县医政监督管理专家等。分组原则是每组必有口腔医学专家及医政监督管理人员,医政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沟通、协调工作。
1.2.3 评价流程 确定标准;标准下发;确定检查评估专家;工作部署及对评估专家进行培训;分组实地检查评估;总结、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1.3 评价指标及权重
(1)依法执业及规范诊疗(15%)。评价点分为学习贯彻法律法规、传染病报告制度、人员资质及执业管理三方面。要求机构有法律法规的学习及考核记录,有合格的许可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合格的资格证和执业证并有完整的职业记录或存档。(2)落实岗位责任与核心制度(35%)。包括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和落实危重患者抢救制度3 个评价点。机构须有会诊工作要求,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并有讨论记录,有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工作流程的培训,急救设备齐全完好,急救药品有效可用。(3)落实各项医疗安全管理措施(20%)。评价点涉及口腔医学影像管理、不良事件报告、药品管理和投诉管理4 方面。要求机构配备放射防护用品,相关人员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临床使用药品专人专管,合理处方,有投诉管理制度、投诉登记和针对投诉的反馈和改进措施。(4)技术培训及准入(10%)。包括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和落实继续教育工作两个评价点,机构须建立人员档案并有定期考评记录,继续教育工作专人负责并有本机构自身学习培训工作记录。(5)内部管理(10%)。要求医疗机构负责人了解医疗法规,并且医疗机构有较完善的管理工作制度,应定期召开质量安全会议并有明确的奖惩制度。(6)优化服务流程(10%)。涉及合理配置人员、设立分诊、导诊服务工作以及有明确标识3 个评价点。要求机构有不同级别医师岗位职责。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被检查的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分为三大类,即口腔医院、口腔门诊部、口腔诊所。这三类机构在牙科综合治疗台数量、医护人员构成比、日均门诊量方面存在差异。口腔医院的牙科综合治疗台的数量全部>10 台,口腔门诊部多集中在4~5 台,口腔诊所多为1~3 台。口腔医院的医护比多<1,口腔门诊部、口腔诊所的医护比多为1~2:1。口腔医院的日均门诊量多>12 人次/日,而口腔门诊部、口腔诊所多<12 人次/日,见表1。
表1 不同类别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2.2 民营口腔医疗机构达标情况
口腔质控中心连续两年对北京地区65 家民营口腔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价。结果显示,2012年达标率普遍提高,尤其在依法执业及规范诊疗、内部管理以及优化服务流程3 个方面,达标率均超过50%,见表2。
表2 2011、2012年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指标达标情况及提高率
2.3 不同类别民营口腔医疗机构2012年改进情况
口腔质控中心2012年对北京地区65 家民营口腔医疗机构进行了复查。统计结果显示:优秀类别占47.69%,较好类别占27.69%。基本合格类别占6.16%,亟待改进类别占18.46%,见表3。
表3 不同类别民营口腔医疗机构2012年医疗质量管理改进情况
3 讨论
3.1 评价方法公正客观
依据现有标准、准则,结合民营口腔专业医疗特点,组织口腔管理专家反复修订形成《北京市民营口腔医疗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保证了评价标准的针对性、适用性。评价小组有口腔医学专家及医政监督管理人员,体现评估专家分组的科学性。口腔医学专家多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三级医院口腔科主任,医政监督管理人员多为区县卫生局医政科的管理人员,保证评估专家的权威性。评价前对评估专家进行评价标准的培训,保证评价尺度的一致性。提前两周公示评价标准,给被检机构留出充分的自检时间,体现了评价工作的重点旨在以评促建。
3.2 民营口腔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近些年来,由于国家对民营医疗机构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民营医疗机构得到快速发展,作为民营医疗机构组成部分的民营口腔医疗机构也同步迅速成长[2]。对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进行评价必须有据可依。口腔质控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检查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结合口腔特色,制订了《北京市口腔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京卫医字[2011]263 号)(以下简称“细则”)。口腔质控中心依据“细则”,修订形成《北京市民营口腔医疗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于2011年、2012年对北京地区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现状进行现场评价、现场指导,评价结果及时反馈。两年间,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持续改进,2012年各项评价指标达标率普遍提高。这说明行业管理部门制定行业标准并落实监管对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有着重要作用。
3.3 存在问题及建议
3.3.1 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经营状况离散度大 口腔质控中心对北京地区民营口腔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评价,获得了机构的本底数据。评价结果显示,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经营状况离散程度较大。有些机构经营状况佳,日均门诊量大,效益好;有些机构日均门诊量相对较少,其中口腔门诊部、诊所尤甚。分析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与投资者、经营者的经营理念、策略、及经营场所选择的地点、开办的规模、人才实力等因素有关。越是经营理念正确、策略得当,经营场所位置优越,规模大,人才资源充足的机构,门诊量越多,效益越好。口腔门诊部、诊所多是少于5 台牙椅的小规模机构,并且人才资源匮乏,再加上有些经营者的经营策略不得当,因此导致机构的门诊量少、效益不好。二是政策对民营口腔医疗机构支持不够。民营医疗机构在享受相关政策时往往不能一视同仁,政策环境还不利于民营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3]。口腔质控中心通过调研发现,在政府支持方面,超过半数的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工作者认为最迫切的是“纳入医保”。因此,应扎实有序地推动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范畴,给民营口腔医疗机构提供一个公平的经营环境。同时,应严格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的资质评价,保证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纳入医保,行业管理部门可获得诊疗业务相关数据,便于掌握行业动态。
3.3.2 民营口腔医疗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口腔质控中心自2005年成立以来,组织过多次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培训。如病历书写规范,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口腔诊疗相关急救设备及药品的规范化应用,修复模型质量评价标准,根管充填质量控制和评价标准等。但现场评价结果显示,虽然近50%的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改进率在80%以上,但培训工作对实际工作的推动尚不明显。如“落实岗位责任与核心制度”评价指标,2012年改进后的达标率仍较低,只有30%左右。该评价指标达标率低主要表现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不健全、疑难病例讨论工作不完善以及危重患者抢救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究其原因,一是机构管理者不够重视,认为自身机构规模小,很少碰到疑难病例,危重患者更是难遇到,因此忽略这些方面的工作。二是政府主管部门辅导及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民营口腔医疗机构不象公立机构那样内部管理规范,政策学习、业务学习有专人管理[3],即使想规范工作也不知从何入手。为了促进民营口腔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卫生行政监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各方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促进:(1)加强专业指导和专业监督,为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促进口腔医疗质量管理措施的落实。(2)卫生监督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合作,行政力量与专业力量相结合,提升管理力度,促进持续改进。(3)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应合理配置人员、椅位和设备,保证环境设施达到基本要求;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同时应为工作人员提供充分的学习机会,以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4]。只有机构自身加强内部管理,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专业指导,卫生监督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三方共同努力,相互配合,才可有效促进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
3.3.3 考核评价实施细则需进一步完善 口腔质控中心经过实践发现,“细则”中的有些标准并不适用于小规模的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如“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病案管理小组”,小规模机构人员少,没有成立小组的条件,只能是设专人负责上述管理工作。因此,“细则”中有些标准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整,使之更具适用性,但前提是机构无论规模大小,均应满足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需求[5]。
[1]黄 虹.民营医疗机构部分医师卫生法律法规认知情况调查[J].上海预防医学,2012,24(3):152-153.
[2]姚 雪.规范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管理促进口腔健康事业发展[J].临床口腔医学杂志,2012,28(9):560-563.
[3]欧 尧,黄洪章,凌均棨,等.重视口腔保健事业促进民营口腔医疗规范发展——珠三角地区民营口腔医疗服务状况调查[J].现代医院,2009,9(3):1-4.
[4]苏 静,李 玥,郑东翔.北京市三级医院口腔科医院感染管理现状[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0,20(21):3384-3386.
[5]苏 静,李建英,郑东翔,等.北京地区三级医院口腔科医疗质量管理现状[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1,27(9):694-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