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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职高专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调查分析

2013-12-29李家发

科技资讯 2013年13期

摘 要:“阳光体育运动”是新时期加强青少年体育意识、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战略举措。也是广大学校开展体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但是在最近的第六次全国体质测试报告中显示,大学生身体素质继续呈现缓慢下降的趋势,特别是高职高专院校学生身体素质下降趋势明显,同时中小学学生的身体素质则获得一定的提高。这在一定层面上反映出当前大学生身体素质表现不及中小学学生身体素质。为究其原因,本文针对四川省39余所高职高专院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情况及开展阳光体育的目标、现实意义出发,通过阳光体育在高职高专院校中实施开展过程中的现状调查和分析,进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期达到提高高职高专院校学生身体素质的目的。

关键词:高职高专院校 阳光体育运动 体质健康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a)-0196-02

自从2006年12月23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以来。从2007年开始,结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全面实施,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1]。但是在最近的第六次全国体质测试中,其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7个民族、995所学校,参加调研人数为348495人,检测项目包括身体形态、生理机能、身体素质、健康状况等4方面24项指标。结果显示学生的总体身体体质和健康调研有所改善,中小学生身体素质下滑趋势开始得到遏制,但出现了肥胖检出率继续增加,其中7岁至22岁学生肥胖率持续上升,大学生身体素质继续呈现缓慢下降等新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高校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在广泛开展的阳光体育运动中不仅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反而是越来越差。为了究其原因,故通过对四川省高职高专院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总结出一些影响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因素,并提出有效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合理对策和建议,以促进阳光体育获得的开展和顺利进行,真正达到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的目的。

1 阳光体育运动的定义及现实意义

1.1 阳光体育运动的定义

为切实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热潮,简称阳光体育运动。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我运动,我健康,我阳光,我快乐”、“阳光点燃生命,运动成就未来”、“走向操场,走进自然,走到阳光下”等口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2 阳光体育运动的现实意义

学生的体质健康是我们整个民族强健的根基,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也是衡量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通过阳光体育运动能积极营造关心学生体质健康的社会氛围,是学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是进一步促进整个社会形成科学的健康观、教育观和成才观的重要举措。它可以发动全社会珍视健康、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投身到全民健身活动。阳光体育运动不仅可以促进学生与自然的亲密接触,在运动中获得身心健康的和谐发展,也通过体育活动所搭建的人际交往的桥梁和营造的“公平”规则和环境,使学生在模拟的社会环境中得到有关遵循社会规则、公平竞争、提高效率、强健自我、完美人格的教育。

1.3 四川省高职高专院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现状

1.3.1 高职高专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模式单一化

经过走访调查,当前四川省30所高职高专院校中体育教学模式主要以课堂教学为主,教学组织模式和教学方法相对单一、滞后等。在体育课教学中,多数时间花在了组织管理,讲解示范,队伍调动,内容安排等方面,实际用在学生身体活动时间是很少的,达不到学生锻炼的目的。

1.3.2 高职高专院校课外活动组织管理差

其实在各类学校中课外体育活动是实现“阳光体育运动”的基本途径之一,而通过调查发现,现在目前绝大多数都开展有各种各样的课外活动,其中包括早操、课间操、系班级体育活动、课余训练和课余竞赛等等,这些活动具有自主性、选择性、社会性、灵活性及娱乐性等特性,是一种自主、不受约束、随意的的活动行为,因此就容易造成活动多、组织差、难管理的局面,因此要想开展好课外活动,还必须得有好的组织和管理方法来保障,真正做到不仅仅是重在参与,而且还要有成绩。

1.3.3 缺乏专业体育教师指导

目前在高职高专中大多数的院校体育教师都配比不足,而阳光体育的时间都是在课余,因而形成了课外活动指导教师少或者是没有专业体育教师指导的困难,这就容易造成大学生都在自我摸索中锻炼,缺乏系统的科学的体育锻炼知识和方法,使锻炼效果不显著,并容易造成运动损伤,与运动锻炼的目的相违背,这也与“阳光体育运动”的宗旨相背离。

2 四川省高职高专院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主要制约因素

2.1 体育场地设施因素

体育场地设施是高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最重要的物质保障,是影响“阳光体育运动”在高校推进的最主要的因素。通过调查;目前四川省大部分高职高专院校体育设施受投资和设计理念的限制,建设规模小,使用功能单调,难以适应社会体育和高校体育发展的多元化需求,特别是大学生喜爱的新兴体育项目需求。近年来,虽然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高校纷纷投资进行体育设施改造,设施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标准也不断提高,但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学校体育场”。主要表现为热身场地、运动员盥洗更衣、灯光设施、显示牌等附属设施缺乏;以竞赛用场馆为蓝本,缺乏高校特点,体育设施经营意识不够,缺乏开放意识;功能单调、综合功能差、理念落后,还停留在“学校操场”的概念上[2]。

2.2 体育师资因素

在对四川省高职高专院校体育师资的调查中反映,目前四川省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师队伍整体综合素质偏低,科研能力较薄弱,队伍建设缓慢[3]。具体原因有以下两点:(1)教学方法单一。受长期应试教育的影响,多数院校采取单一的教学方法,在平时的体育教学中缺乏创新性。(2)课外体育活动较少。一方面,由于省内各高职高专院校由于受到扩招的影响,体育教师的工作量在不断加大,很难有其他时间带领学生进行课外体育活动;另一方面,由于学生还有其他的课程需要学习,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时间较少。

2.3 领导重视程度

近些年来,各级领导以及广大教育、体育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对学校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力地推动了学校体育的改革与发展。大部分学校领导认识到了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只是迫于学校条件及各方面的压力,暂时不得已将其置于次要位置。通过对四川省30所高职高专院校的调查显示,其中89.4%的院校领导认为校园体育文化的建设能够对德育、智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产生积极的和较积极的影响[4]。但仍然还有小部分的学校领导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学校体育工作无关紧要、可有可无,组织一些体育活动也是为了满足检查的需要。

2.4 学校体育氛围

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环境,是“校园阳光体育”设计和实施的重要保证,它通过恒定的价值观念和文化氛围,持续地影响和指导学生自觉参与“校园阳光体育”的整体体验。

3 高校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对策

3.1 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优化体育环境 学校的体育场地、器材是学生进行体育锻炼的基础

学校应把体育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建设和发展的规划中,切实改善学校的体育设施和配套服务,真正为学生着想,创造良好的体育学习和锻炼条件。要严格按照国家对体育设施、器材的有关规定,在政策、制度上给予倾斜,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体育场地、器材和配套服务设施,尽可能满足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加快校园体育物质环境建设,并将体育环境融入校园的整体建设之中,不断优化体育育人环境。

3.2 认真抓好体育师资队伍建设

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是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顺利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关键所在。在四川省30所高职高专院校中有80%的学校的体育教师配比是不足的,更谈不上高学历、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因此要切实按照国家体育课程改革大幅度增加体育课时和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所需组织大量的体育活动的实际需要,按比例重新核定体育教师编制数额,尽快配齐体育教师,满足学校开足、上好体育课的需要;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体育师资队伍的质量。要加强体育教师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体育教师培训、考核制度努力提高体育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特别要重视对体育教师的师德教育,培养他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体育教师队伍。

3.3 结合“阳光体育运动”背景,强化课外体育活动组织与管理

课外体育活动是实现“每天锻炼一小时”这一要求的根本途径。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必须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并形成制度,确保课外体育活动有充足的时间,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系就将课外活动纳入到教学计划中,每星期一至四下午都安排有一个小时的课外活动时间,并安排相应专选的老师必须到场进行指导,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加强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明显有利于“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和提高。另外,充分开发和利用资源,开展形式多样、新颖有趣的具有大众化、民族化、地域化的课外体育活动内容;这点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院校开展具有一定的优势。其次,建立各种校、院、系级体育社团和专门的课外体育俱乐部,同时制定相应的制度,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向学生和各种体育社团开放体育场馆和借用体育器材,为“阳光体育运动”提供场地和器材的保障[5];另外,安排专职体育教师对课外活动进行技术指导,对参与课外体育活动指导的教师合理计算工作量,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和积极性。而且,体育竞赛的组织应面向全体学生,在开展传统项目竞赛的同时,开发与学生的技能水平、身体条件相匹配的竞赛形式,广泛采用如游戏、表演、教学竞赛、校园体育文化节等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群体竞赛,使学生在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和多样化的竞赛过程中获益。

4 结语

“阳光体育运动”是我国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下,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它既是一种宣传的形式,也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由于它直接指向了当前学校体育存在的缺陷和弊端,因此我们应把它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高校体育工作改革的主要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使高校的体育工作取得实效性和突破性的进展,使广大学生从中受益。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S]教体艺[2006]6号2006-12-23.

[2]苏益民.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管理与创新—— 以南京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阳光体育PASS计划”为例[J].中国校外教育,2012,28(5):29-30.

[3]曾锡银,徐志芳.银川市城区中学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现状调查与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3):164.

[4]陈进良.河南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实施现状与对策研究[J].河南高等商业专科学校学报,2012,21(2).

[5]丁斌,张宇峰,马焱.黑龙江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开发中的地域性特色研究[J].当代体育科技,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