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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代理毛泽东主持中央工作

2013-12-29林蕴晖

百年潮 2013年10期

根据刘少奇1949年6月访问苏联时与斯大林会谈的协定,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即决定毛泽东出访苏联,其主要任务是:参加斯大林七十寿辰庆祝活动;就两党两国之间所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商谈和签订两国之间的有关条约、协定等,并商议与解决有关两国利益的若干具体问题。

11月25日,毛泽东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决定:毛泽东定于12月初访问苏联,在毛泽东访苏期间,中共中央委员会主席职务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职务由刘少奇代理。

由刘少奇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职务,这是历史形成的。

在20世纪40年代的延安整风中,中共中央于1943年3月决定调整和精简中央机构,中央政治局会议推举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决定中央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决定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下设:中央宣传委员会,由毛泽东任书记;中央组织委员会,由刘少奇任书记。从而,确立了刘少奇在中共中央第二把手的地位。1945年6月举行的中共七届一中全会,刘少奇与毛泽东、朱德、周恩来、任弼时一起被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1945年8月,毛泽东应蒋介石之邀赴重庆举行国共谈判。毛泽东行前,中央政治局举行会议,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央政治局决定,在毛泽东去重庆期间,由刘少奇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职务。8月27日,毛泽东亲自起草给各中央局和区党委的电报。指出:“抗日阶段瞬将完结,争取和平建设的新时期已经开始,国共关系必须调整,避免内战。中央决定毛、周赴渝谈判。在毛离延期间,刘少奇代理主席职务,并增选陈云、彭真二同志为候补书记。”

1947年3月,国民党大举进攻陕北,中共中央于3月12日撤离延安。鉴于陕北的严峻形势,在29日晚~30日举行的中央会议上,决定中共中央机关分成两个部分,即: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率中央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总部留在陕北,主持中央工作;刘少奇、朱德、董必武组成中央工作委员会,以刘少奇为书记,前往晋西北或其他适当地点,进行中央委托的工作。

历史表明,刘少奇无论是在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还是主持中央工作委员会期间,他都成功地、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重托。因此,这次毛泽东出访苏联,由刘少奇代理毛泽东主持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工作,完全是情所必至、理所当然的事。

12月6日,毛泽东出访苏联,刘少奇与朱德、周恩来一起到北京西直门火车站为毛泽东送行。从即日起,到1950年3月4日毛泽东返回北京的近三个月时间里,刘少奇担起了主持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全面工作的重任。

建国伊始,党和国家面临的任务极其繁重。举其要者:一是,全国领土尚未全部解放,军事行动仍占据重要位置;二是,毛泽东访苏与斯大林会谈,涉及中苏两国关系多方面的问题,党中央需要及时讨论拿出意见;三是,恢复经济,尤其是新区土地改革、减租减息和征收公粮等,都有待中央作出部署和指示;四是,很多涉外问题需要及时处理,其中尤其是中国革命的胜利,极大地鼓舞了亚洲正在进行民族民主革命国家的人民,他们对已经取得胜利的中国人民寄予极大的期望,中国共产党应如何具体支援这些国家的人民革命斗争,也有待中央决策;如此等等。对这样一系列重大问题,刘少奇与远在莫斯科的毛泽东配合默契,及时拿出主意,或主持中央会议作出决定,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摘自林蕴晖《国史札记·人物篇》,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2年版)